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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方案 篇1
电动自行车以便捷、经济的特点为群众出行带来了便利,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逐年快速增长。但由于产品安全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等原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多发频发,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漳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二、组织领导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漳平市交通运输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继忠任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漳平市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承担日常工作。
三、整治检查工作重点
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
1、运输车辆是否悬挂明显标志,是否携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物运输单位是否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制定事故应急方案和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 设备,以保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事 故时能有效地减少以至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3、运输车辆是否配备押运人员,押运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运输过程要防渗漏、防溢出、防扬散措施,不得超载。
5、运输途中车辆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每行驶二小时押运班长下车检查车辆情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6、运输车辆在可能情况下绕过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部门根据部署,集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出台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废弃蓄电池的运输环节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漳平本地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 单”(按附件1的要求),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协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扎实推动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的集中攻 坚专项行动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整改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电动车方案 篇2
按照县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要求,为预防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消防工作会议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消防法》为中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构筑“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增强系统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为粮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今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火灾、减少危害,遏制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局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项责任制,彻底解决影响本单位消防安全环境的各种隐患,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的法律责任,落实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二)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组,由主要领导带队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做到不走过程、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自觉建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机制,对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研究制定火灾隐患整改的长效措施,力争使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聘请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知识讲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学习,特别是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防火科、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并及时修改和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疏散和防火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处置,并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及时、准确、逐级进行上报。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预案制定、演练、落实情况。仓库、宿舍、对外出租场所等在工作或营业期间是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是否被遮挡覆盖,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了演练。
4、公共消防设施情况。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各类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火灾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期间是否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三、时间步骤
按照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今年的消防工作从3月20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3月20日至3月31日为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春季消防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发动群众,广泛宣传,迅速掀起春防工作高潮。
第二阶段:从4月1日至5月20日为自查检查、隐患整治阶段。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落实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此期间,局办公室由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应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或管理人予以警告或行政处分,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从5月21日至5月31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局办公室对系统各单位春季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玩忽职守、工作拖拉、不进行彻底整改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
四、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王建敏,副组长:李玉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直属日常消防安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单位自我管理的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身安危的大事来抓。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明确工作重点,部署消防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和落实防火领导包保责任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真正做到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时间落实,并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橱窗、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
(四)各单位要对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确保火灾时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电动车方案 篇3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大量投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存放等安全管理问题凸显,国内由此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东和乡人民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鹏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旭景 (乡长)
成 员:吕婧文 (党委副书记)
刘 杰 (人大主席)
杨小亮 (纪检书记)
徐晶晶 (组织委员)
宋艳军 (武装部长)
陈瑞玲 (副乡长)
李 洁 (副乡长)
任 伟 (副乡长)
耿 楠 (副乡长)
李秋忠 (主任科员)
琚 鹏 (派出所所长)
柴云亭 (工商所所长)
王亚俊 (安监站站长)
各村主干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东和乡安监站,负责集中治理总体协调,分管领导李洁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站成员王亚俊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总体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村、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东和乡工商所、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对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通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单位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问题:生产单位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伪造电动自行车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组织协调,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东和乡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无照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相关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要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四)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各村、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清楼道、撤飞线”行动为主线,指导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督促指导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二)认真履责强化配合。各负其责。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检查强化督导。东和乡人民政府综合治理领导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督促其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电动车方案 篇4
关于加装电动车阻梯系统可行性方案报告
近年来我国由于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时有发生,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在我公司出现,现对电动车上楼采取措施,对于高层用户业主而言,电梯做为人们出行的必要公共交通工具,电动车进入电梯时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例如撞击电梯厅轿门、撞击轿厢地坎、损坏轿厢地板、易发生火灾等不安全因素,因此我公司建议使用以下方案进行控制电动车进入电梯:
方案一
2019年我公司应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应急处置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对电梯加装智慧电梯监管系统,并接入杭州市城市大脑网络系统中,我公司邀请第三方杭州再灵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辖区XX台电梯进行安装智慧电梯监管系统,合同期为两年。
现与新再灵公司的合同已到期,通过与再灵公司磋商,如我公司在原有的系统上加装电动车阻梯系统,则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广告收益将用于再灵公司的设备维护费。
方案二
安装分众传媒广告阻梯系统,也可以实现电动车阻梯功能,收益可增加每年X万元,但不可与杭州市城市大脑并网连接,由于有广告收益。
以上是目前市场上可以操作的两种方案,双方互有利弊,方案一优点为不用更换系统,在原有的系统上增加电动车阻梯功能,缺点是公司收益为零。方案二优点为可以为公司提供每年X万元的收益,缺点为不能与杭州市城市大脑特种特备监管平台联网。
电动车方案 篇5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安委办〔20xx〕4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驻安委办〔20xx〕40号)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汝安委办〔20xx〕6号)文件要求,古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古塔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安排与协调,成员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综治办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村镇中心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执法力度。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6月底前,要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张贴,向全社会公告警示。
(二)依法严格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相关企业、店铺等,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DB41/T1539-20xx),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信息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工作台账,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
五、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根据我县安委会明确的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各社区之间要信息互通,步调一致,切实形成合力。
(三)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从6月份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