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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一、组织机构
组长:宋运通
副组长:任红艳魏鹏程
组员:翟亮亮黄三明彭权社及各校校长和各幼儿园园长
疫情信息报告员:任红艳
二、工作目标
1、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全镇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手足口病病及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手足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3、有计划地利用校会、板报、校广播、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宣传方式,对所有教职工、学生普及传染病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有计划的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手足口传染病知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四、组织管理
1、为严防手足口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各校(园)要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安排专人负责学校手足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及时上报并登记。不得谎报、瞒报或不报。
2、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疫情报告工作。1天内有2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五、预防措施及要求
1、学校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坚持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2、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学生寝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内公共卫生设施及公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加强环境治理,消除四害孳生地.各校园加强综合治理,对垃圾堆、食堂、厕所等地集中做好春季灭鼠灭蟑活动。
4、坚持晨检制度、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工作。
5、要求学校卫生室及班主任坚持每天对学生及教职工身体状况进行及时监控与排查。
5、学校采取积极措施,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6、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7、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消毒工作,对校园教室、食堂、厕所等区域定期进行消毒。
8、严格建立考勤制度
(1)要求学校每天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原因。
(2)对学校师生员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疑似患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发现38℃以上发热者,及时送医院诊断治疗。
9、要求各校(园)成立疾病防控领导小组,每校(园)上报一名疫情报告员,并制定好疾病防控工作方案,疾病防控安全预案,于4月3日上报中心学校。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及时发现、有序应对、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降低发病率,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工作目标: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指导和规范全镇范围内手足口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工作原则: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村级群防群控为基础,以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预防、抓控制、抓基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针对今年手足口病发病形势,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做深做细防控工作,确保全镇防控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保持高度警觉,密切关注周边乡镇的疫情情况,充分估计镇内可能出现的疫情,做好手足口病的监测、预警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镇教育办公室要加强对学校和各幼儿园的卫生监督检查。发现病例要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对辖区群众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与疫区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主动搜索发现病人,一旦发现儿童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诊治疗;要对疫情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观察管理,对辖区内的出院病人要跟踪调查一周。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在手足口病暴发和流行时,根据疫情性质和危害实行日报告制度;诊断的手足口病要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一旦出现暴发疫情,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二)抓好环境消毒。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全镇各村、各单位居住、办公和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集中消毒处理,对5周岁以下儿童家庭、出院病人家庭及其四邻进行环境消毒。厕所用石灰消毒,有5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必须用84消毒液消毒,切断传播途径。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镇村卫生环境。要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三)完善救治措施。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充分发挥医护人员的作用,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杜绝村卫生室截留5岁以下发热儿童现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医护人员培训,严格掌握手足口病诊治标准,做好药品、消毒液等主要物资供应工作。在救治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分析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致病的临床特点和病程规律,及时总结救治经验,尽早发现重症患者,及时转运,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严格落实包村包户制度。各管区、村及包村机关干部要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和监督作用,切实担负起包村包户责任。包村包户的对象为5岁以下儿童,具体工作要求:对每名5岁以下儿童登记造册,保证每个儿童有人管理;对儿童和家长进行健康教育,保证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对儿童进行晨检、午检,保证及时发现病人;对有不适症状的儿童实行随访,保证能够及时送诊;对发病儿童和家长的隔离及环境消毒,保证疫情不传播扩散;家庭环境卫生治理,保证清洁卫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手足口病的发病特点和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避免“扎堆玩”现象;要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三、明确责任,严格疫情扩散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靠上抓,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协调部门合作。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负责对全镇防控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镇教育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托幼机构晨检、午检制度,发现发热、皮疹病人迅速采取防治措施;大码头派出所要加强对网络有关手足口病信息的监管;镇城建委要切实督促搞好垃圾清理,保持环境卫生;镇精神文明办要大力宣传防控知识,正确引导舆论。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隐瞒、缓报、谎报疫情,以及人为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16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5〕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16〕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与专家队伍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林正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敬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 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罗 恒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韦昆成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四、防治措施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14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六)加强督导和检查
在流行高峰(4~7月和9~11月)前和流行高峰期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上述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对县、乡、村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的巡查指导,重点是加大对疫情报告、场所隔离消毒,发热儿童排查的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重点严查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违规收治5岁以下发热儿童情况,检查医疗机构院内感控工作情况,严防隔离治疗不规范、医护人员个人卫生及防护造成的院内交叉感染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婴幼儿,可引起手、足、空腔等部位的疱疹,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夏秋季是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可防止幼儿园发生集体感染,确保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幼儿园是人群聚集的场所,园行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园内卫生保健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略)
2、成立工作小组
(略)
二、防范措施
1、建立报告制度,幼儿有异常症状,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园领导;病情报告分工,园负责人白艺娟,分管负责人井改红,病情报告人张琼玉。
2、坚持幼儿入园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喉、皮肤和精神状况。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保健医生每周一次对全园进行室内外大面积消毒。
4、班上教师在每餐前就用84消毒液兑水擦洗幼儿餐桌,保证餐桌卫生清洁。
5、各班用84消毒液清洗幼儿玩具、用具,每天并对教室进行消毒,保健医生负责督促落实。
6、把好食品采购关,不买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蔬菜、水果保证新鲜。
7、食堂炊事员认真清洗幼儿餐具及食堂用具,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做到生熟菜板、生熟食物分开,食具一餐一消毒。
8、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
9、炊事员应保证餐具、用具的消毒温度及消毒时间。
10、对园内饮用水源经常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1、注意园内教室、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通风,定时打扫消毒,清扫积水、尿垢、粪便,确保厕所清洁。
12、教师应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常规,养成游戏后及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13、班上教师要勤晒幼儿被褥,注意清洗幼儿被套和床单。
14、幼儿园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传达有关防治手足口病的知识,以及幼儿在家应注意事项。
15、班级通过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同时家长应配合幼儿园工作,不在外买东西给孩子吃,注意饮食卫生。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每天早上幼儿入园时,由园长亲自带领教师在门口对入园的幼儿进行晨检,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手、口腔等部位,如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劝其到医院就诊,如诊断不是手足口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方可入园。幼儿入园后,由班内教师再进行一次晨检,以防遗漏,中午教师再进行一次午检,主要检查幼儿的脚心、臀等部位,发现疑似幼儿及时报相关负责人,且当天各班教师把孩子的情况详细汇报于办公室,领导小组针对情况作出相应措施。
各班的玩教具每天晚放学后用84消毒液浸泡一个小时,小毛巾、水杯每天定时用高温(蒸车)消毒,每餐前用稀释的消毒液剂擦拭桌面,再用清水擦拭三遍,小椅子每天擦洗一遍。每天用稀释的消毒及拖擦走廊。楼梯地面、楼梯扶手、厕所等按时洗刷,餐具每餐一消毒。
对幼儿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是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措施,指导各班幼儿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每天有教师在门口晨检,及时准确地向家长讲解防疫部门的卫生常识,提高家长和幼儿的卫生防疫意识和能力。同时在各班门前张贴了爱心提示,让家长近期不要带幼儿去公共场所,避免传染。让家长了解手足口病的症状及预防措施,做到家园同步。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在我镇的传播和流行,指导各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手足口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以儿童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做到监测灵敏、反应敏捷、措施果断、从容应对,采取全方位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实现对手足口病疫情的有效防控。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地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三、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指导有关单位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开展人员培训和针对性健康教育活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处理、运送、诊断、治疗,按规定及时隔离、留观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事件发生地镇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技术措施
一要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自4月16日起,全镇实行手足口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全镇各类医疗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病人,要按照法定的报告程序、时限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全镇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镇教育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儿童家长,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二要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辖区首例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供疫情预警预测信息。
三要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和学校,重点人群是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婴幼儿。镇教育部门要迅速开展托幼机构和学校师生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指定专人或兼职的教师负责本单位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传染病的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患儿应立即隔离治疗,并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要快速果断处理疫情。一旦出现手足口疫情,卫生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综合措施控制疫情。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医疗机构要按照《枣庄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镇、村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
2、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垃圾、粪便、污水要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具体消毒方法见附件二)。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认真排查,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封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发的一种传染病,主要感染对象是5岁以下幼童。其传播途径是经粪口传播,目前尚无针对性疫苗可以预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xx年5月纳入法定丙类传染病管理。手足口病一旦暴发和流行,将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关系着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政治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政治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地抓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疫情不大面积暴发和流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研究,及早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症病例,全面落实重症病例的预防控制和救治措施,严防死亡病例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严密监测,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治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就是快、准、妥、稳。快就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准就是准确诊断,不漏报,不误报;妥就是对疫点疫区科学应对,处置妥当;稳就是教育群众不恐慌,确保社会稳定。全镇要严格执行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制度,高度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分布情况,密切监视疫情变化。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暴发扩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断指南(20xx年版)》,对手足口病进行科学诊断和规范治疗,努力提高治愈率,严防危重病例死亡。对重症患儿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救治。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对居民家庭、食堂、厕所、垃圾、粪坑、水塘、河流等卫生状况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对防治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倡导“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控手足口病的正面宣传报道,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他们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去公共场所,减少感染机会;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按照规范统一、重点突出的要求,制订具体指导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要通过组织开展全民防控手足口病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儿童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除“脏、乱、差”,努力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四)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诊疗和预防水平。镇卫生部门要做好镇、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接诊病人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卫生院要加大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
(五)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要严格按照《山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政发[20xx]25号)要求,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镇直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和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镇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手足口病防治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镇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负责组织实施托幼机构、小学的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婴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镇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手足口病防控进行舆论引导,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报道和防病知识宣传等;镇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手足口病防治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经费;公安部门密切关注与手足口防控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及其他的应急处置等措施;交通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的药品、器材、检验监测试剂及医疗卫生设备等调运、储备工作;要根据疫区防控需要,依照规定依法对交通工具实施防控措施;镇水利部门要根据疫区防控规定,及时控制疫水外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儿童食品流入市场;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村委会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其它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成立店子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瑞刚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张永龙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传甲、镇党委委员翁超、镇人大副主席李丙坤、副镇长刘德巨、副镇长李金英任副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刘德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付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调度,制订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措施,组建、完善手足口病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对全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各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不尽职尽责,违反规定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或医疗救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7
针对当前手足口病高发的情况,我校高度重视,制订了鲁庄中心幼儿园手足口病的防控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建立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由专人负责手足口病的监控报告工作。
(一)宣传工作要点:
通过晨间谈话、午间活动等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对广大的师幼开展有关手足口病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是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最根本目的与任务。对于肠道传染多发季节,加强有关不饮生水、不吃过期变质食品,饭前便后要洗手等“防病从口入”的有关行为的强调至关重要,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时,我们还利用宣传栏、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每个幼儿家长各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的卫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让家长知道该病可防、可控、可治,了解和掌握相关预防知识,让家长和我们幼儿园共同筑起一道安全保垒!
(二)、宣传主要内容:
1、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2、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3、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戒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4、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5、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6、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7、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8、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1、做到“三清、三灭”:“三清”,即清垃圾、清污水、清厕所;“三灭”,即灭鼠、灭蚊、灭蝇。
2、活动室、午睡室保持良好的通风,无人环境下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教玩具每天消毒,在含氯250mg/L的消毒液中浸泡15分钟或在阳光下暴晒4小时以上;幼儿个人用品(茶杯、毛巾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一次;被褥、床垫每周暴晒一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及时翻动,并且个人专用;被套、枕套、枕巾每周洗一次)按要求定期做好消毒工作;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桌椅板凳台面、水龙头、便器扶手以及其它可能触及的物体表面用5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液擦拭,作用15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3、加强园内食堂、饮用水管理,减少手足口病经食品及饮用水传播途径。
1、每天进行晨检、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幼儿有手足口病等疑似症状或传染性疾病症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送医院检查。
2、对缺勤的幼儿,老师要及时进行调查,摸清原因,并进行跟踪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领导报告。
3、经医院诊断为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4、因手足口病等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幼儿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开具健康证明后方可入园进班复学。
1、手足口病的报告责任
责任报告单位:鲁庄中心幼儿园
责任报告人:带班教师——联小负责人——园长
2、手足口病报告时限及程序
幼儿园发现手足口病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次报告,然后立即填写《学校手足口病有关情况统计表》通过电子邮件逐级上报。
3、因手足口病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实行复课;因形成污染源而造成手足口病传染流行,其污染源必须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进行彻底根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