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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1
为进一步深入把握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助推和提高养老社会化程度,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社法委于20年4-6月间对我市不同类型、各具代表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老年人口和养老服务机构现状及工作成效
(一)我市老年人口的基本状况
按照国际标准,一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志。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至2012年底全国老年人口达1.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4.9%。我市1991年有老年人口36.25万,占总人口比例的10.09%,标志着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2年底,我市户籍老年人口达87.264万,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6.06%,较1991年增长了1.41倍,年平均增长率为7.32%。目前我市有空巢老人23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6.36%;失能老人19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1.77%。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我市老龄化程度排第9位,在云南16个州(市)中排第1位,是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城市,具有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
(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现状
我市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老年人活动中心4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9所,总计拥有床位数1.6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张,已建成投入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个,市级层面成立了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协会、市养老产业协会,全市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均成立了老年人协会。
(三)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及成效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根据省、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要求,我市于2012年启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当年省下达我市建设任务为60个,2013年为80个,到目前为止已有72个建成并投入使用。
——建设方式及规模。
我市因建盖较早的城市老旧小区难以找到800平米的场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场地整合资源等方式进行建设,有的中心功能较为齐全,有的采取多点建设弥补或达到功能相对齐全。
——服务内容。
目前根据我市不同社区老年人的需求,在个别“中心”四项基本服务已得到拓展,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情感关怀、养老机构外展、小家庭结对等服务。
——服务对象及方式。
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具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分为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的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年人;低偿服务对象为具有本辖区户籍老年群体中的高龄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老年人;有偿服务对象为有经济来源并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
我市积极探索不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方式,按管理主体和经费来源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一是由政府全额负担运营经费的,如区长寿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08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结合“405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招聘工作人员,成立至今已为12.9万人次提供服务,每年投入65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
二是由集体经济承担运营经费的,如区中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3月,新建小区预留用地建盖,每天为150余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为80余人提供康体娱乐活动。三是社会力量兴办、民营经济补贴。区916社区养老示范基地,成立于2011年4月,由爱心企业家免费提供场地,成立至今已为3.6万人次提供服务,爱心企业每年提供运营经费120万元。
四是大型工矿社区,由单位与社区共建的,如市新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合用,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相结合,成立至今已为3万人次提供服务,至今投入运营经费7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
五是市妇联探索的“三工”协作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即市由妇女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三者结合,由市妇联组织牵头,引入南鑫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社会工作者服务,招募志愿者参与,共同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2
按照区委、区民政局关于对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社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立即抽调专门人员深入各社区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查找社区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优化社区两委班子, 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街道党委高度重视社区党组织建设,面对原来后进班子多,干部整体素质弱的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狠抓整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管党职责。街道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管党职责,坚持把加强社区党组织整顿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实行了机关干部分工包社区制度。通过落实责任、领导带头,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2、狠抓组织整顿,精心选配党支部班子。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社区领导班子建设,并对各社区班子进行全面的考察,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入户走访,全面掌握社区组织建设的情况,找症结,定重点并确定了“促强、帮弱,配套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
3、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针对社区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对奉献意识差的党员干部,突出加强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大家”与“小家”的关系,发挥带头作用;对思想保守、畏难发愁的党员干部,突出加强了解放思想的教育,启发引导他们发扬敢闯敢试、百折不挠的精神。
一、社区两委班子基本情况
通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对洛阳路街道办事处的13个社区进行了调查。通过调研,一半以上的社区党委对两委班子建设比较重视,能够及时处理社区班子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可以说,社区党委班子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呈现出了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为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同时发现,社区党委班子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着社区的发展和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文化程度偏低。社区党委干部的文化程度较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仍然很高。二是学习的积极性不高。部分社区干部只注重干一些具体的工作,忽视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三是民主、法律意识淡薄。个别社区干部工作方式简单,领导方法陈旧,导致工作中与群关系紧张,矛盾增多。
2、社区干部队伍后继乏人。一是社区班子年龄结构老化。这一点普遍得到广大社区干部的重视,有些社区在换届选举中及时为班子输入新鲜血液。但目前领导班子老化现象还比较严重,大部分社区党委干部都在50岁以上。二是社区后备干部缺乏。现如今有头脑、有能力的年轻人都把眼光放在经济发展上,真正愿意服务社区、扎根基层的人越来越少。三是社区干部待遇低。社区工作环境艰苦,任务繁重,不少社区干部不安心本职工作,人心思动现象较普遍,甚至干脆“撂担子”。
3、社区办公设施不够完善。虽然近年来,政府在社区发展方面的投资力度越来越大,但由于受到地域差异的限制,建设发展不平衡,如香里社区处在老城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除了完成政府布置的行政性工作外,只能为居民提供一些简单的社区服务。也有很多社区都建立起社区服务站、托儿所、运动场所、医院等基础设施,但与社区居民日趋增长的需求相比,这些基础设施还远远满足不了他们的需要。
三、加强社区班子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班子建设的重视和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社区工作专业化。建立和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选任聘用、工资福利、考核评议、教育培训等制度,逐步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特别是结合这次换届选举,大胆起用一批年富力强、有思路、有能力、懂经济、会管理的人才,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优化班子结构,不断提高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2、切实解决好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老化问题。增强危机感,采取过硬措施,抓好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同时注重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切实改善社区班子和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在党员发展上,实行指导性和指令性计划相结合的办法,限定发展党员年龄、学历等结构比例,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充实后备干部人才库,各社区在换届前,必须充实一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尽快吸收进班子,推进班子新老交替, 不断优化社区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力度。要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确定社区党委承担的党建责任目标。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完成责任目标好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不能完成的,实行末位淘汰、黄牌警告、诫勉谈话等制度,并与工资待遇挂钩。充分激发社区干部的工作潜能。要从法律上对社区工作站性质进行明确定位,统一社区工作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购买标准与方式,彻底消除社区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安心社区工作。
XX年1月8日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3
社区文化是社区建设的灵魂,是城市文化的基石。近年来,随着社区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其维系社区良好人际关系和推动城市文明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11月5日,在于智玲副主席带领下,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委员对我市社区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在市文广新局领导的陪同下,先后视察了萨尔图区的绿园社区、东风社区、拥军社区,红岗区的银河社区、创业社区、晨曦社区,并听取有关部门工作通报,召开协商座谈会。委员们充分肯定我市社区文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集思广益、建言献策。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绩
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市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各级社区文化活动场所300余个,覆盖全部城市社区,满足了群众基本需求。设立多功能厅、图书室、健身室、棋牌室等功能设施,部分社区开设了心理咨询室、法律援助室,聘请专家义务为社区居民服务。群众文化活动形式多样。“大庆之冬”、“激情之夏”、“爱传递”志愿服务等品牌文化活动形成常态,百团千场演出每年惠及群众数万人次。“我们的节日”笔会、歌会,国庆书画展、老年艺术节、邻里一家亲等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唱响大庆幸福谣”、“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文艺晚会、广场舞表演,为百姓搭建展示平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文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各类文体活动室全天开放,结合社区养老工作,提供送餐和日间照料等服务,为社区居民参加活动提供了便利。市群众艺术馆常年举办公益讲座,面向市民开展免费辅导,定期下社区言传身授培训基层文艺骨干。专业文艺团体“送欢乐下基层”精品展演年均演出150场。社区文化队伍不断壮大。近5年来各类文艺群体数量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民间文化队伍的引领凝聚作用效果明显。目前全市有表演类团队376个,创作类团队50个,农村文化大院156个,涵盖了广场舞、秧歌、曲艺、器乐、合唱、书法、绘画、武术等多个门类,形成了骨干带团队、团队带群众的良好格局。
二、主要问题
社区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老区和改建小区的文化活动场所普遍面积不足,一些社区将有限场地出租创收。县域社区改革建立的新社区,有的没有室内活动场所。部分油田企业所建场馆只限于本单位职工使用,文体设施资源利用率不高。专业文化人才不足。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图书情报信息人才紧缺。社区工作人员很多都是兼职,部分社区缺少对居民文体活动进行组织指导,文体活动和作品创新性不够,质量普遍不高。社区文化活动的参与度低。文化活动在内容、形式上缺乏对社区居民的吸引力,参与者主要是老年人、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不强,缺少对改善社区发展环境的主人意识。缺乏稳定的经费支持。一些没有大企业支持的城市社区和县域社区,日常管理维护费用不足,没有能力聘请编创、导演等专业人员,演出道具、服装、创作材料主要靠自筹。
三、意见建议
积极整合社区文化资源。加强与大企业、高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实现社区内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全面开放。加快社区文化一体化建设,建立起社区成员共驻、共建、共享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多渠道筹措社区文化建设资金,积极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加强社区文化队伍建设。对有培养潜力的文艺骨干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制定政策吸引专业院校学生、相关院团的文艺体育人才服务基层。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挖掘广大党员干部中身怀绝技的能人,发挥他们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乡镇文化站、社区工作站文化专管员,适当提高待遇,留住人才。创建特色社区文化品牌。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增进社区之间的文化交流,为群众文化活动搭建更多平台。鼓励在市级品牌文化活动的基础上,举办“社区艺术节”、“社区民俗文化节”、“社区歌会”、趣味运动会等。立足各自优势,创建科普社区、生态社区、创业社区等特色社区,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高社区文化的品位和档次。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针对社区成员的文化需求、兴趣爱好,推行“菜单式”服务,变“我给你接”为“你需我送”,推动社区文化活动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让不同文化修养和情趣爱好的群众都能各展其长、各得其乐。建立居民微信群,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增强居民对社区的了解和信任,让更多的家庭和个人参与其中,共享社区文化发展成果。??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4
一、基本情况
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启动后,迅速在我市两个试点区展开。从两个区的开展情况来看,基本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两城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市(区)后,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两个区司法局均制订了严密的计划,确定了专人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并派专人随省厅和市局同志一起到兄弟单位进行了学习考察。
(二)领导机构健全。目前,两城区的33个街办(乡镇)都成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
(三)社矫工作者队伍加强。两城区各司法所多是一人所,为适应工作需要,两城区采取聘用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的办法,选聘具有法律经验、心理学专业知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人员充实到社矫办公室,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同时,还积极挖掘社区资源,发动退休老干部、知识分子、有威望的同志加入到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两城区33个街办(乡镇)司法所共有专职人员33人,社矫辅助人员39人,社矫志愿者147人。
(四)工作措施有力。两城区各司法所均能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街道(镇)、社区(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制度上,两个区都出台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矫正对象须知》等规章制度,力求工作规范。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矫正试点期间两个区共117人接受社区矫正,经过矫正工作人员扎实有效的矫正帮教,没有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现象。矫正对象能够较快地融入社会,部分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还走上了致富路。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看,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主要是:
(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立法的滞后给工作开展带来了统一认识、统一做法、全面推进等方面的一定的难度。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依据是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客观上存在名义主体和实际主体分离现象,公、检、法、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省际、市际之间的衔接都存在一些困难。
一是在目前立法依据不足情况下,有关部委的现行规章中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缺乏系统性。致使社区矫正各成员单位在工作衔接、责权划分等环节上存在困难,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难度。
二是工作主体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人民警察法》以及有关规章中涉及社区矫正的条款存在着滞后的问题。例如从现实看,社区矫正按照两院两部的通知精神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来实施,这无疑是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但现行的法律未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权,这不仅与公安机关既有的执法主体权产生法律冲突,而且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时责权不一,处于十分尴尬和不力的地位。矫正对象大多对司法所的考核奖惩持无所谓的态度,有的矫正对象以经济、生活等种种理由不参加有关矫正活动,有的迁居或离开居住地根本不向司法所报告,由于司法所执法主体权,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这些现象也无计可施,严重影响刑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程序方面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监狱办理假释、监外执行的手续繁复;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信息不能及时;对人户分离的对象,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缺乏衔接等。目前,两城区的矫正对象基本上是由本区所在法院判决后通知各司法所接收,而对于外地法院判决到本区的社矫对象,两城区司法局至今未收到过相关的法律文书,导致这部分矫正对象漏管、缺管现象严重,矫正工作也就无从开展。目前多数街办的社矫对象人数已呈逐年萎缩的地步。常此以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可能将难以为继。四是矫正工作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支撑。目前,在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帮教工作中,由于缺少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手段,对那些拒不接受矫正或在矫正中表现不良的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组织一一特别是负责具体操作的司法所往往因有责无权,不能及时予以惩戒;而对那些积极配合矫正、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的奖励,也因程序过于繁琐、规定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社区矫正组织没有法律授权等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不能很好体现出奖惩结合的矫正方针。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础建设薄弱
社区矫正是一项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新工作,从外省先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地区经验看,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司法所须有3人或3人以上才能兼顾工作,须有独立的办公室实施矫正和存放档案,须有通讯、交通装备和工作经费以保障工作开展。但由于客观原因,两城区各司法所基础建设均较为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所人力相对薄弱,社矫辅助人员偏少且队伍不够稳定。司法助理员普遍存在“一人一所”的状况,且司法助理员在承担司法行政多项职能工作的同时还兼有街办(乡镇)安排的任务,人手少、任务重,使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难以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二是缺少基本装备,有的街道办公经费较为紧张。目前,两城区大多数司法所无车辆、无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工作装备,个别所连基本的独立办公用房也未解决。在办公经费上,我市社区矫正经费与兄弟省、市相比相差较大。上海市人头经费定的标准是6000元、苏州市社区矫正经费标准为3000元。我市两城区矫正对象均无人头经费可言,由于经费的紧张,导致一些工作流于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矫正质量。
(三)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还未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公、检、法、司、人事等多个职能部门就工作衔接、经费保障、矫正对象就业等方面加强合作,认真履行职责,才能形成较强的合力,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漏管、脱管。但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两城区社矫工作大多是由司法所独立承担,有的职能部门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存在着一些配合不到位的地方,而仅仅依靠司法所单打独斗,矫正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三、对策及建议
在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会上,省、市领导强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做表率、走前列”的要求,振奋精神,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贵阳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为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目前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领导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来推动这项工作。建议市、区两级成立党委分管领导为主任、分管副市长(副区长)为副主任、公、检、法、司、财政、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以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协调相关事宜,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各街办(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改造以及考核工作;同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汇报机制,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权责
法院应当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充分使用社区矫正措施改造罪犯。检察院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公正。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的管理和考察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助工作。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管理工作。公安机关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察,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为加强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建议将社区矫正内容纳入公、检、法、司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财政人事部门加大财政和人员保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重视基础
当前要做的是搭建好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这个平台。社区矫正需要一支懂法律政策、熟悉犯罪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精神医学等专业知识的队伍。根据现在的条件,社区矫正依赖三类人员: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建议党委、政府根据司法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趋势,加强司法所力量,配备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由懂业务的人员担任。其次,配齐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现在云岩区配备辅助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做法是一个司法所招聘一至二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经过培训后上岗,但因待遇太低(每月每人500元标准)而无法稳定队伍。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可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区安排一定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配备到各镇(街)司法所。编制不足的可以考虑招聘合同制的人员加以落实。此外,壮大社会志愿者队伍,尽量招募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青年学生、村(居)社干部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
(四)加大财政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一定的物质技术支持是很难完成的。从两城区试点情况来看,经费显得严重匮乏。建议可以借鉴外地做法,在保证车辆、通讯、电脑等办公设备齐备、社矫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到位的基础上,按社区矫正对象人均1000元或以上的标准由区(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培训、指导、管理、奖励等,并列入财政预算。
(五)规范执法身份
建议由省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证件,或由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工作证件,同时为社矫工作者统一制服,以便于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5
近年来,随着XX区经济发展速度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土地使用的需求日益增加,大批农民居住地被集中征用,从而出现了拆迁集中安置社区。拆迁安置区的建设与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此,我们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积极完善拆迁安置区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推进拆迁安置社区健康发展。
一、 基本情况
从我们对全区拆迁安置区的最新统计数据来看,全区拆迁安置区共涉及13个镇(街道),总计83个,其中,已建成和正在建设且居住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拆迁安置区共有5个(香山街道香山花园、舟山花园、郭巷街道国泰社区、城南街道红庄新村、长桥街道蠡墅花园)。
二、 主要特点
XX区拆迁安置区主要有以下特点:1、建设时间跨度较大。最早建设的是城南街道的宝尹花园,1996年建成,距今已有17年时间。而70%的拆迁安置区是在20xx-2012年之间建成。2、小区规模参差不一。规模最小的是越溪街道的田上小区,仅有8幢楼房,共居住43户176人。规模最大的是郭巷街道的国泰小区,建有1992幢楼房(其中别墅1388幢),居住2115户7892人。3、居住人员相对复杂。在这些拆迁安置区居住的大多是遗留在村的中老年农民,文化程度低,生活能力弱、接受新事物意识差。还有相当部分房屋被农户出售或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有的小区外来人员已经占到较高比例,这些人员流动性大、结构复杂,素质不齐。4、管理模式多种多样。大致有三种:一是单独建立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二是由原村委会或居委会代为管理;三是建立小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不承担其他事务,这类小区有香山街道的香山花园和舟山花园2家。
三、 存在问题
一是社区规模过大,基层组织建设遇到阻力。目前的拆迁集中安置社区中,较小的地理空间往往集聚了几个行政村的被征地农民,安置居民很多都在5000人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万人。如此庞大、集中的群体对于基层自治组织深化村民自治,落实基层民主,形成了不小的阻力。因此,如何加强社区各类组织配套建设,构建拆迁安置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新格局,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新问题。
二是管理体制不顺,社区管理效率受到制约。目前拆迁安置区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矛盾是农民集中居住在社区公寓房内,但经济的收益分配在村里,形成社区管理和村委会管理并存的二元管理体制。拆迁农民与村集体经济还存在着割舍不断的联系,往往不愿将户籍、党组织等关系与原村组织脱离,形成农民的收益分配和居住相分离的矛盾。同时,这些居民既要接受社区的管理,又要接受村组织的管理,造成社区管理职责不明确、具体事务难以协调解决的矛盾,降低了社区组织对居民的吸引力和约束力。
三是基础设施不全,安置居民需求难以满足。由于拆迁安置区大多规划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有的是边拆迁、边规划、边建设、边安置,导致一部分安置区的“硬件”建设跟不上,生活、娱乐、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配套设施或不够齐全,或标准不高,不能完全满足入住居民的服务需要。就是一些建设标准较高的安置区,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上也有一些不够周全的地方。一些有一定需求量的群众生活设施(如婚丧喜事大厅、公厕等)未纳入规划建设,社区公共用房和停车位配置不足,无法满足日常管理和群众需求。
四是供需矛盾突出,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现在许多安置区都存在着社区服务的供需矛盾。居民在社会保障、家政服务、老年活动等服务项目上具有一定需求,尤其是在就业服务方面,需求量很大。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由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知识型转变,而一些40—50岁农民除了种地缺乏其他技能,只能从事一些技术要求不高的体力劳动,就业岗位相对要少,再加上社区开展就业服务尚不到位,许多农民很难及时掌握准确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短时间很难找到适合的岗位。
四、今后发展思路
一是要优化安置区的规划建设。确保社区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新建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要不低于社区住宅地面建筑面积的3%的标准,提高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用房比重。合理确定社区规模,拆迁安置区的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1500户以内,已经建成的规模较大的拆迁安置区则可以探索“一区多居”的管理模式。新建拆迁安置区应尽量不打破原行政村建制,原村民多年在一起生活,彼此间感情深厚,现在仍然将他们安置在一起,可以增强他们对新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利于社区治安稳定和日常管理。
二是要落实安置区的有效管理。将拆迁安置区建设和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推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网络,逐步形成社区—居民小组—楼道的三级管理网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设岗定责、服务到户。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道长,切实把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道、每户居民,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拆迁安置区的管理效率。
三是要完善安置区的服务网络。紧紧围绕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完善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为安置居民提供全面、便捷、优质的服务;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夯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建立社区就业服务网络,通过发布劳务供求信息、帮助更新择业观念、组织技能培训等途径使拆迁农民能够实现灵活就业;开展社区文化服务,定期组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在拆迁安置区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安置区的人员配备。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社区工作人员按照社区人口的1.5‰配备。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吸纳专业社工进入社区,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每月增加待遇,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让社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人才,为社区管理与服务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是加强安置区的经济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户籍随房走、股权跟人走、福利在住地、管理归属地”的要求,将安置居民的户籍迁入社区,改变“人户分离”现象。我区的农民大多都加入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这些农民安置到新社区后,还是拥有原行政村集体资产的一份,享受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成果。这就使得农民和安置社区之间缺乏必要的利益结合点,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也就显得不足。应将这些原行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村民,将村民持有的股份从原行政村的经济合作组织中拨离出来,由镇(街道)的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形成一个新型、科学、有效的社区经济管理模式。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6
县人大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到乡镇、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采用听取工作汇报、走访、座谈的方式深入了解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于20xx年下半年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有序;公检法等部门各司其职,衔接配合默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整个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比较明显。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90名,在册矫正对象350名,440名矫正对象依法解除矫正。目前,全县共有15个司法所,39名工作人员,10名大学生村官协助工作,422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在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健全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平安常山”、“法治常山”建设,为建设文明和谐新常山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党政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将其列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领导为主任,县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建立了由公、检、法、司4个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各方协调、多家统计、集中核对、强化管理”的衔接方式,督促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各乡镇成立了以副书记为组长,各相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村委会确定村主任、调解主任为矫正工作志愿者。这些组织机构的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落实,保证了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先后相继出台了《常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常山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常山县社区矫正对象处罚办法》等文件,在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矫正解除等环节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制度进行规范,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司法所在具体负责管理矫正工作中也建立了召开例会、请假报告、学习培训、公益劳动、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定期走访、一人一档等规章制度,注重教育实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健康有序运行。在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行政村之间建立无缝衔接机制,实现了工作程序规范,各个环节有效链接,使矫正工作管理渠道有效畅通。
3、加强监管,提高矫正质量。各乡镇司法所认真开展日常矫正监管工作,落实各项矫正措施,重点是在抓好日常报到、集中教育、集中公益劳动等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分级处理。根据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经济条件、犯罪原因、个人性格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因人制定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方案,一方案一矫正责任人。同时注意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派出所、司法所和监护人“4+1”矫正体系作用,实行用亲情呼唤、社区感化、友情帮助,切实提高矫正工作实效。通过送温暖、献爱心,着力解决矫正对象工作和生活中困难,有效提高了矫正对象的改选积极性和改造质量。针对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务工的情况,探索开展QQ群联系、集中司法员外出考察等模式,得到了省、市司法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目前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来看,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和可喜的进展,但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立法滞后带来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到目前为止我国社区矫正还没有单独立法,相关的法律也很少涉及有这方面的内容,只是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仍是公安机关,工作主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矫正对象对于司法行政机关实行刑法执行职能认同性较差,不服管的倾向性强。司法行政机关遏制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的措施弱,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矫正对象的处罚必须通过公安机关执行或提请,这种执行主体与执法主体分离的状况,直接削弱了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效果。
二是宣传发动还不够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没有从正面向社会作广泛的宣传和发动,社会影响力和认同感不够高,没有做到真正深入人心,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不少领导、干部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也不理解,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念、内容、目的、意义和作用知之甚少。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群众反映出一种对矫正对象的敌视态度,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使矫正对象生活和就业存在较大阻力,也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三是组织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社区矫正组织不健全,社区矫正层面单一,尚未形成全面完善的矫正网络。部分乡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调动随意化、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基层司法所承担任务多,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司法协理员专职人员少,大部分不是法律专业或刑法执行专业毕业,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机会较少。社区矫正工作者素质能力参差不齐,整体专业化程度不高,影响监管效果。
四是经费保障还不够有力。据了解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我县财政没有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足额拨付30%配套经费,装备建设更难落实,只能依靠省财政拨款经费保证办公设施的添置、培训等日常开支。这些经费对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治疗等现代矫正手段显得捉襟见肘,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五是监督管理效果有待提升。现行矫正制度包括了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学习培训、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等,但由于场地、经费、人力资源严重缺乏,加之交叉感染的顾虑,集中学习培训工作基本上没有展开,公益劳动的时间和效果也得不到有力保障,社区矫正的主要工作形式表现为报到、谈话及走访,社区矫正工作仅流于监控,无法实现较高水平的教育和矫正。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7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社区全面协调发展。为此,围绕现阶段社区干部队伍现状,我局对全区29个社区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区居委会干部成员构成情况。
我区共有29个社区,社区干部208名(其中有12人借调到各乡办),其中40岁以下的117名,约占社区干部总人数的56.25%。40岁以上的91名,约占社区干部总数的43.75%。从比例上看,社区干部的年龄层次相对平均。从文化程度上看,大专文凭的93人,占总数的44.71%,本科以上的26人,占总人数的12.5%。在社区干部中共有91名党员占总数的43.75%。社会工作师6人,助理社会工作师13人。从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来看,大多数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方面整体是好的。社区基层组织和基础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先后落实了办公场地、配置的办公设施,社区职能不断完善与加强。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社区作用日益凸显。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区作为群众性基层聚合体,其潜在的价值和现实社会功能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年龄结构日趋老龄化,这些老同志在工作中有相对丰富的经验。但他们在精力上难以承受日益繁重的社区工作,再加上固有的工作理念,使他们缺乏创新精神,难以适应社区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
2、人员无法整合,计生、社保、民政协管员没有统一的管理。
3、社区干部待遇偏低,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目前社区干部的生活补贴在扣除各类保险后,大部份只有一千元,刚刚持平全市最低生活保障。
4、各职能部门对社区重视支持不够。从当前实际看,社区居委会不仅是协助者,更是具体的操办者和执行者。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强调“工作向社区延伸”。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简单的把工作推给了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却没有及时落实,使得社区工作开展相对缓慢。
5、居民委员成员会与社区工作者还存在模糊概念,职责不清问题比较突出,社区委员会行使政府延伸工作,不能真正自治。
6、办公用房问题。目前各社区办公地点基本得到解决,但是办公面积还不能满足办公要求。并且办公地点也大多较偏僻,不利于群众解决问题。
三、对策与思考。
1、随着城乡建设加速,城乡管理重心逐步下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社区,社区承担起了社会稳定、社会整合和社会服务等多项功能。为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精干高效的社区干部队伍,进一步抓好我区社区建设,我们应采取多种方式将一些思想素质高、有奉献精神的年轻人才充实到社区队伍中。政府部门应对社区工作加大重视,优化管理,营造良好的社区工作气氛。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待遇分为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两方面。建议为社区干部缴纳公积金,可以减轻社区干部生活压力。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允许更多的社区干部参加,提高社区干部的政治待遇。
3、加大社区干部的奖惩力度,建立年终绩效资。
4、经费问题要得到改善,要加强社区的软件、硬件建设要打造我们特色的社区品牌。
5、要解决权力下放的问题。社区现在的困难是权力小、任务重。面对群众的一些诉求也不能给与根本性解决。建议把一些可以由社区解决的问题的决策权下放给社区。这样社区可以更好的行使职权。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8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我们组织人员对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南环办事处辖10个社区、3个小区管委会,社区工作人员84人,其中社区书记主任20人,占社区工作者队伍的23.8%;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学历的 19人,占22.6%,专科学历的30人,占35.7%,中专及以下学历的35人,占41.7%;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55人,占65.5%,平均年龄34岁。街道党委下设10个社区党总支、14个党支部,其中街道机关支部1个、社区支部10个、小区支部3个,共有直管党员1032名。
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加大了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力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按照区委提出的“建一流的街道社区、带一流的干部队伍、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要求,我们始终把打造一流的社区班子和干部队伍作为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突出抓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梯次发展的要求,街道党委组织进行了社区党支部补选工作,把5 名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调配到社区班子、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聘选拔了一批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班子的战斗力,优化了干部队伍知识、年龄结构。与相比,平均年龄下降了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提高了15%.在支持佳苑世纪城重点项目建设中,赵西社区党总支新班子成员团结一心、通力合作,积极协助拆迁组开展工作,仅用了短短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拆迁任务,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我们将社区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之中,每年分期、分批对社区干部轮训一遍。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社区干部参加党校举办的以服务群众为重点的专题培训班学习。几年来,我们积极参加市、区组织到华东五市、武汉等地先进社区的学习观摩活动,办事处还自我组织到大连学习考察。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广大街道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促动工作规范化运作。社区各项工作实行责任制,年初制定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在政务上推行公开制,对社区低保、公益性岗位和发展党员等重点工作予以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在服务上实行承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工作定时限、定质量;在接待上实行首问制,来访有登记,接待有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规范了社区干部的工作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四是加大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保障力度。在社区建设中,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使社区成为能够施展自我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街道党委结合市、区拨款额度的增加,制定下发了“三个规定”,大力增加社区收入,逐年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标准,解决了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方面的问题,为社区工作者营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极大地调动了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我们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居民自治和资源整合优化的原则,重点加强了社区三大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了垂直式领导组织体系建设。在实现“一社区一支部”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街道社区党组织设置,将党组织向小区和楼栋延伸,先后建立了楼宇党小组和小区党小组;针对 “两新”组织大量落户街道社区的实际,将党组织向“两新”组织延伸,及时组织派出了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初步构建了在纵向上有街道党委——社区党支部——居民楼栋或小区党小组;在横向上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基点,向四周呈发散型的领导组织体系。
二是加强了民-主式群众组织体系建设。在普遍建立居民委员会的基础上,部分小区通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有条件的社区还积极探索在网上开辟“社区居民论坛”,吸纳本社区居民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层面人员参加,定期召开会议,集中商讨解决一些事关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居民自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加强了协调式合作组织体系建设。工作中,我们注重整合资源,主动深入到天辰锻压机械厂、通用房地产开发公司、沧州市农业银行、师专、二医院等20多家辖区单位,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了互联机制。辖区单位党组织评选先进、接受考核,要听取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区委考核街道党组织的工作情况,也要征求社区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有效地调动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初步形成了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社区党建工作局面。
为适应“单位人”变成“社区人”、大量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走进社区、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的实际,我们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从创新机制载体入手,对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创新管理机制,对不同类型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对在职党员通过一手抓服务,一手抓发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行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双向认识、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引导在职党员深入地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和管理拓展党员活动空间,使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八小时之内向八小时之外延伸;对流动党员通过建立流动党员临时党组织、党员联络站,印制“党员双向联系卡”和党员通讯录,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与沟通,实行“联管”;对离退休职工党员、下岗失业职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后,实行“直管”,党员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在下岗职工党员中,采取“双助”促“双带”的形式,开展了“一帮一”、“一带一”活动,帮助解难题、理思路、强技能,引导他们走上一条自己带头再就业,进而带动其他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发展路子;在离退休党员、在职党员中开展了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设定“党员先锋岗”,划出“党员责任区”,让他们担任治安巡逻员、卫生监督员等“义务八大员”.目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已发展到10支、560余人,并且不断延伸和拓展,在城市建设、社会稳定、计划生育、促进再就业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在浮阳南大道开通过程中,赵西社区支部党员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老党员张春增带头入户宣传政策,积极配合工作组做群众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发挥党建协调机构作用,提高共驻共建活动质量实现双向服务,共建和-谐社区的良好局面。我们着力开展双向服务,努力实现共处社区、共谋发展、共享资源、共建文明,逐步探索出一条依靠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共建社区文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途径。对辖区内阿尔卡迪亚、天成首府等新建小区,社区干部主动接洽介入,以便及时纳入支部管理,避免了开发公司、新建小区将入住居民的后顾之忧。朝阳南街社区党总支主动为驻区单位服务,先后解决阿尔卡地亚开工受阻、二医院医患纠纷、农行经营部与周边居民的纷争,改善了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的关系,促使驻区单位更加支持社区工作,营造驻区单位、社区居民与社区三方共赢的大好局面,共建和-谐社区。
我们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健全三级服务网络,组织开展了系列便民利民活动,着力解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目前,街道社区共建社区服务点260个,其中10个是社区居委会自有的,涉及家政服务、卫生服务、社区保障、社区教育等行业。目前全市首个“邮政服务进社区”项目从我街道拉开序幕。围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充分利用区就业指导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4050”服务社开展了劳动再就业服务和家政服务,累计开发就业岗位1638个,安置人员1899人;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71人次;围绕救助社区困难群体,各社区分别成立爱心捐助站,启动了“爱心超市”工程;围绕丰富社区居民生活,依托“五一”、“六一”、“七一”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去年以来,全区街道社区共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20多次,极大的丰富了社区居民生活,营造了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区生活氛围,增强了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我区社区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一个“瓶颈”. 针对这一实际,我们把社区办公用房、党员活动阵地及配套设施建设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关键问题,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实行重点推进。
一是努力改善办公条件。采取街道投一点、社区筹一点、争取上级支持一点、驻区单位帮一点的“四点”投入的方式,总计投资400多万元,重点加强了社区“三个一百”建设,解决了10 个社区、40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为各社区安装了电话、配备了微机及相关电教设备和音像资料,建立了图书室或阅览室。
二是健全服务网络。结合街道派出所的组建,在社区建立了治安警务室,基本实现了“一区一室”和“一区一警”的目标;致力于解决社区再就业,每个街道建立了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办公室;着眼于方便群众,建立了社区家政服务中心,等等。
三是强化配套设施建设。采取共驻共建、政府投入、街道自筹的多种投入渠道,投资近百万元,硬化10条社区巷道,在部分社区建起了休闲广场,极大地方便了居民的生活。南新村社区商业胡同也将于近日动工修建。
四是落实保障激励措施。我们将社区干部工资纳入区街两级财政预算,每年出资近10万元为街道社区干部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解除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根据年度各社区及干部考评情况,及时兑现目标责任制,每年各社区总计拿出近万元资金发放效益工资奖励先进社区和优秀社区干部,从而很好地调动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了融洽和-谐、团结奋进的工作环境。
通过调研,我们感到,由于基础较弱、规范化水平较低,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滞后,社区党建工作还没有引起普遍的认同和重视。一是部分党员认同社区党组织的思想淡保不同层面上对社区党建的一些滞后思想认识还大量存在,并与不断推进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发生着冲突和碰撞。二是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的思想淡保有些单位认为社区党建应当由街道社区党组织承担,对他们来说是“份外事”,参与社区党建工作过程中不愿投入过多的精力,没有真正形成共建合力。三是在职党员自觉投身社区党建的思想淡保在调研中发现有相当一批在职党员,“单位党员意识”较强,而“社区党员意识”相对较弱,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社区居民的一员与社区党建的相关性,没有认识到身居社区参与社区建设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二)社区经费投入不足,工作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社区党组织承担着领导、协调社区各方的作用。然而,投入到社区的财力、物力相对于社区党建的高要求,明显不足。一是责权利不统一,工作难度大。街道社区对应的上级部门多,涉及社保、治安、计生、绿化、城建、卫生等各个领域,但相关职能部门都没有按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将相应的职能、权利下放,导致矛盾、问题解决不畅,失去了群众对社区工作的认可。二是部分社区工作人员社待遇低。去年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390元,目前我街道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较低,月收入在600元左右,与其承担的任务极不相适应,而且这些社区工作人员基本都是专职的,还有一部分是考录的大中专毕业生,都需要用这些工资养家糊口,这样的工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者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三)社区党建工作横向协调力度还不够大。目前,大部分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较多的停留在临时性工作这一层面,在发掘自身优势,为社区提供活动场所和建设资金、带头宣传社区党建工作、督促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等方面显得较为薄弱,尚未实现全面意义上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受利益观念的影响,关系好坏往往与经费支持的多少成正比,工作的临时性、随意性较大,尚未形成持久的推动力。
(四)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活动的激励机制还比较缺乏。尽管制定了在职党员与街道社区建立双向联系、双向管理的有关制度,要求党员主动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但由于对在职党员实行单位与社区双重管理和监督制度尚未完善,在职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这一制度尚未全面推开,大部分在职党员尚未到社区党组织登记报到,亮出党员身份,即使已经登记报到的在职党员,由于其单位对此未作相关硬性的要求,尤其是一些条管、级别较高单位的在职党员的管理难以到位。
(五)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虽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得到了拓宽,但总的来说不适应的情况比较明显,“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面不够广,还没有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员、党组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增多,企业转制后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都居住社区,许多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也交由社区负责,许多“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其中不少是党员,对这部分党员缺乏有效地教育管理,致使这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理想。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首先,街道社区是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最突出的地方,居民越来越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因此,加强对群众文化生活的服务和引导,是街道社区党建必须尽快研究的一个课题。其次,大量“两新”组织的快速发展,给基层社区党建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按照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凝聚力覆盖的工作思路,提升党在“两新”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构建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积极探索社区党建工作新路子。 一是要健全社区组织网络。不断把党组织向小区、建设项目、摊群市尝社会保障所、楼栋、“两新”组织延伸,努力构建横向纵向协调发展的社区党建组织体系。二是按照“同步筹建、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好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工作。同时注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三是树立社区“大党建”思想,加强与辖区内党组织的横向联系,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四是对驻社区党员要实行“双重管理”,要采取党员联系卡等形式,定期将他们在社区的表现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辖区单位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并在评先选优时,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或建议。对于流动党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党员要实行“协助管理”,要结合实际建立流动党员活动站,为流动党员安好家。对下岗职工党员要实行“委托管理”,要针对他们的特点开展教育活动,培训和支持他们带头再就业。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9
社区警务是依托社区而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机制,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随着社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社区警务正以其独有的社会综合功能,为社区管理防范提供了有力保障,已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动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进一步融合。新的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警力沉到社区,警务前移到社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动群众,充分依托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被动打击向主动防范的转变,单一治标向综合治理的转变,管理为重向服务为主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社区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然而,在社区警务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正牵挚、阻碍社区警务的发展,亟待得到有效解决。为此,本人就如何深入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开展了专题调查。现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作个粗浅分析,仅供各位同仁参考。
一、前段我局社区警务工作的`初步探索
近年来,我局把社区警务作为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的重要支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警务室等级达标为抓手,强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社区警务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我县属于山区县,农村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室居多,基层普遍存在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社区警务战略发展。
二、社区警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前期的社区警务运行来看,我局社区警务工作已经基本正常运作。但影响、制约社区警务工作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社区警务警力严重不足、功能发挥不够。社区警务既是公安工作的一部分,也是社区工作的一部分,特殊的交叉属性决定了其特有的功能。社区警务是社区群防工作的组织形式,是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阵地,也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进行信息互通的基层中枢。
而现实工作中,由于基层公安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社区民警难以专心沉入社区开展警务工作,甚至有的农村警务室“无警可驻”,民警在社区警务中往往只是应付式的等候、登记、处理,没有变被动为主动,没能将社区的警务工作统筹考虑与合理计划,而是简单地按命令执行,局里安排一次行动就搞一下,没有充分发挥社区警务的组织引导功能。社区民警深入基层广泛收集信息的同时,最大的工作要求是组织指挥一支防控力量。群防群治力量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防控力量,在公安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但这种重要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
首先,思想认识不到位。派出所和社区民民警都没有将群防群治这项工作提高到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的高度来认识,派出所对群防群治工作没有明确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
其次,范围拓展不广。派出所只对专职巡逻队(有的是民兵应急分队)、银行等重点单位的经警还有所联系,对其它群防群治防控力量基本上没有管,没有组织。
第三,队伍运作不力。社区民警牵头组织协调不够有力,未将其串联成有效的防控网络,导致各种群防群治力量的运作无力,未形成有效的防控体系。虽然有了一个警务室,在群众看来有了依靠的场所,但是民警还是单兵作战,缺乏稳固的根基。
社区调研报告模板 篇1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作为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结构主体的社区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构建和谐社会要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为此,民革福建省委组成课题组,就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进行调研。调研组七月—八月间走访了福州、厦门、湖南长沙等地,考察了当地的先进社区,并与相关部门的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进行座谈。经过分析整理,形成此报告。
一、我省社区建设概况
我省社区建设自五年起启动,期间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坚持以服务为民为宗旨,民主自治为目标,居民参与为重点,示范活动为手段,努力健全、完善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取得了实效。截至20xx年底,全省已经整合成立1461个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整合的基础上,按照“议行分设,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三个自治组织。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1、社区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把社区建设混同于基层政权建设。
当前,我们社区建设实行以民政部门为主的区、街、居三级管理体系,往往把社区当成是政府的延伸,社区承担了太多的政府职能,导致角色模糊,职能错位,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落实层,工作不堪重负,疲于应付。社区居委会既承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又承担了基层政府重心下移后的行政管理职能,社区居委会“准政府机构”的地位及其运作机制,难以适应居民自治意识增强、希望扩大基层民主的需要,难以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出现强调管理重心、管理权力下移,不是强化社区的社会职能,而是片面地扩大街道编制,扩展社区组织的政府职能的现象,使政府在社区建设中仍然担当实际意义上的“包办代替”角色,造成社区的社会职能不是强化,而是萎缩、弱化,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难于开展,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实现真正的社区自治。
这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落实难的问题。所谓“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一般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政府部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处理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时,在征得社区居委会同意后,应当同时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协助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二是政府部门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会服务性职能向社区转移时,必须同时转移权利和工作经费。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因为政府职能未能转变,“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处于“留在口头上,落在低头上”、“叫得响,到位难”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有下面四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
社区建设在我省虽然已经走过五个念头,但是一些领导对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缺乏紧迫感,没有充分认识到社区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存在“重形式、轻实际”的现象,对社区建设中的简政放权、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等核心敏感问题,没有深入研究,妥善解决,仍习惯性运用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手段来对待社区建设,看成“行政组织”、“准政府机构”,没有顾及到“权、利”相一致的问题。
(2)项目界定不明确。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居委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同时也规定“居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19xx年颁布的《居委会组织法》对居委会规定了六条任务,其中两条就规定居委会要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工作,又指出现阶段居委会同时承担自治和行政两大职能。因此,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但法律对“协助项目”只作原则规定,实际操作过程导致居委会协作的项目包括政府的所有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显现出现就不足为奇。
(3)经费渠道不畅通。
我们现行的财政体制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政府目前只有少数一些部门,如计生、公安因有专门的委办工作经费,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大部分部门均因为“委办工作经费”无法列支导致“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难以落实。
(4)社区拒绝不得力。
中发办[20xx]23号文件规定,对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的工作和向社区摊派的各种负担,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在实际操作中,2社区居委会干部谁都不会得罪“上级”,只能“上面下命令,下面照着办”。据统计,社区居委会承担着社区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社区科普、民政、再就业、计划生育、老龄工作、信访、安全生产、消防、侨务等工作,普遍达56大类,285小项。与这些工作相对应的是牌子多,几乎一项工作一块牌子,少的29块,多的达58块。
2、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居民自治水平较低。
现阶段城市的社区服务已经从单纯物质扶助的福利和救助,发展到对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全面服务。社区建设内容应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自治、社区文化体育卫生及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等多个方面。但是在社区管理方面,侧重抓行政性的管理,发动群众开展社区自治管理还比较少。社区的一些名为群众组织的机构,如计生协会、工会、红十字会等,实质上行政化色彩浓厚。社区服务是依托社区组织开展的社会福利服务,目前,服务领域不宽,项目不多,开展扶贫济困、就业服务相对比较多,社区的文化、教育活动开展的不够多;服务对象不广,面向老年人、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的服务比较多,面向一般居民,尤其是青壮年的服务比较少,对青年人的吸引力不够;服务内容缺乏特色;组织力量比较单薄,一般是社区工作人员忙里忙外,发动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参与不够。
3、立法滞后,社区工作关系不顺。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19xx年通过的,随着形势的发展,它的许多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城市社区建设的需要。而且该法的基本条款只有23条,对城市居委会与政府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等仅做了原则的规定,操作性很不强。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对社区的关系也没有明确界定。致使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不很清楚,社区工作关系不顺。表现在: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顺,虽然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作为政府的基层机构,导致行政化倾向明显,影响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社区单位在社区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法律的依据,致使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顺,有些社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关系融洽的,也往往是基于双方负责人个人之间的感情;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主要是指导与监督,但在实际操作上缺乏相应的手段,遇到不配合的`物业机构,社区居委会也束手无策;社区中介服务组织的性质以及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也没有法律的依据。按照“议行分设,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三个自治组织尚未发挥自身应有作用。社区建设尚须制度化和法制化。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象严重,对社区建设的顺利进行十分不利。
4、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不够适应,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程度不高。
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工作,社区工作者队伍得到充实和加强。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偏低,一些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由于各种原因还很难进入这支队伍。二是男女比例不平衡。三是存在多头管理。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残疾人联络员、禁毒专委等虽然同在社区工作,但分别归属不同部门管理,街道和社区统一管理难度很大。四是个别社区工作者工作作风不深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甚至存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五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与过去相比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然偏低,与职工平均收入相比,与所承担的工作量相比,还有差距,容易造成人才流失,也影响社区居委会人员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影响着社区工作者职业声望的提高。
5、社区单位和居民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参与社区建设程度不高。
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但是社区建设基本上还是以各级党委、政府的推动力量为主导,各级党委、政府处于发动、组织、安排等全过程介入状态,而作为社区建设主体的广大居民尤其是各类单位在职人员的社区参与意识仍旧淡薄,参与行为缺乏,参与程度不高,基本上游离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之外,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政府拼命干、居民一边看”的非正常现象。如社区居委会选举,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居民代表选举,许多地方便把居民代表选举居委会作为普遍通行的制度。这样,基层组织选举者可以随意确定居民代表而省去许多麻烦,选举实际上成了走过场。一些居民还安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生活习惯,生活中遇到困难还主要依赖工作单位予以解决,与社区没有明显的利益关系。社区居委会虽说是群众组织,但由于主要精力承担政府安排的行政任务,仅有的一些活动项目针对性不强,致使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还不高,还缺乏凝聚力和向心力,得不到大多数居民群众的认同。社区成员的低参与或者说社区建设参与主体的单一化,不但极大地制约了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发展,而且严重背离了社区建设的初衷,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瓶颈”之一。
三、建议、意见
1、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
同样,要实现社区的和谐,也要看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如何,因为社区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处在社会变革的第一线。加强社区党建,夯实执政基础,对和谐社区的形成关系重大。首先要科学合理设置社区党组织。社区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社区,一般应设立社区党总支,社区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区,一般应设立党委。及时做好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使党组织建到“大院”、建到“楼梯”,建到“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在社区的百分之百覆盖,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其次要加强社区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进党组织干部“公推直选”。鼓励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从机关选派能力较强、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挂职锻炼。鼓励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配备基层党务干部,逐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此外还应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重视加强和改进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街道流动党员服务站、社区流动党员登记站和社区在职党员联络站等。
2、完善社区工作体系,正确定位社区工作。
一方面理顺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街道办事处、各政府职能部门要调整机构,转变职能,作好指导与服务,为社区居委会解决相关问题。社区居委会要保证街道办事处、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另一方面目前社区有限的资源承载了较多的行政职能,应明确社区组织是政府和企业分离的社会管理职能的载体,是开展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而不是政府机构的延伸和“准政府组织”,减少多头管理的现象,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健全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老年人协会、文体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增强整体合力。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1)清理政府部门分设在社区的分支机构和牌匾。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的牌子,其他内设机构不再挂牌。分设在5社区的机构,除保留有关部门人员派驻的之外,应予以撤销,尽可能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活动,还社区居委会服务于民的初宗。
(2)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机制。政府职能部门对需要经由社区协助的工作任务,赋予相应的权利,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拨付必要的工作经费。
(3)采取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的办法,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实行社区工作者归口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理顺人事管理关系。加强社区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考核、奖惩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水平。
(4)扩大社区直选。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对于把居民公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居委会,调动居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组织直选试点,总结积累直选经验,逐步扩大直选范围,鼓励条件较为成熟的组织整区、整街范围直选。在条件尚未成熟的社区,可以考虑采用户代表选举制度和代表选举制度相结合的方式。
(5)健全民主制度。完善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议等民主决策制度,将社区事务交由社区居民自主决定、自我管理,特别是关系社区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广泛听取和尊重居民群众的意见。
3、增加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1)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社区党组织强化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建立党员向社区居民公示、社区居民评议党组织成员和党员、党员联系扶贫帮困对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开展社区党组织与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积极倡导和组织党员以各种方式参与社区事务,开展“党旗在我心中”、“贡献在社区,温暖在人间”、“党员责任岗”等系列活动,形成“一个党员一面旗,一个支部”的格局,增强社区党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2)发挥社区整合功能。政府行政管理系统、社区自主管理系统和物业管理系统组成社区的管理体系。行政管理系统应承担制定社区规划、促进社区发展的职能;社区自主管理系统要通过发动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形成社区的文化6合力,培养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科学合理地调整居委会规模。应当合理调整现有居委会的规模。按照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划定社区。
(4)加大对社区基础建设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在社区建设启动阶段,政府投资是必需的,然而更需挖掘社会资源办社区。加强社区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要动员驻区单位积极支持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为辖区群众造福,使广大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增加归属感和认同感。
(5)扩大社区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通过基层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监督,让居民了解社区、关心社区。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民意调查”、“居民议事会”和“民主活动日”等制度,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与沟通,赢得居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建议实施办事处和居委会政务、财务、服务等内容全部公开,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提高社区的民主自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