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时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体育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2012年广东省在文科类、理科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含A类、B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但在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第三批专科院校(含A类、B类)暂不实行平行志愿。此外,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按规定填报相应层次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等学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无效。其中,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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