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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工作计划 篇1
摘要:本文笔者通过多年来从事电力稽查工作的工作经验,就如何通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来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完善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升电力企业的形象,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电力营销;电力稽查;客户需求
随着“三集五大”建设工作的逐步深入,供电企业对营销运营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减少营销日常工作差错,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投诉,避免用电过程中的“漏、滴、冒、跑”现象,促进企业效益最大化。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在电力营销经营环节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监督机制,配备足够的稽查力量,全面开展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将营销稽查融入到营销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营销工作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营销稽查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的稽查工作细则。为把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完善营销稽查常态管理机制,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建立营销稽查网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梳理规章制度,对有关营销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政策规定进行整合,梳理营销各专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营销稽查依据。二是制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细则,出台电力稽查工作管理规范,明确稽查内容、权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考核奖励办法,使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构建完善的稽查组织体系,形成由上而下的稽查网络。包含市、县、班组(供电所)等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营销稽查组织体系。
第二,合理安排营销稽查工作。处理好适时稽查与适度稽查,注重稽查安排人性化、稽查计划提前化、稽查方式多样化。安排人性化,按照营销专业工作的时间周期,正常稽查是依照基层单位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稽查时间,这样就能让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不受稽查的影响。特殊稽查则是指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工作质量、工作进展、业扩报装以及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随时展开的稽查工作,以达到反应迅速、快速改进的良好效果。计划提前化,在稽查工作中要整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月度工作安排的各项任务,发挥营销稽查的防范作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方式多样化,通过专项稽查和定期稽查等方式,重点稽查外部用电客户用电行为管理和公司内部电力营销业务管理,通过互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和市县供电公司之间的横向交流稽查。
二、明确营销稽查工作的关键点
第一,规范业务流程应用,提高营业业务管理水平。根据对历年营销稽查结果分析可以发现,很多营销基础资料的差错,业务收费错误,供用电合同签订错误等都是由于工作人员对业务流程操作不细心导致。因此在稽查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业务流程的核查力度也就成为了必然。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电力营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经营流失,规范营销稽查行为,制定本规定。
1.2营销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有关营销制度的建设、营销工作质量和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监督。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省公司及其所属供电单位。
2营销稽查的内容
2.1营销制度建设情况和实际执行情况;
2.2业扩报装、用电变更各业务流程。检查是否存在超时限、违规操作,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3抄表工作质量和定期轮换抄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抄表不到位、估抄等,确保抄表实抄率、抄表差错率的真实、可靠;
2.4电费计算、电费审核、电费回收、购电费支付等工作的管理情况。防止电费差错,保证电费资金安全,确保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2.5客户用电档案和计量档案的建立、归档、变更、销毁等情况。检查档案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现场一致;
2.6《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续签等情况。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内容是否完整,签订是否及时,合同执行是否严格和准确;
2.7电价执行和有关用电营业收费项目。检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费参数是否与实际相符;
2.8检查供电营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电费账务是否相符,检查电费收入及违约使用费是否及时入账、有无坐支现象,清查数据不清晰,账账不符等情况,监督找出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9检查关口表和售电关口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周期检定、轮换、故障处理等工作。
2.10服务窗口和从事有关营销服务工作的人员的服务质量。
2.11进行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的查处工作。
2.12对客户投诉和举报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2.13对营销稽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营销稽查行为、营销稽查工作流程、营销稽查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职责划分及机构设置
3.1公司市场交易部主要负责:
3.1.1制订公司营销稽查的管理制度、工作规定。
3.1.2对下级单位营销稽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表彰和批评。
3.1.3组织开展全网营销专项稽查。
3.1.4定期编报全网营销稽查简报。
3.2各省公司市场营销部门主要负责:
3.2.1贯彻落实公司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2.2制定营销稽查工作计划,对所属供电单位营销稽查业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3.2.3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营销专项稽查。
3.2.4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2.5负责公司范围内营销稽查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
3.3各供电局主要负责:
3.3.1贯彻落实上级单位营销稽查有关制度和文件。
3.3.2组织开展本单位营销稽查工作。
3.3.3监督被稽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3.4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专项稽查任务。
3.3.5定期编报营销稽查简报。
3.4各省公司、地区供电局要建立健全营销稽查组织体系,配备营销稽查人员,负责组织开展营销稽查工作。
3.4.1各省公司应在市场部门下设营销稽查专职岗位。
3.4.2各省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营销稽查机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供电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营销稽查机构,可设为二级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4人。
(1)省会城市供电企业;
(2)年售电量100亿kWh以上;
(3)供电客户数100万户以上;
(4)管理十个及以上县级供电企业。
其他供电企业应配备专门的营销稽查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4.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县级供电企业应设立营销稽查班或专职人员,负责营销稽查日常管理工作。
(1)年售电量10亿kWh及以上;
(2)用电客户数达10万户及以上;
(3)管理十个及以上供电所。
其他县级供电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营销稽查人员。
3.4.4所有涉及营销工作的班组、供电所(如:抄核收班、用电检查班、计量班、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等)要设置兼(专)职营销稽查人员,负责日常内部稽查工作。
3.5稽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各省公司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证书。4营销稽查的方法与要求
4.1营销稽查实行以日常稽查为主,专项稽查为辅。
4.2日常稽查实行计划管理,营销稽查人员应制定年度和月度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稽查工作,月度终了和年度终了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4.3专项稽查针对日常稽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不定期组织开展。
4.4营销稽查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时,人数不得少于2人,并应向被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关证件或文件。
4.5营销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稽查机构出具《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格式参照附表1),《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应一事一单。被稽查单位收到《电力营销稽查整改通知单》后应限时进行整改,涉及电量电费的应按差额进行补退,并填写《电力营销稽查整改情况反馈单》(格式参照附表2),将整改情况反馈回稽查机构。
4.6各省公司按照不低于以下要求的比例随机选取营销稽查的样本,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营销稽查检查任务指标,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体系,
4.6.1用电报装业务、抄核收业务、计量管理、用电检查等营业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大工业、趸售用户5%、商业、非普、居民等其他用户0.5%;
4.6.2优质服务类稽查样本比例要求为:营业窗口、95598、故障抢修等1%。
5营销稽查信息报告和发布
5.1各省公司应在每季度第15个工作日前将《营销稽查简报》报公司市场交易部。
5.2《营销稽查简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5.2.1营销稽查的成果和指标完成情况,包括查处违章窃电行为次数、追补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费,营销差错次数、涉及电量、涉及电费,挽回经济损失总额等;
5.2.2营销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
5.2.3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措施建议;
5.2.4下期稽查工作计划。
5.3公司市场交易部对各省公司上报的《营销稽查简报》进行汇总后,发至公司领导、有关部门和各省公司。
6营销稽查的考核
6.1营销稽查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一)营销稽查样本完成情况;(二)发现的营销差错数量。
6.2各省公司在每年一季度内制定并上报营销稽查工作计划。
6.3公司市场交易部每年组织营销稽查专项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对营销稽查开展不力、营销差错较多的单位进行批评。
6.4对发现或防止重大营销差错,或在打击窃电行为、防止违章用电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省公司给予专项奖励。
7附则
7.1各省公司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7.2本办法由公司市场交易部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稽查工作计划 篇2
xxx年,我局将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整合完善、创新提高”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和实践好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强化税务稽查职能作用发挥,狠抓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两个重点”,着力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和工作的创新能力,突出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一查三促税收稽查效能工作。
一、夯实基础,着力专案管理和行业分类检查,凸显稽查效能整体提高。
(一)建立和完善税务检查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和简并税务检查工作流程,实现税务检查工作的科学化、合理化、标准化;二是强化税务检查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税务稽查和日常检查工作;三是完善税务检查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税务检查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强化大要案的专案管理。一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力度,建立专案查处的工作体系;二是实行“重案组”运行机制,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三集中”方式进行查处,体现时效性、联动性,凸显办案专业化;三是强化对大要案查处工作的指导和跟踪管理,不断提高检查人员办案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落实大要案快报和专报制。
(三)实行税务检查分类管理。一是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做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二是做好行业实施联合检查、延伸检查和纵深检查,提高工作协同性和绩效性;三是有效利用税务检查资源,在税务案件检查的组织方式上采取税务稽查督办制、联查制。
(四)建立税务检查动态案源库。一是强化税务检查计划管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基础信息的分析比对,确定税务检查的行业重点;二是做好案源信息广泛采集,加强与征管部门信息交换和沟通,实施案件的精准打击。
(五)进一步强化税务案件会审机制。一是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强化对日常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指导,规范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二是严格把握报送县局重大案件审理质量关,优化税务案件审理方式,通过初审、会审促进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效率的提升。
(六)强化税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是建立执行工作事前审查制,对执行环节法律税收文书严格把关,保证对执行的有效法律支撑;二是实行执行环节提前介入,强化实施环节与执行环节的相互衔接,形成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与防止欠税行为合力并重;三是进一步拓宽联系渠道,对执行案件分类管理,分别监控,提高执行效率。
二、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与征管、税政、法规、监察等部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加强行业和区域专项治理重点;二是强化与征管的工作协调,完善《征管建议》制式传递方式,充分发挥税务检查“一查三促”功效;三是加强典型案件和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分析,建立税务案件检查通报制,畅通信息传递及反馈渠道。
三、强化与县国税稽查局的工作沟通与互动机制。一是建立国地税稽查局定期联系制度,对共管户的检查案件进行共同分析、制定对策;二是推进国、地税稽查局联合办案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三是做好已查案件的信息交换,为共同开展涉税治理提供保障。
四、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同与合作。一是强化与县公安部门在涉税违法案件查处上的合作,推进“税务110”联动机制的全面运行;二是与县公安部门建立大要案联合检查和提前介入涉税案件检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案件移送规定;三是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完善重大涉税案件报备制度,同时做好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是与县法院进一步完善提请强制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手段。
五、强化税务检查的服务工作。一是在实施环节实行税务检查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分析“三段式”税务检查新模式;二是全面推进被查企业回访的工作机制,广泛采纳纳税人合法意见和建议,有效改进工作方法。
六、组织开展税务检查区域专项治理和日常检查。一是科学选取专项治理的区域,通过相关指标的分析比对,确定主攻重点;二是统筹调度检查资源,采取阶段式、集中性分区域进行税务检查;三是实行税务检查多环节联动,不断释放稽查工作功效。
xxx年,我局将对以下几个行业进行专项治理。一是对一些个体大酒店进行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清理;二是对几家大型超市进行税收专项治理,检查对象主要有***超市、***商场、***家电商场等;三是对几家建筑公司和建设部门等建筑行业进行一次税收大清理;四是对全县重点税源户的检查面要求达到30%以上;五是完成好其他临时性检查工作。
七、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推进工作力度,加强对偷逃税成因的分析和检查成果的应用;二是组织好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区局、市局稽查局关于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好我局xxx年专项检查工作计划;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时分析征管工作现状,提出高质量征管工作建议。
八、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的分解、考核、追究;二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加强“两权”监督;五是继续推进机关作风、行风建设,强化常态管理。
稽查工作计划 篇3
大桥中队xx年度工作总结
xx年,大桥中队在市局、大队的正确领导下,以“市场监管”为中心,根据辖区市场的实际情况,不断强化市场管理,打击卷烟违法经营,提高市场净化率。坚持“守土有责、内管外打”,在中队内部实行专管员制度,认真组织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有效的开展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一)、深入开展卷烟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省市局、大队统一部署,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冬季会战”、“闪电九号”、“闪电十号”行动。市场整治取得新成效,确保了市场净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全年大桥中队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卷烟案件79起,查获各类违法经营的卷烟条,涉案金额约万余元。(其中五万元案件1起、万元案件4起)
(二)、有效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大桥中队采取个人走访线路和集中检查市场两种方式规范管理辖区卷烟经营户,根据市场的特殊性,明确市场净化率目标。制定市场净化率方案,以宣传教育,规范经营,打击卷烟违法经营,提高市场净化率。我们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工作方针,始终
(三)、长期开展无证户整治工作。坚持“严管重打”的原则,不断健全各项长效管理机制,联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打击外地籍制售假烟为主的无证经营户为重点。注重人本管理,即要重打击,也要给出路,努力通过正面引导、提前警醒等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教育,来缓解或避免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在取缔无证户工作中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经营户,依其申请予以办证;二是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宣传,劝其转营或不经营烟草业务;三是查无证户的供货源头,对向无证户供货的有证户,除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还要根据营销和服务策略,对其减少供货量甚至停供货源。
二、严格市场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树立烟草专卖良好形象
在市场检查执法过程中,大桥中队全体队员能严格按照局(大队)有关规定,时刻注重自身执法形象,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着装整洁,佩证上岗;做到文明用语,态度和蔼,依法办案,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树立了烟草专卖良好形象。
三、加强协同沟通,促进中队工作有效开展
大桥中队经常组织和线路访销经理、送货员的联系,并及时反馈相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促进了我们下一步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中队还利用“两员”反馈的信息,及时的查处了一些违法经营案件,净化了辖区市场环境。
四、实行专管员制度,责任到人
按照工作要求,中队将辖区分成四条线路,每条线路由一名专管员深入延伸到农村的边角,每条线都呈放射性,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对个别违规户我们还进行了专人管理和密切监控,并打破常规的市场检查方式,充分利用休息日、午间、夜晚进行突击检查。通过中队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和科学管理,使中队的辖区市场上基本杜绝公开摆卖的现象。
五、加大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零售户法律意识
稽查工作计划 篇4
根据总公司推进“六项工程”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密围绕总公司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总公司20xx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认真按照总公司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狠抓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做为重中之重的头等大事。经大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为
了使大队的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我们将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宣传材料。如:《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与效益》等学习材料,提高职工防范意识。利用参观安全展览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方法和措施,结合企业改革改制,从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入手,结合“育人工程”,聘请总公司安全处领导,讲授安全管理常识,增强职工“事前三不放过”和“事中三不放过”的安全意识。并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规、车辆维修等安全、技能教育,保障大队车辆安全运行,确保按时出警和车辆运行零事故。同时采取“三包”的工作方式,即领导包干部、干部包党员、党员包群众,对企业改革改制相关内容的宣讲,消除职工的疑惧心理,提高员工的忧患意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到班子议事重要日程。
二、做好安全工作,主要实施工作目标
(一)、为了使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了稽查大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大队领导班子与各科队签定安全责任状,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加强稽查工作的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关栓、摘表工作程序。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按规定落实好安全责任,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求中层干部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职工做到的中层干部必须要做到。
(二)、针对食堂、燃气锅炉等重点防范部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制定锅炉事故处理预案和消防工作预案,并有计划的进行事故处理和消防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预防基础。
(三)、根据总公司安全工作安排,增强值班值宿人员配备,提高应急能力,做到处理紧急措施及时到位。认真履行对内的监督职能,检查重点部位报警器的安装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给总公司有关部门;同时加强对巡检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以投牌抽检为主的检查工作。采取暗投抽检的方法对进户栓、调压箱背部、阀门井、“三沟”等进行定点抽查,从而强化巡检人员的监管意识。通过上述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确保总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整改隐患为主,深入开展“四防”专项治理工作 落实“四防”工作责任,加强重点部位管理。
大队根据“四防”工作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防火、防盗、防*、防破坏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将责任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抓住重点环节,周密组织,精心部署,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采取专人专管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使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的杜绝重点部位安全事故的发生。 新的一年里,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兄弟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不懈的搞好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发扬严、勤、细、实的精神,使大队的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稽查工作计划 篇5
电力稽查以营销为根基,营销以稽查为延伸。电力营销管理内稽和外查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方法论,它不以追逐利益为目的,而以规范和公平为依托。从关联上看,二者好比营销稽查的“两轮”,一只都不能疲软。内稽是基础,不仅是管理手段,而且是提高队伍自律和综合素质的练兵场,是有效开展外查工作的基本保证。
一、稽查是营销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方法。
加强对客户服务过程的监督检查,在优质服务和工作质量方面,从客户用电申请直到抄表、核算、收费等整个营销工作就是一个紧密连接的流水线作业系统。首先,我们可以检查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装接电任务;供电方式、计量方式选择是否合理等等。其次,对新装、用电变更、临时用电业务流程进行检查,特别对新装专变(100千伏安及以上)客户、有用电业务变更的客户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客户用电类别、计量倍率、电表起止码、装接(增减)容量、力率标准等,临时用电户的电费电量处理流程。另外,对在服务中的各类工作票是否按流程传递、超时限等进行稽查。对接受用户业务申请时收费及用电性质、电价分类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稽查.
在对客户服务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给整个营销工作带来不良隐患,所以用电稽查要严格对这个系统的每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跟踪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下发稽查工作传票限期整改,并与营业工作标准实行奖惩挂钩考核,促进营销服务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计量装置管理的监督
1、对不同的用电类别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查,检查其计量方式、准确度、电压等级、量限、二次回路的电缆长度及截面积是否符合要求。另外,可检查其是否对投入使用后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周期性的轮换和校验,以及是否及时的向营抄人员通知电能表及计费pt、ct的更换情况。
2、对各供电所计量资产、质量及技术管理进行检查,计量装置的产权应注明清楚,更换电能表的各种参数尤其是表底数要准确,必须形成部门之间相互制约核对准确的机制,否则,不但是资产底数不清,而且会引发人为的多收或少收电量的事件发生。
3、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旧型号电能表更换淘汰情况进行检查,积极推广使用标定电流、高精度多功能电能表和较先进可靠的电能计量装置。
三、加强对电价电费管理的稽查
加强对电价电费的管理的稽查力度,尤其是各类电价比例的构成作好细致的稽查审核工作。定期对营销单位的电费收取、日常营业管理、营业报表、电费账务进行检查,对查处的问题及时报有关管理部门,并给予通报处理,要确保供电营销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搞好用电分析,加强防治窃电和反窃电工作
1、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营销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基础上,加强对线损、供售电量、平均电价的分析。一是加强电能计量管理,特别是抓好关口计量表、母线电量平衡及大用户的计量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种表计的精度在标准范围内。二是要了解各关口及重要用户的用电容量和月生产情况,掌握用电的基本规律,使电量波动处于有效的管理控制中。三是按月开展量、价、费、损综合分析工作,找出问题焦点,对线损变化大、线损高的配电台区和电量异动大的电力用户,要有组织、有目标的开展专项稽查,为降损节能、提高经济效益,提供制定措施依据。
2、加快运行电能计量装置防窃电功能的技术改造,特别对专变用电要采取专用计量柜(具有防窃电功能),或采用变压器上装计量箱。对一般动力用户计量点要加装具有防窃功能的计量柜(箱),为电力营销堵漏增收提供保障。
3、定期与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公安及司法机关开展电力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宣传电力法规和安全用电知识,从严打击窃电和违章用电行为。
五、加强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监督
供电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加强行风建设是新时期各级组织的要求和广大电力客户共同呼声,同时也是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在深入贯彻"优质、方便、规范、真诚"八字服务方针,切实履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中,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监督体系,要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促使其成为每位电力员工的自觉行为。二是开展供电优质服务要与实现一切满足用电客户的用电需求出发,解决发生在客户身边用电困难,及时纠正和处理严重损害客户切身利益的问题。三是要与培育电力市场、促进增供扩销、打造优质服务品牌相结合。
综上所述,采取现有的网络稽查和跟班稽查工作方式,与电费管理中心实行联动,共享信息资源,可拓展营销稽查工作面,促进营销稽查工作的发展,能够提高营销稽查工作效率,同时有效的防范电量电费的流失。通过两个中心间的紧密协作,还能够使营销工作做到“不重叠、不脱节”,从而达到共同提升营销工作质量的目地。
总之,在电力企业公司化、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的大环境下,供电企业内部的改革在不断向纵深推进,电力稽查工作也必须适应改革形势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注重实效,要建立适应市场、工作规范、监督有力、服务优良的稽查工作体系,不断拓宽稽查范围和层面,全面提升稽查服务理念,为创一流供电企业把好营销质量关。
稽查工作计划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XX〕45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现结合我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单位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抓手,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稽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结合通知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部署稽查任务,确保稽查任务落到实处。
(二)以稽查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卫生监督稽查是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人员在卫生监督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稽查是手段而非目的,要通过稽查促进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树立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各地要对照有关制度和措施,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行为。
(三)认真做好专项稽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和信息报送。各地的稽查工作要围绕重点工作,以稽查工作安排为契机,进行全面回顾、梳理和总结,形成各自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机制。请各县市区于20XX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稽查工作的自查总结上报至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卫生局做好全市的督查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将全市专项稽查工作总结(含有关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及对各单位的抽查打分表格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稽查工作计划 篇7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的组织机构、用电检查内容、计划、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营业普查,营销稽查的机构设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方式以及稽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等问题。
【关键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营销稽查
1、用电检查
组织机构
用电检查要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营销副经理任组长,各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用电检查领导小组下设用电检查办公室,作为用电检查机构设在营销部门,营销部下设用电检查所(队、班),设专(兼)工程师和专职用电监察员若干名。
用电检查内容
(1)检查客户执行相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进行施工质量检验;检查客户受电设施及装置的安全状况、运行管理状况;检查客户的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检查客户的应急反事故措施;
(4)检查客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省电能的情况,引导客户主动参与需求侧管理;
(5)检查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自动装置、用电计量装置、调度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
(6)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受电端电能质量的状况;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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