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工作总结清晰有条理?时间过得匆忙,工作即将翻开新的篇章。我们该准备撰写这一阶段的工作总结了,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才能使我们更准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荐你看看以下的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1】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今年一季度,我村的司法行政工作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工作蓬勃开展,促进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我村根据区、街道相关部门要求,紧密结合本村实际,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法制现代化建设,下面对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做如下
总结: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季度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调解了各种矛盾纠纷,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社区矫正工作
我村社区矫正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和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今年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积极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年初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开展对我村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开展了2次对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
(三)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信息档案工作。我村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建档工作,按照一人一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村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范化管理。
(四)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监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社区矫正人员签订监护协议,听取思想汇报,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监控,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我村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三、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村安置帮教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思路,建立机构,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两劳”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使我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嘎查建立了“两劳”人员接待工作站,明确了职责,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强衔接,掌握动态。为预防和减少“两劳”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司法所及时向公安派出所、了解掌握“两劳”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并多次走访安置帮教对象所在的嘎查,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
(三)增添措施,做好安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都由乡司法所接待,登记造册,并建立了个人档案。确保“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情况家底清,去向明。对在家打工的“两劳”人员,进行跟踪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他们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生活上一样关心,让全社会对刑释解教人员伸出温暖之手。
四、法制宣传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制。
今年以来,我村在制订工作目标时,就明确规定了分工,由村书记顾跃进为组长,其他村干部配合建立了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普法学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积极认真的开展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入扎实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
1、阵地建设。在宣传发动时,除大小各种会议外,还广泛广辟了宣传橱窗、简报、横幅等,同时开展法制教育电影展映活动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统一了全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
2、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我们抓好两委班子人员和党员的学习,把普法工作纳入村中心工作。村干部自身学法、用法、抓法制建设的落实,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三、普法教育形式多样
结合形势抓教育综合治理工作要搞好,普法教育要先行;我们针对各季节特点,下大力抓教育不放松,并收到良好效果,比如:针对夏天时间,我们在宣传橱窗内张贴法制宣传的案例,同时对过电影的播放,使大家知道违法犯罪要付出的代价。有效的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当然,案件的下降与警方的打击防范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是分不开的,但是认真抓村民法治教育,上法制课给我们带来的甜头也是显而易见的。
五、法制创建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村上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结合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避免创建工作“走过场”,我们经常组织村干部到各户了解开展情况,督促他们抓好落实。三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经验借鉴。虚心向兄弟村学习,并经常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请示,要求他们来村实地指导。
二、强化创建措施,确保工作到位。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我们把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干部和全体村民的法律素质,营造农村良好法制环境作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重点,在村上建立了普法教育网络,有了电教设施设备。做到了有一个法律服务所、一个法制宣传栏、配备一套法律图书和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了村两委干部每季度至少二次、党员和村民组长每季度一次的集中学法制度;还在各户开展了争创“知法守法示范户”活动、向村民发放了《农村法律读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一年多来,我们先后组织学习了《土地承包法》、新《婚姻法》、农村《税收法规知识》等法律法规,使“作出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逐步成为村干部和普法骨干的自觉行动。二是构建一个平台。我们以完善“两公开四民主”为创建工作的平台,遵循“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第一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完善了符合本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第二是建立健全了民主监督小组,充实完善村民议事、财务管理、民主理财、审计监督、定期评议等规章制度。并设立村务公开栏,坚持每季度公开村务、财务、接受村民监督。第三是建立健全了村民委员会向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一次报告工作制度、村民评议“两委会”成员制度。第四是坚持对村规划、土地管理、房屋拆迁、社会治安、老人赡养,灾后重建规划等一系列涉及村民利益和公共生活等重大问题,采用高度透明的方法,民主酝酿,依法决策,让村民当家作主。三是抓住一条主线。在创建中,我们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为工作主线,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调整充实治保、民调组织网络,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预防矛盾激化。
三、创建活动的初步成效
(一)、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提高。通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加强综合治理,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了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逐步形成,一是提高了依法评判是非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二是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在涉及经济和民事关系时,能按法律要求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经济等纠纷时,能够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村民要求安全生活的愿望得到实现,村风、民风和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为农村基础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直接民主选举村委会,不仅村民拥护,村干部的工作也有了较为深厚的群众基础。这既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力,又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消除了干群之间的隔阂,干群关系得到改善,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打下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群众参与意识更加增强。
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关心集体的多了,献计献策的多了,以前没有解决的集资修路、建学校、计划生育等一批老大难题,在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很快得到了解决。
(四)村级各项事业的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依法治村规划、议事决策规划。建立了村民大会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等制度。一个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我们在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农民群众的期望比,与上级领导的要求比,与先进村的实践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创建工作认识上有偏差。个别村组干部普遍认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是软指标,慢工作,出力大,见效慢,往往借口工作忙,大事多,不愿意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二是在行动上缺乏力度。存在着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民主监督工作不能真正落实。三是部分村级组织缺乏战斗力、凝聚力,起不到战斗堡垒作用。四是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一些农民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搞不清楚,往往只强调权利而不能严格履行义务。对于参政议政只从个人利益考虑而不能从大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着想。我们将以这次创建活动为契机,思路再完善,目标再调高,责任再加码,领导再加强,全面提高依法治村水平,推进村级规范化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夯实更强的基础,增添更大的动力。
村
20xx年4月22日
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2】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xxxx”学习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活动为契机,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队伍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履职能力。
强化作风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抓作风整顿,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一岗双责”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源头防腐。健全完善用人选人管人机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个别违纪干警处理绝不手软。
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3】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案件。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完成审查审前调查社会案件242件、收监5件5人、警告处罚40件39人次。主要工作有: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明确分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两次。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议方案的实施,研究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监督指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了专职法制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为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制定计划,提高执行力。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机关科室、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于每月底召开一次专门研究工作的局务会,总结分析当月工作,计划布置下月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增强观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
二、 提高制度质量,着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完善制度,创新体制。修订完善《建德市司法局综合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保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用物资管理制度、节能减耗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卫生制度、公文办理和档案管理规定等13项管理制度,将2008年的综合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该制度已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于9月份正式出台实施。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每两年清理一次的要求,目前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为建政函〔20XX〕30号关于印发《建德市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该文件继续有效。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今年主要有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为20xx年度综合考评单位重点目标任务的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新录用公务员分配问题、20xx年预算上报,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经法制员合法性审查。
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在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财政预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事项,并积极运用新媒体,在今年新开通的“建德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三、 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行政职权合法履行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共26名干部取得了执法证,持证率为81%。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把与司法行政执法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先后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公证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等一系列与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区矫正“一对一”培训,提高执法队伍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20xx年共签订了6份合同,3月6日与建德市万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电脑采购合同,4月7日与山东南山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签订了服装采购合同,4月28日与建德市至诚社会工作事务所签订的社区矫正基础服务项目合同,8月19日与建德市莘时客餐饮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9月19日与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三帮家政服务社签订房屋维修补漏合同,10月10日与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所有合同签订均通过法律顾问和法制员审查,报领导审批,并统一归档。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法制员不定期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案件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接待法律咨询者并给其详细解答,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管理的“四统一”原则。结合今年G20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暨执法监督工作,司法所自查结束后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司法所进行督导检查,帮助整改提高。另外联合检察机关对16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专项活动。
四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7家律师事务所和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制定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办法,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开展考核工作,从考核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不规范等问题,对9家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
四是做好权力事项管理。开展行政处罚外其他7类权力事项梳理反馈。与市法制办、审管办、信息中心积极对接,认真做好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管理系统、行政处罚管理系统、便民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互动处理平台等后台操作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本年度无行政处罚事项。
四、 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工作
一是做好人民监督员培训工作。目前我市共有10名杭州市人民监督员,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杭州市组织的培训,提高监督员政治素质。
二是做好提议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有1个主办政协提案和1个协办政协提案,分别为提145号完善公共法律体系的建议,提139号提案关于构建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的建议。2个提案均明确经办领导和经办人员,并办理完成。
三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实行信访案件登记制度,今年共办理了1件信访案件,经回访信访人的反馈意见为满意。
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4】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20XX年一年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以“七五”普法为抓手,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双八一”为依托,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双八一工程。
社区“八个一”
(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农村“八个一”
(即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年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制作普法宣传板34块,楼道宣传图片80张。一年组织各社区干部、居民上普法课28次,专题辅导4次,普法考试2次。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20XX年1月17、18日,宏伟区司法局联合宏伟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20XX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一是完成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示范区、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零犯罪”学校等国家级荣誉的材料归集和申报工作。
二是举办了宏伟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参赛作品以“学法我先行”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辽宁省实施规定》为重点,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构思巧妙、内容丰富、绘画精美,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学习、成长过程中对所见所闻的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学法感想,体现出宏伟少年积极地尊法学法态度和守法护法精神!
活动得到了全区青少年的积极响应,共收到190多份参赛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6名,并从中甄选部分获奖作品在丰乐街法治宣传长廊展出。
三是社区普遍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湖西社区的假日学校举办了青少年犯罪案例解析讲座。长征路社区开展了青少年“宣传法律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的教育讲座。各项活动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各司法所与社区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展宣传活动8次,普法讲堂4场,知识竞赛1场。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农街道龙源社区聘请省消防安全宣科刘教官为广大辖区妇女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现场为辖区妇女讲解了日常如何正确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器材的管理、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组织自救与逃生等知识,同时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材的具体操作方法。
3月15日,与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纪念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大会。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各种区分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饮食安全、合理用药和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常识,解答了群众的各种维权咨询,受到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工农街道兰家社区3月15日开展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活动。
5.13综治宣传日和5.15政务公开日,在汇华宫门前设置主会场,各司法所及社区设置分会场,开展综治和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辽宁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常识读本》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积极推广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建立了“辽阳宏伟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动态和便民服务等菜单栏目,根据运营实际效果不断修整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一年更新微信平台信息51条,在传统媒体《宏伟报》刊发信息19条,《辽阳日报》刊发信息2条,宏伟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37条。
6.投身城中村改造,推动政府中心工作。
3月份,宏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拉开序幕。为更好地解决百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涉法、涉诉、财产公证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曙光司法所和兰家司法所积极投入到土地征收工作中,现场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公证材料审核等服务。消除了群众对土地征收政策的疑问和顾虑,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征收。对确实需要进行公证和诉讼的征收户,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与相关部门预约好时间,陪伴他们进行办理。避免出现百姓不知道怎么办、去哪办、反复跑的现象。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答疑解惑4场,接待百姓70余人次,解答百姓动迁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20余件,为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以司法所统管为抓手,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配备专人接待解答来电咨询,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用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拓展专线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148法律服务范围。一年,接待解答“148”法律咨询11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三)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抓手,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年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活动。
制定印发《宏伟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件,调解成功311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以“法律援助创优服务年”为抓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实现全覆盖
1、强化站点建设,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我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支队建立3个法律援助服务站,依托公证处建立1个法律援助站,在
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三级响应和服务网络,确保各类案件响应及时,移交及时、受理及时。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居民群众咨询的与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2、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相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一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其中民事案件480件(含非诉讼案件425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内容涉及遗产继承、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待遇等多项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收效良好。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
畅通援助申请渠道。一是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强化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办理、点援制等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援务公开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设立公示栏,列明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保障援助对象的知情权。四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五是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及时、便捷开展援助咨询、申请等服务。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我区逐步建立完善了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
“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一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10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一是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2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区信访大厅值班,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判决,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
7、注重立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普及。加强与普法讲师团及相关部门等宣传主体的配合,结合“服务夕阳,法援护航”
、“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法律援助广场咨询、主题宣讲等各类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辽阳日报》、《宏伟报》、《宏伟区司法行政网》、宏伟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法律援助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年,全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市、区司法行政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报道宣传法律援助信息10余篇次,内容涉及军人军属、老年人维权等诸多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五)以“五个三”管理工作模式为抓手,创造性地开展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51个,有刑满释放人员256人,一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4人。帮助引导就业159,务农62,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1,无业2人,列帮率100%,就业安置率达98%,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100%。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划“六五”表彰及“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积极筹备“12.4”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二)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XX年9月起至20XX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下一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广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认真调解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化解难度大、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并列出矛盾排查实名制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筑牢平安宏伟建设基层防线。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的各种业务簿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20XX]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继续完善“五个三”工作模式,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一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下一年我区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法援案件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下一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并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重点,显亮点,创特色,树形象,全面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已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有16个大项,40个子项。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积极与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上报规程表,流程图等,明确窗口安排、人员进驻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二是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认真开展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对照省司法厅的办事指南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取消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闽司【20xx】108号)再次逐项梳理,保留申报材料237项,减少数量142项,修改了81项申报材料。三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各个业务科室重新梳理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其中,不需要现场勘查的一律压缩到4个以内,对切实不能做到即办的,承诺时限原则上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四是调整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转发〈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审改办[20xx]4号)要求,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作出调整,原有“行政许可”5大项,“行政监督检查”9大项,“其他行政权力”11大项,调整后“行政许可”不变,“行政监督检查”为6大项,“其他行政权力”为18大项,原公共服务6大项,调整后为1大项。五是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征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认真核对并上报省厅。六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和执法依据。七是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制定《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双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的通知》,并根据市审改办要求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突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有新成效。
一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市已建成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2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51个。开展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今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174件,调处成功14905件,成功率达98.2%。二是创新规范化特殊人群管控帮教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考评办法,将考评总分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部门评分项目。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工作督导。严格落实日常管控和敏感时期排查稳控制度,依托市级“中途之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在泉港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监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市、县两级均出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市局和除鲤城外的十个县(市、区)司法局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科(股)改局”。省司法厅陈勇厅长对我市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给予批示肯定。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822人,解除矫正2869人,目前在册4305人,全年重新犯罪率0.17%。
(三)以“法治泉州”建设为载体,社会法治化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早谋划细部署推动“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在全省率先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初稿起草工作,在多方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规划初稿进行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市“七五”普法决议。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倒计时安排表,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部署,明确完成时限,有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今年5月,我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丰泽区、永春县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二是多层次多领域推动依法治理有序开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提请市委、市政府把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被省依法治省办以简报的形式刊发推广。三是全方位强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先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84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逾6万份。全市已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68个,其中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57个。继续依托泉州广播电视台、《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报》等市级媒体开展全方位多形式普法宣传。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广电网络普法云平台,依托刺桐法制网每季度开展一期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吸引逾5万名市民参赛,泉州司法在线、永春普法、丰泽普法等一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日益增强。
(四)以优化法律服务为重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突破。
一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已建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乡镇法律服务站106个,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诊所)1341个。全市共有1419个村(社区)聘请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57.4%。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发并启用泉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泉州市公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司法多服务、群众少辛苦、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综合效益。4月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泉州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龙岩、南平、漳州、宁德市局先后组织前来考察学习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二是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发展大局,启动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组建包含99名律师、公证员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候选对象名录库,于11月下旬联合市律协组织80多名律师、公证员赴中国人民大学开展第一期涉外法律服务专题培训班。组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和专门律师人才库,共有43家律师事务所和154名律师申报。启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访、电视电台接访、联合接访等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4585件,收费16272万元,其中参与服务重点项目338人次、336件;各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1298件,收费1191.86万元,其中服务省、市重点项目159件,涉及标的额27亿元;各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17254件,收费2099.1万元。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牵头起草并以市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部门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市、县两级均已出台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标准文件,其中,市法援中心20xx年业务经费预算翻一番,达到140万元;办案补贴标准从400-22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主动适应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机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事务跨县域协作意见,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法援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470件,同比增长19.53%,受援人总数7538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6497人次。3月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局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四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公信力。先后完成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年度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等工作。推进公证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服务标识、办公场所功能布局,规范执业着装。出台《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监督评议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组织31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7起案件监督评议,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指导晋江市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成行政审批流程瘦身清理,进一步优化行政职权运行程序。做好20XX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初审、发证、备案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司法考试泉州考区的各项考务工作。
(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及时制定下发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全体党员中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各个专题学习讨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党课、局机关每周五“学习日”等形式,抓好《党章》和《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制定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方案和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完成的25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以3月4日陈灿辉副市长对我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时提出5点要求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为契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多次对局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纪检组长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促使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底线。组织开展以“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系列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学廉守廉的意识。三是扎实开展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系统内大力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李培斌、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崇德向善的机关文化。
二、20xx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xx年,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着重在三个方面抓落实:
(一)着力防控风险维护稳定。
一要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抓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切实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和青少年法治教育。继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探索建设市、县两级法治文化体验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市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不断提升法治泉州创建水平。二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构建“1+3+N”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仲裁、信访等机制的有机对接,继续加强多元化行业性调委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专职调解员制度和“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制度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对劳资纠纷、非法集资、困难企业生产经营等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积极探索金融纠纷、民营企业破产重组等领域的人民调解新路径,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对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全市实现“四无”的村(社区)达到85%以上。三要全面强化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加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市社区矫正“科(股)改局”实现全覆盖。落实好“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指导基层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日常实施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和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社区矫正常态化巡查互检。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全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认真做好刑释人员的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救助、援助等优惠政策,提高帮教质量和水平。
(二)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一要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的建设和规范化运行,逐步实现实体平台全覆盖。继续督促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实现全覆盖,并推动各县(市、区)将聘请村级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探索“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协调推进市级“12348”语音平台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升级,整合完善市级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公证网上申请服务平台,建设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进一步整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服务产品,加大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群众。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二要进一步提升专业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专业优势作用,围绕“海丝先行区”建设、“泉州制造20XX”、知识产权保护、城乡发展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要战略决策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为我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各项重大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大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继续组织实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程,积极为国际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产能和设备制造合作等提供有效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的法律事务,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积极落实公职、公司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三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市两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便民管理体制、服务机制和保障机制。大力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深入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便民服务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军人军属、老年人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服务。依法严格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年度检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诚信等级评定,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认真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推动解决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老三难”、“新三难”问题,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推进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激发公证行业活力。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行业管理和执业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
(三)着力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积极探索律师和司法鉴定行业党建新模式,发挥好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三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科技信息化运用、拒腐防变“五种能力”。继续抓好基层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使用,努力实现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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