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工作周期也已经快要结束了,那么也该根据实际情况去准备岗位述职报告了。述职报告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您是不是不太明确岗位述职报告的写作要点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1)
一、工作数据
根据司法所上报的数字,20xx年1-12月服务对象68139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总数9581件/次。其中,诉讼30件、接访咨询7021人次、审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0件、写诉讼文书265件、谈判签约22件、调解纠纷235宗、参与法律援助案件4宗、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5宗、协助选举4次、上法制课1209次、法律培训103次、其他服务活动257件/次。
我区律师完成固定驻村任务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务),即每年律师的服务次数达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合计114000次,平均为每条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务,每月是3.4次/村。全区278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务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我区律师完成法治宣传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开展法律讲座1次,每年次数达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开展法律讲座合计1374次,平均每季度开展343.5次法律讲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开展法律讲座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根据以上统计情况,显示律师驻村工作积极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镇街和各村居之间的业务量较往年日趋均衡,体现了我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渐深入全区基层,律师越来越广泛参与到党委政府的驻村直联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律师在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20xx年1月,区司法局对我区驻村(社区)律师开展驻村(社区)律师考核工作。经考核,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村(社区)有128个,占全部村(社区)的46%,考核分数100分的村(社区)有150个,占全部村(社区)的54%,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69名,占全部驻村(社区)主办律师的100%,其中,考核评分100分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69名。本次考核没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
(一)及时更新驻村(社区)合同及更换驻村(社区)主办律师。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区司法局积极筹备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点任务一是调整、更换20xx年-20xx年驻村(社区)律师,二是为20xx年新增村(社区)安排驻村(社区)律师。
20xx年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共有37家,69名主办律师和其167名团队律师共236名律师,挂钩全区278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名执业律师进驻,活动覆盖率100%。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律师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办法(试行)村(社区)法律顾问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值班律师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开展为“三类人员”释法说理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配合做好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疏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我局要求区各司法所组织本镇(街道)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工作,尽力化解矛盾,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作方式,目标要求是每一名社矫三类人员都接受到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释法说理工作。目前,我区仅大沥镇有一名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姓名:张春雷,属于第三类“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人员,大沥司法所于20xx年3月18日,在大沥社矫分中心,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采取一对一对话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广东华鸿律师事务所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李杰升面对面谈话释法明理,张春雷保证不再上访,今后会自觉服从社矫相关规定、遵纪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题讲座安排。
经检查核对,发现仍有部分驻村(社区)律师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开展“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等专题讲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村居民约”、“环境保护”等专题讲座。
(五)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评工作。
为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服务质量,同时为开展评优表彰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要求,我局对我区在20xx年度上半年参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驻村主办律师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考评工作。
(六)举办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
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夯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开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内容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蓝相胤、廖富昌介绍工作经验、与台下律师互动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绍本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对驻村律师的期望;三是区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传达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四是通报我区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七)配合开展查治“两违行为”工作。
为配合上级开展查治“两违行为”行动,我局一是指导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诉讼等工作组织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二是组织全区230多名驻村律师集中举办关于查治“两违用地”行动情况和讲授《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的知识。三是监督指导驻村律师依法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四是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情况反映或报告,依法对律师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进行监督指导。
(八)组织驻村(社区)律师光大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补录台账。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村(社区)律师对自20xx年1月1日起群众法律咨询的数据进行补录,进行补录台账的系统为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今后,需将群众法律咨询数据及时录入到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中。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律师不够积极。一是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自身业务繁重,影响驻村工作。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自己业务,由于办案、开庭、收益等原因难以按时参与直联或驻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轻的驻村律师对村(社区)的社情民意不够熟悉,在解决矛盾或沟通干部群众时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驻村不主动,沟通不畅顺的现象。二是青年律师仍需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派驻村律师团队的青年律师是驻村工作重要力量,由于青年律师刚开始执业,虽然个人业务量相对少,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时间充足,但信心、经验、知识储备、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对村(社区)法律事务时,难以提供等同于主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或村(社区)群众看到青年律师执业时间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部分村(社区)重视度不够。一是不太重视驻村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未能对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正确认识,有的认为有驻村(律师)或者没有驻村律师,工作还是照样开展,故没有主动联系驻村律师。有的甚至认为律师进村(社区)会激发群众的矛盾纠纷,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二是未能协调好有偿顾问律师与驻村律师之间的关系。有的村(社区)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进驻前,就有偿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因为无给驻村律师服务费用,所以村(社区)不好意思不主动请驻村(社区)律师到村服务。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较繁忙,未能定期检查驻村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及时促进新调整的驻村律师与村(社区)干部、群众之间沟通协作,导致有的村(社区)干部连驻村(社区)律师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对村(社区)所希望的法律服务类型不够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区)亟需驻村律师提供专题法制讲座,却未能如愿开展。
(四)其他客观原因。一是新调整的驻村(社区)律师团队需要时间与村居沟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没有完成任务的客观因素。二是电脑系统问题。驻村(社区)律师对电脑日志系统使用流程不熟悉,导致未能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日志内容。另外由于驻村(社区)律师普遍都是应村居的临时要求或突发事件而走访,导致驻村(社区)律师无法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后及时登录电脑系统填写日志内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设想
解决以上问题,使该项民生工程取得成效,还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驻村律师和村(社区)的积极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强沟通,共同协作。除了司法所为律师和村居建立沟通桥梁之外,还需要律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动与村居两委干部加强沟通,真诚耐心提供服务,实际帮助村居解决问题,树立村居和群众对律师的信心,真正让驻村律师在村居“驻得进、融得入、用得上”。
(二)积极参与,追求共赢。当前,由于我区正在进行城市升级、农村股权改革,加上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许多外地律师不断介入基层农村矛盾纠纷,我区的基层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基层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区律师承担起本地律师责任,出一分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广大挂钩律师要主动和积极为村居服务,积极参与直联驻班和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研讨和化解活动,努力开拓农村及其企业这一大法律服务阵地。
(三)完善台账,夯实基础。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要重视梳理日志内容,驻村(社区)律师尽可能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有利于对具体案件的后续情况进行***处理和有效监控。二是各村(社区)、律师所行政人员、团队律师要协助主办律师共同完成日志录入省司法厅的电脑系统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报没有录入和按时录入系统的驻村(社区)律师名单。三是为提高村居民听课兴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区)需要开展的'法律讲座主题,由区普法办、律师服务中心征集律师课件并发放给驻村(社区)律师,由擅长本专业内容的驻村律师专门负责一个(或多个)主题的讲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讲座的质量和效率。
(四)调整律师团队,提升服务质素。对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驻村(社区)任务的律师及其律师所将予以撤换,加强培训和总结、检查和督导,提高服务质素,注重服务效果,打造精细化服务,推动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深更广地发展。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2)
20xx年上半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整合法律资源,开展法律服务。现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调整顾问队伍,完善公示信息
上半年,我局在综合考虑法律顾问队伍服务质量、顾问个人意愿等因素基础上,对4名法律顾问进行了重新调整,将新任法律顾问拉入服务微信群,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进行了替换,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完备、服务质量高效。
二、调整考核方式,提升服务质效
由“月度考核,半年度发放补贴”调整为“月度考核,季度发放补贴”,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的积极性。
对法律顾问上报的服务情况进行实地核实,通过查看工作登记簿、座谈会、电话回访等方式核实其真实性和服务效果。
三、开展法律服务,落实为民服务
根据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工作制度等要求,开展法律服务,上半年,各法律顾问共接受法律咨询895人次、走访群众380户、开展普法宣传187次、调解纠纷58件、代理案件1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47份、开展法律讲座45次。
另外,结合“《民法典》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在服务村(社区)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提升群众对新出台《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运用能力。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3)
我在x年度我通过了司法考试,来到了咱们x律师事务所这个新家,开始实习。回想起来,实习期还真快,我在x律师事务所里实习期收获颇丰,回想起所里与同志们一起工作、生活的经历,我感到很开心,每当我想起谭律师要从咱们x律师事务所回县司法局上班了,我们所里为他开欢送会那天,所里的每个人都给他祝福,都畅所欲言地与他交流,我们所里通过这次欢送会,让我充分体验到x所如家一般地温暖。
去年还是夏日炎炎,我所的实习律师一同去省里参加了实习律师学习,在学习期间,我们互相鼓励,相互帮助,就连吃饭时,我们还相互帮着盛一碗饭,舀一碗汤,或互看一下行李,或在学习之余一起散步,或一起到书店买书看书,在去省里学习的这段时间,所里的内勤小谷也在省城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的学习,我们所里的大哥们还专程到她学习的地方去看她,去鼓励她,从这些生活中细枝末节看,体现了我们x律师务所是非常温暖的,这段学习生活回忆起来也非常开心。
在省里实习律师培训结束后,我们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律师队伍,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将忠于宪法、忠于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法》,切实履行律师义务,……为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而努力奋斗!”律师宣誓的那天,我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倍感兴奋。我感觉从走进x律师事务所的那天就一直非常开心,非常兴奋。
除了给谭律师开欢送会,除了有实习律师宣誓外的人生经历外,在20xx年度里,我们在县司法局局领导的关怀下,还学习了科学发展观,还写了自查自纠的工作报告,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过去的一年,在我们x律师事务所,还有许多让我难以忘记的事。
从我走进咱们湖南x律师事务所实习以来,在指导老师和所里其他律师的指导下,我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调查取证、写文书、分析案情、解答谘询工作。而且,还与指导老师一起办理了几件民事案件,另外,行政案件与刑事案各办理一件。
回想起那刑事案件,记忆深刻,那件刑事案件是一起为未成年人无偿辩护的案件,这是陈主任为了煅练我,要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该案说理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在我实习期间,我还参与了一些非诉讼业务。
实习期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比如与朱律师一起给电力公司办理的涉电伤害案件和处理了几件保险案件,这些保险案件的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简单,是调解结案的。在我参与的所有案件中,最顺手的一件,我们只写了一封律师函解决了数万元的纠纷,当对方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被我们的观念所折服,主动解决了相关问题,从而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了矛盾与纠纷。
最棘手的案子,是石远树与桑植宏源煤矿的合同纠纷案,这一个案件因证据形式要件有些欠缺,再加上法写官认为法律关系复杂,所以在一审时,前后就开了四次庭,后因对方上诉,在二审又开了一次庭。仅这一个案件,就让我明白了律师工作并不轻松,是非常操心劳累的职业。我通实习期间的锻炼,长了许多见识,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明白法律职业的实践性是特别强的,通过实习,让我认识到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
时间真快,一年的时习期间已经满期,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体验了法律服务工作的酸甜苦辣,也明白了律师业竞争激烈,律师工作并不是轻松休闲的职业,所以我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认真办好每一件案子,以求在法律服务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当然,作为一名律师,我更要有法律人应有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我决心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那怕道路多么曲折,但愿我的梦想成真,愿我前途一片光明。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4)
在丽水市司法局、莲都区司法局的领导及统一安排部署下,在丽水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我所积极践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模式和经验,积极落实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和实质。在本年度我所继续采取“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三种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为联络的村委会、村基层党组织免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联络村所属村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合同等服务。
一、乡村法律顾问计划及落实情况
本年度之初我所针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专门制定了服务计划,从信息化服务、人员保障、经费安排等方面做出了统一的部署安排。本年度我所落实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完善乡村法律顾问信息化服务平台
凭借我所的丽水律师网和中华律师网两大网络平台,在醒目位置宣传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范围涵盖法律咨询、代书、审查村规民约、参与调解谈判、开展普法教育等法律服务形式。同时还尽心收集更新并整理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信息,如针对乡村较常见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在该专题中也可以进行查看。当村民遇到法律问题时,还可以通过乡村法律咨询栏目提交咨询,并由专门律师值班,免费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2、 继续免费为所联系村村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主要以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征收补偿费纠纷、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
3、我所主任吴洪江、书记吕华兴携所里其他人员应邀前往联城街道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联城司法所所长梁宗军的陪同下丽阳所一行人实地走访了金周村、花街村等村。走访结束后主任吴洪江、书记吕华兴与联城司法所所长梁宗军等人就街道目前面临的主要纠纷以及平时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
4、20xx年X月XX日,联城街道组织27个村的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我所主任吴洪江、孙云凤、徐伟仁等律师为调解员提供培训服务,孙云凤律师还通过精心准备,给参加会议人员讲解了《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等内容,重点讲解了调解原则、调解协议的制作规范及效力、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等。通过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技能,更好的预防和化解村民内部矛盾、维护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5、乡村法律顾问的费用全额由律所承担
目前,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缺乏必要经费是制约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发展的瓶颈。我所系合伙律师事务所性质,律所的经费均来自律所合伙人的出资,律所的经费支出需要经合伙人同意。本所在征询了有关合伙人的意见后,本年度我所开展乡村法律顾问的信息化服务费、交通费、通信费及人员薪酬等必要经费全额由律所承担。
二、乡村法律顾问的经验与困境
本年度我所采取“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三种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积极探索。尤其是网络服务的开展顺应了社会发展的潮流,提供了法律服务的新的渠道,满足了联系村的法律需求。目前网络已经向乡村普及,乡村中的年轻人都已经掌握了基本的网络操作知识,对网络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逐步增大,本年度在网络上的乡村法律咨询就有150多次。通过本年度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我所认为多种服务模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值得肯定和发扬的。
目前,乡村网络法律服务还处于摸索阶段,本年度我所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直接影响了乡村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第一,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不足,除开展一些常规必要的服务事项外很难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逐步深入,也很难提供一些创新型服务工作,直接制约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第二,个别联系乡村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与联系村村领导沟通交流机会少,在上门走访服务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闭门羹、冷眼相对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顾问律师的积极性,也严重影响了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第三,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时间不长缺乏有益的经验和成熟的运作模式,这种新型服务模式的发展还需要领导、学者和实践者共同的努力。
三、乡村法律顾问未来展望
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我省一项重要的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对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提高乡村法律服务质量等均有重大意义。乡村法律顾问是符合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潮流,是值得肯定和付出的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我所对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未来充满信心。
在下一年度乡村法律顾问工作中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网络服务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网络服务的宣传力度,继续积极探索“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三种服务方式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的具体操作方式,力争将这种新型服务模式做大做强做细。同时,我所还会一如既往地加强与村、社区的联系,更主动地为村(居)民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加大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
总法律顾问述职报告(篇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最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和各类法律服人才进一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基展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扎实推进工作,又充分考虑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将偏远乡镇的村(社区)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三)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县280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找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
二、人员配置
1.聘任条件。村(社区)法律顾问由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相关遴选,并组织培训。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和政府工作原则,擅长纠纷调处;近三年未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的;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遵守有关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2.聘任方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在合适的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信誉等情况,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公平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配置确定。
3.聘任程序。法律顾问确定后,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与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由该机构指派聘任人员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4.资源调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合理流动,有效解决法律资源不均衡问题。实行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超过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办法进行配置。向多个村(社区)指派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要妥善处理所服务村(社区)之间的法律关系,确保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
三、工作职责
1.服务村(社区)发展稳定。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引导其依法办事和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根据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请求,为调处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涉农合同等专业性强的矛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帮助调处纠纷。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服务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内容为标准。各村(社区)要在合适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等。
1.定期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村(社区)服务1天,为村(社区)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每季度至少举办l次法治讲座,对村(社区)干部群众进行法律培训。
2.限时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接到村(社区)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对于村(社区)群众的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法律咨询,一般应及时予以解答,疑难问题不超过2个工作日答复。
3.工作日志。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为服务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处置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做到一村(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工作日志、村(社区)法律服务登记薄将作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4.工作报告。村(社区)法律顾问在每月25日前向村(社区)法律联络员提供本月的法律服务情况,由村(社区)法律联络员填写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年年末要向服务单位递交书面工作总结,并由村(社区)负责人签署评价意见,报服务点所在地司法所。
5.信息化管理服务。提倡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手段提供远程在线服务,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建立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合。指导村(社区)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为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便利化法律服务,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法律顾问之家”微信群,听取法律顾问有关工作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做好调度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服务考核
建立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制度,通过检查《工作日志》、听取村(社区)和居民代表意见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于每年服务年度最后一个月进行。实行县、乡镇两级考核制度,乡镇进行初步考核,县级进行审核备案和指导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服务费用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对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法律顾问,乡镇提出继续聘用的建议。对年度考核先进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给予绩效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扣减服务费并予以约谈、责令整改,直至不再继续聘用。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成效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个人,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并作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
2.加强经费保障。服务费用以距离主城区远近等因素分为三类,分别为一类、二类、三类标准。服务费用资金由县财政保障,每年结算1次。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核定服务费用后将服务费用打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账户。
3.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法律顾问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法律顾问的社会知晓度、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