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外合同(汇集12篇)

2023-05-28 16:39:35 中外合同

  无论在哪里,在各种场合下,合同都有可能被使用到。签署合同的目的在于记录下口头约定的事项,使之成为正式约定。那么如何正确撰写合同呢?下面留学群小编为您提供了「中外合同」,让我们一起致力于成为更加优秀的人吧!

中外合同 篇1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条款)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地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

  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中外合同 篇2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合同号码:________金额:________(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美元)

  商品名称:________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____

  交货条件:________

  第三条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__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给卖方。

  第四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4.1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4.2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

  4.3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4.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出具的证明,承认该*了解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4.5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提取贷款

  5.1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5.2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正副本一式二份。

  5.3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条贷款帐户

  6.1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人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6.2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

  6.3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6.4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付息和还本

  7.1借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影响。

  7.2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6个月LIBOR加年率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7.3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7.4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________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________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7.5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11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为________号帐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

  7.6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自愿提前偿还

  8.1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30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8.2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________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________万美元。

  8.3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数的分期金额。

  8.4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费用

  9.1承担费:自本合同签字日的90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________%的承担费。

  9.2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____%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________天内支付。

  9.3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于本合同签订日________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9.4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10.1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10.2任何在本合同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的,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合同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10.3担保要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10.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产生相反的效果。

  10.5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合同的规定时。

  第十一条情况变更及本合同之修改和补充

  11.1由于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合同能继续执行至完毕。

  11.2如果在30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的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11.3本合同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仲裁

  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________仲裁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本身或其财产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知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银行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用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13.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13.3合同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合同以英文书写。

  (2)本合同有关各方之间有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________书写。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中外合同 篇4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公司及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国州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国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1.1“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作、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1.2“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尺寸和规格为,详细说明见附件1。

  1.3“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4“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1.5“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训练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人员亲身操作,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1.6“技术协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为了甲方的利益,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评述、观察、指导、测量和现场验证、解释、建议及其他甲方工厂制造产品所需的协助,所有这些工作全部用英语。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2.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设计、制造、应用、试验、保养和维修合 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认甲方有设计、制造和在中国国内以及下列国家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缅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埃及、阿尔及利亚和喀麦隆等。

  2.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全部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及可能在乙方用户工厂进行培训,尽力使甲方人员能熟悉并掌握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赴甲方进行技术协助,其具体要求见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得到出口许可的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条件向甲方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7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工厂的联合商标,并用英文写明乙方工厂的全称,还要用中、英文写明产品是甲方在乙方许可证项下制造的。

  第三章价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分为两部分:

  3.1.1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

  3.1.2合同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在考核并销售后,开始提成,提成费以甲方合同产品净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提成率为3%(百分之叁)。

  3.2上述全部合同价格包括全部技术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3本章所述的价格只是购买专有技术的,不包括购买或运输任何硬件、设备或其部件的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国银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通过国行支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 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3本合同3.1.1条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给乙方。

  4.3.1合同入门费的30%(百分之叁拾)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天,经核对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一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三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9。

  4.3.2入门费30%(百分之叁拾)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不迟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交付的空运单影印件两份,及甲方说明全部资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收到的证明书。

  上述证明书应在空运单印戳日期后天内寄交乙方。

  4.3.3入门费的25%(百分之贰拾伍)计美元(大写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训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主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份。

  4.3.4入门费15%(百分之拾伍)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中外合同 篇5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1.4.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6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1.7.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1.10.月:日历月。

  1.11.日:日历日。

  1.12.________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和借款人。

  第二条贸易合同

中外合同 篇6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中外合同 篇7

  目

  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提供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材料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合营期限

  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7)保险

  18)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9)违约责任

  20)场地使用费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第一章总则

  ××××、××××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电话:××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中国

  ××××,在××××××登记注册,(以以下简称丙方)英文:××××

  其法定地址:×××××,英文:×××××

  法定代表:

  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合资经营“×××”。(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和×××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只×××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美元。

  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方:××美元,占××%

  乙方:××美元,占××%

  丙方:××美元,占××%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理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方为合营公司提供×××公文籍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方应按照×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中外合同 篇8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__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_____%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_____%,计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_____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_____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_____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_____%投保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_____天内,须航空邮寄_____套上述文件(f除外),_____份寄给买方,_____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_____分之_____,金额为_____。

  (4)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_____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_____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_____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_____吨,长_____米,宽_____米,高_____米,卖方须在装船前_____天向买方提供_____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_____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

  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贫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卖方。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同 篇9

  第一章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双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杭州西湖区×××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座邮编:××××××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 australia

  法人代表:×××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号×××大厦××层××座

  邮政编码:××××××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名。董事、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派员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派员担任。

  第十六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3.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8.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9.修改公司规章;

  10.对公司决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高级职员;

  13.决定公司为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或将公司款项借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14.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5.决定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对1、2、5、6、9、10、11、13款的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于其它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名董事,不够2名董事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办理总经理交办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可随时撤换。

  第八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章税务、财务、审计、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及中外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任何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境外注册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费用由需要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30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不满180天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一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过实缴注册资本部分应交纳所得税,再根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保险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按本合同规定报审批机构要求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资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主方支付守约方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资公司筹备及设立后所有费用。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文字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合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澳大利亚××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中外合同 篇10

  中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月份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年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同 篇11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 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 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 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 币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 %和____ %。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 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 %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 银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国____ 仲裁委员会按____ 仲裁程序在____ 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 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

  ____ 国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中国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品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元。

  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二条目的口岸:_________。

  第三条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_________。

  第五条单据:_________。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和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六条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机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各种设备的名称、型号、台数、价值齐全)。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补充修改。

  第九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签署,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同 篇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营 各 方

  第二条 本合同的中方为: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甲方的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本合同的外方为: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乙方的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同意依据本合同条款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八条 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 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 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将发展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二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 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 元,占 %;乙方 元,占 %。

  第十三条 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详细清单),价值 元;

  厂房 (具体间数或亩数),价值 元;

  土地使用权 ;

  工业产权 ;

  其他 ;

  共 元。

  乙方:现金 元;

  机械设备 (详细清单),价值 元;

  工业产权 元;

  其他 元;

  共 元。(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 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五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3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4 按第十二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5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信设施等;

  7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8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 乙方应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 按第十二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2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 技 术 转 让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 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九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 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 (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行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和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 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 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 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 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 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二十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一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 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 %。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六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

  第九章 董 事 会

  第二十八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三十一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注:也可以在盖章中约定何种情况出现时,董事和董事长的更换,以借此实现控制权的调整。)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注:也可约定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合营一方委派。)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乙方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四十一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四十二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 动 管 理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十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3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合 营 期 限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 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6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二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 险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四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六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做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 约 责 任

  第五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 不 可 抗 力

  第六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 用 法 律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或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三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字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它们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七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 签字。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姓名: 姓名:

  职衔: 职衔:

  国籍: 国籍:

  注:以上文本根据需要可增加如下内容:(1)外汇章,包括:公司的外汇需求、适用汇率、外汇的使用。(2)双方的陈述和保证,例如: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正当建立和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甲方已取得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同意、批准和授权。(3)不竞争义务,双方承诺和同意,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司进行竞争。否则,应赔偿损失。(4)保密,主要是技术保密条款等。

分享

热门关注

公告公文写作

公告公文写作

活动检讨书(锦集12篇)

活动检讨书

精选最新新公司开工致辞900字精选

公司开工致辞

好心态积极工作的正能量句子20句

心态积极工作正能量句子

过得累的心情短语43条

过得

雇员合同(汇集12篇)

雇员合同

捐赠合同(汇集12篇)

捐赠合同

租房子合同(汇集12篇)

租房子合同

维修服务合同汇集12篇

维修服务合同

2023简易合同(精品12篇)

简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