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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篇1
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获得评审委员会通过
2009年12月23日 09:13:0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国旅游网络媒体联盟-中国网12月22日讯 国家旅游局、福建省人民政府组织在北京召开了《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来自中国旅游研究院、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二外、中科院地理所、厦门大学、福建省政府研究中心等单位的旅游专家共同组成了评审委员会。出席评审会的还有国家旅游局和福建省政府的领导、海峡西岸旅游区闽粤浙赣四省旅游部门的相关代表、在京的知名媒体记者、《规划》编制单位专家组代表共计50余人。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福建省政府洪捷序副省长应邀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吴文学司长主持评审会。福建省旅游局郭恒明局长代表委托方和闽粤浙赣四省旅游主管部门作了讲话。《规划》编制单位的负责人马勇教授就《规划》总体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向评审委员会作了汇报。在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介绍,并审查了《规划》文本及相关的图件后,评审委员会讨论形成评审意见。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国家旅游局把“海峡西岸旅游区”列为“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的全国十二个重点旅游区之首,并组织专家编制《海峡西岸旅游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编制背景如下:
1、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海西发展环境和谐。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正式由地方决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2、国家提出加快发展旅游业,旅游发展动力加强。2009年1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海西旅游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海西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出新的要求。
3、“两会”协商开启两岸交流新时代,海峡两岸关系回暖。台海局势日趋缓和,两岸交往迅速增多,两岸关系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4、国家旅游局打造海峡西岸旅游区,海峡旅游位置突显。国家旅游局从高处着眼实处着手,提出建设海峡西岸旅游区的战略构想,并将其列入全国“十一五”期间重点规划和建设的十二个旅游区,出台支持海峡西岸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了海西旅游区在全国旅游发展格局中的位置。
5、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基础坚实,发展前景更加广阔。海峡西岸旅游区北承长三角、南接珠三角,具备对接集散的区域优势,伴随世界旅游业持续兴旺、中国旅游业飞速发展,具有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的天然基础,海西旅游产业必将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海峡两岸的交流与合作。海峡西岸提出的一个重要背景是服务于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就是为海峡两岸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一个更为便捷有利的平台。编制海西旅游发展规划,既是配合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又是服务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2、有利于实现海西旅游资源全面整合。海峡西岸旅游区无论是地域空间还是行政跨度都很大,旅游资源的条块分割现象明显。本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整合区域旅游资源,有效规避旅游产品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旅游资源存量的优化整合。
3、有利于推进海西旅游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对海峡西岸旅游市场的深入分析,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刺激旅游者在购物、餐饮、娱乐等收入弹性高的项目上的消费,提升旅游消费档次,优化区内旅游收入结构。
4、有利于推动海西旅游产业优化升级。站在国家战略层面,促进海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推动海西旅游产业由粗放式向集约式发展的转变、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增长的转变。
5、有利于促进海西旅游业联动式发展。通过编制科学合理的海西旅游业发展规划,建立海西旅游经济共同体,促进海西旅游的联动式发展,有利于实现区域内旅游市场的合理共享,有利于区域内旅游信息的畅通传递,有利于区域旅游整体形象的塑造和传播。
6、有利于提升海西旅游整体竞争实力。站在海峡西岸旅游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统筹区域内四省二十三市的旅游业发展,通过整合旅游资源,开发旅游产品,打造精品线路,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合作等措施,不断提升海西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规划编制的过程
2007年国家旅游局委托湖北大学旅游发展规划研究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同年9月8日在海峡旅游论坛期间,国家旅游局牵头举行由福建、广东、浙江、江西四省旅游局长、规划处长参与的《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启动协调会。随后,规划组分八个阶段分别对福建省九市、粤东五市、浙南两市、浙西三市、赣东五市及台湾本岛和金门、马祖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分别召开了不同层次的专题座谈会和意见征求会,并向国家旅游局和福建省旅游局党组分别汇报了规划的总体思路。
完成初稿后,2008年国庆前福建旅游局牵头在福州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分别征求省直相关部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闽、浙、赣、粤四省23市的意见。2009年,国家旅游局在福建专门召开了规划中期成果论证会。规划组根据与会代表和有关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规划评审稿。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海峡西岸旅游区”区域范围涉及福建、广东、浙江、江西四省二十三个地市。其中包括福建省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莆田、南平、三明、宁德九个市,广东省的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梅州五个市,浙江的温州、台州、金华、丽水、衢州五个市和江西省的赣州、鹰潭、上饶、抚州四个市。
(二)规划期限:2010—2020年
近期(2010—2012年)——重点建设阶段;
中期(2013—2015年)——系统升级阶段;
远期(2016—2020年)——拓展完善阶段。
(三)规划内容
共分20个部分
1、旅游发展现状认知与竞争力评价
2、旅游资源赋存状况、特色及综合评价
3、客源市场现状分析、特色分析与目标市场定位
4、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模式、战略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文件出台的战略契机,充分利用海峡西岸旅游区现有独特的区位、资源和市场优势,发挥海峡西岸旅游区在连接两大三角洲、对接海峡东岸(台湾)和辐射中西部地区中的不可替代作用,树立“培植大项目、塑造大品牌、形成大产业”的观念,通过盘活旅游资源存量、创新旅游产品、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完善基础服务设施、改革现行旅游管理体制、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提高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一系列手段,不断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和提升旅游产业素质,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旅游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最终将海峡西岸旅游区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携手东岸,全力出击国际旅游市场,共同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战略目标:充分盘活区内旅游资源存量,通过区域分工及协作,有效整合区内优势旅游要素,初步形成功能鲜明、特色突出、领域宽广、规模适度、发展规范的区域旅游发展格局;通过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加强区内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项目建设、促进区内已有旅游项目的优化升级,基本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齐全的旅游产品体系;强化对台旅游交流与合作,共塑海峡旅游品牌,以厦门和台北为犄角,构建海峡两岸旅游合作区;通过旅游形象的塑造及推广,强化海峡西岸旅游区在境外的市场影响力,积极寻求新的市场增长空间,形成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齐头并进的市场发展格局。最终,在规划期内将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携手东岸,全力出击国际旅游市场,共同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近期(2010-2012):重点建设阶段:优先打造蓝色海滨旅游带,初步形成“三轴八区”的总体空间布局,在完善和提高观光游览、宗教朝觐等主导旅游产品的基础上,启动开发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商贸会展、邮轮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同时强化两岸旅游市场开拓的合作,形成两岸
旅游共同市场的雏形。
中期(2013-2015):系统升级阶段:重点打造绿色生态旅游景观轴,基本形成“三轴八区”的总体空间格局,初步形成涵盖蓝色海滨、绿色山林、多彩文化、特色都市旅游四大产品系列框架,重点打造连接长三角、珠三角,面向台港澳的区际游线,初步形成两岸之间密切的旅游合作交流机制。
远期(2016-2020):拓展完善阶段:全面形成涵盖蓝色海滨、绿色山林、多彩文化、特色都市旅游四大产品系列的海西旅游产品框架;全面实现区内“三轴八区”的总体空间布局,各区域协调发展,旅游六要素达到最优组合,旅游综合接待能力达到较高水平。
5、旅游发展总体布局、发展方针与功能分区
6、旅游项目体系(主题类、支撑类、精品类)
7、旅游产品开发现状、分类提升规划、精品主题游线
8、旅游形象特征分析、形象塑造与营销推广
9、“海峡旅游”品牌定位、品牌支撑及市场定位、市场规模预测、市场营销
10、区域旅游合作思路、体系、规划
11、海峡两岸旅游合作目标、框架、支撑体系
12、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原则、策略和体系
13、旅游城市建设与提升的指导思想、目标、体系和要点
14、旅游科技创新支撑“数字海西”的构建思路、三大平台、四大构建和功能提升
15、交通系统(交通方式、交通枢纽城市)的优化、提升
16、配套服务体系(旅行社、饭店、餐饮、商品、娱乐)建设及优化
17、旅游资源(水体、山体、人文)开发与保护
18、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思路、策略、实施步骤
19、发展保障体系(政策、组织、财政、市场、技术、安全)
20、近期行动计划
五、实施规划的具体要求
规划编制组将根据国家有关旅游发展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吸收评审会上专家和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认真修改,使之更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福建等相关省份将进一步树立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运作,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突出“海峡旅游”品牌。“海峡旅游”既是海西的特色,也是海西的优势。要围绕主题,进一步加强开发和宣传,突出“海峡旅游”品牌,突显海西旅游在全国旅游发展总体格局中的位置。
2、打造精品旅游项目。要根据海西的资源特色,针对旅游市场的不同需求,深入挖掘海西地域文化内涵,推出一批有鲜明地方特色、有较大市场影响、有明显综合效益的滨海、生态、文化、红色、乡村等各种类型的旅游产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
3、加强区域旅游协作。海西旅游区涵盖四省23市,要加强区域内的旅游协作,完善合作机制,提升合作水平,形成发展合力。还要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旅游合作,共同建设我国东部沿海旅游繁荣带。更要加强与海峡东岸的旅游交流与合作,互送客源,共拓市场,携手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4、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宣传旅游,宣传海西旅游规划,宣传国务院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提高全社会对旅游发展的认识,形成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都来关心旅游、支持旅游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国务院加快旅游发展、支持海西发展的政策意见,为海西旅游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国家旅游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海峡西岸的旅游发展。在规划的指导、资金的安排、企业的扶持等方面对海峡西岸旅游区予以倾斜,并积极与台办、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推动海峡西岸旅游区的建设顺利发展。
六、评审意见
2009年12月22日,国家旅游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来自中国旅游研究院、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厦门大学、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的旅游专家共同组成了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介绍,并审查了《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后,进行了认真讨论,达成以下评审意见:
1、《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借鉴国内外旅游发展的先进经验,定位准确、目标体系完整、空间布局合理,具有一定的系统创新和可操作性。
2、《规划》立足于塑造“海峡旅游”品牌和打造“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以及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目标,突出了项目带动战略和推动旅游产品从单一的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综合型转变,体现了旅游发展的转型与创新,具有较强的区域统筹性。
3、《规划》突出了区域合作,特别是两岸合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重要意义的合作构想及近期行动计划,有利于立足西岸、联合东岸,共筑合作平台,携手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 中心,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4、《规划》对旅游发展政策体系、实施机制、综合配套设施及支持项目进行了系统规划,从组织、财政、市场、技术及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并建议规划编制单位研究吸收与会评审专家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篇2
1月17日,从《梅县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评审会上获悉,梅县区将用3个“五年规划”时间,打造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助推梅县区旅游产业发展。梅县区副区长郭龙元参加评审会。会上,规划单位对《梅县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作了详细介绍。据悉,梅县区气候温和舒适,旅游资源丰富,适合四季旅游,满足全域旅游发展条件。规划单位以“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打造原生态客乡、慢生活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按照“龙头项目”、“重点项目”、“配套项目”分三期投资建设,预计2030年完成全域旅游建设工作,助推梅县区旅游经济发展。专家一致认为,该规划内容丰富、思路明确,符合梅县区未来旅游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立足共建共享,对体制机制、财政支撑、旅游融资、土地利用、旅游扶贫和人才队伍等众多方面提出了支撑保障措施,对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同意通过评审。专家组希望规划单位对照全域旅游示范区导则、标准,调整文本结构,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按程序报批、实施。郭龙元要求,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出谋划策,把握时间节点,把规划好的蓝图变成现实,更好地促进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和梅县区全域旅游发展。(文/郑春遥 梁_杭)梅县发布微信:mxfb0753梅县区委宣传部长按二维码关注
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篇3
本报讯 崇明旅游将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全面提升花博会接待服务能级。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崇明区旅游发展工作推进会上获得的信息。《崇明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昨天正式发布。《规划》明确,崇明将紧紧围绕“世界级生态旅游岛”和“国际大都市近郊休闲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愿景,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深入实施“旅游+”和“+旅游”发展战略,通过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全力推进“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到底,崇明旅游业增加值将占地方GDP比重达到5%以上,A级景区(点)、高档次特色度假酒店、高星级旅游饭店的总床位基本满足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及发展需求,“旅游度假岛”“运动休闲岛”“文化创意岛”“养生健康岛”功能凸显,“生态型岛屿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规划》还就筹办花博会等世界级旅游引擎项目提出具体设想。崇明区旅游纠纷审判合议庭昨天揭牌成立,这是崇明创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又一新举措。据了解,合议庭设在改建升级中的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同时,为了快速处理景区纠纷,崇明还在东滩湿地公园、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和西沙・明珠湖景区等三大旅游集聚区设置了三个景区巡回办案点,这也是本市首批景区旅游巡回办案点。下一步,崇明还将在旅游警务和旅游消费维权等方面进行继续探索。在昨天的会议上,全国首个以生态为主题的民宿标准―――《崇明生态民宿等级评定标准》和等级评定办法也正式发布,将生态民宿等级划分为良品级、优品级和精品级三个等级。
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篇4
第1条 规划范围:为延边州所辖行政区域,包括延吉、图们、珲春、龙井、敦化、和龙6市和汪清、安图2县,以及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管辖的部分,面积42700平方公里。因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区已由省直管,本次规划将其作为旅游区域合作的一个重要因素统筹考虑。
第2条 规划性质:本规划属于宏观战略性规划。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四份专题研究报告和旅游资源附录组成。本规划是未来延边州旅游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行动纲领。
第3条 规划时段:本规划时段为――,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时段。
第4条 规划依据:规划编制依据国家及吉林省、延边州制定和颁布的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划编制还吸收了吉林省、延边州已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城镇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规划等方面的规划和研究成果。
第5条 指导思想:在战略层面上,突出政府主导、企业集团运作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强调旅游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在布局与产品层面,立足资源和市场的准确定位,注重与其他地区的竞争与合作关系,确定延边州旅游发展的大格局;在项目层面,重点突出,打造精品与提升原有项目并重。注重时序合理安排与项目的可操作性;在营销层面,注重海外市场的开拓,与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等地的协作。
第6条 延边州旅游业自1992年中韩建交后,以韩国游客为主的入境旅游发展较快。进入新世纪,国内与国际旅游均呈现快速发展。,吉林省成立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对延边州行政范围内的吉林长白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安图长白山旅游经济开发区、长白山和平度假区、安图县二道白河镇行
政区内30平方千米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管理体制的变化,虽然对延边州旅游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也为长白山旅游业的规范发展和长白山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提供机遇。
第7条 旅游产业体系已初具规模。主要表现为,旅游接待出现良好势头;长白山风光旅游、民俗风情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四大旅游品牌初步形成;饭店、旅行社等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初具规模和档次;旅游促销力度加大,促销效果比较明显。
第8条 旅游产业地位逐渐提高,不断壮大。20,延边州共接待海内外旅游者合计289.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5.1亿元,列全省第三位。延边州委、州政府把旅游业作为重点支柱产业进行培育,旅游产业已成为延边州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
第9条 旅游业发展仍处于规模扩张的初级发展阶段。旅游产品开发与旅游区经营管理不规范。旅游投入相对不足,旅游交通、接待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市场营销方面,海外客源过于单一,稳定性受到威胁,缺乏鲜明的旅游形象;缺乏特色旅游商品和商品销售场所;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待加强;旅游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第10条 旅游资源特色突出。尤其长白山自然风光、防川三国边境风光、朝鲜族民俗系列资源较突出,是进一步确立延边州未来旅游业发展品牌形象的重要资源载体;旅游资源类型丰富,数量众多;夏季的凉爽适宜避暑气候资源和冬季丰富的冰雪资源在国内比较突出。
第11条 具有进行跨地域、跨国旅游资源组合和产品组合的区位优势。可与长白山旅游资源进行辅助配套,并与周边的镜泊湖、集安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世界遗产等进行串线组合;边境线长,口岸多,带来大量入境游客,并可与境外俄罗斯远东地区、朝鲜东海沿岸旅游资源串线;地处东北亚“金三角”,依托东北三省,潜在客源庞大。此外,相同的文化历史背景,吸引了大批海外客源,语言、文化等方面的障碍较少,节约大量宣传和人员培训费用。
第12条 大部分景点的可进入性较差,并处于大尺度旅游线路的末端;旅游大交通问题突出,宣传促销不力,海外客源市场单一;季节性明显;旅游专业人员缺乏,旅游商品开发滞后;旅游资金投入不足。
第13条 延边州旅游发展的总体定位为:我国著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和东北亚重要的旅游热点地区。该定位包含的内涵有:以长白山自然风光、民族风情、边贸旅游、森林生态和冰雪活动为重点,集自然与文化观光、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避暑度假和健身休闲、科普教育和特种旅游等多种产品为一体;旅游业成为延边州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旅游产业的各项指标在全省地市以及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州中达到上游水平;依托长白山、防川风景区和高句丽文化遗产,构建大界江旅游经济带。
第14条 构建起“一核三极三轴四大发展板块”的点―线―面结合的旅游发展结构。其中,以延吉为枢纽核心,二道白河镇、珲春、敦化为三个增长极,以延吉―和龙―仙峰―二道白河―长白山、长白山―二道白河―敦化―镜泊湖(黑龙江)、长白山―崇善―三合―图们―防川构成三条主要发展轴线;形成以延吉、龙井和图们市为中心的中部朝鲜族文化、民俗休闲与都市圈旅游协作区、以二道白河镇、敦化为中心的西部冰雪生态与满族文化旅游协作区、以珲春市为中心的东部边境民俗旅游协作区和图们江大界江边境旅游带四大旅游板块。
第15条 培育和发展2-3个左右的国家级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旅游拳头产品,形成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旅游产品、边境旅游产品、冰雪旅游产品、城市旅游产品、森林生态旅游产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等7大类的旅游产品谱系。
第16条 树立起鲜明的'旅游形象,基于延边州旅游资源特征及在周边旅游地域系统中的特色定位,建议将“圣洁山水,风情延边”培育为延边州旅游总体形象。
第17条 旅游阶段指标分为三个阶段:近期规划指标(20)、中期规划指标(年)和远期规划指标(年)。各阶段指标见表1。
第18条近期确立旅游业在延边州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点产业地位。中期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远期旅游业成为延边州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规划各阶段末旅游业收入相当于GDP的比例见表1 。
第19条 总体战略: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走精品路线,依托长白山和周边旅游地,加强区域协作和产业协作联动;着力发展和提升长白山自然风光旅游、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和森林生态旅游;逐步实现由观光型为主向观光与度假型并重的旅游目的地的转变。依托二级旅游中心城市和重点旅游区(点),形成以点串线、整体带动的战略布局;继续推进开放与外向牵动,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参与;重视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第20条 构建“两个层次七大产品”的旅游产品系列。包括民俗民族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城市旅游四大主类产品;以及森林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三个辅助产品。
第21条 民族文化民俗风情旅游产品。开发总体思路:首先要追求精品化,建设全国品牌的朝鲜族文化民俗风情旅游景区;其次实现多样化、系列化,体现大尺度空间上的优势;再次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万宝镇,雁鸣湖镇,延吉小河龙村、春兴村,龙井龙山村,汪清棉田村等成为特色的民俗文化旅游村镇。
重点开发区域:延吉市小营镇东部的中国朝鲜族文化园、延吉朝鲜族民俗文化演艺中心、延吉市帽儿山朝鲜族民俗村、汪清县满天星朝鲜族文化风情博览城、图们日光山(池地)民俗村、安图红旗民俗村、敦化雁鸣湖满族文化民俗村、延吉小河龙村、龙井龙山村,汪清棉田村、珲春防川村等。开发模式:进行组团式开发,构建“朝鲜族民俗文化旅游网络”。重点建设品牌型朝鲜族风情――朝鲜族文化旅游区,并进行动感型、水韵型、建筑型、社区乡村型朝鲜族风情的转向开发,开展民俗节庆,形成延边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线路。
第22条 边境旅游产品。开发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延长游客逗留时间;将边境旅游与长白山风光游、冰雪旅游、朝鲜族民俗游、渤海国古迹游等结合起来,形成区域性旅游网络。重点开发产品:边境自然风光旅游产品、国门观光旅游产品、边境城市商贸度假旅游产品、异国民族风情旅游产品。打造重点边境城市――珲春,加强旅游吸引物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放宽参加边境旅游的人员区域限制,确定重点发展地区和口岸,大力扶持边境旅游的发展。
第23条 冰雪旅游产品。开发总体思路:以雪游为主,冰游为补充,重点突出滑雪旅游;结合民俗旅游和森林生态旅游,突出延边冰雪旅游的“动感”形象和特色;进行高起点、精品化开发,力争把长白山仙峰冰雪旅游区建成全国一流的滑雪度假胜地和雾凇观赏胜地;因地制宜,各个区域的开发注重突出重点。重点开发产品:开展冰雪观光、冰雪艺术、冰雪运动、冰雪娱乐、冰雪民俗旅游,突出开发滑雪专项度假旅游。重点开发区域:和龙仙峰岭冰雪旅游区、延吉梦都美滑雪旅游区、汪清满天星冰雪旅游区、和平滑雪旅游区。
第24条 城市旅游产品。开发总体思路: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的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在城市内部有重点突出代表性建筑或休闲游憩场所,加强会展商务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主要城市有自己的节庆活动;重点城市树立自己的城市整体旅游形象。开发的主要内容:城市景观的可观赏性、城市商务会展旅游、城市购物旅游和城市节庆。重点开发区域:延吉市中心城区、珲春市中心城区。
第25条 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开发总体思路:注重突出区域重点;重视生态保护和环境教育的开展;开展生态旅游产品的宣传和营销,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产品优势。重点开发产品:山地森林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旅游、野生动植物观赏和生态营。重点开发区域:和龙仙峰生态旅游度假示范区、和龙仙景台国家重点名胜区、延吉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图福满沟生态农业园、龙井万亩果园等。
第26条 历史文化旅游产品。开发总体思路: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开发方式多样化,依托有形载体进行开发,主要采取综合开发模式和展示的开发模式。重点开发产品:渤海国文化系列、长白山文化、宗教文化等史迹文化旅游产品。重点开发区域:和龙、敦化、珲春渤海国遗址、安图文化博览城、正觉寺、灵宝寺、王隅沟等。
第27条 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总体思路:加强设施建设,以仙峰为龙头,建设不同层次的度假休闲地;保持自然区域的环境良好;突出朝鲜族和延边特色。重点开发产品:生态度假、高尔夫渡假、滑雪度假、温泉度假、水库/湖泊度假、矿泉SPA、娱乐/康体休闲。
第28条 形成3大旅游协作区和1条特色旅游带,建设1个旅游中心城市,依托长白山、镜泊湖和毗邻的俄罗斯、朝鲜,建设3个二级旅游中心城市,建设9条旅游线路。
第29条 以延吉为中心形成4条环线:延吉→二道白河→长白山→崇善→三合→图们→珲春→防川→延吉;延吉→仙峰→二道白河→长白山→仙景台→延吉;延吉→安图→敦化→镜泊湖(黑龙江)→汪清→延吉;延吉→图们→珲春→防川→延吉。纳入吉林省黄金旅游线路:集安→云集湖→长白山→图们江边境旅游带或延吉→珲春。形成2条跨区的线路:延吉→二道白河→敦化→镜泊湖→哈尔滨;延吉→二道白河→长白山→白山→长春。构建2条跨国界的东北亚金三角旅游线路:延吉(珲春)→罗津(平壤)和延吉→珲春→海参崴(扎鲁比诺)。
第30条 中部民族文化民俗休闲与都市圈旅游协作区。范围包括延吉市、图们市、龙井市、安图县城周边和汪清县。重点开发方向:依托延吉、图们、龙井的都市风情,文化民俗、山地休闲度假、朝鲜族民俗村等,发展文化旅游、民俗旅游、城市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发展定位:朝鲜族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展示地;进出长白山的重要交通枢纽;区域旅游集散中心与信息服务中心;重点建设区域:延吉、图们、龙井为中心的城市旅游区(包括民族文化活动精
品展示、传统特色街区和现代广场文化旅游活动展示,以及综合旅游服务中心等);延吉海兰湖民俗旅游度假区(含中国朝鲜族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延吉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汪清城市近郊休闲旅游区;安图城市近郊休闲旅游区。
第31条 西部冰雪生态与文化旅游协作区。范围包括二道白河镇、安图县西部、和龙市西南部和敦化市。重点开发方向:依托火山景观、长白山冰雪地、长白山山地森林、牡丹江上游湿地、渤海国历史遗迹,发展冰雪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产品。发展定位:由于本区是长白山重要的交通中转地与服务接待基地,所以本区依托长白山建成东北地区重要的冰雪旅游地;连接长白山与镜泊湖两大景区之间的中转中心;渤海国文化的重要展示区和满族文化满族风情展示区。重点建设区域:长白山文化休闲旅游区;长白山仙峰冰雪、安图银龙冰雪度假、森林生态旅游区;仙景台观光休闲旅游区;图们江江源边境旅游区;满族发祥地旅游区、渤海国文化旅游区;牡丹江上游湿地生态旅游区;正觉寺宗教旅游区。
第32条 东部边境民俗旅游协作区。范围包括珲春市。重点开发方向:依托边境风光与朝鲜族民俗,发展边境旅游、民族风情旅游、近代革命教育旅游产品。发展定位:吉林省和黑龙江省对俄对朝边境旅游的重要基地;东北亚边境旅游的节点之一。重点建设区域:珲春特色城市中心旅游区;防川边境观光旅游区。
第33条 图们江边境旅游带。范围包括图们江边境线的长白山――防川段。重点开发方向:依托边境景观、图们江、森林景观,发展边境旅游、生态旅游产品。发展定位:延边州水上轴线;中国特色水上边境旅游旅游带。
第34条 延吉城市旅游区。围绕风情延吉、水韵延吉、生态延吉、动感延吉、休闲延吉、礼仪延吉的6大主题,重点建设如下项目: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建设项目;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程项目;布尔哈通河城市景观带建设项目;中国朝鲜族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国家近现代史教育纪念中心;中国朝鲜族旅游职业学院。
第35条 中国朝鲜族民族民俗文化旅游区。结合延吉市小营镇距延吉市区较近,环境良好的优势,重点建设如下项目:中国朝鲜族民俗风情园、中国朝
鲜族演艺中心、海兰湖民俗旅游度假区。
第36条 长白山仙峰森林生态度假旅游区。位于和龙市八家子镇附近,重点建设项目:建设中国一流的竞技旅游滑雪场,旅游休憩所、温泉休闲度假、森林浴、山地自行车和综合服务区,提供信息咨询、散客服务、救助以及标识系统;建设雪池广场;改修原有的森林公路,完善现有的交通体系。
第37条 珲春城市旅游区。范围包括珲春市区及密江、哈达门、马川子、板石、三家子、英安等乡第一文库网镇,重点建设项目:建立以朝鲜族、俄罗斯、满族为主要民俗特色的“民族风情动感三角地带”的风情园;加强城市旅游景观建设和改造,建设为商贸和旅游服务的步行商业街系统;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发展为城市娱乐、休闲旅游产品。
第38条 防川边境观光旅游区。重点建设内容:在防川边关文化村,建立边关文化博物馆;加快防川望海亭的建设,在亭内布置展示厅与望远镜;沙丘公园景观建设;图们江游船;完善防川风景区内外部的交通设施。
第39条 牡丹江上游湿地生态旅游区。重点开发区域位于201国道(鹤大公路)镜泊湖至雁鸣湖段。重点建设内容:建设牡丹江上游湿地生态观光廊道;修建镜泊湖至敦化境内段的公路;建造雁鸣湖镇湿地科教馆;建设牡丹江上游湿地旅游服务中心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第40条 延吉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重点建设内容:公园环境整治与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帽儿山森林生态旅游建设项目;朝鲜族民俗村项目;帽儿山野营地休闲项目。
第41条 汪清城市近郊休闲旅游区。重点建设内容:完善度假设施建设、水上娱乐设施;加强生态型观光景区建设;加强滑冰、滑雪等冬季旅游产品的开发。
第42条 安图城市近郊休闲旅游区。重点建设内容:制订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旅游开发概念性和详细规划,改造标志性的景区大门,建立景区旅游标识系统;铺设大门至景区内的主干道沥青路面;建立生态休闲庄园;改造现有接待设施;整治周边环境。
第43条 正觉寺、灵宝寺宗教旅游区。位于敦化市和珲春市,重点建设内容:对景区现状功能结构进行调整,将寺庙区与旅游服务区分离,形成封闭度较高的寺庙环境;整治摊点,统一部署;建设宗教特色商品购物一条街和素斋
馆。
第44条 长白山文化休闲旅游区。主要集中于二道白河镇,重点建设内容:二道白河镇城镇环境建设;长白山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二道白河镇旅游服务功能建设;长白山养生园旅游项目。
第45条 仙景台观光休闲旅游区。位于和龙市南坪镇境内,重点建设内容:入口区的大门以金达莱植物为主背景,建筑与整体环境协调;完善入口区旅游服务设施,建立游客服务中心;开发仙景湖湖面;修建景区内道路;绿化道路和山体。
第46条 图们江江源边境旅游区。依托图们江发源地、中朝21号界桩、金日成钓鱼台、崇善、古城里口岸等资源,发展成为名山圣水与异国风情并茂的黄金边界旅游线。重点建设内容:改造和龙至南坪二级口岸公路,改造图们江边境线公路;强化崇善边境口岸的旅游功能;图们江发源地至崇善口岸开展漂流项目。
第47条 渤海国文化旅游区。以敦化敖东城为主,同时兼顾西古城和八连城的开发,以“走近渤海故土,感念海东盛国”为形象,重点发展文化观光、文化休闲旅游。重点建设内容:建设渤海国历史博物馆;筹建渤海国文化雕塑园、石刻碑廊;筹建渤海国古战场虚拟宫;筹建渤海国民俗风情苑;筹建渤海国文化研究、交流中心;开发渤海国文化历史体验区。
第48条 图们江边境旅游带。重点建设内容:完善边境公路建设;加强重点边境旅游城镇崇善、南坪、三合、开山屯等和口岸建设;图们江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建立指示标识系统。
第49条 根据旅游项目规划原则,围绕延边州各旅游区的定位,本规划共策划重点项目16个。包括中国朝鲜族特色街;国家近代史教育纪念中心;中国朝鲜族民俗风情旅游区;中国朝鲜族演艺中心;海兰湖民俗旅游度假区;延吉帽儿山森林生态旅游建设项目;汪清满天星旅游区;福满沟生态农业旅游区;长白山文化旅游区;长白山养生园;长白山仙峰国家森林公园;和龙市仙景台风景名胜区;珲春防川风景区;渤海国文化博物馆;敦化正觉寺;牡丹江上游湿地生态旅游区。
第50条 国内市场:一级市场为以延边州和吉林、长春等吉林省内地区和哈尔滨、沈阳、大连、牡丹江等大中城市为主的东北地区以及京津地区;二级市场为山东、河北、河南、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机会市场为除一级、二级以外的国内其他客源市场。
第51条 海外市场:韩国、俄罗斯、日本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为一级市场;东南亚、西欧、北美及大洋洲为二级市场;其他海外市场为机会市场。
第52条 推荐旅游形象。
二级形象:忘情延边州山水,体验朝鲜族风情(民俗旅游);
行至延边境,坐看三国景(边境旅游);
长白山下歌舞翩跹,图们江畔冰雪晶莹(冰雪旅游)。
第53条 推荐国内旅游宣传口号:身置三国边境,感受风情延边;长白山下歌飞扬,海兰江畔稻花香;畅游三国来延边,歌舞之乡在延边;一松亭绿华如盖,海兰江奔流不息。推荐海外旅游宣传口号:一松亭下哲音荡漾,海兰江畔梦想飞扬;Welcome to Yanbian, welcome to Changbaishan(延边欢迎您,长白山欢迎您),Yanbian, a smile away(延边,近在咫尺)。
第54条 海外市场营销战略:与周边地区联合;通过国外旅游业重要媒体和专业出版物准确传达信息;采取销售代理、旅游批发商、旅游零售商、与旅行社合作等多种销售渠道;设立专门的旅游营销机构和旅游营销基金;采用展销团、博览会、庆典、网络、广告与媒体推销、组团来访等促销方式相结合。
第55条 国内市场营销战略:大力开发本地和近程客源市场,有重点地开拓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城市客源市场;塑造延边州鲜明的旅游新形象;采用活动促销、广告营销、价格营销、网络营销等多种营销策略。
第56条 航空运输规划:近期开通延吉至南京、广州、西安、杭州、香港等国内主要客源地市场之间的航班;中远期对外开通延吉至日本新泻、东京,朝鲜平壤,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的航班,对内开通延吉至深圳、重庆、昆明的航班。
第57条 铁路运输规划:近期重点建设二道白河――和龙铁路段,同时对延边州境内铁路线,特别是对长(春)图(们)线,牡(丹江)图(们)线进行复线建设或电气化改造;中期建设珲春――防川铁路,完善与俄罗斯、朝鲜的铁路连接,开展森林铁路蒸汽机车旅游;远期建设珲春――绥阳铁路。
第58条 公路运输规划:加快与周边公路主干线的对接和配套,提高进出本区的运输能力,需建设长(春)珲(春)线延边段的高速和一级公路,建设延吉至长白山高速公路,201国道江源至沿江二级沥青路,302国道图们至威虎岭扩建工程,省道延吉至汪清一级公路,黄泥岭至光明林场二级公路,珲春经马滴达至省界公路。中远期建设汪清――复兴――省界公路。完善区内交通体系,建成方便快捷的旅游公路交通网络,需建设省道和龙至龙井、和龙至三道的一级公路,仙景台至南坪口岸的二级公路,改建圈河――防川为二级水泥路面,省道大蒲柴河至东清二级沥青路,建设永庆经两江、药水泉至二道白河的旅游公路,和龙至二道、黄泥岭至二道的高等级公路。此外,还应搞好景区(点)的游览交通体系规划和建设。
第59条 水路运输规划:近期开通图们江沿江游,在防川建游船码头,配置气垫船、游艇,开展图们江入海游或图们江水上游览线;中远期开通珲春――海参崴――釜山――珲春,珲春――罗先――新泻――海参崴――珲春等跨国旅游航线。
第60条 床位需求预测:根据延边州不同规划期末旅游人次预测数,年、2015年和2020年延边州旅游接待床位需求如下。近期、中期、远期分别需要床位3.39万张、6.56万张和14.91万张。
第61条 住宿设施分类分区规划:住宿设施形成星级涉外酒店、旅游区(点)住宿接待设施、青年自助旅馆、汽车旅馆、家庭宾馆和城镇社会宾馆等多种形式互补的旅游住宿接待体系。中心旅游城市延吉,近中期可增加2个五星级酒店,包括一个与高尔夫球场相配套五星级酒店,远期根据实际接待游客数和游客的消费水平,考虑新增1-2个五星级酒店;在主要旅游城市珲春,要以建设三星级酒店为主,远期可适度发展四星级以上酒店;在敦化、二道白河镇、和龙、汪清、安图、图们、龙井等重要旅游城市(镇),要以建设一、二星级酒店,同时建设一定数量的三星级以上酒店;一些重要的旅游度假区、疗养胜地的旅游接待设施要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同时发展其他住宿设施。
第62条 旅行社发展规划:旅行社要通过对现有产品的重新整合,形成自己的特有品牌;自治州内较大旅行社应以资本为纽带,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旅行社集团;加快应用、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按《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对旅行社实行严格管理,防止恶性削价竞争;强化旅行社服务质量保障体制。
第63条 旅游购物与服务规划:开发绿色有机食品系列、特色食品系列、中药材系列、旅游纪念品系列、旅游日用品系列的旅游商品;延吉市建设大型的旅游商品购物中心,珲春市、二道白河镇、敦化、和龙、汪清、安图、图们、龙井等重要旅游城市和各景区(点)设立旅游购物网点;大力发展生态型旅游纪念品;形成多层次、专业化的旅游商品设计队伍。
第64条 旅游餐饮与休闲娱乐设施规划:完善不同层次的餐饮设施,大力开发和完善地方特色餐饮,丰富饮食品种,规范餐饮市场,创建餐饮品牌。建设民族文化娱乐设施与现代休闲娱乐设施。
第65条 区域环境保护战略:治理区域性的环境污染,建立旅游环境监测体系,注重旅游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加强生态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旅游社会文化环境。
第66条 景区与旅游资源保护规划:针对地文景观类、森林景观类、文物古迹类和民族风情类旅游资源分别进行保护。此外在空间上进行重点保护和控制:核心保护区:包括目前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生态恢复与环境综合治理区:图们江茂山铁矿以下河段,敬信湿地;历史文物保护区:渤海国遗址与二十四块石群,中俄界碑;景观保护区:延吉市、二道白河镇、珲春市周边,满天星水库周边,延吉――长白山公路沿线,海兰江沿岸。
第67条 完善旅游人事考评奖惩制度,扫除人力资源开发过程的制度性障碍;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旅游专业人才生活待遇,建立完整的人才开发机制;加大旅游教育投资力度,积极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人力资源培训、院校教育、人才引进和完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等措施提高延边州旅游饭店、旅行社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改善目前人员的构成。
第68条 统一整个延边州的旅游标识,在州内所有道路、火车站、码头、宾馆、商场、餐饮、娱乐场及旅游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信息图形符号均按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规范。标识均用中文、朝鲜文、英文或汉语拼音醒目标出。在延吉机场附近、二道白河镇、长春――延吉高速公路进入延边州界处分别修建标志性景观建筑。
第69条 建设全面的延边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系统,为游客提供吃、住、行、游、购、娱的综合信息。重点抓好旅游统计网络、旅行社管理网络、旅游人才信息网络等的建设。大力开发面向全球的酒店客房预订系统、电子旅游商务系统、旅游散客服务信息系统等旅游信息网络,推进数字旅游的建设。配合国家旅游局的“金旅工程”,积极建设延边州的旅游网站和网络旅游社区。
第70条近期延边州旅游业发展目标:显著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初步完善系统的旅游业发展政策体系,形成健全的旅游管理体制;确立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点产业地位;实现旅游经济指标翻一番,旅游总收入与全州GDP之比达到10%以上;延边旅游树立自己的整体形象,并多渠道招商引资完成各个旅游吸引物建设,构建比较完整的旅游景区系统;其他的旅游服务要素和基础设施要素形成配套,政策给予旅游业发展的保障。
第71条近期景区建设体系。以重点旅游区为重点培育目标,初步形成延边州的旅游拳头产品;空间格局上重点发展延吉市区和周边一些景区,构建网络状的景区系统。近期重点建设景区有:中国朝鲜族演艺中心;规模化标准化的旅游购物中心区;朝鲜族民俗风情园;海兰湖高尔夫旅游度假区;延吉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汪清满天星旅游区;福满沟生态农业旅游区;长白山仙峰生态旅游度假示范区;和龙仙景台风景名胜区;防川风景区;渤海国文化博物馆;牡丹江上游湿地生态旅游区。
第72条近期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在延吉、珲春等地配套建设三星级以上酒店;在淡旺季明显的景区,可考虑搭建一些简易的临时住宿设施;鼓励发展农家乐、家庭旅馆;在一些主要景区(点)要配备相应的休闲娱乐设施;开发自己的特色旅游商品 ,并注册自己的旅游商品品牌;延吉市建设大型的旅游商品购物中心,珲春市可考虑建设东北亚地区大型国际旅游商品交易中心和旅游商品免税商店,二道白河镇建设长白山旅游商品购物中心,其他旅游城市和景点设立旅游商品销售专柜。
第73条近期市场促销行动计划。主要开发的目标市场是吉林、黑龙江、辽宁、北京、天津,以及韩国、俄罗斯、日本、港澳台。继续加强延边旅游网的建设,并设立电子预订业务和驴友俱乐部的板块,并有导游图、路书、游记等内容。主动在国内中心城市、重点客源地举办旅游促销会、招商会,以活动宣传扩大延边州的旅游形象。争取每年在各主要客源地区以及最有影响的旅游博览会上展销或巡回促销,广泛发布延边州的旅游信息,签订旅游招商和合作协议。通过节庆、研讨会、大型演出等活动宣传延边,在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上对主要开发景区进行宣传。
第74条近期管理与政策行动。近期进一步确立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多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对于延边州的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建设,要实
第75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书三个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76条 本规划自延边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77条 本规划由延边自治州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规划总则 ...................................................................................................... 1
二、发展环境与背景分析 .................................................................................. 1
三、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 3
四、旅游产品开发规划 ...................................................................................... 4
五、旅游开发空间布局 ...................................................................................... 6
六、优先发展旅游区选择 .................................................................................. 7
七、市场营销规划 ............................................................................................ 10
八、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规划 ........................................................................ 11
九、可持续发展支撑系统规划 ........................................................................ 13
十、近期行动计划 ............................................................................................ 14
十一、附则 ........................................................................................................ 15
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篇5
甲方:xx市旅游局
乙方:xx设计院
为了指导xx旅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加强政府协调、整合资源市场、推进开发保护,把霸州培育成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吸引力强,影响力大的旅游目的地,从而带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xx市旅游局(以下称“甲方”)委托北京达沃斯巅峰旅游规划设计院/北京国智景元旅游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编制《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达成以下协议:
1.项目定义
1.1 项目名称:《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2 规划界定
1.2.1 规划范围:xx市境全域,总面积784平方公里。
1.2.2 规划期限:xxxx年至xxxx年,重点xxxx-xx年。
1.3 规划主要内容
在国标《旅游规划通则》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贯彻落实《xx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充分衔接《河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廊坊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把《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做成融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为一体的高质量高水平的规划,指导霸州市旅游业“十一五”期间的旅游开发与发展以及为中远期旅游发展确定框架和战略。主要内容包括:
1.3.1 全面分析xx市旅游业发展历史与现状、优势与制约因素,以及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1.3.2 分析xx市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预测规划期内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
1.3.3 提出xx市旅游形象标识、旅游主题口号和发展战略;
1.3.4 提出xx市旅游业发展目标及其依据;
1.3.5 明确xx市旅游产品开发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
1.3.6 提出xx市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对其空间及时序作出安排;
1.3.7 提出xx市旅游要素结构、空间布局及供给要素的原则和方法;
1.3.8 提出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保护开发利用的关系,提出合理的措施;
1.3.9 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3.10 提出xx市旅游业发展近期行动计划(含重点项目投资概算)。
2.项目时间:xx
2.1 工作时间:本项目自收到首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时间延后,则项目工作时间顺延)。
2.2 时间分配
2.2.1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项目款之日起1个月内,开展实地考察、资料收集、调研等工作;
2.2.2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项目款之日起2个月内,开展调研总结、资料整理分析、内部研讨工作,制定总体框架,形成总体规划纲要,递交甲方讨论修改;
2.2.3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项目款之日起第3-4个月,修改完善总体规划纲要,形成总体规划初稿,并进行初稿汇报;
2.2.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二期项目款之日起1个月内,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制作并递交评审稿;
2.2.5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三期项目款之日起1个月内,对评审稿进行修改完善,制作并递交最终成果。
3.项目费用
3.1 项目标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xx0,000.00)。
3.2 费用支付:
3.2.1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项目款,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3.2.2 初稿汇报会通过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项目款,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3.2.3 专家评审会通过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三期项目款,计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2.4 乙方向甲方递交最终全部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项目款,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3 项目款通过银行汇票或转账支付。
3.4 项目组成员考察调研、纲要汇报会、初稿汇报会、专家评审会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专家评审会聘请的评审专家的评审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权利: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的成果符合上述要求,并对乙方提供的'成果进行验收。
4.2 甲方义务
4.2.1 落实规划费用并按时足额支付项目款;
4.2.2 提供项目组需要的相关资料和图件;
4.2.3 安排项目组在霸州工作期间的交通工具和食宿等;
4.2.4 联络安排项目组的考察、调查、座谈等工作;
4.2.5 负责纲要汇报会、初稿汇报会、评审会的组织工作。
5.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权利:乙方有权利按照合同要求按时足额收取项目款。
5.2 乙方义务
5.2.1 按照项目工作时间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5.2.2 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成果;
5.2.3 保证纲要汇报会初稿汇报会和专家评审会的汇报工作;
5.2.4 协助专家评审会的组织工作;
5.2.5 吸收纲要汇报会、初稿汇报会和专家评审会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项目成果;
5.2.6 协助甲方实施规划的有关后续工作。
5. 2. 7 乙方收到款项同时应向甲方出具合法的发票。
6.项目成果
6.1 成果内容
6.1.1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
6.1.2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图件,包括:
6.1.2.1 xx旅游区位分析图
6.1.2.2 xx旅游资源分析图
6.1.2.3 xx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图
6.1.2.4 xx旅游功能分区规划图
6.1.2.5 xx旅游线路规划图
6.1.2.6 xx旅游交通规划图
6.1.2.7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表
6.2 最终成果数量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含图件)xx套;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电子光盘(含文字文件、图件文件)10套;
《xx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挂图)2套。
7.知识产权:合同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8.违约责任
8.1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调研条件,或甲方未按期支付项目钱款,影响工作进度或质量的,甲方应立即纠正,乙方的工作任务同期顺延。
8.2 如果乙方所提出的项目成果没有通过验收,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求措施,继续修改完善直至项目成果通过验收。
9.其它
9.1 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9.2 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甲方支付所有项目款、乙方递交最终成果后自动失效。
9.3 本合同而产生的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甲方联系方式:
地址:xx
邮编:x
联系人:xxx
电话:x
传真:x
手机:x
E-mail:xx
乙方联系方式:
地址:xx
邮编:100101
联系人:任国才
电话:xx8246092
传真:xx8246092
手机:xx11058785
E-mail:xx
账户名:xx有限公司
开户行:xx支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