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1】
一、尊重家长,礼貌周到,无论其职级高低。
与学生家长沟通,语言得体、行为严谨,符合教师身份。无论家长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程度如何,一视同仁。不因位高而仰视,不因职低而轻慢。
二、友善相处,主动联络,协商教育问题。
与家长建立平等友善的朋友关系,经常主动家访及电访,用好校讯通,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及时地艺术地反映学生问题,与家长协商教育策略。
(关于家访问题:每学年至少家访十人次,电访全体学生。)
三、倘有异议,协商解决,忌直面冲突。
与家长有异议时,策略地与家长相处,可与其他老师配合及时化解矛盾。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直面冲突,无论谁是谁非。
(关于与家长发生严重冲突的处理问题:主错方在家长,但教师态度冲动,扣当月绩效工资;主错方在教师,扣当月绩效工资,向家长当面道歉,全校公开批评。)
四、勿利用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
不得将家长作为个人社会关系,不得利用家长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无论主动和被动)
五、勿收受家长馈赠,勿与家长私订协议。
任何时候,不得收受家长馈赠;尽量不接受家长宴请;不与家长私立任何协议,如有偿家教、学生生活照顾等。
(收受和变相收受家长馈赠的问题:如属家长主动,学校一经发现,校会批评;如属教师暗示或索要,学校一经发现,自动解聘。)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2】
一、教案指教学方案和教学案例,对搞好教学工作,关系重大,必须精心做好管理。
二、教学方案由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及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讨论制订。
三、学校教学方案制定后,由学校教务处打印发至相关教师,作为教学要求和备课依据。
四、教学案例是教学过程成功经验的总结,应认真加以重视和管理。教学案例,由学校相应课程的任教教师在备课前,共同讨论形成,作为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借鉴。
五、要经常对教学案例进行剖析,不断总结,使案例质量不断提高。
六、学校教务处应定期汇集、整理归档相关教案,以作备查。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3】
一、为了交流讲课经验,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的讲课水平,培训学校实施听课制度。
二、学校原则上每门课程安排一次听课。每次由该课程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教师授课,学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均参加听课。
三、安排听课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通知,参加听课教师应按时到场,并应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四、凡参加听课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培训班制度,自始至终参加,不得擅自中途离开。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4】
一、办公室在每年11月中旬,通过联络和发函形式,同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或企业联系培训要求,并于12月底前统计、整理。次年1月上旬,办公室根据征求的培训要求,编制相应的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经校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教务处应根据年度培训教学计划及时分解月度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所制定的培训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期培训开班呈报手续和通知,提前7天落实相应的教学组织安排和教师的落实。
三、任课老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培训前5天,编制好教学大纲,经学校教务处审定后实施。
四、学校后勤部门应在教育培训实施前3天落实好教学设施和后勤生活安排。
五、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如果学校整体培训计划予以调整,应在5天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并作相应落实。
六、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基层要求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并由教务处拟定相应调整计划,经校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落实。临时性的培训计划,由教务处编制,报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5】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院、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要记录在案,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6】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
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贴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驾人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三)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四)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违反者无后果每次罚款二百元,有后果者加倍处罚且后果自负。
(五)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驾人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
(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7】
一、兼职授课(实作指导)老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度。
二、所有应聘兼职教师均应在《台州市椒江区祥和安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师登记表》上进行如实登记,附上具体师资证明及学历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经椒江区安监局审核盖章同意后方能聘用。
三、聘用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经省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项目授课资格的兼职人员。
四、兼职教师聘用要作风正派,专业(技术)知识过硬,授课经验丰富,教学态度认真为基本条件。
五、兼职受聘老师与本单位签订聘书后,方可从事培训教学。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8】
一、请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时间提前10到20分钟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并在上课前换好舞蹈服舞蹈鞋。
二、请不要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严禁攀爬把杆和窗台。
三、请不要在教室内吃零食,请保持教室内外环境卫生,把垃圾投入垃圾桶内
四、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有事和老师举手打报告。
五、学员上下课必须有家长接送,家长送完学员请主动离校。
六、学员有事或有病请提前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不予补课或往后推课。
七、学员学费请提前一月交齐,否则学费到期后停课处理,学费交后一月概不退费。
八、比赛和演出请积极参加,遵守纪律听从带队老师的指挥,按时到达比赛或演出地点,有事不能去请提前和老师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于训练好的学员可以送去专业的舞蹈学校深造和推荐工作。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9】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10】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两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务部门负责建立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11】
一、培训班所使用的教材,均按省安监局的要求定点选购。
二、培训学校自编的教学资料,须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由有关执教教师编制,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用于教学。
三、教学教材(相关资料)由教务处组织采购并发放,每期培训结束后,教务处应留档备案。
四、购买资料及参考书籍,由教务处申请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购置和投入教学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等有关材料,由教务处拟定计划采购、使用和保管。
五、教学资料的借阅需经教务处主任统一签字,并按时收回和归档保管。
六、培训期间的教案及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要求等材料,应及时妥善处理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