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协议如下:
1.乙方自费前往_________国留学,期限______年,从乙方获准出境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如若届时乙方逾期不归,乙方甘愿将向甲方购买的校内_________路_________栋_________房由甲方按原价返购。
2.为了本协议书的执行,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书的同时,与甲方签定上述住房的《房屋返售申请书》和《房屋返售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授权、委托本校职工_________作为乙方担保人,乙方担保人应配合甲方实施本协议书的执行。该《房屋返售申请书》和《房屋返售授权委托书》在乙方按期返校时自动失效。
3.如若乙方逾期不归,甲方将根据双方签定的本协议书及《房屋返售申请书》和《住房返售授权委托书》将上述住房按原价办理返购手续。
4.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办理公证后,甲、乙方及乙方担保人各存______份,公证单位存_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担保人(签字):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学合同(篇2)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决定于20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300名。凡符合《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所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包括我国政府提供全额资助、与外国政府和组织互换奖学金资助、各种项目奖学金或资助金等多种资助方式。
2、资助各类留学人员数额比例为:高级访问学者20%,访问学者/进修人员62%,研究生及其他18%。
3、资助留学学科比例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和农、林、牧科学70%;人文、社会科学15%;经济、管理科学10%;非通用语种等特殊专业5%。资助的学科、专业遵循以下原则(优先资助学科领域可向当地申请受理机构或在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查询):
--鼓励申请者根据国家“十五”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及国家产业政策和部门、地方重点基础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高科技、重点科技攻关题目进行申报;
--鼓励从事我国薄弱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的`研究;
--如申请者系推荐单位教学、科研或管理骨干,其申请学科、专业确系单位急需的,选拔时将予以兼顾。
留学基金委将通过其网站公布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申请者亦可到各申请受理机构查询。
4、派出国别比例为:欧洲、北美和大洋洲75%;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25%。申请者拟留学、研修的学科、专业应是拟去国的强项。
5、申请或由留学基金委安排享受互换奖学金项目或其他奖学金项目的人员,应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对专业、语言、年龄等条件的要求(具体项目指南可在当地申请受理机构查询)。
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
(1)资助期限根据需要一般为三个月或半年;
(2)资助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
(1)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一学年(8-12个月);
(2)资助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
(3)享受政府间互换奖学金项目人员的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将根据该项奖学金的具体规定确定。
3、研究生:
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将根据有关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规定确定。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曾享受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但回国后做出突出成绩者,回国满三年后可再次申请。
(3)外语达到规定条件。请参阅附件一。
[1] [2] [3]
留学合同(篇3)
受校长(甲方)委托与出国人员 (乙方)就出国留学、任教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校际交流访问学者、任教身份,选派乙方(姓名 ,性别,工作单位 ,住址 )赴(国)进修、留学、讲学(任教),期限 年 月到 年 月,共计 个月。
第二条 乙方无论何种理由终止、延长留学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上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身份或擅自延长期限。
第三条 乙方留学、任教期满回国后,应在30天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留学工作总结、学术报告。
第四条 按照《关于公派出国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乙方回国应及时进行财务结算:
得到国外资助进行合作或访问研究的人员,中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如对方资助额超过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学校;出国讲学、任教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者年薪超过美元/年,高级职称者年薪超过 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学校;校际交流人员不需结算。
第五条 乙方出国前,须与甲方房管部门签定《出国人员住房协议书》。
第六条 乙方逾期超过6个月,甲方按自动离职处理,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办理离校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校际交流人员需按对方资助总额赔偿学校,并清还在外期间学校所发工资及奖酬金、国际旅费、置装费、档案保管费(每月20元)等。
第七条 乙方在第一条规定期间内,其国内基本工资照发,逾期一个月者,工资暂停。读学位人员自出国下月起工资停发(工资总额包干单位工资发与不发,由所在单位决定,回国时与所在单位协商)。
第八条 经甲方同意,由(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职务 )为乙方国内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校内职工),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结清经费等未了事宜。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保证遵守执行。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证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学合同(篇4)
委托方(委托方申请人): 委托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受托方(咨询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一章 服务通则
第一条 本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第二条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委托方接受受托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达成本合同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两方共同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明确表示对合同所载明之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歧义。
第四条 本合同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本合同及其附加文件内容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合同的条款与附加文件内容与细节。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五条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若有对本合同的附加或者修订条款,须在双方确定后,在本合同补充协议处双方同时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位填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若有附加条款需作为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确认后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签订双方均对本合同的所有内容、条款、期限、金额及其附加表格、涉及合同双方的机密信息、各方情报、商业机密、数据统计信息、内部报告与分析资料信息、合同过程中所涉及的文件和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泄露未经授权的机密信息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 服务内容
第一条 服务范围及方式:受托方的经营范围为国际教育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诊断评估、方案规划、培训指导、代理服务、心理辅导与后续跟踪;
第二条 服务内容: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国际教育咨询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基本服务项目:语言考试规划,学校及专业的选择,竞争力强化(科研及实习的联络),文书制作,递交申请,套词面试辅导,签证培训,行前指导。
第三条 服务目标委托方赴美国、加拿大入学时间为 年 季,目标学位为 ,就读专业为 (中文)。以下为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确定的学校名单如下:
(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所申请的专业和学校名单应在签订合同后,由委托方在申请前最终确定)。委托方最终定校名单如下:
第三章 服务时间
第一条 申请服务期:本合同签订后,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自动进入申请服务期。申请服务期在委托方寄出所有学校申请文件材料或委托方向受托方递交《申请服务期确认表》后结束。
第二条 服务后期:双方在申请服务期结束后,自动进入服务后期,服务后期直至委托方获得可以接受的学校录取,并签订《留学申请服务结果确认表》为止。本合同包含签证服务步骤,服务后期在委托方获得签证并顺利入学后自动结束。
第四章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方权利
第一条 委托方有权利了解受托方服务进度,并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服务进度并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条 在不涉及受托方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委托方有权利要求受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规划方案或相关资料;
第三条 如果委托方由于个人原因,决定终止本合同服务,委托方有权利向受托方正式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合同退款要求申请退款;
第四条 委托方对申请目标学校、申请创作文件、最终就读学校有最终决定权;
第五条 如果委托方对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策划方案、具体申请服务细节有意见或者建议,可要求受托方进行修改;
第六条 委托方对受托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有建议权和申诉权。
二、委托方义务
第七条 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个人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委托方需配合受托方的信息沟通,保证受托方人员能顺利的与委托方及时联系;
第九条 委托方有义务对受托方的服务流程、服务数据、相关涉及文件、资料、报告及其受托方服务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如果委托方有泄露受托方以上信息的实际行为,受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服务合同,本合同退款条款自动失效;
第十条 委托方需按照受托方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委托方对服务重要的阶段性确认文件、表格,如无异议,应及时予以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委托方需自行承担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由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如学校申请费,考试报名费、申请材料邮寄费、标准考试(TOEFL,IELTS,GRE,GMAT,SAT, LSAT等)成绩寄送费、成绩单评估费(评估机构一般为WES,ECE等),签证费用、学校要求的`押金等;
第十二条 委托方需按时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委托方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者申请学校要求委托方进行面试,委托方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第五章 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一、受托方权利
第一条 受托方有权利将委托方的申请信息用于非公开性的内部研究体系。
第二条 受托方有权利在对外发布的分析报告中包含经过隐私处理的委托方申请的数据信息。
第三条 受托方有权利要求委托方及时准确的提供申请学校的名单及其最终申请结果以确认受托方服务的进度。
第四条 受托方有权利对委托方的备考情况、个人专业水平、英文水平进行测试,以了解和保证相关咨询服务进度和计划的准确。
第五条 受托方有权利在委托方提交《服务终止及退款申请表》之后,审核委托方的护照,或要求委托方提供完整真实的学校录取状态证明文件和申请过程涉及申请资料副本,以确保退款审核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受托方服务协调与质量监管部门有权利在服务过程中,对委托方进行电话或邮件调查,了解具体服务细节与委托方意见。
第七条 受托方有权利拒绝支付本合同退款条款外的其他委托方留学申请过程实际发生费用或任何委托方的精神或物质损失。
二、受托方义务
第八条 受托方需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方提供留学咨询服务。
第九条 受托方需根据委托方情况,为委托方设计合理有效的咨询服务方案并保障委托方的正确理解与有效执行。
第十条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申请目标为委托方组建合适的咨询师团队及其相关支持服务团队,为委托方提供高质量的留学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受托方应按照《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安排进行咨询工作的时间和进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减少服务内容或者拖延服务周期。
第十二条 受托方应及时处理委托方的申请目标的变更,当需要更改、补充修订《留学咨询服务项目及时间规划》时,受托方应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受托方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受托方对委托方的留学申请的各重要环节有指导权和建议权。
第十四条 受托方应如实向委托方介绍委托方所要前往国家或地区的考试要求、申请难度、签证政策,学校状况并提供有效的文件供委托方参考,不作任何虚假陈述。
第十五条 受托方应及时向委托方推荐其他服务体系(公证、XX、ETS等)以保证委托方留学申请的顺利进行。相关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六条 受托方须对委托方的体系文件、有效资料和个人背景信息保密,用完的个人资料原件须立即归还,严守委托方机密。不得擅自在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之后的任何时间,在没有获得委托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委托方的任何个人及其申请服务信息。若受托方有任何泄露委托方机密信息的行为,委托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费。
第十七条 受托方在符合本合同关于退费规定的前提下,在收到委托方正式的退款申请文件时,受托方应及时协助委托方确认退款流程并按时处理退款。
第六章 服务费用
第一条 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总计人民币小x万元整(¥x元)。
第二条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现金、刷卡向受托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XX汇款相关账户由受托方指定。
第三条 受托方需在委托方付款生效后向委托方提供收款凭证。
第四条 委托方自行承担在申请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如院校报名费、邮寄费、签证费等)。
第七章 服务退款
第一条 如果委托方最终获得了本合同第二章中目标学校和专业的录取并通过签证顺利入学,且委托方没有本合同本章条款中所提及的退费情况发生,则视受托方服务成功;
第二条 如果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服务的目标学校名单中的学校和专业均申请失败,或者申请成功,但最终签证失败,受托方将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
第三条 在服务过程中由于受托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托方将在十五日内执行全额退款;
第四条 其他特殊情况的退款或由于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的委托方的退款要求,受托方和委托方需友好协商并确定退款额度与退款时间。
第八章 合同结束
第一条 待双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权力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 若委托方未在服务后期与受托方确认《申请服务完结确认表》,也未在退款申请期提交正式退款文件。在退款申请期过期之后,本合同自动结束。
第三条 双方在本合同退款条例下正常签订《退款确认协议》,在退款正常执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如在本合同生效后,若由于本合同未约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欲终止执行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与另一方协商,待双方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终止事宜达成共识并正式认可签章后,本合同的终止方为有效。
第九章 合同延长
第一条 若委托方在收到学校录取结果后,并决定在当年不接受此录取结果,而继续申请下年度的录取、或保留录取结果至下年度,受托方需继续提供下年度服务,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下年度申请。服务延续委托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
第二条 若委托方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放弃本年度申请,但有计划申请下年度申请,委托方可在签订《服务延续申请表》确认后,自动终止本年度服务内容,自动进入下年度申请服务阶段。服务延续委托方无需向受托方支付额外的咨询服务费。
第十章 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一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补充协议、合同的变更、修改
第一条 补充协议、或者合同的修改、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形成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接在本合同正文上的修改无效。
第十二章 生效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受托方代表签字、盖章(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及委托方(委托方未满18周岁的,由委托方法定代理人签署)签署,并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咨询服务费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章 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内容为合同正文补充部分,与本合同一同生效。对合同的变更及其补充协议内容,双方须共同协商确定。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正文部分有冲突条款,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补充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包括的受托方为委托方申请的专业数量、院校数量均不做限制,由委托方确定。
委托方: 受托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学合同(篇5)
借 款 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质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自然人或法人姓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留学人民币贷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同时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确认(根据情况ü选,不选的打ⅹ):
□ 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
□ 本合同为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本合同由下述当事方签署。各方在此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借 款 人
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贷款人(抵押权人/质权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地:
签署日期:
抵押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抵押物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留学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抵押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贷款人依据该合同有权处分我方与抵押人共有的抵押物时,同意贷款人处分全部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受偿。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出质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质物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留学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出质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贷款人依据该合同有权处分我方与出质人共有的质押物时,同意贷款人处分全部质押物并以所得价款受偿。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保证人确认(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保证人的财产共有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留学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保证人对该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愿意根据该合同的约定,在发生债权人依据本合同有权向保证人追索的情形时,对债权人可能处分我方与保证人所共有财产的行为不持异议。我方与保证人的关系为(勾选):□配偶,夫妻共同财产 □家庭同住人,家庭共有财产 □其他[注明: ],一般共有某资产[注明: ]。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共同还款人确认(如适用,自然人签字,法人需签章并加盖公章)
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前述留学担保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我方同意作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对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还款在内的各项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住所地及联系电话:
附件:
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
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行:
鉴于本人与贵行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币种)____________,按照借款合同中有关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的相关约定,本人特向贵行申请以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对外支付贷款资金,本人已经向贵行提交了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如下相关资料:
□真实反映借款人支付义务的与项目有关的书面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相应发票或收据;如支付的同时无法取得,则借款人应在支付完成后及时补交对应的用款发票或收据;
□合法有效的支付凭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贵行审核同意后在_____年___月___日将贷款本金(币种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以下交易对象的账户进行支付,本人同意实际到账日期以贷款人及银联等相关合作单位系统处理为准:
(1)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
(2)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对象户名为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_,支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留学合同(篇6)
甲受托方(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委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广州市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内容
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为 办理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事宜。
二、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加拿大学校申请和留学签证的相关政策咨询,指导乙方及时正确地准备有关文件材料和缴付学校申请费用和学费,并在乙方提交所需相关申请材料后向加拿大移民部递交,并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为乙方设计申请方案与组织申请材料。
2.在乙方的签证申请成功后,协助其联系学校安排住宿,接机等。
3.阶段性向乙方报告申请进展情况,如申请中出现任何特别的情况,甲方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解决有关问题。
4.为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进行保密(除了向需要办理公证评估等机构提供所需文件的情况)。
5.本合同效力及履行中,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甲方方向乙方赔偿的损失仅以乙方所支付的服务费为上限。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要在全程办理过程中,按甲方的指导下按要求在提供的限期前提供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及补充资料以配合甲方的申请。
2.乙方需在甲方的指导下,及时安排体检。
3.乙方需在签约后一个月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规格的基本申请文件,否则,由于加拿大政策改变而导致乙方不再符合留学条件的,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此前所交的所有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四、服务费用及缴付方式
1.乙方将向甲方缴付总金额 为人民币¥(大写:_),此费用不包括需向加拿大学校缴付的有关费用。
2.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在签署此协议时,乙方须在5个工作天内支付给甲方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 ),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五、退款协定
1.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学生签证申请被拒,甲方将保留人民币¥大写:),剩余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将在收到移民局拒签信后一个月内退回。
2.因以下情形而终止申请或导致申请失败的,则所有已缴付给甲方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1)乙方在申请过程中决定停止申请或单方面终止甲方的服务;
(2)乙方由于自身原因不配合甲方提供申请相关资料;
(3)乙方在不告知甲方的情况下提供虚假材料;
(4)乙方隐瞒过去刑事犯罪记录;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双方的联系方法可通过电邮、书函方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直至甲方完成乙方签证服务为止。
3.甲方在接受乙方委托之前,已把留学方案及流程、收费及收费使用性质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乙方表示认可接受。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移民政策变更等)。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供来自主管部门或者中立第三方的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商议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已充分认识该项目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风险、项目方的违约风险、道德风险、该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如协议双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未能解决争议,可交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广州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必须有广州市XX公司经办人签名才正式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