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毕业后进入职场,常常需要撰写报告。在编写报告时,我们需要考虑今后的工作设想,同时需要遵循标准格式。这里有一份关于“差旅报告”的相关资讯,供大家参考。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差旅报告 篇1
根据xx办[20××]20号《关于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照武财预[2019]34号《x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于日前启动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工会组长、总务处主任、报账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针对2019年4月1日以来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将差旅费使用情况在校务监督公开栏进行公示。
一.制度建设情况
1.我校建有出差审批制度,外出开会、培训、听课、办事等都需经分管领导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要凭出差审批单报销。
2.我校有《差旅费报销细则》等内控制度,学校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差旅费进行审查,每学期将所有人员差旅费进行公示。
二.支出标准执行情况
1.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
2.未发现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乘坐火车、汽车等城市间交通都在规定等级内;
3.住宿费都在相应级别住宿限额标准内;
4.未发现出差人员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差旅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三.审批和报销管理
1.差旅活动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手续;
2.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合规、完整;相关票据与出差审批单相符;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
3.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出差相关费用均按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差旅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4.不存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实行减半报销公杂费;
6.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四.出差纪律执行情况
1.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2.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3.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
4.不存在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差旅报告 篇2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枣庄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滕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滕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滕州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通知要求,进一步严肃财政纪律,规范差旅费管理。近日,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对20xx年以来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
一、在制度建设及出差纪律执行方面。学校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差旅费内控制度、出差审批制度。通过自查,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等现象。
二、在支出标准执行方面。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费和公杂费严格按文件要求报销;出差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一律自负。通过自查,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不存在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等情况。
三、在审批和报销管理方面。我校制定了《滕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出差审批制度》等条例,所有差旅活动都必须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是否合规完整。通过自查,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不存在无住宿发票报销同时又报销伙食补助和公杂费等现象。
从自查自纠的情况来看,我校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良好。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财政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差旅报告 篇3
根据武教办[20xx]20号《关于转发武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对照武财预[20xx]34号《武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于日前启动开展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坑到通知后,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校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工会组长、总务处主任、报账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针对20xx年4月1日以来的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并将差旅费使用情况在校务监督公开栏进行公示。
一.制度建设情况
1.我校建有出差审批制度,外出开会、培训、听课、办事等都需经分管领导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时要凭出差审批单报销。
2.我校有《差旅费报销细则》等内控制度,学校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对差旅费进行审查,每学期将所有人员差旅费进行公示。
二.支出标准执行情况
1.不存在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情况;
2.未发现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乘坐火车、汽车等城市间交通都在规定等级内;
3.住宿费都在相应级别住宿限额标准内;
4.未发现出差人员擅自扩大伙食、公杂费报销范围。差旅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三.审批和报销管理
1.差旅活动按规定履行事前审批手续;
2.差旅费报销时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合规、完整;相关票据与出差审批单相符;不存在报销规定以外票据;
3.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出差相关费用均按公务卡使用规定结算;差旅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
4.不存在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又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实行减半报销公杂费;
6.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四.出差纪律执行情况
1.不存在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2.不存在以出差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3.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
4.不存在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差旅报告 篇4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至年2季度公务接待费、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费用、公车购置及差旅费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20xx年度,我区“三公”经费共发生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8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没有公款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我区公务用车运行费实行定额管理,处级领导专车运行经费每年2.5万元,部门公务车经费每年1.5万元,凭据核销,超支不予处理。
公务接待费我们以林业局经营收入为基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当年公务接待费可以发生的最高额度,并把接待费用控制在最高额度以内。具体管理中,本着从严管理、勤俭节约、圆满待客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强化公费招待审批制度,加强公费接待部门和接待标准的管理,既加强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管理,又促进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三公”经费管理成效
通过各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我区20xx年“三公”经费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即节约了资金,又发展了业务,在拓展外部市场,协调和密切各方关系上取得了可喜成绩。
今年我局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差旅报告 篇5
根据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区对公务活动中涉及的“三公”经费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李立安为组长、副局长彭胜辉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年初重新下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会审联签制度,从制度对全局支持进行规范,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落实,严控“三公”经费
1、会议及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20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7.2万元,20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预算为6.24万元。我局20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40.5万元,20xx年会议及接待费用为53.5万元,年1-6月会议及接待费用支出14.3万元。
我局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会审联签制度。接待安排先需接待部门的经办人员向领导请示,办公室统一安排,报销时必须经办人员、会审联签小组会签,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财务股核报。经调查,我局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支出偏高的原因:按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多次公路专项整治行动,上级检查多,部门联系公务接待较多;路政巡查加班餐费等共同导致。
2、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情况
20xx年外出学习培训11次共96人花费49011元,20xx年外出学习培训14次共36人花费2xxx1元,年1-6月外出学习培训1次共1人花费xxx0元。除20xx年自行组织退休老同志考察学习、党员学习以外,其余都为参加省、市组织的学习培训,无国(境)外学习事项,且呈逐年递减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