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怎么写有效?随着人们对于法律的深入了解,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各个方面全面分析和探究“运输协议书”,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运输协议书(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______立方米;
合同价款: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三、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_____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_____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_____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_____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_____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合作前提下就甲方运输公司砂石料外运(从灵武市宁东镇永利村石料厂至宁东中化三建拌合站)与我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运输费用标准及总价
甲方外运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外运路段总长约为45公里以内,以20元/吨计算,承包给乙方,外运总量20万吨。
二、遵守条约
1、乙方必须保证本车队的完好性、必须服从甲方调度员的安排。
2、车辆入厂后驾驶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
3、乙方凡新增车辆必须告知甲方。
4、如乙方不能保证甲方的拉运,甲方有权调动其它车辆。
三、结算方式
1、乙方运输到总量的50%时,甲方必须一次性付运费的50%,即______元,如结不请乙方有权停止拉运。
2、待砂石料全部拉运完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篇3)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电话:传真: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上海地区(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第十四条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第十八条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电话: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尽事宜填写备注)
备注:
运输协议书(篇4)
为明确业务关系、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费用结算及风险责任划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1甲乙双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经营资质,任何一方因上述资质缺陷致使对方受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均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必要资质。1.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业务操作,主要是指国内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具体委托货物品名、提货地点、送货地点、收货人等以单票确认为准。
1.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业务进行转委托。乙方擅自转委托的,乙方对转委托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应当明确委托服务范围与要求,具体委托事项的信息及要求,以运输委托书显示为准。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当恪守职责办理受托事项。甲方应当对于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疑问予以及时如实答复,对于海关、商检或其他主管机关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和办理。
2.2甲方变更或者撤销委托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
2.3.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业务,应当提前向乙方告知货物名称、单证号码、数量、体积、重量、提货地点、装载要求、运输要求、收货人、收货地点等相关信息,具体信息以实际需要为准,便于乙方及时协调车辆、设备及人员。
2.3.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示,及时领取提货单等必要单据,询问提货时可能需要的费用,相应费用应当由乙方先行垫付,并按要求办理提领集装箱排期。如乙方认为提箱所需费用金额较大,不予垫付的,乙方应当于询问确认费用后,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费用。
2.3.4乙方应严格按照排期按时至指定堆场提取集装箱,并办理必要手续。乙方应当在提领集装箱时检查集装箱外观。集装箱外观存在破损的,乙方应当拒绝提货并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进一步指示后再行操作。乙方提货时未提出异议的,除有相反证据,否则视为集装箱交付时外观完好。
2.3.5因货物特殊性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进行取样、检验、检疫等打开集装箱箱门的操作,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查场地的要求进行操作。在进行取样等可能造成货物短少、毁损的行为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示进行,不得擅自处置货物。
2.3.6乙方应当安全、及时将集装箱运往目的地,不得有无故拖延、换车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货物风险或货物毁损灭失可能的行为。因天气、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运输暂停、中止、延迟及其他不能按时到达收货人的情形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并通报具体情况,妥善保管集装箱,确保货物安全。
2.3.7集装箱送抵目的地后,封志不完整、集装箱存在明显变形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收货人提出异议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货人拒绝收领货物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根据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装箱运抵目的地后,封志完整、集装箱完好的,乙方应当取得指定收货人签收。签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除有相反证据,视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运输。
2.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框架箱公路运输业务的,参照前述条款执行。
3.1结算标准:
3.1.1本协议下的相关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根据实际委托业务情况,正式委托前协商确定为准。
3.2.1乙方每月于5号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提供给甲方。
3.2.2甲方应于收到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若甲方对费用清单有异议,应在上述异议期内提出,否则视同甲方确认清单中的费用。对于有争议的费用,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争议部分的协商不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支付。
3.2.3甲方应于费用确认之日起45天付款给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期间为自费用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
4.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实准确,所有文件之间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内容与货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交付货物、货损货差、额外费用、甲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损失或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5.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5.3协议的变更、补充应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经生效,取代之前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5.5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的委托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篇5)
托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
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_______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____________托运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篇6)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为明确业务关系、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费用结算及风险责任划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经营资质,任何一方因上述资质缺陷致使对方受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均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必要资质。1.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业务操作,主要是指国内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具体委托货物品名、提货地点、送货地点、收货人等以单票确认为准。
1.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业务进行转委托。乙方擅自转委托的,乙方对转委托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服务范围与权利义务
2.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应当明确委托服务范围与要求,具体委托事项的信息及要求,以运输委托书显示为准。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当恪守职责办理受托事项。甲方应当对于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疑问予以及时如实答复,对于海关、商检或其他主管机关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和办理。
2.2甲方变更或者撤销委托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
2.3集装箱运输
2.3.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业务,应当提前向乙方告知货物名称、单证号码、数量、体积、重量、提货地点、装载要求、运输要求、收货人、收货地点等相关信息,具体信息以实际需要为准,便于乙方及时协调车辆、设备及人员。
2.3.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示,及时领取提货单等必要单据,询问提货时可能需要的费用,相应费用应当由乙方先行垫付,并按要求办理提领集装箱排期。如乙方认为提箱所需费用金额较大,不予垫付的,乙方应当于询问确认费用后,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费用。
2.3.4乙方应严格按照排期按时至指定堆场提取集装箱,并办理必要手续。乙方应当在提领集装箱时检查集装箱外观。集装箱外观存在破损的,乙方应当拒绝提货并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进一步指示后再行操作。乙方提货时未提出异议的,除有相反证据,否则视为集装箱交付时外观完好。
2.3.5因货物特殊性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进行取样、检验、检疫等打开集装箱箱门的操作,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查场地的要求进行操作。在进行取样等可能造成货物短少、毁损的行为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示进行,不得擅自处置货物。
2.3.6乙方应当安全、及时将集装箱运往目的地,不得有无故拖延、换车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货物风险或货物毁损灭失可能的行为。因天气、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运输暂停、中止、延迟及其他不能按时到达收货人的情形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并通报具体情况,妥善保管集装箱,确保货物安全。
2.3.7集装箱送抵目的地后,封志不完整、集装箱存在明显变形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收货人提出异议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货人拒绝收领货物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根据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装箱运抵目的地后,封志完整、集装箱完好的,乙方应当取得指定收货人签收。签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除有相反证据,视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运输。
2.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框架箱公路运输业务的,参照前述条款执行。
第三条费用结算
3.1结算标准:
3.1.1本协议下的相关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根据实际委托业务情况,正式委托前协商确定为准。
3.2结算期
3.2.1乙方每月于5号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提供给甲方。
3.2.2甲方应于收到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若甲方对费用清单有异议,应在上述异议期内提出,否则视同甲方确认清单中的费用。对于有争议的费用,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争议部分的协商不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支付。
3.2.3甲方应于费用确认之日起45天付款给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期间为自费用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违约及赔偿
4.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实准确,所有文件之间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内容与货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交付货物、货损货差、额外费用、甲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损失或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其它
5.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5.3协议的变更、补充应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经生效,取代之前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5.5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的委托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篇7)
甲方(发包方) 名称:
乙方(承包方)名称:
注册地址:
兹有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甲方)与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合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确立双
一、一般条款
1.1整车运输服务定义
乙方按照甲方发车指令,用甲方指定的运载工具或驾送司机按规定的运输方式和时间将商品车从起运地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服务。
1.2质量、服务、结算和技术要求
1.2.1乙方须保证运力资源满足甲方的发运需求;
1.2.2乙方须派专人负责甲方业务调度,保证准时发车;
1.2.3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送达商品车;
1.2.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商品车准确送达至指定地点;
1.2.5乙方须按甲方操作标准和规范装载和运输商品车,保证商品车完好;
1.2.6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结算标准和规定,保证回单及时;
1.2.7乙方须按商品车状态交车,保证客户满意;
1.2.8乙方须具备对在途车辆及时、有效的通讯与监控能力。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甲方负责下达商品车的发车指令;
2.1.2甲方负责按结算标准予乙方结算;
2.1.3甲方负责商品车发运前的故障排除及维修;
2.1.4甲方负责不可抗因素下发生的非正常情况的协调。
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无条件按甲方合同要求承运商品车,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安全及时地将商品车运送到指定地点;
2.2.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令于当日发运商品车,否则按没完成发运任务给予处罚;
2.2.3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何种原因,都须首先保证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运输指令,对拒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运输合同,并作出相应处罚;
2.2.4乙方负责办理一切交接手续,保证商品车完好验收,并承担因运输质量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运作要求
3.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时间派专人至甲方处领取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延迟给予200元/次·小时的罚款;
3.2乙方对其所承运的商品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如发现存在制造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确认,并由甲方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换车或修复;
3.3乙方接到商品车交接验收单后须按甲方要求2小时内发运商品车,延迟给予200元/辆·小时的罚款;
3.4乙方须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将商品车送达指定地点,延迟1-3天,给予5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延迟4-5天,给予6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延迟5天以上,给予800元/辆·天的罚款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如运输途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确认后免于相关罚款,否则除承担及时性罚款外,另外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3.5乙方负责将商品车冲洗擦拭干净,保持车辆外观整洁、性能良好、符合发运要求:车辆不得有碰伤、磨损、缺漆少件、漏油滴油现象;电瓶、备胎、随车工具、附件、档案、说明书须配备齐全,原车原件,不得缺少或更换;
3.6乙方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对甲方车辆造成的碰伤、刮伤、外部磨损、缺漆少件及车辆性能上的损坏,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车辆修复或返回始发地点,承担返回及再次发运的运费,赔偿商品车货损额;
3.7乙方承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给甲方商品车造成的错装(甲种车送成乙种车)、错卸(甲地送往乙地)损失。错装一次,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错卸一次,由乙方负责将错卸车辆运到甲方指定经销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8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轻微事故给予乙方200元/辆的罚款,一般事故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重大事故给予乙方20xx元/辆的罚款,特大事故给予乙方5000元/辆的罚款并取消承运资格;且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按甲方要求将商品车在10日内返回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并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和相应的保险公司报案,延迟给予200元/辆·天的罚款,并承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9乙方因交通事故等因素造成商品车不能达到发运或交接状态的,给予乙方3000元/辆的罚款作为滞发金和违约金,由乙方承担返回及再次发运的运费,并由乙方负责将商品车修复至商品车状态,达不到商品车状态的由乙方买断;
3.1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捎带配件、宣传资料等,妥善保管和交接,否则给予200-5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1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运输方式运输,对乙方私自更改运输方式的,给予20xx~5000元/辆的罚款,并承担因乙方私改运输方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1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运输调度及管理规定,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交纳1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运输资格;
3.13乙方须按要求办理商品车交车手续并及时退帐,手续不全的甲方将不予退帐,不及时退帐的,延误给予500元/辆·天的罚款; 3.15乙方须按经销商要求办理商品车的交付手续,不得出现甩单现象,否则给予乙方1000元/辆的罚款,并不予以结算运费;
3.16乙方不得与经销商(指定收车单位)相互联合,在经销商授权区域外出售商品车;否则,一经发现不予乙方支付相应商品车运费,同时给予乙方50000元/辆的罚款;
3.17乙方不得在没有接到任何指令前将商品车私自交于其它经销商,否则给予乙方100000元/辆的罚款。
四、其他条款
4.1乙方在甲方专线运输的车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参与其它区域的商品车运输;
4.2乙方不能擅自将承包线路中的运输业务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其运输资格;
4.3对于乙方因运力不足不能达到承包线路运力需求的,甲方按单次未完成发运任务的全程运费的两倍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如乙方连续30辆商品车未及时发运,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乙方运输份额或终止本合同;
4.4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月度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乙方运输份额进行调整直至淘汰处理;
4.5乙方在车辆运输过程中,若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4.6乙方责任期是从甲方发车指令下发至甲方指定收车单位验收合格,完善各项交接手续,在甲方处退帐为止,乙方承担在责任期内的全部赔偿责任;
4.7在合同期内,乙方的所有违规或违约责任,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均有权在乙方运费及风险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8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故单方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申请,经甲方同意给予退户;如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将以乙方风险保证金总额作为违约金总额给予处罚,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4.9在合同期内,甲方为商品车办理相关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和司机办理相关保险;
4.10在合同期内,乙方须遵守并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规定,如本合同相关条款与甲方新颁布的制度冲突,以新制度条款为准。
4.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和相应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及时通知甲方备案。乙方在运输途中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伤残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现承运资格。
五、服务保证
5.1运力资源保证: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专门服务的运输车辆的人工驾送司机 人,驾送司机具有合法的行驶资格;
5.2风险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同时付给甲方业务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元。本合同终止后待双方所有业务和债权债务问题(除风险保证金)全部终止无遗留问题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退户申请,待甲方批准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计息予以退还;
5.3组织保证:乙方需派专人负责运力管理、过程管理和甲方的业务沟通,自觉提升运输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服务范围
6.1专线运输范围:
6.4经销点所属二级网点的发车、经销点之间的调车均按发运起点所在的区域确定发运线路;
6.5其他运输范围:根据甲方临时业务需要,乙方须按甲方指令承运非专线范围内的商品车运输任务。
七、运费标准
7.1运费标准:见附件一;
7.2运费里程:见附件二,以甲方发布的里程标准为准。
八、结算方式
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具正规运输发票,自乙方将运输发票交至甲方并经8.2乙方不按时退帐的,超过甲方时间要求的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超过三个月的视为乙方放弃运费索取权。
九、保密
9.1甲乙双方都有责任对彼此的相关营运信息、数据保密,如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和区域、库存数量、运输计划、仓储、运输费用、运输单据等;
9.2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所有信息,包括操作程序和附件交与第三方知晓,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3上述相关信息仅为履行本合同使用。
十、争议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或任何一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将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其它事宜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
11.3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可以制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甲乙双方如修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时在修改之处签字或盖章方可生效;
11.5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主机厂的价格(里程)调整或者市场变动等因素调整运费支出标准;
11.6本合同解释权归北京福田物流有限公司所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协议书(篇8)
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运费:元/吨(含税)。此运费为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所承运之货物安全、及时、完好的全部运至甲方收货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义务后的运费单价,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最终总价款以甲方过磅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运费,乙方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运费。运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1、承运车辆到起运地点后,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车辆须服从甲方人员调配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生产用量,若影响甲方生产,每次罚款5000元。
3、乙方车辆进厂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4、附则及约定事项:
(1)运费指起至地范围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风险和费用;
(2)若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GB536-8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4)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六、该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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