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按照公司下达的任务目标。我们应针对自己的行动提前备好方案,方案的制定并不是那么容易,它需要集思广益,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这篇精彩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我们认为绝不只是一篇普通的文章,欢迎大家参阅本文!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1
一、竞选目标:
通过竞选,给予少先队员更多的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使有才华、有能力、愿意为集体工作的队员脱颖而出,使我校的少先队工作有一个组织性强、踏实能干、充满战斗力的大队部。
二、竞选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民主的原则。
三、竞选条件:
1、三至六年级品学兼优的少先队员。
2、热爱学校,热心少先队工作。曾担任中队委职务,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积极主动为队员服务,向队员负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善于团结大多数同学,在同学中有威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创新精神。
4、踏实肯干,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有敏锐地观察事物及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刻苦学习,富有正义感。以身作则,能起榜样带头作用。
四、竞选程序:
第一阶段:各班民主选举择优推荐候选人。(9月23日)
各班中队委评选
各中、小队进行编队改选,竞选的.原则,条件,程序参照大队干部选举方案:
(1)队员民主申报
(2)班级竞选演讲
(3)队员投票
(4)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5)中队辅导员报大队部批准。
中队干部数的确定为每班队员数30人以上5—7名(从咱班44人中,选7人),中队人数30名以下5名。小队干部每班6—8名(咱选8名)。队长产生后在中队中举行就职演说,宣布任职决定。
学校大、中、小队干部采取每学年民主选举一次。作为少先队队伍建设的一项常规工作,旨在规范少先队工作,培养和促进队员综合素质得到锻炼,增强队员们的民主、参政的意识,各方面能力不断提高。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总结上届工会三年任期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工作章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选举产生新-届工会领导班子,并研究部署今后三年工会工作任务。
二、选举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教职工民主选举和党支部研究协商相结合的办法,选举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选举条件:
1、系本校工会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
3、解放思想、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富有成效地作好本职工作;.
4、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教职工和本职岗位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爱工会工作,热心服务教工,有文化、有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协调配合能力强。
四、选举程序:
(一)确定名额:根据工会会员人数,确定本届工会矮员会刽5人组成。
(二)小组提名:召开各工会小组会议,每个工会小组在广泛酝踉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方式从全校范围内推选6位候选人。
(三)支部协商:召开党支部委员、学校行政、工矮员联席会议,在小组提名的基础上,支部、行政平衡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6位正式候选人,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正式选举:
1、上届工会向全体工会会员汇报任期工作情况和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2、核定参加会议的人数: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3、宣布选举办法: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
4、宣布候选人:简要介绍候选人情况;
5、确定监票人:监票人从非候选人的会员中产生,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6、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7、选票的统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可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五)支部分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选举结果和工作需要,对新-届工会委员进行分工,并将选举结果和分工情况报上级工会。
(六)宣布结果:召开全体工会会员会议,宣布新-届工会矮员分工情况。
五、组织领导:
整个选举过程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和全体工会会员的积极参与下有序下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3
XX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 作 方 案
2014年底第九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按照县、乡安排部署,为搞好我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村“两委”候选人资格条件的通知》(冀村换组办[2014]1号)、《河北省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意见》(冀村换组[2014]3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核心,全面贯彻“一法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采取有效措施,依法选举出广大村民信任、遵纪守法、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能带领村民致富的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扎实推进基层民主,为我村改革发展稳定和跨越赶超提供强有力 的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在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在我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具体负责主持进行。
三、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12月下旬)。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选举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采取张贴宣传单、发放明白纸和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等各项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干部换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换届选举前,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冻结村内财务有关账目和资金账户,没有按时进行代管的,不得进行村级组织换届。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上旬至2015年4月中旬)要严格落实乡党委、政府有关精神要求,严把责任关,落实村民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切实保证村民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和投票权。具体实施步骤:
1、推选村民代表
方式有两种:一是按每10-15户直接推选一名村民代表;二是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按户推选的,不得打破村民小组界限,不得自由串连结合,可按居住区域或户籍名单顺序。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支持和引导把新当选的村党组织成员全部 推选为村民代表,支持和引导党员在村民代表中占有较高比例。
2、成立选举组织
(1)成立选委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提倡按民主程序将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将新当选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全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名额在优秀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具体推选程序是,由新一届村党组织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建议名单,交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应有妇女成员。
(2)选委会职责: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即: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负责选民的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组织选民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组织选民酝酿、提名、确定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的履行职责设想审核把关;公布候选人名单;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地点;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民申诉和意见;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主持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向乡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机构报告选举情况,整理并移交选举工作档案;承办选举工作中 的其他事项。
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期限,从组成之日起至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与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完成工作移交后止。
(3)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缺额的,按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时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4)村民选举委员会从组成之日起1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选举的,经县选举领导机构确认,可重新组织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选举日组织选举的,由乡选举领导机构认定后,乡可直接主持该村选举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辞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乡镇选举领导机构提出,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认。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视为自动辞职。缺额数按推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
3、进行选民登记
(1)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选民的年龄以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为准,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选举日。(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有医院证明或者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外出两年以上的村民,在选举日二十日前未参加选举登记,又未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其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报乡镇党委审核备案,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4)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尽村民义务的,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由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户籍不在本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优秀人才,在该村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自愿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委会选举。
(5)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
(6)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村民选举委员 会应当在选举日前给选民发放《选民证》。
4、推选候选人
(1)五选条件:①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奉公,无私奉献,能带来希望;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作风民主,办事公道,为人正派,联系群众,能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③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妥善解决和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工作能力较强;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⑤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七不选条件:①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②理想信念缺失,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③涉黑涉恶或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和阻碍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的;④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⑤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差,不思进取,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⑥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贿选,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⑦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年龄超过70周岁的,原则上不宜再推荐提名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2)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职数在总人口1000人以下的由三人组成,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由3-5人组成,总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由5-7人组成。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提出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3)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可采用选民提名或者选民自我推荐的方式产生,两种方式不得同时使用。候选人人选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审查把关,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投票同意后,报乡镇党委审查考察批准。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人选须报县级换届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在此基础上,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原则上要把村妇代会主任人选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在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中没有女性的,确定一个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名额实行专职专选。
(4)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选民提名的,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超过本村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分别召集超过本组三分之二的选民参加投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选民的,应当实行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投票结果,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由村民小组召集选民投票的,应当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下集中各村民小组的选票,统一唱票、计票、公布投票结果,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 7 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人,委员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3人。(5)采用选民自我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的,由具备候选人基本条件的选民在选举日十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和履行职责设想,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乡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备案。
(6)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在同一选票上分别提出,但不得在同一选票上重复提名同一候选人。同一选民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
如果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种以上职务的候选人,其高职务得票不能确定为候选人时,应当把高职务得票加到低职务得票中。
如果被提名的候选人得票相等并超过规定的候选人名额时,应当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
(7)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8)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选举日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缺额的候选人按提名时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并予以公布。
(9)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选民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或者按姓氏笔画的顺序张榜公布选民自我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依法确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10)候选人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组织候选人做出“三项承诺”。
4、投票选举
(1)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2)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时,采取一次投票分别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方式。
(3)举行选举时,一般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可以设中心投票站和若干个投票分站,由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每个投票站的选举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
召开选举大会的,应当场推选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设投票站的,应在选举日前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4)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
(5)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应当设立发票处和秘密写票处。选民凭《选民证》依次领取选票,由选民本人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然后投票。
选民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他人按照该 选民的意志代为填写选票。
不能到场直接投票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由其在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的书面委托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受委托人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发放的《委托投票证》进行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受委托人不得接受超过两个人的委托。
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能接受委托,严禁投票现场临时委托。候选人、选举会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强迫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代写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
(6)投票结束后,当场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场封存选票,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和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在封条上签字。
(7)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选票全部无法辨认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全票无效;选票部分无法辨认的,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部分无效。
无效票和部分无效票均计入选票总数。
(8)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使用一张选票的,对同一候选人只能投一次赞成票。
同一候选人如果高职务未能当选,应当把高职务得票计入低职务得票中。
(9)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有选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10)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可以当场举行,也可以在第一次选举日后的10日内。
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11)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乡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12)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移交内容包括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经营资产、档案资料、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对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政府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对拒不移交的,由公安等部门督促移交,也可 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因拒不移交或者拖延移交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5、完善村级相关配套组织
(1)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提倡由一名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通过民主程序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和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及时报告监督情况。
(2)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有选举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村民参加。由村民先推选候选人,然后由大家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得票多的当选。村民小组长选出后,报村民委员会备案。
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出后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
(3)推选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三)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4月中旬)。乡党委、政府要帮助新旧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并做好届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妥善做好离职人员的安臵工作,保持农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指导新一届村委班子完善学习、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修订村规民约,做好换届选举有关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明确村委班子和村干部任期目标,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奖惩,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违法处理
1、未经县委批准,无故不组织或拖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
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更正,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 的村委会成员,其当选结果由民政部门宣布无效。
五、实施措施
工作方案由县、乡、村三级选举工作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和乡人大主席团负责对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开展,形成“自己的活动自己干,自己的阵地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的少先队工作的新局面。学校将改选一批更加优秀的少先队员担任大队委职务,并让队员们充分发挥民主的意识,选出自己最满意,同时又能为少先队服务、有威信、有特长的大队委干部。
二、竞选宗旨:
公开公平公正我自信我能行
三、选举条件:
1、三至六年级品学兼优的少先队员。
2、关心少先队工作,能积极、主动地为队员服务,向队员负责,树立当队员的.“公仆”意识。
3、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团结大多数同学,工作积极主动和富有创新精神。
4、在集体中是队员们公认的优秀者,以身作则,能起榜样、带头作用。
5、能独立完成老师交办的所有工作任务,并敏锐地观察事物及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并有个性特长。
四、选举办法:
采取中队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参加大队委员竞选会,最后由同学和老师投票产生(包括大队长一名;副大队长两名;学习部长、组织部长、卫生部长、纪律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体育部长、安全部长、记者站站长各一名、旗手一名等大队干部)
五、竞选程序:
(1)在学校动员的基础上,各中队将此次活动方案向全体队员公布,由中队辅导员向全体少先队员介绍大队委员会机构设置,各自职责。
(2)充分发动全体队员(或分为若干小组)讨论队长的条件,标准,以及队员的权利、义务,酝酿候选人名单,投上“神圣的一票”。此次竞选采取竞选演说和“我行我秀”才艺比拼相结合。
(3)9月20日前3——6学年各中队必须向大队部交候选人推荐表。(逾期算弃权)
(4)9月29日下午在一楼多媒体教室举行大队委人选竞选演说(2分钟内)同时进行才艺展示(1分钟)全体学生参加,三至六年级每班选5名少先队员代表参加民主投票。9月30日公布最终的结果。
六、鼓励措施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队员积极参加大队委竞选,热诚为队员服务,大队部将决定在推选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少年、团员评选等先进个人时,将品学兼优、担任大队委职务并工作出色作为首要推选条件。
附:大队委干部标准及大队委员分工职责
大队委干部的标准
(一)有集体主义精神,关心他人,热爱服务,有很强的责任感。
(二)公道正直,作风民主。
(三)工作自主、主动,富有创造性。
(四)以身作则,能起榜样、带头作用。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并有个性特点。
大队委分工及职责
大队长:
1、统领大队委所有工作,召集并主持队委会、中队长联席会,研究、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2、负责上传下达及检查决议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大队活动,召开队员大会。
4、主持“小干部学校”,培训积极分子。
5、根据大队部会议讨论的意见,协助辅导员制定出每周大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6、检查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帮助并检查各部长工作。
副大队长:
1、协助、配合大队长进行工作。
2、负责整理、保管大队部会议的文件和各项活动资料。
3、负责培训和组织值周班工作,进行“星级班级”的评选。
组织部长:
1、领导各中队组织委员,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管理队员登记表。
2、负责队员奖励和处分、材料统计及表格填写工作。
3、负责队室布置和有关资料保管。
4、负责学习队章的工作,在全体队员中普及少先队基本知识。
5、负责少先队组织发展工作,超龄队员的离队工作。
6、负责接转队员组织关系,管理队员登记表,填写少先队组织情况统计表,按时上报。
7、负责大队对中队、小队集体和队员进行奖励和处分和具体工作。
8、检查每周一升旗仪式校服、红领巾佩戴情况,宣传和整理少先队里的好人好事等。
宣传部长:
1、领导各中队宣传委员,参与管理广播站及中队宣传栏、黑板报布置检查工作。
2、负责大队文艺汇演工作。
3、负责通报中队的读书阅览情况。
4、组织成立小记者站,负责宣传国内外的大事,以及作品布置展出等。
文艺部长:
1、领导各中队文体委员,负责组织大、中队的文艺活动。
2、向中队及广播站推荐好的歌曲、舞蹈和传统课间游戏。
3、协助学校组织好节日庆祝和文艺汇演等活动。
4、负责检查各班每天课前歌声的情况。
纪律部长:
1、检查楼内(走廊、上下楼梯)纪律
2、负责组织安全监察员工作
3、放学后操场学生活动情况、学校大门口学生安全监督。
劳动部长:
1、安排每周组织检查扫除结果;
2、组织学生到督察校园清洁情况。
3、负责宣传和推动美化校园工作,以及进行自我服务等劳动。
卫生部长:
1、领导各中队劳动委员,组织大队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协助辅导员开展献爱心活动。
2、督促中队检查个人卫生、班级教室和分担区卫生情况。
3、放学后组织同学做好教室整理工作(电源关闭、桌椅摆整齐、地面干净、黑板干净)。
4、管理大队部的卫生工作,负责各中队的卫生检查评比。
体育部长:
1、组织大队的体育游戏和体育活动;发动队员参加体育锻炼。
2、培训体育骨干,组织领导体育兴趣小组和各种球队的活动。
3、协助学校,开好各种形式的运动会和体育竞赛活动。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5
xx街xx社区党委遵照街道党工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本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依法按程序、步骤,已于20xx年3月4日在市政工程公司会议室圆满完成党委换届选举。为下一步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打下了优良的基础。现将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如下:
一、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党委换届选举氛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一是召开党委、党支部、党小组会并结合多种形式,使党员了解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报名人员范围、程序、方法等。二是向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宣传发动,向各党支部书记进行宣传动员,征求意见,明确指导思想,考虑到有一部分党员由于年老体弱不能参加大会,还有少数失业党员、流动党员不能及时赶来,社区党委就要求各党支部书记亲自上门或用电话联系的方法进行传达及征求意见。使党员知晓率大大提高。社区党委还利用网格员入户通知、横幅、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对党委换届选举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由于宣传到位,为以后的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严格按照选举程序
根据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我们严格按换届选举工作操作流程做好选举工作。按时公布党组织班子职数和任职条件,以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和组织推荐的形式,民主推荐出新一届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对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出新一届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初步候选人并同时上报街道党工委考察审核,社区党委对候选人选进行了公示。街道党工委审核后,同意社区上报候选人预备人选,社区党委再次进行公示,接收广大居民群众、党员的考察和监督。
三、精心组织党委选举
20xx年3月4日上午召开中共xx社区党员大会,大会听取了上届社区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换届选举方案,全体党员举手通过,大会上相继通过了选举办法及正式候选人名单,同时又通过了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最后党员进行投票,按书记、副书记二选一、委员四选三的差额比例无记名投票选举出新一届xx社区党委5人班子。参加本届党委换届选举实到会的党员有132名。xx社区新一届党委换届工作能圆满成功与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这是选举成功的组织保证。另外也与广大党员的配合、支持和主动参与分不开,这是选举成功的关键。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总结上届工会三年任期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工作章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领导班子,并研究部署今后三年工会工作任务。
二、选举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教职工民主选举和党支部研究协商相结合的办法,选举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体现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
三、选举条件:
1、系本校工会会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富有成效地作好本职工作;
4、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在教职工和本职岗位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热爱工会工作,热心服务教工,有文化、有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协调配合能力强。
四、选举程序:
(一)确定名额:根据工会会员人数,确定本届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
(二)小组提名:召开各工会小组会议,每个工会小组在广泛酝踉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全校范围内推选6位候选人。
(三)支部协商:召开党支部委员、学校行政、工会委员联席会议,在小组提名的基础上,支部、行政平衡各方面因素,研究确定6位正式候选人,并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正式选举:
1、上届工会向全体工会会员汇报任期工作情况和工会经费使用情况;
2、核定参加会议的人数: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
3、宣布选举办法: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
4、宣布候选人:简要介绍候选人情况;
5、确定监票人:监票人从非候选人的会员中产生,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6、投票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7、选票的统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可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
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五)支部分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选举结果和工作需要,对新一届工会委员进行分工,并将选举结果和分工情况报上级工会。
(六)宣布结果:召开全体工会会员会议,宣布新一届工会委员分工情况。
五、组织领导:
整个选举过程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和全体工会会员的积极参与下有序下进行。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7
我协会按《职业技术学院环境保护协会章程》和学院相关规定需在本年度进行换届工作,为使换届选举工作稳定有序进行,敬请生物工程系社团部和环协各协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给予指导和监督,并拟定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一、换届选举时间拟定于5月初完成。
二、本年度注册会员均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拟定于4月25日至30日报名,自荐新一届职业技术学院环境保护协会会长及协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由现任会长及委员会委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四、由现任环协管理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五、协会会长的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竞选人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中产生,并向新一届委员会自我推荐并报送竞选资料(竞选演讲材料)。
六、竞选协会会长中若出现竞选人等额候选或差额竞选人选票相等的情况,则由会员委员会委员投票决定。
七、新一届会长产生后,由其拟定机构设置、人员任用、职责划分等运作办法,经会员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特此报告!
职业技术学院环境保护协会
4月20日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8
一、时间安排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全部结束。
二、方法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2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署要求,研究确定村“两委”换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总体安排、思路措施。
2、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3、建立镇党政领导干部包村工作责任制,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分别包联1个强村、1个难点村。
4、选派指导力量,确保每村一名工作指导员;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5、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意见,报镇党委讨论通过;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严肃换届纪律。
6、提前介入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7、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10月21日—10月26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全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2、举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
3、做好宣传引导、舆情监测应对等工作;通过广播、明白纸、黑板报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
4、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具体指导,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党支部。
5、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候选人标准条件,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提出不宜提名的具体情形。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6、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联系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
第三阶段:全面选举(10月27日—11月底)。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再开展村委会换届。鼓励和倡导村党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村委会主任。
1、切实抓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11月27日—11月5日)
推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由镇党委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与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80%。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2、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10月27日—11月底)
做好本村选民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选民名单在11月1日以前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选民登记和公布工作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
新的党支部成立后立即在支部主持下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资格。
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支部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对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
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建立抓难点村、重点村换届包靠制度,选派工作组驻村指导,限期完成换届选举。
2、组织搞好新老村班子工作交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签订好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后续工作。
3、建立完善配套组织。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十日内组织选民推选或者选举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4、12月中旬,做好迎接上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5、举办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班。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民政助理员是具体责任人。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建立自己的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寻找工作差距,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是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程序办事,使程序真正成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保障。
四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落实,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排查和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维护换届选举期间农村基层稳定。
(二)加强培训,确保指导有力。
大力抓好培训工作,保证骨干力量发挥关键作用。培训对象要横到边、纵到底,领导和参与选举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紧密结合村风民情,有针对性地增强培训效果;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选举工作规程等,确保在选举中严格依法办事,杜绝在程序上出现问题。
(三)坚持“两手抓”,确保“两不误”。
坚持一手抓发展稳定,一手抓“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中心工作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9
按照资中县委批转《中共资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资委【2011】123号)要求,并经镇党委同意,我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11年9月底前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的换届选举,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目的是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依法选举产生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我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基层政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章和有关法律、章程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巩固国家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领导下统一进行,要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党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
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要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调动选民的积极性,最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换届依法进行。
二、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相关工作机构:
1、成立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事宜。
2、成立镇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书记担任),设副主任2人(由人大副主席、新提名人大副主席担任),委员5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由镇人大主席团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县人大常委会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选举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组织调研秘书组、宣传会务组、资料校对组、执法检查组、统计组。
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内。联系电话:5780087;联系人:康利。
3、成立选区领导小组:
镇在县乡人大代表选区设选区领导小组。选区领导小组设主任1人,委员2—4人。县人大代表选区领导小组报县选举委员会批准。
选区领导小组在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选举工作小组应由具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经镇党委任命产生。选举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时,应辞去选举工作小组的职务。选举工作小组主任辞职的,由排名靠前的委员主持选举工作。
三、选区的划分
根据《选举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属地原则、便民原则、人口原则、代表限额原则、平等性原则”等选区划分原则。依照县相关会议精神及我镇实际,我镇人大代表选区划分结合县人大代表选区划分情况,并结合上届镇人大代表选区划分情况进行划分:县人大代表选区划分为4个(走马片、向阳片、东合片、居委会),经报县选举委员会审查批准,由县统一编号为122、123、124、125选区;镇人大代表选区划分为25个。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选区内可以划分为若干个选民小组,由选民推选出正副组长,负责选民小组的选举事宜。选民小组应按选区内原有的生产单位单独或联合划编。
四、代表名额分配和结构
根据《选举法》,按照“大体相等、足额分配、代表名额的限定”原则,县选举委员会确定我镇县人大代表名额为 名,镇人大代表名额为63名。
镇人大代表结构比例: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两升一降”(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
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的意见,我镇人大代表结构比例:党内代表不超过65%,党外代表不低于35%;其中,妇女代表不低于23%,上届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五、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应于今年9月下旬完成。代表选举日全县定于9月25日。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县上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我镇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7月6日——9月5日)。主要工作九项:(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3)召开全镇换届选举工作会议(8月18——19日);(4)分配代表名额;(5)划分选区;
(6)培训选举工作人员(8月18——19日);(7)印刷选举资料;
(8)开展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8月20—9月5日);(9)颁发选民证。
2、选举代表阶段(8月6日—9月25日)。主要工作九项:(1)以选区为单位划分选民小组;(2)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
(3)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4)组织选民酝酿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5)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6)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7)在选举日进行选举,全县选举日为9月25日;(8)对未选足的名额不再进行另选;(9)统计和上报各种统计表册。
3、召开人代会阶段(9月26日——30日)。主要工作两项:(1)做好召开人代会筹备工作;(2)召开镇人代会会议。
4、总结换届选举工作阶段(10月上旬)。做好总结上报,全部结束。
六、按修改后的选举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几个问题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第一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问题
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县、乡(镇)选举委员会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本次换届选举中不一定都安排担任人大代表。可以从不安排担任人大代表的党委负责同志中提名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领导干部确因选举组织工作需要必须参加选举委员会或者必须担任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其后又
被提名推荐并依法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可以先行工作,在选举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基本完成后再依法辞去其选举委员会的职务。选举委员会成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并向下一次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选举法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在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并公布后,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大部分已经基本完成,这时选举委员会成员辞去委员职务,不致于影响选举的组织工作。
(二)关于代表名额分配问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我省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地反映各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代表名额分配要以人口数分配为主,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可以户籍人口数为基础,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将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三)关于依法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问题 要依法合理划分选区。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加之进行了合村并组,城镇选区和农村选区的数量以及大小都会有一定的变化。选举法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在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选区的划分要把握好三点:要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步进
行。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要依法做好选民登记。
在选民登记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积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采取选民登记和登记选民相结合的办法,按选区进行,做到合法、准确、不重、不漏、不错,保障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登记选民可以在2010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采取“三增三减”的方法核对选民:“三增”即,新满十八周岁的(1993年9月24日24时0分前出生);恢复政治权利的;新迁入的。“三减”即,迁出的;依法剥夺或停止政治权利的;死亡的。对外出务工人员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发信函等方式通知到位,并做好记录。对精神病患者和智障人员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由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者医疗单位证明,经镇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民名单于9月5日张榜公布。经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在核对选民增减情况后,经确认新增的选民发给选民证。
(四)关于依法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介绍工作问题 要依法做好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工作。
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政党、人民团体以文件形式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种方式提名的候选人法律地位平等,都必须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政党、人民团体以及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数,均不得超过该选区的应
选名额代表数。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于9月10日前公布。选举工作小组应当组织选民进行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依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于9月18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要依法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工作。
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三点:一是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必须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不能个人自行安排进行自我宣传;二是如果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较多,由于时间有限,组织比较困难,可考虑根据选民的要求,安排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三是见面问题的时间应截止到选举日前一天结束,选举日不安排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以避免干扰影响选民投票。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确保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五)关于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问题
投票选举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关键环节。投票选举在镇选举委员会领导下,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主持。工作中要注意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严格选票的发放,防止错发、漏发、重发,保证准确无误; 二是要组织好投票选举活动。要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投票选举的主要形式是设立投票站或选举大会的会场,对不能参加选举大会或到投票站的选民可设流动票箱,在2名监票人的监督下,到其住所接受投票。代表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如选民在选举
时间外出,经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确认,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办投票,但需在选举日前办理完委托,每一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三是要做好选民写票的服务工作。选举代表必须实行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公布当选代表。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四是各级选举机构要与有关部门共同维护选举活动的秩序,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选举结果由选区工作小组确认有效后予以宣布,并报镇人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
为切实加强和落实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统一起来,贯穿全过程,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人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选区做好选举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书记要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二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充分发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基础和必须遵
循的原则。要把发报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坚持选民或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的制度和差额选举的原则。要按照法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选举。在宣传动员、选民登记、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各个阶段以及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镇人大、政府班子中,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在选举中要防止和及时纠正任何违法行为和不正常活动,依法调查处理破坏选举的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三要搞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前提。镇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广播电视、文化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各党支部、各选举工作小组要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村务公开栏、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宣传中,要着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宪法法律以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选民登记时间、候选人张榜时间、选举时间等法定时间等,做到家喻户晓,便于选民按时参加。要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等,主动回应各方关切的问题,积极疏导群众意见和情绪。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要落实好维稳措施
要认真分析排查本地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主动查找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各种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关口主动前移。要对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要密切关注媒体尤其是网络、手机等新闻媒体的相关信息,建立网上有害信息监管和处臵机制,预防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防止恶意炒作。同时,注意区分情况,外松内紧,妥善应对,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还要对选举结果的确定及其后续工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做研判,提出应对预案。五要落实好经费保障
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按选民人均0.2元作为选民登记工作经费进行安排使用,各选举领导小组要加强选举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六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批各项资料。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要严格按时间规定要求上报换届选举的各种资料表册,整理选举文件材料归档,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结束后形成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上报。
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由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答。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10
2021年关于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范文
XX街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为选前准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选举后续工作六个阶段。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XX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定XX街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审计报告公示(20XX.X.11-20XX.X.25)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委组织部、XX省民政厅、XX省财政厅、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全省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X审〔20XX〕109号)文件规定进行村(居)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审计报告进行公示。
二、选民登记(2021年X月4号)
1、登记对象
截止到选举日年满18周岁(计算村(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本村(社区)村(居)委会选举日为准;村(居)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户口本为准)的村(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长期在本村(社区)居住的村(居)民;
(二)户籍在本村(社区),登记选民期间或者选举期间不在本村(社区)居住,接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通知后,表示愿意参加选举或者书面委托他人投票的村(居)民;
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一)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居)民;
(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居)民(确认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应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同时,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这类情况必须由检察院或法院以公函或文件形式予以认定,其他部门的认定无效);
(三)不能行使选举权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精神病患者或痴呆人员。
(四)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干部职工。
选民资格的认定有争议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
2、登记方法
登记时,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由登记员挨家挨户登记。
3、审核和确认选民名单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对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和确认,做到准确、无误。
4、公布选民名单(2021年X月4号)
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按村(居)民小组顺序在本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布。
5、受理村(居)民申诉(2021年X月4号-8号)
村(居)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如有异议,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过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选民名单和选民总数以异议处理调整后的名单为准。
6、发放参选证
选举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填写、发放参选证,并由村(居)民签收。投票选举时,村(居)民凭参选证领取选票。
三、提名确定初步候选人
1、职位和职数
XX街村(居)民委员会的职位和职数为3人,主任1人,委员2人。
2、初步候选人报名条件
(一)新进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原村委会成员参选的不能超过60周岁;
(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奉献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2.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3.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4.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被有关部门查清的;5.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6.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7.挥霍、侵占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8.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2.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3.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4.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5.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6.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7.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8.拒不签订纪律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的;9.个人未报名参选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三)初步候选人报名
报名实行“一人一岗”,即报名参选村(居)委会主任的不得再报名参选村(居)委会委员,报名参选村(居)委会委员的不得报名参选村(居)委会主任。
(四)初步候选人资格审查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报名参选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委会委员的村(居)民按照上级规定的“九不能,九不宜”进行初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街道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审查,街道审查合格的再上报县级联审。县级联审合格的人员作为初步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及时发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人名单。
四、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
初步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投票提名村(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投票地点和时间,并发布公告。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应当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在初步候选人中根据拟定的职位和职数等额提名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差额确定,村(居)委会主任差额1人,委员差额1人。每一村(居)民提名人数不得超过拟定的候选人名额。不是初步候选人的,不得提名为正式候选人。
4、公布候选人名单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应当于被提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当日签订纪律承诺、创业承诺、辞职承诺并报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拒不签订三项承诺的取消正式候选人资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将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候选人签订三项承诺书情况向村(居)民公告。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一、确定投票方式
村(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采取选举大会方式,组织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集中统一投票;
二、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选举日、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
三、办理委托投票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
被委托投票人或者委托投票人应当在选举日前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办理书面委托手续,选举日当天一律不办理委托投票。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后,委托生效。选民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收回该选民参选证,向被委托人员发放委托投票证,并在选举日前1天公布委托投票的选民和被委托投票的选民名单。
被委托人在选举日当天应亲自参加选举大会或到投票站凭证领取选票、写票和投票,不得将委托证交他人再委托投票。
四、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员、验证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书员、投票站工作人员等。
选举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公布,采取选举大会投票的还应在选举大会上宣布。
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其进行培训。
五、投票选举
采取选举大会进行选举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投票结束后,应当将所有票箱集中,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开一箱,防止秩序混乱和舞弊现象。开箱后,应先分别清点投票站票箱的选票数,核对无误后再清点中心选举会场票箱选票数。然后,将选票混在一起,由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清点选票总数。在个别疑难选票认定上,应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集体认定,选举工作人员不得自作主张、自行认定。在实际工作中,要先将少数有瑕疵、难以认定的选票挑选出来,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集体认定后,再进行计票。
在选票的认定上,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检验选票。选举工作人员应逐张清点检验选票。对难以确认的选票应当在公开计票前提交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2.认定有效票。有效选票又分整张有效或部分有效两种:整张有效,是指一张选票完全符合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票规定;部分有效,是指在一张选票上,选民对有的候选人按规定写票,而对其他候选人胡写乱画无法辩认,该张选票为部分有效票。
3.认定无效票。无效票,又称废票。包括: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书写模糊不能辩认的选票;在选票上书写(画)选票规定以外的标识的选票。
4.认定弃权票。投出的未写任何符号的选票。
5.无效票(废票)、弃权票与有效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这就是说,判断候选人当选是以“参加投票的选民”为基数的,而废票和弃权票是包括在这个基数内的。废票、弃权票要与有效选票同时封存、存档和保管,不得随意销毁和丢弃。
6.认定选票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检验选票是有效还是无效要依规定进行。同时,对每张选票要具体分析。一是未按选票规定的位置写票,但能表达投票人意向的选票,如有的选民未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划“√”,而在候选人姓名下划“√”,这样的选票明显表达了投票人意向,可视为有效选票。二是局部划错的应局部作废,不应将整张选票作废。三是另选他人的选票,将姓名写错或写成小名别名的,如果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村(居)民中无同姓名的村(居)民,如将李二牛写成“二牛”等应视为有效票。
六、选举有效性确认
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参加投票的村(居)民人数,以从票箱收回的选票数为准。判断本次投票是否有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张数超过本村(社区)登记的选民总数的一半以上;二是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数要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总选票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举无效:
(一)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
(二)候选人的产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参加投票的村(居)民人数未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半数的;
(四)违反差额选举原则,采取等额选举的;
(五)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
(六)没有公开唱票、计票的;
(七)没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
(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选举程序规定的。
七、确认当选
正式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居)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居)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只宣布得票结果,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方能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结果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须当场宣布,同时应当公布所有候选人和被选人所得票数。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当选无效。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选举当日或者次日,公布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镇(街道)备案。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公布选举结果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
八、另行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当选人不足应选名额的,不再另行选举。
第六阶段选举后续工作
一、工作移交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原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移交工作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乡级人民政府监督。
二、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主任一名。为适应履行职责的要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度,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社区)会计(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及时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进行选举,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相同,向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可以列席村(居)民委员会会议。
(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交接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新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产生后的十日内主持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交接事项,程序、参加人员按照村(居)委会工作移交进行。
三、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
(一)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依法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社区)村(居)民;
2.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热心为村(居)民服务,敢于坚持原则,遵纪守法;
4.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数额
每个村(居)民小组推选一名小组长。
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选举
1.村(居)民代表的选举。村(居)民代表的推选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主持下,根据村(居)民会议确定的村(居)民代表数额,以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的方式进行,得票多者当选。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按照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的办法进行推选。推选代表时,先计算出推选一名代表的户数,再按计算出的户数按居住相邻的原则划分出若干个选举单位进行推选,获得选举单位全体选民的多数通过者当选。
(2)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本村(居)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被选人按小组应选的名额以得票多的当选。
2.村(居)民小组长的选举。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居)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由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登记的本组选民参加,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本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的村(居)民当选村(居)民小组长。得票过半数的超过一人,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不过半数,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四)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任期
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的任期与本届村(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及时发布公告,建立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花名册,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机构备案。
四、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及群众组织
村(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健全村(社区)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孝善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
五、村(居)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的修订
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以及(村)社情民意等情况,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
六、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村(社区)建立的选举工作档案应当交由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至少保存五年以上。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11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各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各党支部几年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各支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员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加快我公司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党支部委员的设置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支部委员少的支部,可采取支部委员分工几项工作的办法。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每届任期三年。
为了便于管理和组织活动,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换届选举时间安排
2006年3月10日至2006年5月31日止。
四、换届选举的方法与步骤
换届选举分五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3月10日—3月20日)。摸清党支部、党
员情况,筹备进行换届选举。
2、研究选举事宜(3月21日—4月10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 包括大会召开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及选举办法等。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在充分征求党内外同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支部工作报告。
3、宣传动员(4月11日—4月25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文件,明确选举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要求每个党员严肃认真地对待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酝酿提出候选人。
4、确定候选人(4月26日—5月10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候选人,推荐候选人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和规定的差额比例,筛选出初选候选人名单,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并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 , 对党员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大会指导思想宣传教育;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宣传教育;党员权利和义务宣传教育。引导党员从思想上重视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5、换届选举(5月11日—5月31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党委组织部批复。
五、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进行。
2、要通过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使换届选举的过程成为对广大党员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创造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过程;成为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成为动员全公司共产党员和员工,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贡献的过程。
附件:《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12
XX县民政局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的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对局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党支部几年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支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为加快我局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党支部委员的设置
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5名。这次我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将产生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另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1名。
三、换届选举时间安排
2012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28日止。
四、换届选举的方法与步骤
换届选举分五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3月22日—3月23日)。摸清党支部、党员情况,筹备进行换届选举。
2、研究选举事宜(3月23日—3月25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 包括大会召开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及选举办法等。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在充分征求党内外同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支部工作报告。
3、确定候选人(3月26日—3月27日)。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文件,明确选举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要求每个党员严肃认真地对待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酝酿提出候选人。
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候选人,推荐候选人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和规定的差额比例,筛选出初选候选人名单,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并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4、换届选举(3月27日—3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报组织部批复。
五、几点要求
1、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进行。
2、要通过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使换届选举的过程成为对广大党员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创造生动活泼政治局面的过程;成为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成为动员全局共产党员和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机关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贡献的过程。
附件:《XX局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XX局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并向组织部上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对本届党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向全体党员报告;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三、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组织部审批。
四、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党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宣布当选人名单。
五、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六、进行委员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
七、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13
各管理区、村、镇直各单位:
我镇的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自成立以来,已经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力军。为了更好地巩固协会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壮大协会的力量,更好开展“两委会负总责,协会具体抓”的村民自治工作。同时按照邹平县计划生育协会文件《邹平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要点》(邹计生协字〔〕1号)要求,镇、村两级的协会理事会任期已满,需要换届。为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县各级文件精神,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把协会组织建设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村民自治的主体。形成自上而下的联动自治网络,努力把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3月17日-20日)
镇、村成立计生协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各村以各包村干部为计划生育指导员,村书记为组长,两委成员、计生专干为组员的协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筹备村计生协会换届准备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会员群众踊跃参与;
3、印制主持词、选举结果报告单、选民通知单、选票等选举所用材料;
4、依法指导、监督村协会及其下属协会小组长、会员代表;
5、召开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统一思想。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计划生育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6、汇总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和材料;
(二)全面登记(3月21日-3月22日)
1、会员登记。吸收一批热心公务事业的社会各届人士、致富路上的带头人、兴办产业的开路人、有专业特长的技术人、有影响力的文化人、关心公益事业的热心人和计生志愿者加入计划生育协会,以群众会员为主,使会员人数达到全村总人口的10%以上,并对全村的会员进行上墙公布,上报镇计生办。
2、划分会员小组。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按照“便于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分设会员小组,推荐产生会员小组长。
3、召开会员小组长会议。确定参加本单位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代表要有代表性、广泛性。
(三)选举阶段(3月23日-3月31日)
1、选举产生各村新一届的计生协会理事会。鼓励村支部书记兼任协会会长,计生专干任副会长兼秘书长。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进行选举:(1)、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计生协会理事会(2)、采取会员大会与流动票箱相结合的方式,尽量组织会员参加选举大会,提高参选率,在确保选举大会符合法定人数的前提下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参会会员应达到全村会员总数2/3以上。(3)到会人数一半通过,选举方可有效。
2、召开新一届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成员在组织发展、宣传教育、权益维护三组中落实具体职责,明确分工,同时上报镇计生办。理事会人数规定:村总人口500人以下的3人,500人以上的5人或7人。
三、岗位职责落实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一定要统一思想,要认识到计生协会是一个群团组织,是做好计生工作的一支主力军,从而统筹安排,加强对这次协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使之顺利完成这项工作。
2、建立健全村协会配套组织网络。新一届计生协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后在本村公开栏内张榜公布新一届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小组长及新增会员名单。
3、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新一届村协会理事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帮助村两委对村民自治章程及原有的计划生育章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4、村协会要以协会换届为契机,完善和坚持好各项活动制度,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对新当选的理事会要张榜公布,广泛传播,做到家喻户晓,官兵相识。按照协会专项培训年内不少于4次的要求,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具有创新意识的协会工作队伍。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篇14
南贾镇
村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产生下列人员: 主任1人,副主任 人,委员 人。
三、本次选举,采取不确定候选人的方式(即一次直选方式)进行,选举工作由本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换届选举指导组到现场指导。
四、竞选人报名的资格条件: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和组织领导能力,懂经济、会管理、能带头致富并能带领群众致富等。
五、本次选举采取一次直选无记名投票,选民根据自己意愿填写选票,计票时按职位分别统计。
六、大会设登记人 名、发票人 名、监票人 名、唱票人 名、计票人 名、公共代笔人1名,具体工作人员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七、选举大会设一个主会场,主会场设一个投票箱,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设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笔处。
八、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无法辨认、不按规定填写的选票无效。书写不规范的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意愿表达是否明确为标准进行认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必须有一名妇女,选票栏上已注明,该栏填写男性无效。
九、为了确保参选人数过半,针对选民外出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家庭成员之间可以互相委托投票,受托人只能是有选举权的本户家庭选民(本户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选举当日,选民凭选民证或选民委托投票证进行领票、投票。
十、大会现场,没有办妥委托手续的不得代领选票。选民领取选票后直接进入秘密写票处划写选票。书写困难的选民可找指定的公共代笔人代写选票。
十一、选举大会,在“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照程序进行。选举投票过半数以上,在投票即将结束之前要提前半小时告知选民,时间到将封闭投票口停止投票,确保公正。
十二、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半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竞选人或其他选民得票超过投票选民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竞选人或另选他人以得票数由多到少次序在应选名额内者当选。
十三、如果过半数的竞选人或另选他人出现得票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的情况,应对得票相等的选人或其他选民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四、如果应选名额未选满或一个名额也未选出,应在5日内组织另行选举。实行另行选举时,按未当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差额确定候选人,但仍需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得赞成票超过1/3即为当选。
十五、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山西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办理。
十六、本选举办法,已在本村12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在选举大会上宣布后实施。
全体参会人员签字:
二0一一年十二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