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的感悟1000字合集

2023-04-06 11:26:16 哈利波特感悟

  感言是一种表达内心深处想法的方式,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地方要用到感言,感言你知道怎么去写比较好呢?下面由我们给大家来分享哈利波特的感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哈利波特的感悟 篇1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成长,用自己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己坚定的信心去面对黑暗的势力。在命运不公平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们共同面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面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助,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可以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面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

哈利波特的感悟 篇2

  今天心血来潮,拿起书柜上一两年没看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哦,我真羡慕哈利波特。我可以去魔法学校。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述了魔王伏地魔杀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只有一岁的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总统神秘地送到了他月经叔叔家的门口。哈利从来没有在他叔叔家被欺负过,所以他过了十年悲惨的生活。他的房间是楼梯下又黑又小又满是灰尘的橱柜。他的大表哥达德利又胖又宠又霸道,他的搭档皮埃尔甚至打了哈利。在过去的十年里,没有人喜欢过哈利,没有人给他过生日,只觉得哈利是个怪胎。

  然而,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大事,极大地改变了他的命运。无数猫头鹰带来了无数信件: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不可思议的地方。

  在霍格沃茨,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还学会了魔法和飞行,还用他的扫帚玩了魁地奇,名字叫光轮20xx。后来,哈利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J.K .罗琳,24岁开始创作《哈利波特》系列。起初,她在她家旁边的咖啡馆里用小纸片写下了哈利波特的故事,但她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回报。这部小说一出版,就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好评如潮。

  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谁不向往这个神奇的地方,谁不期待,谁不期待,谁不喜欢?哦,我真羡慕哈利。要是我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好了。

哈利波特的感悟 篇3

  也曾梦想着在自已十一岁生日时收到魔法学院的入学通知、在对角巷的魔杖店中挑选魔杖、骑着飞天扫帚打一场魅地奇赛——哪怕不是火驽箭或光轮20xx,给我一把横扫七星就够了......

  《哈利.波特》整整七部,让全世界为之沸腾,也把我的心填得满满的。霍格沃茨让人明白了什么是家,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奋发的力量。它仿佛一道光,帮我照亮了整个世界。闲暇时随手一翻,总会收获一份别样的心情。

  它是现实世界的翻版,是人们心中的憧憬,是漫漫岁月长路的缩简。它在一个近乎完美的世界构造出了不完美的人物。它打破常规,又在一遍遍地复述所有作品中的真理:邪恶永远压不倒正义;主人公永远是羸家。书中多处伏笔,甚至在第六部才出现的人物,也会在第四部就埋下伏笔。作者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地向读者展示了世间百态,在我眼中,《哈利.波特》更胜过了《纳尼亚传奇》与《魔戒》。

  哈利的父母在他倘在襁褓之时就被大反派伏地魔杀害,而他也成为魔法界唯一个没有死在伏地魔手下的人。只是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形伤疤。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竟把伏地魔的毁灭性魔咒反弹回了伏地魔身上,让他从此苟延残喘,也为魔法界换来了一时的幸福与安宁。由于身份特殊,哈利一回到魔法世界就受到了明星般的追捧。这让常年被姨母姨父虐待,住在地下室的他有点无法接受。朋多大的能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在霍格沃茨七年,各种大事与他不期而遇。全校人的追棒或是敌视,朋友义无反顾的陪伴或是一气之下的出走......不论周围环境如何变化,他都未曾真的放弃。当然,也曾气馁,回避,害怕。因为他也是人,一个不完美的巫师。他之所以能坚持到最后,是因为他从不缺乏从头再来的勇气——大不了再住回地下室。邓不利多曾告诉他,父母对他的爱印在他的身上,那是最强大的保护。伏地魔永远不可能攻破。因为他从未爱过!

  J.K.罗琳可真是厉害。她用一支笔让人万念俱灭,又不经意间给我们施个快乐咒。看到最后,当如城堡般的邓不利多轰然倒下,教夕小天狼星为正义牺牲,当我们失去了一切赌上了一切,当我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时——我想起了《余罪》中的一句:正义从不会缺席,它只是跑得有点慢,喜欢迟到而已。

  故事的结局相信大家都猜到了——哈利打败了伏地魔。振世之作悄然落幕,留给我们的不只是美好的结局,还有担当,有责任,有希望,有不见南山不回头的执着,有“众判亲离,我亦不惧”的勇敢,有“哈利,我们和你一起去”的感动......读完整整七部,像是读了一整套的《智慧背囊》加一整套的《心灵鸡汤》。

  一篇古风小说中曾说:最怕忘却了春风词笔,最怕故事里英雄迟暮。我不以为然:迟暮又怎样?终究会来。那些早早牺牲的一切,就当是为英雄的到来埋下的伏笔。

  最后,我告诉你个惊喜:按照书中的时间轴,这个学期刚好是哈利的大儿子到霍格沃茨报道的时间——我们一起去撞墙吧!

哈利波特的感悟 篇4

  一个大难不死、大名鼎鼎、总有人想害他的男孩儿,他叫哈利波特。

  他所在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最有名的魔法学校,也是怪事最多的魔法学校,准确的说,是哈利身上的怪事太多了。在他三年级的那年,他从《预家日报》中得知:一个叫小天狼星布莱克。阿兹卡帮的囚徒,仅仅用了一条咒语就杀了四十五个麻瓜(指那些不信魔法的人们),而且,是伏地魔(本书的超级大反派,杀死哈利父母的人)的得力干将,因此许多巫师和麻瓜都怕他。

  就在一天,哈利和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里遇见了海格,从海格那里得知:小天狼星还是哈利的教父,小海星彼得是哈利父母的朋友,在一天,小天狼星杀了彼得还要杀哈利,海格后悔一直把小天狼星当朋友。

  才过了没几天,哈利和他的朋友都遇上了小天狼星和斯内普,这时他才明白:小天狼星不是伏地魔的干将,而彼得才是,在那天,小天狼星压根儿就没杀彼得,是那些麻瓜造的谣言,然而,彼得就是那个整天跟在罗恩(哈利的朋友)身边的老师斑斑。

  这才明白: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是他们本想洗清小天狼星的罪名,把彼得送进阿兹卡班,但没成功,不过,小天狼星还是没被抓,可悲啊!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自己听到的一些事情,不一定是真实的,一定要先自己判断或问一些可靠的人,做下错误的判断,也许,你会失去你不该失去的。

哈利波特的感悟 篇5

  在英国的女贞路4号里,楼梯下的储物间里,住着一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

  一个平常的一天里,一位巨人海格来到了他们家,带着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就在这里开始了那长达七年的学习之旅。在他们的大礼堂中,上面竟然“飘”着许多蜡烛,在楼梯间里,宽大的楼梯竟会旋转,并且,他们的休息室竟然还要口令……在这个世界里,魔法一直笼罩着他们。一年里,他们也遇到了许多老师,严厉正直的麦格教授,慈祥温和的邓布利多教授,偏爱自己学院的斯内普教授,还有说话结结巴巴的奇洛教授。

  他在霍格沃茨里结交了两个好朋友———忠厚老实的罗恩·韦斯莱和品学兼优的赫敏·格兰杰,他们一直和黑魔势力做斗争!

  有一次,他们在无意间知道了有人想偷走魔法石的事情,并且发现看守魔法石的巨怪把斯内普教授咬伤了,便怀疑斯内普教授要去偷魔法石。在最后的时刻,他们穿越了一个活板门,克服难关,来到了真正有魔法石的地方———地下教室。结果,哈利一进去才发现,想偷走魔法石的竟是平时说话磕磕巴巴的奇洛教授。最后,哈利打败了奇洛教授,让他再也无法得到魔法石,这样伏地魔也就失去了复活的机会。

哈利波特的感悟 篇6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的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非魔法人士)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的感悟 篇7

  昨天,我去影院看了期待了大半年的影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说是期待,影片真正上映了我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勇气去面对:终结了,一切都要结束了。

  影片以哈利三人想方设法在拉环的帮助下进入了古灵阁中莱斯特兰奇的金库开始,哈利在霍格沃茨与伏地魔决战结束。那无与伦比的情节、牢不可破的情谊、三位主人公成熟的演技,还有那恰到好处的配音,都给这部跨越了十年的魔幻巨片画上了一个极其完美的句号。其中有无数的惊险,可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位哈利整整讨厌了七年的西弗勒斯;斯内普。

  斯内普教授在少年时期与哈利的父亲詹姆似乎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他们俩看对方都特别不顺眼。詹姆曾经在许多同学面前羞辱斯内普,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斯内普永远也不能原谅詹姆的事情詹姆救了他的命。是的,许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让人不可理喻。所以斯内普教授后来在霍格沃茨处处给哈利找麻烦,成了哈利在最讨厌的老师。

  他亲手杀死了阿不思;邓布利多后,大家都认为他是个臭名昭着的食死徒,邓布利多错信了他。后来伏地魔控制了魔法部、预言家日报和半个巫师界,斯内普当上了霍格沃茨的校长,原来D。A。的成员还是天天给他找麻烦。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中,导演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了斯内普之死。真相被完全揭开了:斯内普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他孩提时代到死亡,他一直都没有改变。莉莉死后,他一直给邓布利多当间谍,暗中保护哈利。最后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人世,还要看着哈利的眼睛那双绿眼睛跟莉莉的一模一样。他要看着自己深爱的人的眼睛离去。这才是真正的爱啊!我又想起了现在周围同学所谓的恋爱。跟斯内普相比,就是可笑的儿戏!

  130分钟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过去的三年,总是认为哈利的故事还很长很长,这时猛然意识到真正终结了,简直是天方夜谭。难道我们真的再也不能期待着《哈利波特8》问世了?不可能,这,不可能

  还记得三年前,在广州的一家新华书店,仅仅是为了消遣,我看了哈利波特第一部的电影,又买下了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当时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想到:简简单单无聊中的消遣,后来竟然陪伴着我一直成长。

  那一年,哈利十一岁,我也十一岁。还记得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明明知道不可能,在内心一个小小的角落还是满怀期待。整整一天,我不停地朝窗外眺望,似乎期望看到天空中出现一个黑色的小点,越来越近,是一只猫头鹰,越来越近,最后从敞开的窗户中闯进来,带给我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

  就像用了赫敏曾经的时间转换器,时光一弹就过去了。哈利已成为我生活中完全不可分割的最最重要的一部分。整整七本书,从第一部的不到两百页到最后一部的五百多页,我看了不知道多少个n遍。伴着哈利,我哭过、笑过、思考过、感动过

  上完了初一,我惊奇的发现:哈利波特中的世界,不仅是那奇特的魔法令人向往,更重要的是比魔法更为真实的感情。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牢不可破,相濡以沫的情谊;还有斯内普对莉莉的那份执着的追求

  哈利的故事走到了终点,在过去的十年里无论他们的演技有过多少瑕疵,十年来巨大的进步有目共睹。丹尼尔、鲁伯特、艾玛变得更加成熟,越是到了旅程的尽头,他们之间的友谊便越加深厚。丹尼尔即哈利波特,哈利波特即丹尼尔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一切都终结了,一切也并未终结。哈利,还将陪伴着我们一直都下去直到最后的最后。或许,唯一缺少的就是大银幕上一句例行的官方告别:本剧终。

哈利波特的感悟 篇8

  自从我开始阅读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就被小说里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奇妙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在人类世界里默默无闻,但在魔法世界里却大名鼎鼎。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头,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伤疤是黑魔法的使者伏地魔在杀死哈利父母时留下的,是哈利大难不死的象征。

  哈利十分的聪明,也十分的勇敢。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认真学习各种魔法,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在他们的帮忙下,他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打败了凶恶的巨怪,打退了狼人的袭击,逃过了食死徒的追捕,最终毁掉了伏地魔的魂器,使伏地魔再也不能复活。他是一名优秀的巫师。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魔杖一挥,蜡烛漂浮在空中,食物吃完了还会自动出现,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都会自我开口说话,还有奇妙的“吼叫信”,如果你拿到它不立刻打开,他就会自动吼叫爆炸。当然也有恶心的“鼻涕虫”,如果你吃了就会从嘴里不断地吐出鼻涕虫。

  飞天扫帚是巫师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能够快速飞行。“魁地奇”比赛就是骑着飞天扫帚寻找“金色飞贼”。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能够谈话、还能够跳出自我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能够游动、能够谈话、能够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能够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如皮皮鬼等等。这一切,都太好玩了,让每个小朋友都期望成为这所学校的小魔法师。

  我越看越喜欢哈利·波特,又继续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一向到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七部哈利·波特小说我都十分喜欢,虽然它们摞在一齐很厚,可是我毫不费力就把它们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套“让人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书”,我在里面学到了要勇敢应对强敌,不断战胜自我的精神。

  最近,罗琳女士又出版了哈利·波特的续集,很快我就又能够看到这位勇敢的巫师,再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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