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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Ⅰ 音乐类
一、考试性质
音乐类专业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音乐的感知、理解和表现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
总分为 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 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器乐 240 分。
2. 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声乐 240 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或器乐)、副项(器2乐或声乐)五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主项 165 分、副项 75 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三、考试目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间
60 分钟。
(二)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
1. 单音;
2.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3.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4.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5. 节奏:6 小节左右;
6.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 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 f-a 2以内。
注:拍号为 2/4、3/4、4/4、6/8 拍;采用基本节奏型,不出现跨小节切分节奏,不出现三十二分音符。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 a 1参照;考试时间 30 分钟。3
(三)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旋律为 8 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 b-e 2以内;拍号为 2/4、3/4、4/4、6/8 拍;采用基本节奏型,不出现跨小节切分节奏,不出现三十二分音符;唱法为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
考试形式:考生现场抽取五线谱 1 条,视谱即唱,一遍完成;开始前提供标准音 a 1,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器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与形式:考生自选 2 首乐曲现场演奏,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
考试要求: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 1 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
(五)声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与形式:考生自选 2 首声乐作品现场演唱,总时长不超过 6 分钟。
考试要求: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唱前可给标准音 a 1。若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
Ⅱ 舞蹈类
一、考试性质
舞蹈类专业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学习舞蹈类专业应具备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考生可选择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 个舞种方向。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舞蹈基本功 120 分、舞蹈表演 150分、舞蹈即兴 30 分。
三、考试目的、内容与要求
(一)舞蹈基本功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与素质,以及舞蹈基础训练的能力。
考试内容:
1. 身体条件测试,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
2. 技术技巧测试,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 1 分钟)。
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无音乐。
(二)舞蹈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综合艺术表现的能力。
考试内容: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舞种不限,时长不超过 2 分钟。
考试要求:
1. 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2. 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自备表演所需音乐。
(三)舞蹈即兴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身体语言进行创造性表达的素质与潜力。
考试内容:现场随机抽取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 1 分钟。
考试要求:着舞蹈练功服,不可化妆。
Ⅲ 表(导)演类
一、考试性质
表(导)演类专业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表(导)演类专业统考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类。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一)戏剧影视表演类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 100 分、自选曲目演唱 50 分、形体技能展现 50 分、命题即兴表演 100 分。
(二)服装表演类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 150 分、台步展示 120分、才艺展示 30 分。
(三)戏剧影视导演类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 50 分、命题即兴表演50 分、叙事性作品写作 200 分。
三、考试目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戏剧影视表演类12
1. 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
考试内容、形式与要求:考生以普通话脱稿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内容积极健康,时长不超过 2 分钟。
2. 自选曲目演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
考试内容、形式与要求:考生无伴奏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 1 分钟。
3. 形体技能展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能力等。
考试内容、形式与要求:考生展示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 1 分钟;自备形体服装和伴奏音乐。
4. 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观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综合素养。
考试内容、形式与要求:考生分组进行命题小品表演,每组不超过 5 人。现场抽取考题,稍作准备后表演,每组考试时长不超过 3 分钟。
注:戏剧影视表演类各科目考试中,考生须素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
(二)服装表演类
1. 形体形象观测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形体比例、肢体的匀称性、协调性及肤质等方面的状况,评价考生专业外部条件及形象气质等。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先完成形体测量,然后分组(每组不超过 10 人)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要求赤足、着泳装,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
2. 台步展示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服装表演展示的步态、姿态等基本技巧,形体的表现力、协调性和韵律感,对音乐的理解力及反应能力等方面状况。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分组(每组不超过 10 人)按序进行台步展示,须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3. 才艺展示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节奏感、乐感和艺术表现力,评价考生肢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时长不超过 1 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时长不超过2 分钟。自备服装和伴奏音乐。
注:服装表演类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三)戏剧影视导演类
1. 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类文学作品朗诵科目。
2. 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类命题即兴表演科目。
3. 叙事性作品写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文学创作的立意把握、结构创意与文字组织的综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视听表达方面的潜力。考试内容、形式与要求:根据给定命题进行写作,叙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说、微剧等均可;不少于 1200 字;考试时间 150 分钟。
Ⅳ 播音与主持类
一、考试性质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潜能,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作品朗读 100 分、新闻播报 100 分、
话题评述 100 分。
三、考试目的、内容与形式
(一)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文学作品朗读,包括现代文学作品选段和古诗词。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 2 分钟。
(二)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 1 分钟。
(三)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16
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 2 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为 10—15 分钟。
四、考试要求
1. 考生须素颜参考,不得遮挡面部、不得佩戴饰品等;
2. 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
Ⅴ 美术与设计类
一、考试性质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技能和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素描 100 分、色彩 100 分、速写(综合能力)100 分。
三、考试目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素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构图、形体、结构、空间、透视、质感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考试时间180 分钟。
考试要求:
1. 考试用纸(四开或八开)由考场提供;黑色铅笔、黑色炭笔、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由考生自备;
2. 构图完整,形体准确,解剖、透视和比例关系正确;
3. 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 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5. 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27
(二)色彩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理解和表现能力,包括把握色彩关系的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
考试形式:人物头像或静物色彩写生。根据文字描述或黑白图片进行色彩绘画。考试时间 180 分钟。
考试要求:
1. 考试用纸(四开或八开)由考场提供;水彩或水粉颜料、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由考生自备;
2. 构图完整,造型严谨;
3. 色调和谐,色彩关系合理;
4. 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5. 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根据试卷所提供的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要求:
1. 考试用纸(八开)由考场提供;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性绘画颜料、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由考生自备;
2. 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3. 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4. 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5. 体现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力。
Ⅵ 书法类
一、考试性质
书法类专业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中国传统书法的临摹能力和创作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书法临摹 150 分、书法创作 150 分。
三、考试目的、内容与形式
(一)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
考试形式:笔试;时间 90 分钟。
(二)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 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
2. 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形式:笔试;时间 90 分钟。
四、考试要求
1. 考试用纸(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 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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