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

  各位考生注意了!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时间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相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已整理好了,大家来看看吧!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供大家参考阅读。

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聘高层次人才通知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77名,其中,招聘专任教师127名、引进高层次人才50名,具体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网站栏目中注册并按照网站提示的相关要求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注册网络要求: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 Internet Explorer 8.0及以上。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366*768或以上。

  2.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将取消应聘资格。

  3.网站技术联系人:千诺科技;电话:023-68630030

  应聘“高层次引进人才岗”的博士,请在系统中“人才引进招聘”项目投递简历;应聘“专任教师岗”的博士,请在系统中“公开招聘”项目投递简历。

  (三)考核程序

  1.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

  (1)资格初审

  各院系(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2)考核面试

  通过院系(部门)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面试,考核时间根据报名人数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通知。考核分为同行专家评议和院系考核、专家考核面试两部分:同行专家评议主要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创新、研究成果水平、发展潜力、综合评价五个指标进行,同行专家库评议和院系考核通过后,可进入专家考核面试;专家考核面试主要包含学术评价和综合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通过考核面试的应聘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是否引进,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考核总成绩=考核面试成绩×10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资格复审

  通过审议确定引进的应聘人员,由各院系(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重庆医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批表》(招聘系统导出打印)及招聘网站(本表)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应聘院系(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历学位,查实学历(学位)真伪。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后续环节。

  2.专任教师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用人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招聘系统内或其他形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意见,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须回复并说明理由。

  (2)资格复审

  用人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招聘网站上下载的《重庆医科大学岗位申请表》填报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历学位,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3)专业技能测试

  用人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考核,学校人事处负责指导、监督。由用人部门组建考核小组,以讲课、面谈等形式进行考核并打分。考核成绩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考核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用人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则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4)综合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综合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并按照学校综合面试规则进行。学校将对院系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综合面试考核并打分,面试成绩分值100分。对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试岗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则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应按时报到,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日内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和未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及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公告所要求的成果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1.本公告由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部门。

  2.招聘网站技术联系人:千诺科技;电话:023-68630030

  招聘咨询联系人:重庆医科大学人事处  崔老师 李老师

  电话: 023-68480072,6848644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邮编:400016

  邮箱:hrd @ cqmu.edu.cn(本邮箱接受政策咨询)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mu.edu.cn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2522912065 @ 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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