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陕西省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办法里详细说明陕西省2023年专升本考试将于3月13日9∶00开始报名,完整的实施办法内容如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供陕西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要求和《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陕教〔2022〕6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neea.cn/)公布经陕西省教育厅审定的分专业、分学校招生目录,供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参考。报名结束后,陕西省教育厅根据各校办学实际及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及文化课考试统考生的分专业、分学校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陕西省内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2.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后两年内(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退役士兵”。

  3.具有陕西户籍和退役证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往届毕业生(含自愿放弃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非免试退役士兵”。

  上述三类招生对象中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毕业生,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在校生

  (1)首次报考专升本,高职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成绩合格;

  (2)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核且成绩合格,考生所考科目应符合拟报考本科专业课程要求。参加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

  2.免试退役士兵

  (1)退役后首次报考专升本,在校学习和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免试全省统一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核,须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3.非免试退役士兵

  (1)退役后首次报考专升本,在校学习和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免试专业课考核,参加全省统考。

  以上三类考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报考专业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规定,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

  考生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供报名时参考。

  三、报名

  (一)报名准备

  1.各生源学校成立专升本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按时完成本校在校生的专业课考核、网上报名、身份验证、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填写并出具本校在校退役士兵的学籍证明等工作。

  2.各生源学校应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负责做好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指导考生充分了解报考专业所属行业从业资格准入条件,指导考生正确报考。

  3.各生源学校负责对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行身份甄别、资格审查、名单公示,核查无误后按时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上传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

  4.3月13日前,各生源学校向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上报报名信息管理人员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建立和管理生源学校登录账号。

  5.各生源学校要提前准备高职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所需的档案材料,审查学籍注册情况,确保学生学籍正常。专升本报名以我省2023年高职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为依据,未按要求正常注册学籍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不得参加报名。

  (二)退役士兵资格初审及信息录入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士兵的资格初审及信息录入。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含免试退役士兵和非免试退役士兵)于3月8日至10日按要求完成退役士兵资格初审及信息录入,未进行信息录入的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应届退役士兵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政策。具体安排如下:

  1.安置地在陕西省的退役士兵,在安置地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2.安置地非陕西省,但从陕西入伍的退役士兵,在入伍地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3.安置地和入伍地均非陕西省,但户籍在陕西的退役士兵,在户籍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4.退役士兵资格初审及信息录入时,须携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

  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地址及办公电话将通过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网上报名

  时间:3月13日9∶00至15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完成报名账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核验无误后确认提交。

  免试退役士兵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放弃免试,参加统考,但不得兼报。

  考生应按照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选报一个本科招生专业。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填报信息不实或违反专业报考规定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校生报名出现异常情况的,由生源学校核查学籍注册情况,确属学籍注册遗漏或错误的应届毕业生,生源学校必须于3月14日前统一汇总相关情况,向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经学籍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

  (四)信息采集及资格审查

  1.时间:3月13日至3月17日。

  2.在校生

  网上报名开始后,生源学校可同时安排本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统一打印《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考资审表》,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盖章并装入档案。资格审查结束后,公示合格考生,并通过专升本报名系统院校管理端于3月20日前上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

  生源学校是专升本报名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报考条件和专业对应目录,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科学安排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确保报名工作平稳实施。

  3.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身份验证及信息采集。

  资格审查材料:

  (1)免试退役士兵: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还须携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须携带立功授奖证书。

  (2)非免试退役士兵: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普通高职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还须携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打印《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考资审表》,填写资格复审意见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备查。

  (五)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3月13日至3月18日12∶00。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考试费按陕价费调发〔2001〕29号规定收取。

  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管理职责》(陕试等考〔2003〕1号)规定,生源学校留用经费须用于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工作。

  (六)信息公示及举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的,未入学的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9—85221726,85221762。

  各市(区)考试机构要向本辖区生源学校公布举报电话。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和评卷

  (一)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实行分卷考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各科目考试说明。

  (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实行笔试方式,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测试内容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特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军事基本理论、思想政治与中国近代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基本常识等内容,不指定教材。

  免试退役士兵在报名资审市区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三)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4月15日

9∶00—11∶30

大学英语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免试退役士兵)

14∶00—16∶30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四)考试组织

  1.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统筹防疫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办法,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防疫要求。

  2.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

  3.考区须设置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的要求设置,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等技术工具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严防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携带试卷进入考场。

  4.考试组织参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2〕2号)执行。考点须对入场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

  5.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考场必须纳入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监控范围。各市(区)要确保试卷保管期间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得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试卷保密室的监控录像实行每6小时回放制度,试卷分发(回收)场所的监控录像实行当日回放,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6.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考务管理、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考区、考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必须签订岗位责任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期间,监考、巡考或其他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和考务工作场所要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严禁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

  7.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随机编排考场,打印考场编排表、考场存根等。试场按30人标准编排。

  8.3月24日前,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试题统计表》、《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试退役士兵名单》、《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非免试退役士兵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成考处。

  9.4月13日,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派在编人员持介绍信领取试题,试题运送车辆统一配备视频监控定位系统。4月16日将答题卡送达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站。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10.各生源学校要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便利,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评卷和成绩发布

  评卷工作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对考生查卷。复核办法为: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五、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专升本文化课统考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划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单独划线。免试退役士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划定,非免试退役士兵不再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

  六、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及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公布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专升本志愿设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志愿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相应志愿栏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七、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办汇总建立,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报考志愿等内容。

  在校生(含本校应届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由各生源学校建立,包括《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考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学年成绩表、专业调整公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档案、入伍及退役档案材料等)。生源学校应对本校考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不含应届退役士兵)由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包括《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考资审表》、应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学籍证明(应届生)或高职毕业证复印件(往届生)、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八、录取

  (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

  (二)统考生录取依照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文化课总分相同的,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相同的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

  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三)免试生录取

  1.竞赛获奖免试入学。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普通高职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免试升入本科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免试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录取。

  3.符合免试条件、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学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相同的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

  (四)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对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部分专业,省招办根据计划缺额、生源情况、招生学校意愿决定是否实行降分征集。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五)符合条件、参加统考的退役士兵享受文化课总分增加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

  (六)专升本招生实行局域网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录取现场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七)档案交接。录取结束后,生源学校通过专升本报名系统院校管理端下载录取名单,录取新生(含本校应届退役士兵)的纸介质档案由生源学校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退役士兵(不含本省高校应届退役士兵)报名时产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纸介质档案移交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九、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办理入学手续。招生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要求,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照片、电子档案等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进行身份验证,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专升本学生,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做好报名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狠抓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

  附件1陕西省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2应 届 毕 业 退 役 士 兵 学 籍 证 明

  附件1

陕西省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地址

联系方式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

029—87809685

铜川市考试管理中心

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铜川市教育局

0919—3192305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

金台区大庆路29号市教育中心齐燕楼6层

0917—2790619

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咸阳市人民东路66号

029—33283189

渭南市教育考试中心

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

0913—2021210

榆林市教育考试院

榆林市教育考试服务大厅

0912—3283718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

延安市宝塔区北大街3号(五中旁原市教育局)

0911—2118285

汉中市考试管理中心

汉台区东塔北路316号

0916—2255449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9号

0915—3207779

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商州区北新街西段矿司巷

0914—2338412

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政务大厦213室

029—8703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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