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时间将于2023年3月4日举行。下面是网上报名入口,各位考生可直接进入进行报名!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3年黑龙江中职院校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入口”,供考生参考阅读。
2023年黑龙江中职院校毕业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入口
一、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至3月12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4日。
二、报名工作流程
(一)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lzk.hl.cn)”,在“网报中心”页面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填写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短信密码完成报名注册。请考生尽量使用非携号转网且号段(手机前3位)已开通2年以上的主流号段注册,否则可能影响接收验证码及其他短信通知信息。考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密码为报名系统登录密码,考生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如考生在此期间更换手机号码,必须立即到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备,因擅自更换手机号码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须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考信息填报和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操作。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等必须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 (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类别一栏须按考生户口簿 (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 填写农村或城镇应往届。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错误应及时修改,如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和查询,程序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完成报考信息填报后,需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 (系统支持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信息确认和采集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缴费成功后,还须在各地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包括:身份验证、资格审查、采集头像照片和指纹信息等步骤。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基本信息填报、报名考试费支付、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由市 (地)、县 (市、区 ) 招考机构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办理。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招考机构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身份证采集设备读取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人脸信息比对,比对通过后,当场摄像,再行采集考生指纹信息。无《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无法被身份证采集设备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图像采集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照片采集标准”执行。摄像时统一使用白色背景,严禁使用考生照片摄像。
(四)资格审查
1.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本校应届考生学籍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考生户籍、学籍、学力、身份等报名资格审查,市(地)招考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核查。
2.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时需出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
3.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时,需出具考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市〔地〕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教科〔处〕盖章)原件。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我省对口升学报名,需填写《2023年黑龙江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附图1)。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出具父母在我省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相关证明;考生所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班主任负责审核确认考生连续实际就读情况并签字负责。考生所在市(地)招考机构负责审核考生学籍、考生家长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和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派出所、街道办事处鉴定,或根据各市(地)招生委员会有关要求执行。户籍在我省、在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由就读学校负责考核。
有关单位(学校、单位、乡镇、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后,在《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附图2)上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盖章。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六)信息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完后,各负责受理报名、信息采集单位打印《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后,在信息表中抄写“我已认真核对上述报名登记表中所有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要对考生签名后的报名登记表进行扫描或拍照留存备查。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图1:2023年黑龙江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图2: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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