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在市教育局了解到,《抚顺市2012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出台。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公费生招生比例增加,择校生招收比例下降;考生可报考沈阳经济区10所优质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公费生比例增加
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比例有所调整。去年公费生比例是招生总数的70%,而今年则上升至招生总数的84%。
公办普通高中不招收复读生。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
跨市招生考生可报俩志愿
今年,中招志愿栏有所调整,在所有志愿前边增加了“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志愿”,并列为提前批次录取。这两个志愿栏可填报沈阳经济区内其他7城市10所具有跨市招生计划的学校,即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沈阳市第二中学、沈阳市外国语学校、鞍山市第一中学、本溪市高级中学、营口市高级中学、阜新市实验中学、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铁岭市高级中学,名额共计73人。
跨市招生不实行全省统一中考,报考跨市招生学校的考生须参加我市的中考。录取时,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补录。没有被跨市录取的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可参加本市其他批次的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有变
初中阶段获得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宋庆龄奖学金称号的学生,加5分。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一年级的学生起,中考时取消此项加分政策;援藏干部子女(援藏期间)、援疆干部子女(援疆期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胞子女,加10分;烈士子女按其报考志愿给予保送;驻抚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的、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人民警察子女,降10分录取。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降5分录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享受指标到校待遇
从今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享受指标到校待遇,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享受指标到校待遇。按现行高考政策规定,外省、市户口考生高考时仍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另外,从2013年中考起,除省示范性高中外,市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将合并为同一个录取批次。同时,今年我市中考将与本溪市、铁岭市共同实行网上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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