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高考加分项目:
2012年新疆高考加分项目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省级三好学生;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5)省级优秀团干部;
(6)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7)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验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8)“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9)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10)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省招生委员会认定的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
(11)高考不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12)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的子女;
(1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2012年新疆高考加分项目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8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省级优秀学生;(2)奥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012年新疆高考加分项目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者;(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3)高考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2012年新疆高考加分项目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
注明:2012年新疆高考加分政策规定,同时符合多项照顾因素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所有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考生名单必须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相关照顾加分录取政策。
根据2012年新疆高考加分政策规定,高考保送生、艺术特长生、体育优胜者、台湾省籍、华侨归侨子女、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少数民族、二级以上运动员、退役士兵和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等考生照顾资格,除国家规定的公示范围外,还要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以加强社会监督。
高考政策 | 高考改革 | 自主招生 | 异地高考 | 招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