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投资协议书范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投资与甲方名下位于项目,现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元),占合伙项目股份总数的_______%。
2.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投资金额支付与甲方指定账号。
3.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4、合作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作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事务执行
1.公司日常事务由甲方打理营运,每月将合作项目的经营状况及时造表告知乙方,尽心尽力将合伙事业做好,保证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2.乙方不参与日常事务的经营管理,但对合作项目的财务收支有管理权和监督权,双方积极为合伙事业出谋划策,保证双方利益更大化。
3.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1.合作项目运行期间,为了合作各方能尽心尽力,保证合作项目的持续高效的经营运作,乙方不得随意转让自己的股份给第三方。
2.乙方在内不得撤资撤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撤资退股,须提前叁个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按乙方实际出资状况返还乙方投资本金。
第四条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据_______%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如果当年度经营亏损则没有分红。
2.对成为合作项目股东之前的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条承诺
甲方承诺,无论经营状况如何,都不会影响乙方投资本金的安全,如因经营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按乙方投资本金的_______%支付年息,双方合作的项目是依法经营,未对可能对乙方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所隐瞒,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投资标的投资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书共_______份,双方各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投资协议书范本 篇2
甲方:****工业园管委会
乙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
为了加快项目引进步伐,提升园区实力,促进经济发展,甲方引进乙方在工业园新建汽车配件项目,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投资协议:
一、项目
1、乙方在园区投资项目为汽车配件项目,由市政府办和吴店镇联合引进,按枣办文[20xx]21号文件精神,吴店镇享受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40%的引资任务。
2、乙方在吴店设立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企业,具体实施本协议规定的工业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工商、税务登记在吴店镇。
二、投资规模及强度
1、固定资产总投资亿元人民币,包括:
⑴投资约万元征用项目用地。
⑵兴建钢架结构车间栋和仓库(每栋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约万元。
⑶兴建办公用大楼及住宿楼各一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投资约万元。
⑷兴建厂区内前道路、围墙、门卫房、水、电、绿化以及生活相关辅助基础设施,投资约万元。
⑸设备和仪器,投资约万元。
2、乙方项目建设投资强度必须在每亩150万元以上。
3、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汽车冲压件、铸造件及门锁控制系统等汽 1
车配件100万件,年产值可达2亿元,年可实现利税4000万元。
三、项目用地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二郎村十组的土地约50亩(含代征路,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至界线具体以规划和土地部门颁发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准。
2、甲方按每亩万元的标准(含代征路)收取乙方土地价款,前述土地价款包括征地、办土地证、文物勘探、土地评估、环保评估、地面附着物等所有费用及涉地税款,前述所有税费均由甲方负责。
3、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对甲方指定帐户打入万元,用于对农户补偿腾地。甲方为乙方申报土地使用手续时,乙方对甲方指定帐户一次性付清余款。
4、乙方按照国有土地出让的法定程序要求办理具体的出让手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乙方注册后20个月内,甲方负责办好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并将建筑红线内净用地
的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若甲方逾期不能交付土地使用证,甲方赔偿乙方一定经济损失。
5、甲方优惠提供给乙方的土地只能用于本协议规定的项目建设,乙方若有更好的工业项目,必须在吴店工业园管委会批准的前提下,才能动工建设。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十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
6、土地出让的具体年限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工业用地最高年限为准。
四、双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20日内办毕登记注册手续。
2、甲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被征地范围内腾地补偿,由乙方依法圈建围墙和投资建设。
3、甲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5日内为乙方办理规划、放线等相关2
建设手续。
4、乙方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厂区布置设计,经吴店工业园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
5、乙方须强化安全意识,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全责。
6、乙方须在进场施工后8个月内,完成一期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元并正式投产。
五、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协调免除乙方在工程建设(含办证)过程中的行政规费。
2、甲方按照枣阳市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优待乙方,其中,对税收实行先征后奖,即对乙方交纳税收地方留存的部分:第一年按90%的比例予以奖励,第二年按80%的比例予以奖励,第三年按70%的比例予以奖励,第四年按60%的比例予以奖励,第五年按50%的比例予以奖励。
3、甲方积极为乙方在供电、通气、打供水井、通讯、用工、银行贷款等方面提供协调服务,以满足企业建设、生产和生活需要。
4、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人员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一流的服务,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地方规定的有关投资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5、甲方成立由吴店镇镇党委书记叶世权牵头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建设、规划、土地、安全等各项审批事宜,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6、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服从当地相关部门的管理。
7、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若因环保不达标,可责令企业整改,如企业拒不整改,该项目用地由甲方无偿收 3
回。
8、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建设期限和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额度如期建设投产,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9、乙方在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入20万元的项目建设保证金,待乙方履约如期投产后,甲方将一次性返还20万元的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履行中,若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解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工业园管委会
代表人:
乙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暂定名)
代表人:
20xx年月日
合作投资协议书范本 篇3
甲方:(项目落地方)乙方:(投资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
协议:
一、乙方在市县投资万元,或协议外来资金(境外资金)万元(美元),建设项目。
二、为了该项目顺利实施,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如下条件:
1、根据项目需要,拟提供位于,面积为亩的土地,用于项目建设。该宗地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使用年期为50年(以县政府供地批文时间为准),出让土地的具体面积、位臵以正式签订的《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根据国家规定,出让土地以招拍挂方式获得。根据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xx〕9号),长丰县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万元/亩(具体以招拍挂取得的价格为准)。
3、项目开工时,确保交付的土地做到相对平整,水、电、路连接至乙方用地红线边。
4、入园项目享受长丰县以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
(2)。
(3)。(4)。(5)。
(6)。
5、在项目注册登记及建设过程中,确定同志为联系人,协调、落实全程服务事项。
三、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项目建设和生产中,承诺做
到以下方面:
1、乙方确保该项目固定资产投入不少于万元。项目
用地从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万元万美元);万元(万美元) 日之前完成全部投资,项目建成投产。
项目超过3个月未动工建设,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项目投资强度达到规定的标准,不低于/亩(双凤开发区不低于150万元/亩,双墩、三十头、岗集、吴山、水湖镇等地区不低于120万元/亩,其他地区不低于100万元/亩。低
于该标准的,不进行供地)。
项目未达投资进度要求的,同意交纳违约金。自项目用地交
付之日起,1年内未达到投资进度的,按当期应投资额的5%计交;1年以上2年以内仍未达到投资进度的,按当期应投资额的10%计交。甲方可以按投资强度要求核减乙方的土地使用面积或者解除协议。
超过2年未达投资进度或强度要求的,同意按投资强度要求
核减乙方的土地使用面积,并无偿、无条件交出闲臵的土地。
2、项目在年内实现销万元,投产万元/亩。
3、项目用地如因规划需要分期建设,在年利用第一期土地亩,其它土地待具备投资建设条件时再分期、分批受让。项目用地的最后受让期限截止为年月日,分期建设项目每一期建设内容都必须符合投资进度、强度和容积率等相关要求。
4、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乙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万元,项目保证金可抵作该宗土地出让金;乙方在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5、项目遵守国家环保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四、本协议关于项目投资及项目建设等内容作为乙方或
其注册的企业与长丰县国土资源局签定的《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同时遵守《长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所列条款。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的,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执2份,报县国土局备案2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