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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1
一、加强领导,落实乡镇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二、健全机构,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队伍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5、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检查,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有现实危险的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紧急处置;对其他隐患,应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建议报告,督促及时整治;
6、落实辖区内交通安全劝导点,组织开展对辖区机动车、电动车的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劝导等工作;
7、按照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职责,形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四、完善制度,保证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序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__]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2
根据《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75号)、《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文件的通知》(红政办发〔20xx〕6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广大在校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确保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通过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交通设施,落实部门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职能部门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和联动,使广大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进一步完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学校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以东山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服务中心,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切实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抓手,积极营造文明交通进学校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事故防范能力。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教学计划,设定教育课时,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将20xx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教育局编印发放的《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中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作为必修课程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做到师资、教材、课时三确保,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并采取书面学习、场景教育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每学年要坚持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安排至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要在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安全生产月和开学日、放假前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在校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网上竞赛活动。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组织开展面向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学校交通安全、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为主题的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学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要将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情况以及在校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内容,促进学校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结合各个时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始终把学校作为重点对象之一,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学校活动。要根据学校群体的特殊性,适时向学校提供最新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帮助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墙报、宣传栏、“双微”平台、校园广播等载体,广范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的理念,养成文明交通良好习惯。
(二)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经常性组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登记备案,联合向当地政府报告,尽快加以完善,确保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清晰、完整、醒目、有效。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东山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通过开展“护学行动”,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科学组织学校周边交通,合理规划学校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加强校园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有效减少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围违法停车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周边黑车揽客行为,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
(三)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接送学生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要切实加强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管控,严厉查处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2、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幼儿乘坐“黑校车”、超员、无资质等车辆对学生、幼儿生命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指派专人记录学生集中乘坐上下学车辆的车型及车号,广泛收集“黑校车”线索信息,并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核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联合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适时组成督查组,对辖区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至5月20日)
1、调查摸底。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及私人提供车辆要认真进行统计,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具体时间:20xx年4月20至4月30日);
2、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调查摸底和分析研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具体时间:20xx年5月1至5月20日)。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1、大力开展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具体时间:20xx年5月21至5月28日);
2、着力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3、切实强化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20xx年5月21日至12月20日)
4、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具体时间:20xx年9月3至9月9日)
(三)总结和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31日)
总结形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健全校车(包括接送学生车辆)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规范、系统、持续地开展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学校交通安全环境。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与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镇应急办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当作学校安全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和日常相关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及时收集总结本地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涉及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分工明确
组长:董丽佳(负责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组员:
丛立华(包保大王杖子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王新宇(包保小王杖子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靳金成(包保草篓沟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赵振军(包保孙杖子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宋艳玲(包保冯杖子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学校保安、值班教师(负责本校校门、上下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上下学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活动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我校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车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校车在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教育学生不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对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园及周边涉及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行动。我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主题班会、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视频警示教育片,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氛围。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四次。教育学生严禁上下学骑乘摩托车,严禁趣事骑乘电瓶车等助力车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教育家长遵守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2、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习行动。我校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学校按照条例和《凌源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对辖区内校车的排查备案管理工作,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3、开展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排查行动。在学期初,组织学生乘坐违法车辆的排查行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使用非法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和是否存在学生集中租乘不合格车辆上下学情况,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掌握的违法车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4、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环境治理行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和登记制度,特别是做好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安排保安和值周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违规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和在校园内部未按要求减速慢行、不按指定停放和在高峰埋伏出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管制,确保师生安全。对校内交通线路和教师私家车停放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布局,保证教师私家车不对学生安全造成危害,严禁教师开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不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活动时间
1、部署发动阶段(3月1日—3月7日)我校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按照中心校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认真部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2、教育宣传阶段(3月8日—3月15日)在巩固前期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成果的基础上,密切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重点在上下学及周时段,加大对各类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和对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排查,同时采取班校会、专题讲座、教育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日常及各重点时段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确保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3、总结提升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我校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固化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构建我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校长要亲自部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把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2、强化督导检查。在集中教育、宣传、排查阶段,中心校将适时进行抽查。对突出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治。
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4
为了在全区进一步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关于在全国、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以及《张掖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从XX年起至,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xx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执法,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文明交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经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实现宣传、管理、执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态化。
(二)具体目标。
1、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城区取得明显实效。
2、XX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区城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三、活动内容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区文明办和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商请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要发挥、驾驶员协会、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共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系统”的录入、处理、交换、传递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后续教育功能。要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公安交通与城建、交通运输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对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困难的,建议政府规划增设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利。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贯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道路信号设置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整完善。对同一路段相邻人行横道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非机动车左转等待区,在无信号灯但人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设置黄闪警示灯、减速、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财政和发改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本着“架构合理,平台先进,功能实用,注重产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努力实现城市主要路口信号灯管控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序排队通行、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对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及占道经营堆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要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高等级公路行驶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达到80%以上。实现非恶劣天气因素、自然灾害条件下,省际交界处公路、高等级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省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10公里、滞留时间5小时的拥堵。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达到100%。
(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审核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增强内外监督力度。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问题,统一核发《交通管理协勤证》。统一路面固定执勤点和临时执勤点的外在标识设置,统一制作标志标牌、统一设置规范和防护要求,实行路面执勤点编码管理。要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全市事故处理岗位达标率达到100%,路面执勤民警具备事故处理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主动地向文明委、宣传部汇报,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张掖日报》、《张掖广播电视报》和网络等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要继续发挥张掖交警网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向群众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务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并对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领域,组织媒体开展深度报道,介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开展警示宣传。利用媒体专栏,集中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和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舆论,遏制负面舆情报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文明交通行为寓于群众喜爱的文艺节目和文化作品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涵,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交通状况实际,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推广开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五是开展窗口单位和户外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等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楼宇、公交车、公交车和客运车站点、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各种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六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在学校、单位、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七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全体公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保险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组织定期信息发布,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并完善涉警舆情工作系统,落实舆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的管理问题,改善执法管理,赢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广电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xx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要与当地宣传、教育、司法、建设、交通运输、安监、保险、军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抓出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中央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这一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
(四)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率先开展活动,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和“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通过评选一批“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励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的评估。区文明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长期目标。
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提高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培养幼儿对交通事故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时间:
3月30日上午9:30
三、活动地点:
园内
四、活动人员:
全体大班幼儿
五、活动准备:
1.交通安全故事短片的碟片。
2.带幼儿观看交通安全知识图片。
3.认识交通标记:
(1)向幼儿介绍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知道交通标志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2)学会看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
(3)鼓励幼儿画交通标志。
4.与交警队联系
请交警宣教员到园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和教做交通手势指挥操。
5.大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幼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1)通过游戏与实际生活相联系的图片,学会判断对与错。
(2)学习安全过马路
学习看红绿灯过马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六、组织实施
1.各班有次序带孩子到二楼礼堂坐好。
2.请幼儿观看交通安全知识短片。
3.请交警宣教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及看各种标志图。
4.请交警宣教员教幼儿做交通手势指挥操。
5.参观交通安全知识图片展。
6.组织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游戏。
7.活动结束各班幼儿在老师的带领下有次序回教室;教师小结活动情况,并再次教育幼儿注意各项交通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我园幼儿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幼儿的交通事故,结合我园周边环境及幼儿实际情况,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1、全园幼儿参与“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2、全园幼儿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3、我园幼儿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0%以上;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
1、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画册发放到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幼儿学习。
2、组织幼儿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录像。
项目负责人: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课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1、各班根据交通安全相关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主题课;
2、邀请镇交警队同志来园讲授交通安全知识,不少于1次。
项目负责人:
(三)全员参与,明确职责,多形式加强交通安全保障。
1、由幼儿园负责建立园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和门卫共同维护好现场交通秩序,安全护送幼儿过马路。
2、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放学时一定要带领幼儿过马路,提醒幼儿注意安全。负责幼儿安全排队上下车、文明乘车,确保车队安全工作。
项目负责人
(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张贴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资料;
2、幼儿园信息报道员及时客观报道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园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园宣传月活动工作。
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6
一年一度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已经临近,今年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协同”讲究的是协作起共同治理,共同为建设安全明的出行环境而努力着!
按照公安部、中央明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联合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省总队和市支队要求,江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在我区的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活动中,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在全社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格局,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意识、法制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共建明交通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
11月16日至12月1日,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预热宣传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6日,为活动进行宣传造势;
(二)集中宣传阶段:11月27日至12月2日,在区内形成交通安全宣传热点,掀起高潮;
(三)后续宣传阶段:12月日至12月1日,夯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成果,为即将到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蓄势。
四、工作措施
(一)协同共治,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开展“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
、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明城市、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同时,结合我区当前开展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广泛宣传当前工作措施和政策,通过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曝光查处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等措施,争取广大社会公众的支持和配合。
各地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在各项活动中大量印制、发放、传播。
(二)多方联动,联手打造全媒体时代全方位宣传模式
5、推出主题宣传特别节目。12月2日当天,省交警总队将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为主题举办一场大型宣传活动,大队结合本地实际与总队同步推出主题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呼应,大造12.2交通安全宣传声势,形成12.2“交通安全日”宣传品牌效应。
6、做好交通安全阵地宣传。一是在客运场站、窗口单位(车管所、驾驶人考场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窗口)、交通管理执法站等地,摆放、张贴、悬挂包含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LG、活动主题及内容的交通安全展板、主题海报和宣传条幅等。二是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国省县乡道沿线及重点路段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三是利用交通诱导LED显示屏、客运场站显示屏、村镇广播、社区宣传栏、手机短信平台等信息发布平台,适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交通突发事处置等。
7、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积极与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合作,开辟12.2主题专版、专栏,充分运用江电视台、江人民广播电台和《江半月刊》推出宣传专栏,内容以剖析交通违法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推介本地交通管理措施和成效,播放交通安全音视频公益广告和安全明出行提示等为主。与我省参与12.2“百城百台”联播中的媒体协调,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做好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助力全国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顺利进行。
8、突出新媒体优势传播。依托交警系统政务双微一端以及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的强大覆盖作用,形成新媒体网络集群效应。
9、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在江电视台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形成媒体公益宣传月。
10、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集中宣传、广泛展示“崔光日式好交警”“吉林好司机”的故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三)公众参与,大力推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11、积极推广“交通安全体验”示范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视频、示范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活动。
12、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旋宣传月活动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明交通新风尚。
(二)推动工作创新。
要在总结近年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年度主题,与本辖区工作有机结合,推出符合辖区实际的独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并积极开发内容简明、形式新颖、接地气的宣传产品,力争打造一批交通安全化宣传精品,广泛持续使用。同时要强化12.2品牌意识,主题宣传月期间所有宣传活动中,一律要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g)作为活动的主要标志之一。
(三)强化信息收集上报。
要秉承全省乃至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及时将优秀宣传素材逐级上报至省级部门,广泛宣传我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及其他工作推进情况。同时指派专人对12.2宣传工作进行调度、情况汇总,广泛收集上报当地开展各类活动情况的字、图片和视频等各类高质量的素材(包括大范围集中统一行动、查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有特色活动、人物先进事迹和创新工作做法等)。
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7
为切实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我镇决定在辖区内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次行动的工作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二)整治的重点行为:车辆超速、超载、非法客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8
近年来,我镇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为了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镇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曾涛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海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何彦忠镇党政办主任
高强镇安办主任
赵全武贵福派出所所长
李瑜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秀彬镇安办副主任
吴海泉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镇党委、政府开展整治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驾驶人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纪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全镇整治方案。抽出专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村、社干部具体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辖区派出所、农机站、交警中队等单位要服从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
2、建立健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没有牌照的两、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县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核发牌照。
3、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且不超过两人;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4、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5、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镇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
6、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乘车安全,交通部门要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乡村道路要安排农村客运班车,同时,还要安排调控好现有客运运力,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群众乘车。
7、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0日至7月20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发布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镇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1日至7月31日)。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8月1日至8月5日)。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8月6日至8月31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择突破口集中行动,对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集中整治行动时要通知有关部门片区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违法行为要交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9月30日)。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抄送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出管办、县农机局。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负责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道路交通宣传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通过全方位、立体式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率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达100%;明显增强中小学生及校车驾驶人、司乘人员的交通法治观念、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市教育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健全完善本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位。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助理作用,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定期通报学生交通违法、事故情况,指导学校开展活动,协助检查校车安全状况,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
(二)开展宣传教育。
1、建立长效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至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要抓好每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周)和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形成交通安全教育常态化。
2、拓展教育形式。要利用安全课、主题班队会、网络、板报、答题、演讲、辩论、征文比赛、文艺表演等形式,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要将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幼儿园儿童游戏活动中,提高幼儿对交通安全的兴趣和认知;通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优秀课件”征集评选活动,提高教师道路交通宣传教育的主动性和水平;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带动整个社会文明出行。
3、强化乘车安全。各校要严格执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学生往返安全工作。要安排教师把好出口关,采取有力措施,禁止学生乘坐非客运车辆和违章驾车。禁止学生在铁路上行走和攀爬火车。凡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的活动,要预先对师生进行乘好车(船)安全教育。师生集体外出必须使用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所乘人员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确保师生安全万无一失。公路沿线的学校应在学校周围挂“学校附近,车辆慢行”的警示牌,有条件的应画人行横道线。要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的通知》,行政老师因公外出必须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不公车私驾、私车公用或租车自驾,单位用车不得超载、不得超速、不得用非专业人员驾驶的车辆、驾驶员不得酒后或疲劳驾车。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导向作用,通过系列报道、连续报道、组合报道等方式,充分反映我市学校“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宣传各地各校工作的新举措和经验。要充分利用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学校道路交通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现象进行监督、举报;鼓励师生职工举报身边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完善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细心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协同推进,做到组织有力、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活动有效,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保障机制。各校要在宣传教育的人力、财力、物力上予以重视和保障。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研究部署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的开展。
(三)信息报送。要增强信息报送意识,做好信息的编写和上报,及时、全面地反映各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请各校于12月22日前,将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市未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