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诺书通用【篇1】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姓 名: 张 华 清联系电话: 15328747316申报职务: 兽 医 师 申报专业: 兽 医工作单位: 仁寿县钟祥中心畜牧兽医站 破格情况:
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本人着重承诺:根据国家、省、市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我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各种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通用【篇2】
为了积极构建平安贵州、和谐贵州、多彩贵州、幸福贵州、维护文明贵州的良好形象,推动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和保障全省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贵州省“百日整顿行动”工作部署,本单位坚决服从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的管理,主动管好本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和本单位有车的职工(包括摩托车),积极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在此,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承担本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主体责任,教育本单位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坚决做到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二、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高度重视道路安全工作。把内部车辆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工作总体安排,明确本单位一名干部专人负责本单位。
三、监理健全内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制度。监理内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驾驶人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惩罚。
四、积极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热心交通安全事业。
五、遵章守法,文明安全运行。本单位车辆和驾驶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承诺单位(章):
负责人(站、股长)签名: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公司承诺书通用【篇3】
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提交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我单位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由我单位确认无误,我单位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提交的注册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涂改、弄虚作假等情况。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公司承诺书通用【篇4】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出现招工难的现象,但同时工人对自己的工作条件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使得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也在增大,但这些情况不能通过逃避法定义务来减少,否则只会因小失大。
20xx年10月,张某到一家有限公司上班。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天,该公司要求张某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载明:张某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张某。
张某本也不想交社保,作为一个外地打工者,社会保险交不交也无所谓,交了以后自己回老家工作了,又要转,麻烦,并且还要从工资里再扣几百块钱交社保,不如不交,拿到钱寄回老家才最实在,于是签字确认了。
之后,双方因工资调整问题发生争议,张某打算从公司离职。公司认为,张某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无权以此为由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于是,那份承诺书被提上了桌面,公司说是张某自己不愿意交,张某说是公司一开始就写好的,让签字的,是公司不给交,各执一词。
其实,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作为劳动者他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作为用人单位这是他的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
因此,用人单位不要为了规避劳动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与劳动者签订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或者与劳动者签订对工作中产生的伤亡不负责任的“免责条款”,因为这类条款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如果最终走上法律途径,劳动者的权利不会因签订这些条款而无效。
公司承诺书通用【篇5】
新疆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统一企业一厂扩建—资材库房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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