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建瓯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2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教育有关法规;
(2)户籍在本市辖区、身体健康、未婚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户口新迁入我市的考生,须同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且在我市初中学校学习达一年以上,否则,按非建瓯籍考生申请在我市报考;
(4)为了鼓励外来人口到我市从事经济建设,非建瓯户籍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可申请报名参加我市中考,但只能填报除一中、二中以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中专学校志愿。
(5)建瓯驻军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市引进的高级科技人才、规模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烈士、地质、矿井、支边、持有客商证的客商人员的子女,允许报名参加我市中考且可填报我市任何一所高中学校志愿;
(6)无户籍考生(视同非建瓯户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但只能填报除一中、二中以外的其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中专学校志愿。
(7)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报名
(1)建瓯户籍的八年级在校生(含外出就读);
(2)非建瓯户籍,在本市辖区学校就读(含借读)的八年级在校生;
(3)具有九年级报考资格的,申请地理、生物补考(重考)的考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
(2)被高级中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
(3)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九年级3月12日—16日;八年级另行通知;
2、在校初中毕业生持本地户口到学籍所在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社会考生在市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考生户籍所在辖区的中学报名;
4、按规定缴交考试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附复印件);
(2)往届初中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初中毕业证书(附复印件);
(3)部分考生报名时还应具备以下材料:
a、在建瓯以外就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参加过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2011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会考的考生须提供由考试地招生办(招生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含原始成绩、等级)证明;
b、初中阶段读四年以上(含四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的学籍变动证明材料;
c、已正常办理转学手续的考生须提供经市教育局批准盖章的转学申请表复印件;
d、符合注意录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项材料于办理注意录取手续时上交)。
四、一中、二中定向生资格
(1)考生户籍、学籍均必须在建瓯市辖区范围内;
(2)考生七至九年级必须在学籍所在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初中阶段读四年及四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已正常办理转学手续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现就读学校的定向生资格;
(3)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栏中,第一志愿已填报建瓯一中统招志愿;第一、二志愿已填报二中统招志愿。
中考政策 | 中考状元 | 中考饮食 | 中考备考辅导 | 中考复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