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不补录
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高职高专进行补录,本科不补录。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湖北省招生。
志愿填报
高考志愿分两次填报。第一次是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填报提前批录取院校志愿。第二次是在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以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志愿。
志愿结构
第一批本科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武汉地区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与第一批本科同步填报志愿,可填8个院校志愿,后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共建计划招生院校。
继续维持第二、三、四批志愿结构不变,并且每个批次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多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自主招生
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而就业情况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
高职单招
继续在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征集志愿
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
美术联考
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联考,除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划线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联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联考,且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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