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季度工作计划【篇1】
一、学习总目标
通过门急诊四周的实习,掌握门急诊的一般常规工作,急诊接诊、分诊原则;能配和医师进行常见的急危重症病人的应急处理和抢救;提高应急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能与病人及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
二、具体目标和内容
(一)知识目标:
1、
2、
3、了解急诊规章制度及急诊范围。基本掌握急诊病人的接诊与分诊程序和原则。基本掌握高热、创伤(重点颅脑创伤)、急性有机磷中毒、CO中毒、急性左心衰、急性哮喘发作、上消化道大出血、急性心肌梗塞及各种休克等常见急症的抢救措施和护理。
4、掌握常用急救药品的剂量、剂型、用途、注意事项、不良反应。
(二)技能目标
1.掌握静脉输液技术以及故障的处理。
2.掌握洗胃机洗胃操作程序熟悉洗胃的目的,注意事项及特殊中毒的灌洗溶液和禁忌药物。
(一)急诊科实习两周
1.实习要求
⑴了解急诊科的任务、设置及工作制度。
⑵熟悉急诊科常用器械、药品和仪器设备的使用及管理要求。
⑶熟悉院外急救的任务和院外急救工作流程。
⑷掌握预检分诊、急诊观察、抢救等护理工作内容。
⑸熟练掌握急诊科常用急救护理技术如給氧、吸痰、洗胃、静脉穿刺、输液、多功能监护等处理。
⑹掌握下列急诊病人的急救护理:高热、创伤、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CO中毒、急性左心衰、上消化道出血、急性心肌梗塞及各种
休克。
2.实习内容
⑴急诊科的环境、仪器设备、任务及工作制度。
⑵急诊护理工作流程(接诊、分诊和处理。)
⑶预检分诊、急诊观察、抢救等急诊护理工作内容。
⑷急救120出诊及院前急救。
(二)门诊输液室实习两周
1.实习要求
⑴了解输液室的环境、工作制度、管理要求。
⑵熟悉门诊输液室的工作流程。
⑶掌握静脉输液及其输液故障的处理。
⑴输液室工作环境、仪器设备、制度与管理。
⑵门诊医嘱的处理及护理文书的书写。
⑶门诊病人的病情观察及记录。
⑷密闭式静脉输液技术。
四、实习方法
1.入科第一天护士长作入科宣教,总带教老师介绍护士长、个带教老师,介绍急诊及输液室环境。
2.每两周小讲课一次,内容为实习要求的相关疾病的急救护理和急救护理流程。
3.每两周教学查房一次,根据教学查房安排表。
4.各带教老师在平时工作中指导急诊常见的技能操作和日常急诊工作内容。
5.第四周出科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
五、出科考核:操作:洗胃术和静脉输液抽考一项。
理论:实习计划的相关专科理论。
急诊季度工作计划【篇2】
一、急诊抢救室在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二、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三、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四、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对危重病员,坚持“三先三后”“三不转”。
(一)“三先三后”: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
(二)“三不转”:病情不稳不转;诊断不明不转;危重病员不转协作医院。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加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传染病院。
十、死亡病员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在抢救室内存放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无主死亡病员的遗物应由两名值班护士填写财物清单,交由在班护士保管。死亡证明填写应准确、全面。必须在确认遗体已送至太平间时方可发出死亡证明书,领取者必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的关系。抢救室不接收外院转来的死亡病员,应由转送医院接回。
十一、严格控制麻醉处方和精神病用药处方的管理,医护间应密切协作,对已知或可疑成瘾者,护士应提醒医生。
十二、严格按标准收费,确保电脑录入准确。如病员对收费有疑问,当班护士应给予耐心解释。
十三、加强病历管理。病员本次就诊所持病历由抢救室护士保管,待病员离开抢救室时返还病员。
十四、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做好抢救登记和抢救记录,急诊科定期进行抢救培训和重危病人讨论,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急诊医护人员技能培训与考核制度
一、日常急救培训等工作
1、熟悉环境
科主任带领新员工利用工作之余熟悉城市街道、居委会、小区、乡村街道名称(包括别名)等。
2、业务培训
(1)医务科组织高年资的医生或专业人员对主治医以下的员工及新员工进行徒手心肺复苏、喉罩管插管、除颤仪使用等进行培训;
(2)科室主任自行安排本科室医生必须掌握的急症项目培训;
3、急救意识培训:医务科不定期组织参加值急诊班的全体医生进行急症及意外伤害的讨论,以增强急救意识。
4、急救设备保养:急诊室由专人负责对心电图机、除颤仪、呼吸机、吸痰器、洗胃机每周进行充电和检查,对急救箱内药品效期定时检查更换;保持急救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院前急救考核:重点考核主治医师以下及刚入职的员工
1、环境熟悉程度:医务科在新员工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对医院及周边环境的熟悉程度进行考核。
2、急救意识考核:医务科拨打急救电话进行模拟急救现场,重点考核医护人员急救意识、应答质量等。
3、反应速度考核:对医生(护士)受理呼救后赶往患者所在地的时间进行量化考核。
4、携带药品及器械:对医务人员外出携带的急救药品和器械与病情关联性进行考核。
5、急救质量考核:依据省市120指挥中心下发的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急救质量考核。
三、院内急救考核
1、必考项目:徒手心肺复苏、喉罩管插管、除颤仪的使用。
2、其他考核内容:《医院常见急症诊治规范》
四、考核方法
1、院前急救考核
侧重考核急救意识、反应速度、急救措施等方面,具体内容有:考核人员在院外拨打求救电话,考察医务人员是否询问地址、主要病情、是否留下打电话人的联系方式,是否进行简单指导;从接到电话到医务人员到达现场所用时间,医生到达以后对其采取的急救措施是否恰当,携带的急救药品和器械是否得当等。
2、院内急救考核
(1)考核内容:依据《医院常见急症诊治规范》进行逐项考核;
(2)考核对象:除科室主任之外的中级职称以下的所有相关科室医务人员;(3)考核时间:具体时间考核时间由科室安排;(4)考核人:分管的院领导、医务科、科室主任为具体考核人。
五、奖惩
考核成绩将记录在《医务人员技术档案》中。对于成绩优秀者,作为职称和岗级评定的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三个月内须经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
急诊季度工作计划【篇3】
为切实做好门、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急诊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发现有推诿“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医务科,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流程
急诊
急危重症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急诊医生接诊、评估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病人,立即开放急诊绿色抢救通道危重病人立即抢救,相关科室(辅助科室、专科会诊)积极配合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制度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门急诊管理
1、门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置,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置,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住院总医师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相应专业科室。
5、门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所有准备工作。
6、对于非本院临床专业范围的、或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或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在维护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情况下,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在门诊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院专业范围的急危重症病人。
二、报告管理
1、急诊科、住院部医师接诊危重症须在10分钟内向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医师)报告。
2、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必须每日向医务科报告全科危重抢救病人情况。
3、对存在医疗安全隐患或医疗纠纷患者,各科主任必须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及分管院长口头及书面报告。
四、处罚
1、此管理规范纳入绩效考核。
2、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为加强双向转诊管理,把转接服务工作落实到实处,本院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转接程序
接上转单后在办公室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办公室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二、转接条件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⑤、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
⑧、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三、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转接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入方及被转者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转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门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疗安全,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效优质地服务,完善危急重留观病人的规范管理,本院制定以下规定,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需重点注意的留观对象:
1、发热大于38.5摄氏度
2、胸闷胸痛
3、呼吸困难
4、哮喘
5、腹痛
6、肾绞痛
7、腹泻
8、不明原因头晕、头痛
9、胸腹部外伤
10、过敏
11、三级高血压(极高危)
12、其它危急重症症状
二、有关巡视留观病人的规定:
(一)全程跟踪
1、凡具备住院条件,但患者或家属拒绝住院而要求留观的,需在门诊签字本写上“理解病情,拒绝住院,后果自负”并签名,同时在门诊病历上注明。
2、病情需要时,在岗在班的任何医务人员有义务有责任对在院的任何留观病人全面负责。
3、所有留观病人离院时,应有接诊医生或值班医生再次询问检查后方可离院,首诊或接诊医生须明白告知病人或家属在离院前须向接诊或值班医生咨询,经得同意后离院。
4、对急诊症状不能有所缓解或消除,诊断不明确的,不能反复留观,应收住院或请相关科室会诊。
5、各科主任对危在本科留观患者必需进行全程监管,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
(二)加强巡查与交班
1、凡是有急诊重症或病情容易变化的病人,留观期间接诊医生应反复巡查,掌握病情变化,必要时请科主任或相关科室会诊,下班前接诊医生须向值班医生床头交班。
2、门诊护士在注射前须查看留观患者门诊病历,详细了解病情,病人输液过程中,值班护士必须巡查病人,检查输液速度,询问病人不适状况,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向主诊医生或值班医生反映。
3、凡是腹泻、脱水病人输液,必须先汇报医生,估计病人脱水情况是否得到纠正,然后根据医生医嘱再行保留或拆除输液,以免补液不足而重复注射。
(三)留观病人的转归
1、留观病人不应该超过24小时,如果症状不缓解,可考虑收入院治疗;
2、症状缓解回家休养患者一定要交代清楚复诊及相关注意事项;
3、待住院患者尽早收住院。
三、处罚规定。
1、对于在病人留观过程中医生或护士巡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病情变化,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均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2、对于观察病人输液完毕,没有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没有向病人交待清楚病情、病人又不适合离院而因医护人员疏忽让病人离院者,最低按医疗差错处罚,每次扣除奖金50元。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3、对于接诊病人时态度不好、沟通不好、处理不妥、交待不清、交班不清楚等情况而造成病人不满意投诉者,经查实后给予处罚,一次扣除奖金50元。造成差错者,最低处罚奖金100元。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不低于是10%的经济责任,同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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