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1。凡在保定市有正式户籍,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含“3+2”)高职院校。往届毕业生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2。已取得高中段学籍的学生不得报考。
3。非保定市户籍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凡有保定市学籍、拟在保定市高中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保定外国语中学。往届生只能报考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4。有保定市户籍但为非保定市区户籍、有保定市区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允许在保定市区参加中考,可以报考保定外国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含“3+2”)高职院校、市区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考试科目
升学考试科目共10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地理、生物、体育、信息技术教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总分71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总分660分,体育成绩30分,信息技术教育1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10分。
文化课考试由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生物和地理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形式。
信息技术教育考试采取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确定三科中的一科进行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五科使用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的同一套考题,生物、地理、信息技术教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保定市统一命题。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和中技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试卷。
→考试时间
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
6月21日上午9:00——11:00语文,下午2:00——4:00理科综合,4:30——6:30文科综合。
6月22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2:00——4:00英语(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4:30——5:30地理、生物。
→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在文化课考试前进行。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录取批次填报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上报保定市教育考试院后任何人不得修改。
考生填报第三批志愿时,只准在保定市属中专和职业高中(含职教中心普通中专班、职业中专)中选报一类,不得跨类填报。
保定外国语学校继续面向保定市招生,按照中考成绩提前录取。保定物探中学继续实行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以选报以上两个学校志愿。
保定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分设公助生(含统招生和指标生)和择校生两个志愿。考生填报公助或择校志愿时只能在保定一中、二中、三中、保定外国语高中和保定七中等五所学校中选报其中一所,同时填报公助(含统招生和指标生)和择校志愿的考生也只能填报同一所学校,而不能在两所学校间交叉填报。
→加分条件
在初三年度内代表保定市参加河北省运动会青少年组设置项目、省青少年运动会或年度锦标赛,通过认证获得第一名的照顾中考总分的50%;取得第二名、第三名的照顾中考总分的30%;取得第四至八名的照顾中考总分的20%。
在初中阶段获得运动健将或一级运动员称号并通过验证的考生,照顾50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考生,可按规定分别予以照顾: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军人的子女和烈士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10%,即71分。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3。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照顾5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20分:
在初中阶段参加保定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且通过认证的(个人项目:取六名及以上的,前五名享受加分;只取五名及以下的,其最后一名不享受加分。集体项目:取四名及以上的,前三名享受加分;只取三名的,第三名不享受加分);
在初中阶段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并通过验证的;
非军人烈士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
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择其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体育优惠加分仅限国家、省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及保定市教育与体育行政部门联合组织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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