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先缺乏周密的准备,机遇也会毫无用处。我们对自己这个的目标需要尽快完后才能的时候方案对我们的工作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对于人员的分工情况也应在工作方案中具体写明。如何写一篇比较标准的方案呢?根据你的需要,留学群编辑精心整理了公司疫情防控方案,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1
教育行政及教研层面
1.以县为主,做好学科教学衔接方案。加强监督,及时了解学校线上教学动态和进度,指导学校做好线下与线上教学工作衔接。
2.建立线上学习资源库,方便教师查找已学内容,学生能随时回看,自主学习,查漏补缺。
3.掌握学校开学教学衔接状况,发现典型,为其他学校提供借鉴。组织线下与线上混合教学模式研讨,将线上教学作为线下教学的有益补充。
学校管理层面
4.根据学校问卷星调查、学生作业状况、参与率、学生座谈等,全面了解本校学生线上学习情况,了解学情,制定学校线下与线上教学衔接方案。
5.制订并优化学校教学计划和学科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表,合理安排教学进度,防止因赶教学进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全员掌握,针对学情做好集体补学和个体补学计划。摸清未参与线上学习的学生对象与人数,制订切实可行的补学方案。“线上教学”期间已经完成的作业(如课堂作业本),不能要求学生重新做一次。
7.开学前,把“线下与线上教学衔接”作为校本教研的重心,认真制订学校开学后的教学衔接计划。指导教师要结合线上作业反馈和在线答疑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做到线上与线下教学衔接“一学科一方案”。
8.利用平台数据、调查问卷、访谈交流、各学科任课教师反馈的作业等数据表扬“居家学习”优秀学生。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视力检查,提出针对性的视力保护措施。
教师教学层面
9.加强班级管理,各学科任课教师形成合力,充分结合疫情的课程资源,上好开学第一课,做好始业教育。
10.把握教学节奏,开学后不可因学习周期短、学习任务重就急于进行新课教学。要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让学生尽快从居家学习转换到正常的校园学习状态,以最佳状态进入线下学习。
11.各学科要梳理线上教学内容,结合班级实际精准分析学情,对学生在线学习质量进行诊断性评估(不能简单窄化为纸笔测试的手段)。结合作业情况发现问题,调整教学内容,重新制订学科学期教学计划。不主张开学后,各学科任教教师对线上教学内容进行重讲。
12.制订针对性的学科补学计划,对学生学习上的共性问题,要专题备课,实行集体补学。对学生个别问题,鼓励学生通过回看线上教学视频,自主复习、针对性练习等办法进行解决。个别学生要实行一对一的个别化辅导工作。
学生和家长层面
13.开学前,孩子要在家长的指导下,按照正常复学后的作息时间管理自己的居家生活,整理线上学习情况。
14.开学后,家长要严格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防止孩子对电子产品形成依赖,保护孩子的视力。
15.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反馈孩子居家学生生活状况,合力做好孩子开学后学习与生活的适应。
初中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建议
教研层面
1.通过课堂检测、问卷调查及访谈等及时了解本县区线上教学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结合线上教学进度,指导本学科教师做好线下线上教学的衔接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及教学方式的衔接等。
2.建立线上学习资源库,并对其进行精选,形成线上教学精品资料库,并提供给本学科教师使用,以便学生结合实际选择性回看,以及时巩固所学知识,查漏补缺,温故知新。
3.提炼线上教学、线上教研的工作经验,并将这些经验与本县区教师分享。在线下教学的起始阶段,引导本县区教师有选择地使用这些工作经验,以便教师、学生能从线上教学顺利地过渡到线下教学。
学校管理层面
4.对本校的线上教学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以准确把握线上教学的目标达成情况,及时了解线上教学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问题解决策略,帮助师生解决问题,巩固和提升线上教学效果。
5.结合各学科线上教学的进度和各单元的教学效果,调整线下教学计划,做好线下教学计划与线上教学计划的有效衔接,线下教学内容、方法与线上教学的衔接。
6.做好九年级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消除对中考复习的焦虑。加强对九年级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在不过度增加学生学习负担的前提下,提升教学效果。
7.针对学情做好集体补学和个体补学计划。准确了解未参与线上学习的学生情况,并制订切实可行的补学方案。准确了解线上学习效果不佳的学生情况,采取适当的补助措施。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
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x]x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
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
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综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认识和防控经验,为有效预防、及时防控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各景点和社会稳定,结合景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馆领导主抓,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景点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及处理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景点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点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发热门诊、赣州市疾控中心等。
2、报告程序:
发生传染病疫情上报流程:一线工作人员——景点负责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热门诊——市疾病控制中心
五、疫情分级及响应
Ⅰ级:景点发生1例或散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立即到现场处理。
Ⅱ级:景点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省卫生厅作文吧,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Ⅲ级:景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或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六、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xx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做好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景点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对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4
公司各部门: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范和节后安全复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决用党中央和省、市、集团总部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主席关于疫情防控救治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清这次疫情是事关全局的重大公共安全问题,认清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増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坚定必胜信心,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组织机构
(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组组成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X
XXX
XXX
XXX
XXX
(二)建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
公司实施疫情防控信息二级报告机制,一是各部门领导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一名主要联络员,每日上午9时、下午4时向公司报告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特殊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二是分别设置一名与集团、政府的疫情信息联络员(XXX,XXX)。
三、工作内容
(一)充分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地方政府和工厂要求,公司拟于2月X日复工,复工后实行工作日5小时两班倒和弹性相结合工作制。两班倒工作制:上午班8:00-13:00;下午班13:00-18:00;结合工作性质部分岗位人员可实行在家办公弹性工作制。综合部组织做好考勤统筹并制定公司领导跟班计划,各部门负责人做好跟班安排。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间:2月X日
2.复工前,各部门应认真做好组织保障、防控处置、信息报送工作。对来自或去过以及接触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措施,不漏一人。同时,不得安排有感冒或发热症状人员上班。在防控期间,公司原则上不得新聘人员,确实需要的,应严格查实人员来向、接触史及身体检查等全部情况。新聘人员须报经公司审批方可使用。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项目部
完成时间:2月X日
3.准备好个体防护用品。综合部负责准备工作期间所需的医用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责任部门:综合部
完成时间:2月X日
4.做好排班计划。各部门根据月度计划,梳理在手工作任务,并根据人员情况做好排班计划。同时生产计划部制定生产组织形式改进措施,综合部研究符合疫情控制、时效及保密要求的会议管理模式,如视频在线会议、微信群会议等。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项目部
完成时间:2月X日
5.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公司、各项目部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按天做好值班计划,及时处置相关情况。
责任部门:综合部
完成时间:2月X日
6.制定公共区域消毒预案。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要求,按要求制定公共区域消毒预案以及消毒物资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综合部
完成时间:2月X日
7.建立员工定时消毒、记录体温制度。在各工作场所配备体温计、配消毒水及免洗手消毒液,各部门、各项目部建立员工定时消毒、记录体温制度。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项目部
完成时间:2月8日
8.调整节后收心会组织形式。对节后复工收心会组织形式进行调整,原则上以班组为单位开展。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项目部
完成时间:2月X日
9.组建志愿者队伍。综合部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组建志愿者队伍,在防护物品发放、体温测量、消毒等方面提供服务。
责任部门:综合部、各部门、各项目部
完成时间:2月X日
(二)加强复工后管理工作
1.各部门一律取消公司内外、部门之间各类新春串门拜年走访,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迎春和开门红活动。综合保障部做好督查。
责任部门:综合部、各部门、各项目部
完成时间:防控期间
2.进入公司实施体温检测制度。所有人员进入公司前,必须通过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的检测,体温无异常方可进入,如有异常,经综合部并逐级上报,协调相关医院检测确认后拨打120电话。
责任部门:综合保障部、各部门、各项业部
完成时间:防控期间
3.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在公共场所(含工作场所)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切实做好防护工作。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间:防控期间
4.开展定时消毒、记录体温工作。工作前、转换工作场所、工作后,双手须先使用消毒水或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消毒,后测量体温,并建立员工定时消毒、记录体温台账。保持室内通风,配置洗手液、消毒液等卫生用品。
责任部门:各部门
完成时间:防控期间
5.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综合部牵头组建公司级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项目部开展防控工作,技术中心指导员工对废弃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按照医学要求进行规范处理。
责任部门:公司级监督检查小组、技术中心
完成时间:防控期间
(三)加强人员管理工作
1.加强对接触武汉及周边地区人员的员工管理,由综合部统筹管理,建立节日期间接触武汉及其周边地区人员台账(附件1),每天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1)2020年1月9日后,从武汉来X、去过武汉以及家有自武汉来XX的人员(含公司员工、外包劳务人员等),应当主动与所在部门报告,并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村卫生室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也可自行进行体温检测。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居家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在做好防护后立即到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联系方式见附件2。
(2)在疫情传播期间应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若近14天内有与武汉来XX人员密切接触,且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在做好防护措施后立即到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各部门已返武汉以及武汉周边地区的人员,部门负责人应逐人落实回程信息,要求员工按照当地政策要求执行,相关情况同步报告本部门。
(4)公司其他员工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应及时通报所在部门,立即到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隔离14天,暂不上班。
2.根据XX省人社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员工薪酬待遇管理要求。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上班的,节后首勤奖正常发放,同时,薪酬发放按人社部门要求执行。
责任部门:综合部
完成时间:防控期间
3.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来司交流,特殊情况因工作必须来司的,由接待部门将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基本信息、行程信息、在司时间等)上报至综合部,待公司研究后确定,各接待部门对信息准确性负责。经批准可来司人员,由接待人员接到综合部进行体温检测。物流运输等相关人员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予以监管。非必须紧急事项,尽可协调延期来司。防控期间,对外来人员一般不接待就餐,不安排到员工食堂就餐。
责任部门:综合部
完成时间:防控期间
4.从严出差管理。防控期间,不得赴湖北方向尤其疫情严重区域出差,其他地方出差的需报主管厂领导、公司领导和综合部,做好防护措施。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项目部
完成时间:防控期间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部门、各项目部应加强员工科普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防控知识、防控方法、防控要求,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理性看待、坚定信心,同时,要严肃对待,树立“宁可防范严一点,也不能心存侥幸”的意识。
(二)强化法规意识。各部门、各项目部应教育员工树立法规意识,守规守法,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瞒报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信息、不逃离管控区域、不擅自接收采访、不擅自发布内部信息、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三)加强信息报告。各部门应及时关注人员情况,将防控要求迅速通知到本部门每位员工,员工如有相关情况,应主动按程序报告,在司期间,先向公司报告,不在公司期间,向地方社区报告同时报告公司。公司设立举报电话,欢迎员工对发热等可疑人员举报,电话XXXXX。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变化,本方案未涉及或涉及不全的,以上级和公司工作组发布最新指令为准。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_〕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_〕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 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 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附表一:《疫情防控督查表》
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督查表
所属区域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工地名称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工地状态复工准备( ) 已复工
检查项目检查重点检查结论(明确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意见,不符合简要叙述)
人员到岗履职疫情防控小组体系清晰、职责明确,定岗定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
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明确
有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等均到岗履职
关键人员各岗位职责清晰
疫情防控情况工地进口设有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
施工现场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门卫对所有进出场人员进行全登记
施工总包单位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排摸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健康明。要素包含是否来自、去过、经由重点地区,是否曾与病例人员接触等。
施工现场有环境消毒制度,定期消毒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有卫生防疫宣传广告
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交底
施工现场配备有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
复工条件和保持《建筑工地复工检查表》施工现场留底,并且检查重点、签字、盖章等要素齐全,结论清晰
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落实(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
复工后疫情管控措施有效保持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交底等
行政文书开具
提示:
1. 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 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公司疫情防控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复工相关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__〕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