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招生政策问答
1、国防生是如何定义的,国防生与高校其他在校生有何区别?答:国防生是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和从签约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队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享受由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在校学习期间,与高校同期入学的同专业其他学生学习课程基本相同,为增加对部队的了解和适应将来任职需要,增设部分军政理论课程并利用双休日和寒暑假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2、国防生奖学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国防生奖学金标准目前暂按每人每年1万元发放,其中,学杂费补助5000元,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5000
元,由选培办按标准发放给学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将根据高校学杂费和市场物价的变化作适当调整。3、报考国防生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报考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高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②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③年龄在
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的8月31日);④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报考指挥专业的两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6(0.4),报考非指挥专业的两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5(0.3)。4、报考国防生的主要程序有哪些?录取如何进行?
答: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提前批次中选择填报招收国防生高校的相关专业,达到所报高校在本省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省军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政审、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且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提档分数线的,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依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招生高校从中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从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国防生的录取工作由高校和驻高校选培办共同负责。
5、若未被录取为国防生,是否还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答:军队每年除按计划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招收国防生外,还从签约普通高校在校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国防生。考取了与军队签约高校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国防生选拔,条件符合要求,仍有机会成为国防生。
6、河南省国防生的录取批次是如何确定的?填报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考生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
答:河南省国防生的录取与军事院校一样,在提前批次进行。填报国防生志愿,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为国防生。不符合国防生录取条件,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参加非提前批次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填报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志愿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7、国防生录取工作还有哪些规定?
答:获地区(市)以上“三好学生”称号的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和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报考条件,且填报了国防生志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体检合格后,可免试保送国防生。
8、国防生毕业后如何进行分配?入伍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国防生在学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按协议定向分配到部队担任军官。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保证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毕业入伍国防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等级、住房及其他待遇,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当年的
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9、国防生毕业入伍后还享受哪些待遇?
答:毕业国防生入伍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其在高校的学习时间计入住房补贴年限;符合随军条件的,其家属可办理随军;军队根据需要,定期选送现役干部到军内外相应院校、培训机构进修或出国留学,军队干部到地方高校攻读研究生学位或出国留学,职级待遇和工资福利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
10、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军队驻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需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送交选培办。经高校和选培办组织对国防生新生入学进行复审合格后,协议书由高校和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本人保存一份,高校、选培办各一份存档,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11、国防生入学后复审复查是如何组织?
答: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情况。复审复查合格者,经选培办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确认其国防生资格,即可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12、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是怎样规定的?
答: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根据军区有关规定,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按照个人申请、选培办审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经与部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按不超20%的比例可以报考军队有关院校研究生,符合推荐免试入学的不受比例限制。读研期间,由军队发放工资并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毕业当年分配到部队工作的,在部队工作期间根据有关规定仍可以报考研究生。13、国防生毕业后对服役年限有何要求?
答:按照有关规定,毕业国防生一般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符合退役条件的,经组织批准,可转业地方工作。
2012年国防生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