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2012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既是初中学段学生学业的水平考试,又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选拔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一)命题依据和要求
1.命题依据
考试命题坚持以教育部印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并依据各学科的《考试说明》进行命题。
2.命题要求
命题要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掌握和运用,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特别是在生产和生活等具体情境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继续学习的潜能;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试题易、中、难的比例分别占7:2:1,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试题易、中、难的比例为8:1:1(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科考试题以自主合作探究系列丛书中的习题及教材上的章节复习题为主),选择题分数不超过学科试题总分的20%(英语学科不超过40%,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科不超过50%),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不少于学科总分的20%。思想品德学科增加民族团结教育知识考查内容,占思想品德学科总分的5%。
命题要符合初中教学实际,以学生为本,夯实基础,难易适中,适当控制题量,不出偏、繁、怪和似是而非的题,各学科命题考试的基本要求详见各学科的《考试说明》。
(二)考试(考查)科目设置及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思想品德和历史综合、生物和地理综合(2013届)、体育与健康。
2.考查科目: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及听力(具体要求见考查工作通知)。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思想品德和历史综合、生物和地理综合均实行书面闭卷考试;体育与健康实行开卷考试。
(三)学科试卷分数及各科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20分。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英语各为120分钟;理化综合满分为200分(其中物理120分、化学8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思想品德和历史综合满分为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生物和地理综合满分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体育与健康满分为60分(含平时成绩20分)。所有考试科目均计入中考总分。
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自2010年9月1日以后转入(含休学)市直学校的学生,中考时必须参加当年八年级生物与地理综合考试,分数计入中考成绩。
(四)命题范围
命题范围原则上以各学科毕业年级所学内容为主,具体要求详见各科《考试说明》。
(五)试卷编制要求
试卷每大袋31份,每小袋10份,每袋均配座次表(座次表式样见附件1)。
(六)考试日程
考试时间为6月28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6月28日8:30—11:00 语文,13:30—16:00 理化综合;6月29日8:30—10:30 数学,13:30—15:30 英语,16:20—18:00 思想品德和历史综合;6月30日9:00—10:40 生物与地理综合(2013届毕业生)。
(七)组织考试和阅卷
1.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社管局)和市直招生办分别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初中毕业学生的学业考试工作。
2.考点设置。考点应设置在办学设施和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的学校。农村以乡镇为依托就近设置考点。城区考点要相对集中,可混合编排。
3.组织监考。加强监考工作管理,规范监考程序。选拔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教师担任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实行亲属回避制,凡有直系亲属及其子女参考的教师不得参加监考。
4.监察巡视。市教育局抽派巡视员监察巡视考试工作。
5. 实行网上阅卷。
(八)保障措施
1.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学业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成立学业考试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统一管理的责任。在政策、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初中学业考试的顺利进行。
2.网上阅卷人员必须是在职的骨干教师,应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公平,特别要加强对主观题阅卷质量的管理,在作文阅卷中要认真落实三人独立阅卷的要求。
3.市教师进修学院在学业考试结束后组织评价工作组,对试卷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将分析和评价结果于8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4.各县(市)区教育局适时汇报考试管理工作,并将考试管理工作总结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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