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预案【篇1】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主任担任第一组长、社区站长担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居委会,社区以党员志愿者成立防汛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城管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防汛任务。
二、应急预案
1、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防汛安全工作
3、工作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应急物资准备齐全。
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社区居干和社区各支部书记
XX中区社区
20xx年6月2日
防汛应急预案【篇2】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了使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能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各部室、各支行立即主动按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处置管辖区域内各种紧急事件。
二、自然灾害的种类自然灾害包含地震、水灾、雷电灾害等。
三、制订依据主要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应急组织机构
(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行长副组长:副行长成员:各部室、业务团队、各支行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行防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员工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办公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营业秩序稳定。
6、接受和迅速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抢险救灾命令、指示、通知等;确定重点救灾地点、范围,部署救灾应急队伍,实施抢救行动;收集上报灾情,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各部室、支行还要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迅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部主任担任,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主要职责:
1、在破坏性自然灾害突然发生后,协助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转为救灾指挥部,并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2、汇总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的应急联系;
4、审查对外新闻稿件内容;
5、处理减灾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安全保障综合部负责要害部门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各部室、各支行协助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五)信息报送和处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调查了解各营业网点灾害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各防救组组成及职责
(一)抢险救灾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组织调动抢险队迅速赶赴灾区;寻找、抢救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抢救重要物资。
(二)通信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对遭破坏的设施设备和线路立即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业务通讯,确保救灾指挥机关通信畅通。
(三)后勤保障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负责粮食、食品的保障,做好生活用品组织工作;确保抢险救灾队伍食品、物资和燃料基本需要;保证车辆正常运转,确保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
(四)财务管理组召集单位: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筹集救灾经费,统一管理,调度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五)宣传组召集单位:综合部主要职责:按救灾指挥部统一决定的灾情宣传口径,向上级或社会报告和公布灾情;负责报道救灾应急情况、英雄模范事迹,激励员工战胜自然灾害。负责组织全行宣传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根据灾情变化,制定常规、强化、应急三阶段宣传计划,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员工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六、预防与防御措施
(一)加强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结合国家宏观形势和总行的统一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要大力开展自然灾害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并要及时平息出现的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稳定的工作秩序。
(三)要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然灾害的预防控制工作,积极与地震等行政管理部门等联系,开展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在灾害中的自救、互救能力,进行防灾减灾的演练工作。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宣传:各部室、各支行要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员工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员工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宣传和解释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增强员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培训:各部室、各支行定期组织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演练:各部室、各支行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应急演练。
(五)员工的安全防护各部室、各支行要具体制定员工疏散撤离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员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六)次生灾害防御各部室、各支行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瘟疫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处置次生灾害事故。
七、临灾应急行动
(一)接到上级灾害、临灾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灾工作。各有关小组、单位随时准备执行防灾减灾任务。
(二)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所有活动。
(三)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灾减灾顺利进行。
(四)加强广大员工宣传教育,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
(五)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营业网点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的准备。
八、灾后应急行动
(一)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自然灾害后,领导小组立即成立,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灾后立即组织各应急小组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二)领导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需撤离人员的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班时间:一是各负责人组织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办公区到空旷地带:各楼层同时进行,各楼层按“先中间后两边”有序撤出;二是所有办公区域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一是在餐厅就餐的员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由近及远”原则撤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空旷地带;
二是所有行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保护,加强银行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三)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迅速了解和掌握银行内部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九、处置程序和内容
(一)发生自然灾害后,员工要尽力沉着、冷静,按照防灾减灾培训中指导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同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其他员工进行自救和逃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部要立即将已发生的情况汇总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研究对策,并指定专门协调人与政府、地震、医疗、防疫等部门联系,反映情况,申请实施救援,同时要立即向总行报告所发生的情况。
(三)综合部、计财部要尽力从器材、车辆、经费等方面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多渠道组织饮用水源、食品等援救事宜,全力确保员工的身体安全,并减少财产等其他方面的损失。
(四)综合部要作好正面宣传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平息影响安定的灾害谣传,任何人不得发表不利于稳定、不利于减灾救灾工作的言论;员工要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勇于奉献的精神,主动积极地投入到减灾救灾工作中去。
(五)综合部要尽力确保网络系统、电话、传真、手机等通讯设备的畅通,以保证与总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24小时灾情联系,及时反映情况,接受指示。
(六)应急领导小组要同时启动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盗窃抢劫案件等应急预案,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各负其责,做好防火、防盗、防伤亡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次生性灾害和案件的发生。(七)综合部、计财部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总行有关规定,结合医疗保险、人生保险、财产保险的情况,根据在自然灾害事件中人员救治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做好有关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做好财产理赔工作。
(八)事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对灾害情况进行汇总,包括发生过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关部门对灾害的结论性意见、应汲取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的内容,及时上报。
(九)由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将事件情况通报应急领导组成员,要求全体员工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十)由综合部进行事件材料的整理工作。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灾害应急中,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玩忽职守。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给银行和员工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
(一)进入防灾紧急状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可以电话、对讲机、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二)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三)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汛应急预案【篇3】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本县范围内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编制《江口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法律法规,参考《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口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资料修订编制。
1、3编制原则
本预案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3、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3、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3、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3、4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3、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事件分级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水旱灾害分为四级。即异常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章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江口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江口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的法规政策和制度等,组织制订江河、水库、水电站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县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县武装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处置工作。
县防指指挥长由江口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江口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分别有县委宣传部、县水务局、县人武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住房城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科技局、县教育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文广局、县供电局、县电信局、县石化支公司和县人保、财保公司负责人。
2、1、2办事机构。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主要职责:负责县防指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防汛抗旱信息,向县应急委、县防指提来源置水旱灾害的提议,执行县应急委、县防指决定;向省、市防指报告本县有关水旱灾害的信息;负责全县异常重大、重大水旱灾害处置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协调供给水旱灾害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建防汛抗旱应急综合保障体系;按照省防指和市防指的指令,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负责组织县抗旱排涝服务队,开展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和抗旱救灾拉、送水、应急打井及抗旱浇地等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体系、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等;完成省、市防指办公室及县应急委办公室等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2、1、3工作机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职责)
2、1、3、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广电、报刊等宣传媒体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网络舆情控制,防止虚假负面报道影响社会稳定。
2、1、3、2县人武部: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和急难险重抗洪救灾工作;协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工作;争取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抗旱应急打井、找水工作。
2、1、3、3县水务局:协调防汛抗旱工作;供给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及水利工程蓄水情景;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水库、水电站、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负责防洪工程及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并组织对所辖病险水库、水电站工程的监测和除险加固、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和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经费、物资、设备、通信方案;在干旱期间组织、协调全县水务系统调度分配水资源,严防水事纠纷;组织编制各类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督促各在建涉河、临河、跨河建筑物编制工程度汛方案;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汇总、上报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的损失情景。
2、1、3、4武警江口县中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参与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工程抢险等急难险重的抗洪抢险、抗旱救灾任务。
2、1、3、5县消防大队: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负责组织防汛抢险和抗旱骨干队伍;汛期承担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紧急期间利用消防车为群众运水送水等急难险重任务。
2、1、3、6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相关单位争取防汛抗旱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项目及资金和抗洪抗旱救灾物资;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开辟城市第二水源点建设供给项目支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矿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收集统计工矿企业的洪涝灾情;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旱调度指令,做好汛期主要电站水库水位调控和运行安全,协调供电、石油企业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电力、石油等物资供应。
2、1、3、7县公安局: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工程、水利设施、水文、气象测报设施、供水和防汛通信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灾区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抢险救灾交通保畅工作。
2、1、3、8县民政局:做好全县水旱灾害的调查、统计、核实、上报工作;供给灾情数据,协调做好全县水旱灾害救助,指导协调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协调灾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2、1、3、9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勘察、防治、协调、指导、监测、预案编制和预防工作;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汛安全排查;负责协调地下水勘查与开发利用,保障抗旱应急供水;配合做好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加强对山洪地质灾害的分析与研判。
2、1、3、10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城镇防洪安全和城区排涝,参与指导城镇居民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城市人员密集区及重点乡镇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城乡居民房屋建筑的损失情景;组织编制人员密集区防洪抢险应急救灾预案。
2、1、3、1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及其设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规定;确保公路、水运畅通,优先运送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卫生防疫人员;为应急抢险和人员撤离及时协调供给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受洪水影响道路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复道路设施,保障防洪抢险工作顺利进行;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交通设施损失情景。
2、1、3、12县农牧科技局: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农、林、牧、渔业损失情景;负责组织灾区群众开展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指导灾区群众改种、改播,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组织安排抗旱机具的及时调配与维修。
2、1、3、13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检查全县校舍、教育系统的防汛排涝隐患排查和重点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防汛抗洪、自救知识的教育及水库、河道、山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洪和抢险工作;及时掌握并供给学校受洪涝灾害情景;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所辖学校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河流及水库下游涉及的学校组织编制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2、1、3、14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分析发展趋势,为防汛抗早、抢险救灾及时供给天气预报和相关气象资料;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气象信息会商;干旱严重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1、3、1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汛抗旱经费,配合县防汛办及时下达病险工程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争取争取上级防汛抗旱救灾资金。
2、1、3、16县食品药品卫生监管局:负责灾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密切关注灾后疫情情景,严防次生水旱灾害发生。
2、1、3、17县安监局:负责尾矿库、灰(渣)库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工矿企业编制尾矿库、灰(渣)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所辖尾矿库、灰(渣)库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2、1、3、18县监察局:监督检查各单位、各乡镇汛期职责制落实情景、汛期值班情景、对防汛抗旱工作渎职失职进行查处。
2、1、3、19县林业局: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林业损失情景;负责组织河道内影响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就近、就地监督采伐抢险救灾所用木、竹材;组织做好林区防汛和汛期漂竹、漂木的管理工作;干旱发生时,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1、3、20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防洪安全,加强对园区高边坡、高填方的监控,做好园区内涝防范工作,负责制定工业园区应急防御预案。
2、1、3、21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县委宣传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异常要正确引导水旱灾害信息的舆论导向。
2、1、3、22双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城机关、单位、居民在抗洪抢险期间的人员、物资、财产的转移,疏散及灾民安置工作;做好抗旱应急期间辖区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维护社区安定。
2、1、3、2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所辖乡镇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的组织领导;承担本乡镇辖区内小(2)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抗旱应急期间本乡镇居民饮水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1、3、24县供电局:负责所辖电站(水库)的运行安全和县防指防洪调度命令的实施,监督所辖电站(水库)在防洪限制水位以下运行;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负责编制所辖电站(水库)防洪调度预案;确保汛期所辖电站(水库)按批准的防汛调度方案实施调度;适时开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对所辖电站(水库)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水旱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统计、整理、上报电力设施损失情景。
2、1、3、25县电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移动、联通通信运营企业做好汛期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排除通信线路故障,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供给数据连接的信息技术支持。
2、1、3、26县石油支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的油料供应。
2、1、3、27县人保、财保公司:负责对参保受灾单位和个人的损失的清理赔付。
2、1、4现场指挥机构。灾害发生后,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抢险救灾的实际,县、乡镇(街道办事处)视需要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指挥。发生较大水旱灾情时,组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参加的现场指挥机构,一般水旱灾害组建县级现场指挥机构,局地灾害组建乡镇(街道办事处)现场指挥机构。
2、2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请求,驻江口县境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驻县武警部队、公安消防大队、省、市驻江口单位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3、1监测与信息报告
3、1、1气象水文信息
县气象部门应加强对本县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指。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要提议县防指提早预警,通知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县防办应加强与水文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江河雨情、水情,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供给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电站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经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及工程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光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启动已编制的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农牧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景,县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景,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到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4小时内上报,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依据。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光、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水利工程蓄水情景、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供水情景,加强旱情监测,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景。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警级别的确定与发布
3、2、1根据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镇受淹状况、水库险情、受旱天数、因灾死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将水旱灾害分为4个等级:异常重大(I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级),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具体灾害级别标准详见本预案附则8、3)。发生异常重大水旱灾害(I级)或重大水旱灾害(Ⅱ级)时,由省级防指启动预案,本级响应;发生较大水旱灾(Ⅲ级)时,由市防指启动预案,本级响应;发生一般水旱灾害(Ⅳ级)时,启动县级预案。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进行先期处置,组织救援力量进入事发现场,抢救受围困或受伤人员;对已发生的灾害危害范围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预研判。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1)红色预警信号及橙色预警信号由市防指根据省级防指的指令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本县及各乡镇作出应急响应。
(2)黄色预警信号由县防指报经市防指及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3)蓝色预警信号由县防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4)发生跨区域水旱灾害时,县人民政府要及时与相关县(区)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县防汛办应加强与水文部门和市防办的联系,掌握洪水预测信息,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景和洪水发展趋势,为预警供给依据。
(2)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县防汛办应跟踪收集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供给基本依据。
3、2、3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县城或集镇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带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疏散转移。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乡镇,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隐患的地方,由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一样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供给科学依据。
(3)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加强抗旱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响应措施
3、3、1县防汛办根据险情、灾情,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的提议。
3、3、2 Ⅳ级、Ⅲ级应急响应报县水务局局长签批,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经县水务局局长审核后报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市防指同意后启动。
3、3、3上级或本级预案启动后,县防汛办编发启动应急响应的信息和简报,分送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
3、3、4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督促指导本单位和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章应急救援与处置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进入汛期、旱期,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一样情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1、2县防指负责小(2)型以上水库、水电站和山塘的防洪调度;必要时,视情景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景。
4、1、3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景。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行政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景。
4、1、6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告
水旱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和职责单位应立即将事件情景报告上级防汛办和上级主管部门,上级防汛办接到报告后向应急委和政府报告,提出启动预案的提议。
4、3先期处置
水旱灾害发生后,按属地管辖原则由事发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初查灾害程度,抢救被困或受伤人员,研判灾害发展趋势,设置现场警戒,提出应急处置意见或提议并按程序上报。
4、4应急处置
4、4、1 Ⅲ级、Ⅳ级应急处置
(1)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由县防指副指挥长或委托有关负责人召集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抗灾减灾工作。县防汛办负责会议的组织及有关会务工作。
(2)组成工作组或专家组,安排落实人员赴现场抢险排险。工作组由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带队,县水务局各业务股室视灾害事件业务范围承担处置任务。
(3)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应争取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抢险排险,并及时将工情、险情、灾情及应急处置情景告知县防汛办。工作组处置完成后,应向县防指提交处置报告。派出的专家组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查勘并研判险情灾情,提来源置意见和提议。
4、4、2 Ⅰ级、Ⅱ级应急处置
(1)县、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指成员单位全体人员上岗到位,按职责要求开展抗灾减灾。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进行督促检查。
(2)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由县防指指挥长或委托副指挥长召集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抗灾减灾工作。
(3)组成工作组及专家组,安排落实人员赴现场指导抢险排险。工作组由县水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带队,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派骨干力量参加。
4、5指挥协调
防汛指挥机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由防汛办立即通知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并调配所需应急物资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
4、6处置措施
水旱灾害发生并启动本预案后,现场指挥部及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4、6、1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6、2全程跟踪水旱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发展、变化情景,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有关地方通报。
4、6、3及时向市防指、市应急委、省防指报告水旱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景。
4、6、4民政等部门要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场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4、6、5民政等相关部门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4、6、6公安及交通部门采取疏导或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现场交通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4、6、7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应根据天气状况和灾情发展情景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6、8公安部门应根据灾情安排警力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4、6、9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
4、6、10农业等相关部门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6、11工贸局等单位应根据市、县防指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或限水、限电等。
4、6、12扩大应急
异常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县防指报请市防指和县人民政府向市应急委申请扩大应急;扩大应急决定作出后,由市应急委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
4、7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重大水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有关新闻报道必须经县委宣传部和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实后,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本县内有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和县防指审核后,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县人民政府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产生重大影响的水旱灾害情景进行通报。提高灾情信息的透明度,要加强网络舆情控制正面进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4、8应急结束
异常重大、重大、较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指挥部向县防指指挥长报告情景,请示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县防指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9调查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构成总结评估报告。总结评估报告要在应急处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总结评估报告于应急处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铜仁市人民政府。
防汛应急预案【篇4】
一、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预警预防防汛的预警,以上级的通知为主,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布的信息为辅,具体由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负责接收,要求平时每天不少于1次,汛期要随时接收和关注。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接到相关预警信息后,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并且经同意后发布,通知相关的小分队和村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准备。村后勤保障小分队需要按要求准备好食品、药品和有关物资器材设备。村保安巡逻小分队要再次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2、信息报送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获知相关预警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根据组长指示,将此信息迅速通报给辖区信息联络员,并在30分钟内将布置落实情况报镇乡镇急办。
二、应急处置
1、灾前村应急协调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分区负责各楼道、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村后勤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居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居民通报情况。
村保案巡逻小分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生活秩序。
村应急协调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灾中村抢险救灾小分队和保安巡逻小分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村各小分队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村应急协调小组要求,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乡镇应急办报告灾情。
村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村保安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居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书记签发后上报乡镇政府。
2、调查评估由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暴雨、洪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统计,交村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同时,村居委会负责对事故的预防预警、组织指挥、应急求援等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防汛应急预案【篇5】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防汛工作。
1、防汛小组组长白冰负责布置防汛指挥部的命令,安排汛期期间的一切重大工作,确保项目的损失减到最小。
2、防汛小组副组长马国红负责贯彻防汛指挥部和防汛小组组长的指令,组织防汛小组组员有序撤退项目人员、重要物资和机械设备,并承担抗洪义务。
3、防汛小组成员负责观察汛情,及时向副组长、组长汇报,坚决贯彻防汛小组的有关指令,组织项目人员开展各项防汛工作。
二、报告程序
项目发现汛情后,应及时向项目防汛小组副组长汇报相关情况。初步判断后,项目防汛小组组长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相关汛情,并根据指示开展相关防汛工作。
三、防汛重点
临近河道的宿舍及仓库、设备。下水管道防墙、临时工棚的暗明排水沟防墙、各标段注意雷暴雨来临前的大风危害,做好相关物资的收储工作。
各工区注意监控河道杂物堵塞,宿舍后施工工地泥石流发生灾情时及时组织展开抗灾自救,另立即报告防汛办公室。
四、加强汛期值班制度。
防汛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上报下达工作,值班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并认真协调处理。并做到及时巡视、检查。
五、认真做好防汛安全检查工作。
做到全面部署,重点突出。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明确责任,有条件的必须在汛前整改完毕。汛期要加强安全巡查,对重点设施和一时未能彻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及时发现险情并及时抢护,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六、抗洪、疏散
在汛期来临时,为了最大效用的开展生产工作,在经过防汛指挥部的批准后,项目通过运用现有工程整修、加固和加高已有工程和修建临时工程,来确保顺利渡汛。
汛期期间,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成立汛情观察组,设备保护组,设备撤退组,人员撤退组。
汛情观察组主要由现场人员组成,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按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及时观察汛情。
设备保护组主要由机料部负责,在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加强与汛情观察组的联络,现场巡视暂时未拆除和正在拆除的项目重要物资机械,确保项目财产的安全。
设备撤退组由机料部牵头,主要由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项目副经理的领导下,利用项目现有车辆和外租车辆,及时有序地撤退项目重要物资机械。
人员撤退组主要由项目办公室人员组成,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按照项目防汛小组组长的安排,分批、有序地撤退项目人员。
防汛应急预案【篇6】
为了确保辖区防洪、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洪、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第一组长、社区主任任组长,社区创建副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驻地单位负责人、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创建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为成员,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民兵营长、创建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金马宾馆、金盾宾馆等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三、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救灾集中安置点,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