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有许多感受,这些体会可以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进行记录。将自己所思所想所得清晰的记录下来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你会写心得体会吗?经过收集,编辑为您献上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1
这几日,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这篇小说。我感到莫名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文章可谓是字字珠玑、一针见血,我也从中体会到了当时国之黑暗,引起了我的深思。
日记中记载有一句话:我认识他们,他们都是吃人的人。结尾处还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救救孩子!日记中主人公对他哥哥的痛斥感染了我,那是暗讽他们是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啊。主人公有正义感,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和那种人同流合污,于是提出了那样的见解。真是可亲可敬,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当世,这样的见解都是先进的、有道义的!如果这样为国为孩子着想的人再多一点,或许我们的世界会更好吧。
其实当今的世界很安宁,没有大型的战争,没有太多的流离失所,没有太过黑暗的灾难来临,和平稳定,欣欣向荣!
只是偶尔想想,这个世界上依然有着不平等、缺衣少食、天灾人祸,我的内心就不安,是我杞人忧天了么,或许不是吧。
带着我的思绪,我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收好,我的内心好似有一股力量在燃烧,我忽然感觉我的思维升华了,我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没错,就是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忽然想起了初中时接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对中国,对中国社会,对中国人的要求,也是我们年轻一代的,更是我们需要硌守的信条!这是我们新一代、老一辈的全部。
只是我们还是没能做好,但我坚信,我们的坚持会换来更好的明天,我们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我们的信仰在未来,会洒遍祖国的每一寸土地!
从此,不,是一直以来,我都在努力学习,想要为祖国做出贡献,想要为社会提供一份力。虽然革命的道路还有很长,但我知道,这是正确的路。也许它没有终点,也许它艰辛坎坷,也许它暗藏杀机,但它是正确的,是可以坚持的!
貌似跑题了,只是忽然很澎湃,心情激动。我知道,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更知道,路在脚下!
其实呢,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为了控诉当时的地主阶级。他们搜刮民脂民膏,令百姓民不聊生,而主人公身为当中的一员,感觉到自身的罪恶,领悟了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他对此感到厌恶,同时也引起了他的深思。地主阶级靠剥削劳动人民为生,他们“吃”劳动人民的价值,吃他们的血肉,吃他们的精神,以此,养肥自己!
哎,当时的动荡摧毁了政府,很多地方民不聊生,日军侵华战争打了整整八年啊,八年啊!这期间有多少血与泪,有多少骨与肉!秩序混乱,生灵涂炭!
也需要感叹:这样难以忍受的时光过去了!这样黑暗动荡的年代过去了!
而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富强,社会越来越小康,科技越来越进步!人民富裕了,社会安定了,国家发展了!这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民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换来的啊!
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们已经很幸福了,是不是!当今社会,我们唯有发展己身,争取做有用的人,才有机会在滚滚洪流中脱颖而出!
只是靠一个人努力还不够,要有千千万万个人,所有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成功!
我们生而知之!每个人都是有天赋的,并不是说你好我不好,你厉害我不厉害,只要我们认真起来,做好我们可以做到的事情,那么在困难的事情也能完成,不是么?
其实我还是更关注“救救孩子”的这句话,它让我深思:是不是孩子是最重要的!我想到了很多,终究还是没有明确的答案,可是我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未来的路很广阔,对不对?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2
这是杰克伦敦写的一本书的一部分。大致内容是一只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被宠坏了,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上帝丢了脸,一个小偷在半夜偷了巴克。当然肯定是卖给北方那些拉雪橇的人了。巴克挣扎着反抗,但他出生在公爵家。他连狗的本事都不会,几鞭就受不了了。唉,他像雨一样被鞭打一点也不好玩。渐渐地,他开始学会躲避,即使想偷懒,也要等主人发现。第一次滑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狗,比如杜贝,常年主导狗地主位置的斯皮茨,安静而冷酷的索莱克斯。这个单位的主人,费兰索斯,起初看到巴克并不喜欢他,但后来他慢慢地影响了巴克.
时间过得很慢,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还是摆脱不了斯皮兹的压迫,准备和斯皮兹战斗。很多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巴克就会嘲笑斯皮兹。显然,斯皮兹也发现巴克在他的统治下崛起了。两只狗终于打起来了,巴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但看着眼前这个该死的敌人,他调动起自己原有的力量,奋力一战,把斯皮兹打得倒地不起,然后杀了他。最终,巴克的野性发挥到了极致,基本上变成了狼,最终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对他生动的语言有好处,可以写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东西。同样,巴克的毅力打动了我。巴克变了,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现在的他很奇怪,很勇敢,充满怨恨。有些文章是愤怒的,有些是泪流满面的,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被他触动了,更多的是写刺激但没那么惊心动魄的环节.
我个人觉得我更欣赏巴克的命运,因为最终他是自由的,他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他必须通过生死考验)。在取胜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困难。我也想向巴克学习,做一些倔强不屈的事,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不倒下。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做了很多事情之后就摔倒了,好像永远都不想起来。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你认为对的事,需要多少次并不重要!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3
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视情感和正义。他,一只狗,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比人类更好。
“古欲在心中汹涌,习惯的束缚使心不安;再一次,从冬天的沉睡中,唤醒春天原始野性的爱。”这是小说的开头,给人无数的思考和遐想。
因为人类的欲望,巴克从一只受到全世界尊重的高贵的狗沦落为拉雪橇的奴狗。他在北方艰苦的条件下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但他没有灰心。他以自己超强的常德适应能力和血液中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活了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他彻底堕落成了一个像狗而不是狗,像狼而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这次失窃标志着巴克适合生活在危险的北国环境中。它标志着它强大的适应性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也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落或瓦解,已经成为一种虚荣,成为无情的生存竞争的障碍。”读这段话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感触的。道德其实是“一种虚荣,一种障碍”。可想而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残酷,险恶,不道德,还是黑暗!
我一直对巴克有一种崇拜和敬佩。他太强大,生活太悲惨。他一次又一次面对你要去哪里,尤其是最后一次,他打猎回来,看到了主人和伙伴的尸体,残忍。还原原貌后,巴克毅然撕裂了印第安人(凶手)的喉咙,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彻底成了野之王,令人胆战心惊。我非常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一个孤独的国王,一个骄傲的国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无边的月光下穿梭,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幻觉一直在我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最原始的生活,抛弃道德的束缚,追随“野性的呼唤”。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4
你认真观察过大自然吗?你感受过大自然的浩瀚和无奈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向我们展示了一只同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普通狗——巴克,但这只狗却给我们带来了非同寻常的生活震撼。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暖。1896年的淘金热将杰克伦敦吸引到寒冷的北极,在那里他淘金的梦想因败血症而破灭。但在那里,他可能获得了比黄金更宝贵的财富,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很多名著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受到淘金热过程中创造性材料的启发。
巴克其实很普通。他在生活中扮演许多角色。他是与法官同行的老朋友。他也是一只给邮递员赶雪橇的工作犬,但也是一只超出他精神支柱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家中。像许多狗一样,巴克是人们家里的宠物,也是孩子们的伙伴。如果园丁曼纽尔没有背弃自己的信仰,不回家就把他送到北极,也许他的一生都会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点燃巴克小壳的火柴。
巴克在旅程开始时非常不舒服。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他拼命想逃离,离开他害怕的地方。然而,在它的强大抵抗下,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用一根大棍子抽打着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让巴克明白,在大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他无能为力。
来到北极后,因为害怕大棒,很快适应了北极的生活,难以置信。它从库里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和战斗;它在戴夫和斯皮兹的训练下学会了雪橇;它再也没有意外掉进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冷的北极休息,而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惊叹不已的时候,一直敌视巴克的斯皮兹终于向巴克发起了进攻,一直谨慎的巴克再也没有反击斯皮兹的进攻,但这一次巴克内心的野性欲望让他和斯皮兹打了起来。巴克终于赢了,他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他了!这只导盲犬就像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疯狂,也让他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巴克从苏醒的野性中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化特征,他内心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一次次成功的战斗,巴克的小炸弹彻底爆炸,他成了狼王!他继承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以及牧羊犬母亲的体型和体态。如果不是因为鼻子和嘴巴与眼睛上端之间有一些稀疏的棕色毛发,以及胸部中间向下延伸的一个大斑点,巴克就会是一只狼,这使得它作为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恶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这些往往是人类用来取得成功的。每一个种族都有野心,但他们都在努力争取最终的成功。人类野心之所以无聊,是因为他们给予别人,回报自己。也是野,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如果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享受天伦之乐,还是来北极历尽艰辛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我很折磨,但是有回报,比在家过一辈子好多了。所以也许巴克放弃了温暖的家,去了北极受罪。换个角度看事情,世界可能会更美好。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5
《红楼梦》,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被誉为《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等。它是迄今为止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学杰作。仔细看了,确实名副其实。
该书以贾、石、王、薛四大家族勾心斗角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两大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制度下人物丰富多彩的世俗情怀和悲剧命运。该书以嘉福为中心,描写了从朝廷到市井的世态人情,用相当大的篇幅描写了贵族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社交。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金陵十二钗》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其实《嘉福》中有很多矛盾,看似是用锦缎和火来烹油绽放的: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的矛盾、主仆矛盾、上层奴隶和下层奴隶的矛盾、统治者之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官员之间的矛盾……在整本书中,贾宝玉对大观园的殴打和抄袭是整本书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生动。薛宝钗是傻子也是傻子,王熙凤的办公室最好。李纨就像一个“死檫树”。迎春是“怒死人”,史湘云直言.每个角色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无穷。其中,贾宝玉和林黛玉是我最喜欢的。
贾宝玉,生而有玉,聪明机智,对贾家寄予厚望。他的思想是叛逆和前卫的。在他心目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人只能分为善、恶、美、丑,不能分高低贵贱。他鄙视假教义的老师,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珍惜女孩,认为女儿的家是水做的,清新可爱,是钟灵郁秀的家。后来,贾府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包括她家的财产被没收,祖母和袁春去世,迎春被虐待,远嫁滩纯,苗玉被抢劫.特别是被人扒了嫁给宝钗,使黛玉的灵魂转离恨天,贾宝玉受到了很大的精神打击。你会去哪里,情况不一样,世界很冷,世界又暖又冷,这让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关于阅读的心得体会大学生 篇6
《红楼梦》是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着重讲述了上流社会的四个家庭,真实生动地描述了18世纪上半叶末中国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它是这一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崩溃的真实写照。为了一个个写出生动的人物,故事从童话《石头记》中的女娲开始。有一条关于真隐士的线索,开始和结束了整个故事。
遥远的大洋彼岸还有一个国家,——英国。她生下了一位伟大、杰出和有才华的剧作家。他是莎士比亚。他用自己的一生经历,在自己的国家发扬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戏剧。当时,一个民族,他那个时代不朽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丰富自己。就像莎士比亚和戏剧之间微妙的关系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一部异步的巨著,不如说他是一部中国通史。与其说是贵族生活,不如说是现状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细节中,体现了那种语言的魅力,很多人物都是用生动的语言塑造出来的。从人物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微笑,每一次放松。最细微的痕迹显示了人物的特征。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没有瑕疵。从中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为民大计,都与此有关。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也是一本柬埔寨的.书。
据说都是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里面有很多瑕疵。比如贾宝玉前八十回就暗示自己是个悲剧人物,变成了一个肯读书肯考试的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的人,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红楼梦》写不好。况且像曹雪芹这样的人物刻画起来很难,也不容易达到。我看不如把这40次不写了,给人做白日梦的空间,还是很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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