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报 日本创设了为外国留学生担任租房担保者的制度
广岛县的外围团体广岛国际中心,从2012年度开始、留学生在广岛县内租借民间公寓时、做他们的连带保证人的制度。为留学生们确保住处给予支援,目的是为留学生们创造一个安心学习和生活的环境。这种由大学以外的公共机关担任保证人的做法,在广岛县所在中国·四国地区还是首次。
根据制度内容,广岛国际中心将为在广岛县内的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就读或者已经收到入学通知书的留学生提供这项支援。前提条件是需要有所在学校的推荐并加入保险,最多可提供30万日元的保证。这个保证将在出租人拖欠房租、毁坏房内设施等时用来垫付,最终的补偿则由留学生的个人社会保险理赔。这项制度自创设以来,一年内,大致已经有百余名外国留学生从中受益。
2009年广岛县以当时的263名留学生为对象,实施了一个问卷调查,其中72名留学生表示“为寻找保证人而感到为难”,人数占当地所有留学生的1/4。一般来说,大学里留学生们的导师以个人名义做他们的保证人的例子很多。因此,广岛大学从2004年度起,广岛国际大学从2011年度起引进了由大学担任保证人的制度。
据留学生的支援团体在2008年所实施的调查显示,广岛县内的留学生有近7成的人住在民间公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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