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抚远市事业单位发布公告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人,共有招聘岗位42个,招聘报名自2022年11月14日9时开始,详细的公告内容如下,下面是留学群整理的“2022年佳木斯抚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8人)”,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佳木斯抚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8人)
为更好地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解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由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24家事业单位招聘42个岗位4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详见《抚远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专业设置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2)。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条件、专业技能、从业证书及其他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一般为35(含)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之后出生),招考计划中另有要求的,以计划为准。
4.应聘者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抚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9日。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时至2022年11月16日16时30分止。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附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等相关环节的网上操作。
报名网站: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160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有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所报岗位有户籍限制,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网上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一次。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或调整。岗位被取消或调整的考生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抚远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笔试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7日16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通知,以免影响考试。
(8)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和面试准考证。
(9)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方式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需要,可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原则上不低于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2.政策性加分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是指在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岗位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政策性加分与网上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计算时限截至2022年11月16日。
(3)所需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另行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需另行提供《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退役士兵,需另行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的报名人员需提供考核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政策性加分人员名单及分值等将在抚远市人民政府官网、报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政策性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1)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面试资格确认人选。如果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但拟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之比最高不超过1:5。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有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如所报岗位有户籍限制,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方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请入围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相关网站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自行查询。
(五)考核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环节;如笔试总成绩并列,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
1.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依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抚远市人社局发放《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程序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本市工作。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咨询电话:0454-2132800
监督电话:0454-213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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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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