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想要考法律专业的考生看过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10月自考《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继续关注留学群。
2022年10月自考《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
考试知识点1: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考试知识点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条件
(1)必须贯穿劳动法律条文始终,体现劳动立法的核心和灵魂;
(2)必须是执法的基本准则,具有劳动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
(3)必须在指导劳动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中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4)必须对劳动立法、劳动守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考试知识点3: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2)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3)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
(4)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的原则。
考试知识点4: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
(3)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
(4)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
(5)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
考试知识点5: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1)就业权。(2)劳动报酬权:指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按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从用人单位取得报酬。(3)休息权。(4)职业安全权。(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6)生活保障权。(7)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8)合法权益保护权。
考试知识点6: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1)全面履行劳动义务;(2)不断提高劳动技能;(3)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5)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考试知识点7: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①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②劳动法律关系不仅仅反映劳动关系并且对劳动关系产生积极影响。③劳动法律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2)区别:①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而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②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而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③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④劳动关系的范围大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⑤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果,劳动关系不具有法律效果。⑥法律关系属于形式范畴,劳动关系属于内容范畴。
考试知识点8:劳动就业的特征
(1)法定的就业年龄。(2)就业的主体必须具有劳动能力。(3)自愿。(4)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5)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考试知识点9: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
(1)试用期条款(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服务期条款;(3)保密条款;(4)补充保险;(5)福利待遇;(6)竞业限制条款;(7)违约金和赔偿
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考试知识点10:非典型劳动合同
【名词解释题】
(1)劳务派遣合同,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而形成的非典型形式劳动合同。(2年以上)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规范劳务派遣:①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法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②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典型形式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15日支付劳动报酬,可书面或口头)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考试知识点11: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条款,指限制劳动者在合同关系消灭后的一定期间内参与或者从事与原用人单位同业竞争的活动,以保守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合同条款。(用人单位承担:2年,经济补偿;劳动者:违约金并需继续履行条款)
考试知识点12: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2)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3)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4)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5)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考试知识点13: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2)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
考试知识点14:被派遣的劳动者的权利
①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③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考试知识点1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共同点和区别
(1)共同点:包含有一定量的劳动,财产性和人身性,报酬的多少与一定的劳动数量与质量相联系。
(2)区别:①主体不同;②主体法律地位不同;③内容不同;④劳动风险承担不同;⑤酬金计算和反映的性质不同;⑥适用法律不同。
考试知识点16:应该而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况的处理
(1)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2)已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4)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考试知识点17: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
(1)即时辞退:指用人单位可以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适用即时辞退的情况:①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③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⑤劳动合同无效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辞退:指由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或劳动者患病、非因公伤残等,用人单位在采取弥补措施无果的情况下,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在履行特定程序后解除劳动合同。(30日或1个月工资)情形: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预告辞退的限制情形: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的;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⑥其他情形。
(3)经济性裁员:因经济性原因,使企业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而难以正常经营,通过裁员达到增效目的。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应当优先留用:①长期固定合同;②无固定期限合同;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老人或未成年的。
裁减的限制情形:①职业病;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④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⑥其他情形。
考试知识点18:集体合同
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考试知识点19:集体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主体具有特定性。(2)内容侧重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3)具有较强的法定性。(4)争议类型具有特殊性。
考试知识点20: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相同点:遵循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内容合法等,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受劳动法调整。
(2)区别:①主体不同。②内容不同。集体合同涉及所有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条件、集体协商的程序等。③目的不同。④形式不同。劳动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例外,集体合同必须书面。⑤适用范围不同。⑥效力层次不同。集体合同的一般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⑦争议类型及处理方式不同。集体合同争议包括集体协商争议和因履行争议两种,发生争议先协商后提请仲裁,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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