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连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大连科技学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兼专科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共开设了32个本科招生专业和4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大连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连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滨港路999-2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8.87万㎡(其中产权36.6万㎡,非产权42.27万㎡);专任教师41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295.6万元,图书100.7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特点、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2)其它专业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我校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1801

交通运输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207

车辆工程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802T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1811T

智慧交通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工学

27000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082902T

应急技术与管理

四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7000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000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7000

120201K

工商管理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4-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26000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4-7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26000

050201

英语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6000

050207

日语

四年

4-7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6000

130310

动画

四年

4-7年

艺术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4-7年

艺术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4-7年

艺术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28000

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三年

3-5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8000

510203

软件技术

三年

3-5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8000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3-5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8000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三年

3-5年

文理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8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开放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辽价发〔2016〕36号)相关规定,学校的学费和公寓费收费标准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1-4号公寓楼每年3000元/人;

  5-7号公寓楼每年3500元/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400元/人,二等助学金每年2750元/人;

  勤工助学:学校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院校志愿及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我校2022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和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对实行3+1+2高考改革省份,除了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和智慧交通三个专业再选科目必选化学外,其余专业再选科目均为不限。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6.对满足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

  7.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

  (1)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2)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当总分相同时,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8.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辽宁省: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统考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历史学科类)依次按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艺术(物理学科类)依次按专业统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其它省份:(1)有文件明确给出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使用所在省(市、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市、区)统一投档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没有文件明确给出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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