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公证须知一、在读学生(成绩档案在系里)成绩单打印有两种办法:
1.中英文成绩单由系里提供,教学秘书打印、审核签字送教务处。
2.教学秘书提供中文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自己对照中、英文课程名(各系均有)翻译,然后
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文件文档中,下载中英文成绩表填入,学生仔细核对,然后将打印好
的中、英文成绩单交系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负责审核,签字并送教务处。学生在教务处
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登记、交款等公证手续。
二、已经毕业的学生(成绩档案已移交档案馆):
学生先去档案馆(西区图书馆14层)提档,档案馆负责翻译、打印。学生仔细校对,核对无
误后由档案馆专职人员将打印好的中、英文成绩单审核、签字并送教务处。学生在教务处
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登记、交款等公证手续。
三、公证毕业证、奖学金证书
1.毕业证书、奖学金标准翻译放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文档服务中请下载填写。
2.本人持翻译好的中、英文对照(中文在上,英文在下)复印件,连同原件来教务处验证办
理公证。
3.凡因故无法携带毕业证原件必须由档案馆出具证明(奖学金证书证明由学生处出具),
方可办理。
注:中、英文对照间距应≤1CM。中文是原件的复印件。
四、教务处办理成绩单及证书公证的时间是
每周一、四下午,三上午。
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开始办理,截止到期末考试前一周。
五、收费标准
根据校教[1999]016号文件规定
中文成绩单 每份8元
英语成绩单 每份8元
各类证书公证 每份5元
封装信封 每个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