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在1991年发布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语言文字优美,值得细细品味。下面是由留学群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800字高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800字高中(一)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800字高中(二)
无数的光紧紧包围着我,把我拉扯成无数的片段,我在每一块时间中徘徊,在绝对的恶意中寻找一些什么。
苏宇是孙光林最好的朋友。他的父亲在寡妇的床上堕落成他眼中的污泥,他夹在对父亲的埋怨与爱之中,饱受煎熬,他,站在善,正义的一方看着深处黑暗,恶的父亲,用目光鞭挞。心,却也在流血。一个孩子对家庭的渴望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真正地恨他的父亲。当他在路上,由于青春本能的躁动,抱上那个女人的一刹那,那个瞬间,他被模糊不清的一团,拉了下去。光线在视野里坑洼不平,他父亲扭曲的脸,曾经宽厚温暖的大手,出现在面前,清楚起来,如同水泡破裂开的豁然。他明白了父亲当时为什么没有抗拒住寡妇的诱惑,正如他现在。他被打上了恶的标记。他原谅了苏医生,那个破坏家庭和睦的罪魁祸首。我看到的不只是犯了错的人对另一个犯了错的人的理解,还是在这样的一个时代下,亲情的花在爱欲的泥淖中娉婷地开放。
当苏宇告诉孙光林,他抱住那个女人肩膀的感受时,我感觉到了一颗纯真的心在剥去它表面的污浊时释放的光彩。两个人在月光幽深的照耀下,若与月华相应,融化在一起。青春的恶,只是妖媚花朵的四根芒刺,不会对他们的本心有任何的污浊。
“实不是抱住郑亮的肩膀,是抱住你的肩膀,我当时就这样想。”从这句话中我看到了孙光林在苏宇心中的分量。也许对苏宇自身来说都是一种醒悟。他应该也没有想到自己对女性的强烈渴望竟然和对友情的渴望相去无几。在苏宇大街上抱住她的一瞬间,我看到的不只是青春对现实的屈服,还有友情的花在青春迷茫的冲动中,尽情开放。
国庆爱上了一个小姑娘。他努力工作任劳任怨一丝不苟,勤劳的笑脸上总有汗水流淌郑重其事地拿着礼物去见他的外来的“岳父”,“岳父”。国庆在经历重重打击后已成为了一个有担当的,善良的,小男子汉,一个说出来不会有任何人有异议的好人。是的,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得第一天就被心爱姑娘父母拒之门外的好人。
这是时代的悲剧——爱只能用恶行来表达。
他拿着寒光闪闪的铁菜刀冲进了大院,嘴里喊着:“你不让我娶她我就杀了你们。”只有鸡能稍微阻缓他的脚步,慧兰的母亲只能四处逃窜。他的小未婚妻看着他凶神恶煞的样子,倚在门框上惊恐地望着他。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冲动,青春的不安定,但反映的,讽刺的,揭示的却是这个时代的悲伤。我们很弱小,不能用善意争取到自己的幸福,表达出自己的爱,我们只能堕落成恶鬼,用只有肉丝附着的森森白骨的手,抓紧我们自己的幸福,并捏碎,用自己的手。
孙广才也是如此。在孙光明死后,天天盼着,盼着,老眼望穿了秋水,只为看到穿中山服的人来,把光明封为英雄。然后,全家就幸福了,安泰了!我却只看见一无所有的虚无。
他用对这种虚无的'幸福幻想,麻痹他的失子之痛,不,也许从来就不曾有过这样的痛苦,他的心早就被荣耀啃食殆尽。他的眼眶里溜溜地转着的早就不是眼珠子,而是腐烂了的虚荣。村里的小孩子过来捉弄他“穿中山服的人来了!”他就跑过去,用全力全速。但只能看见希望破碎后的空寂。我知道他可能根本追求的不是什么幸福安泰,只是作为一个无赖,无赖地利用他儿子最后的生命之火捞点钱,求些名,可如果抛开一切不谈,毁了一切的就是他对幸福的渴望与无视。无视现有的幸福,渴望虚无的快乐。
结发之妻死了,他曾无数次榨取的对象离开了他,孙广才以前定是巴不得她死,早就想一脚把她踹下河,自己就可以和寡妇共尝云雨之欢。可他这一切的所为,恶,善都可能只是因为把自己对妻子的爱看做了一种习惯,挂在眼帘上的绚烂。她生前,他的爱穿着恶的衣裳,死后,他的恸哭却显得如此赤裸,真心。
我突然觉得很伤感,也许是因为捏碎自己幸福的不止国庆和孙广才,还有我。
那是一个黑暗的时代,花开在每一个人心中的恶上。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800字高中(三)
近几天刚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慢慢的意识到那种被抛弃的凄凉感。确实,出生于那种年代---在旧社会的余灰还在,“所谓革命”的口号盛行的年代,在现实生活中的人是那么的现实,现实到可以抛弃除生命外的一切不需要。故事中的“我”就在这种社会现实中经历了被放逐和被回归,从而使作者笔下的整个故事都附着“我”的情感,字里行间同时也掺杂着作者的无奈和怜悯,但更多的确是一种心酸的忧伤。
在南门,“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其后的五年间我过的是贫穷但是无虑的童年生活,以至作者在后文被回归后生活的对比下,大喊道那时母亲还是母,亲;父亲还是父,亲,即使回归的自己又能给这不幸的家庭带来些什么呢?不过是多一份口粮,多一份负担,代价确是少了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罢了,对此步履难行我也只能选择逃避,自顾自的孤独,但却少不了有异样的眼光来迫害,击碎“我”那不算厚实的外衣,穿透想自我掩饰的内心,那精神上的摧残可比肉体折磨来得痛苦得多,迂回的多,长久的多,而这一切却是来自自己亲生的父亲,同种的手足和左邻右舍的乡里乡亲。
“我”这每一步踏下去都比别人沉重的多,使读者怀疑:“还是那个在古诗人笔下日夜思念,有着神秘召回感的乡土吗?”,神秘的召回感不再神秘,文中日夜思念的乡土也仿佛有了实体---在你想回来时他是包容的接纳,可是变化不只是沧海桑田,在你不愿忍受时他只能将你轻轻的掸去,滑落的同时你会回望,才发现被乡土放弃的不止你一人,只是他们的名字已经在黑体字墓碑的一方矮坟中,庆兴的同时怜悯的心语化为娟娟长流划过被抛弃的坟头,最终在乡土的上方化为一层阴厚的云,继而又在那下着绵绵细雨,雨下那奔跑的人发出郁郁沉沉的呼喊,他不是我,却比“我”真实的多,而“我”也只是能感受到他给“我”带来的震撼从而挥述,这便使我能找到“我”与他的契合,耐人寻味。
村庄中的生活是封琐的,人心是冷淡的,人们都过着碌碌无为的生活,此刻任何事物都会被放大化,可能只是一个眼神,一个行为,一个下意识的举动在下一刻都可能成为你有不当想法的把柄,这便免不了村民的轮番轰击,你说求饶,那还不够,家庭瓦解,被“批判”的你在回顾以往中慢慢消逝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在如此的生活环境下,王立强的出现不得不说是“我”生命中的一次巨大转折:在“我”五岁那年被家庭的窘迫逼走,取而代之的是六年的孙荡行,而起初在前往孙荡的航船上我单是认为这是一次美好的旅行,但万万没想到这次经摧残才没好的旅行竟在“我”的回忆中有着这么浓厚的一笔。
后父王立强先生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也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这一点也在文中后篇---他的后悔中有所写道,但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使我始料未及---这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不能想象他对于那时幼小的“我”有多大的打击,但“我”的命运确实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后母是“我”在孙荡的六年中精神的寄托,她对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都值得感激,只是出于五毛钱的测试,这便即使在“我”的小学生涯中经历了兄弟背叛,老师怀疑中给予“我”最结实的后盾,仿佛一双轻柔的大手在你过各种不信后仍然在抚摸着你,而你也能在那双给予你温暖的双手中开怀的涌泪,这位被伤病缠身的善良后母在丈夫死后是永远找不到归属感,在“我”的帮助下颤颤巍巍的回了娘家,独留我一人在早冬凌晨的寒风中望着远处渐渐远航的船只背影,“啊,他们确凿是把我忘了呀!连个籽都没留下!”,“我”转头看向我帮助李秀英(“我”后母的全名)一路走来的扶椅---这是在做梦吗?
在孙荡丢而复拾的小伙伴的帮助下,“我”头次自己返回了南门,去时“我”不曾带走些什么,来时除了贴身的衣物,“我”又能带来些什么呢?依旧是光溜溜的我罢,不,还有一颗成熟的果实,只在细雨浇灌下成熟。快行到了南门,我遇到了卑谦而死得很难看的外祖父,他即使一路跟着我,使我深感厌恶,连连想要劝退,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我听到了南门孩子嬉戏的喊话感到的只是不知名的语言,只能联想到这大概就是“我”离别六年故土的方言罢,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南门落日的景色是那样的美丽,我却素不知六年前我是常常见到,能够触手可及,现在的他又是那么陌生的美好,只能重新交好,我也不认得他,他也不认得我。
最后在茫茫夜雨中,我回到了原本的家,只是多了一场大火,大火外父亲抱脑哭泣大骂,他曾是那么的虚荣,心中的自私在对于任何人都展现的淋漓尽致,母亲跪在地上掩面,隐忍一辈子的她在生命的唯一一次爆发确是在弥留之际,孙光平和孙光明两兄弟在原地惊恐不安,前者在对于父亲的愤懑中离开,后者却是“英雄”般的身亡,而“我”被那个是我父亲的男人吸引,“我”就走到他身旁,亮地说:“我要找孙广才。”
文章在一句话中收束了,这看似非结局的结局所要表达的很有力——人穷可以,苦实在是受不了啊!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800字高中(四)
今天收到从当当订的书——《在细雨中呼喊》有些迫不及待的阅读,几页之后。发现这是自己很久之前读过的书了。但是有些心疼票子,坚持又读了一遍。
怎么说呢,大概那个年代的记忆总是有些灰色调的。但是余华的铺陈是我喜欢的类型:有倾听的雨声,有触及到的青草,有闻到的泥土的气息,有看到的无边的令人恐惧的黑暗…细细品味总是可以回到那个令人心潮澎湃的年代。
1965——估计很多的小说都是以它作为背景描述的,但是<在细雨中呼喊>就是那么的让我窒息。农村人和城里人的差距、少年懵懂的心思、突然死去的孩子、失身于恶霸却不得不委身下嫁的村上一支花……
但是小说终究还是好的,“我”是回复高考的受益者,是村里第一个变成城里人的。虽然幼时被父母送给他人抚养似乎斩断了亲情,但是血浓于水……哥哥还是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帮了自己。医生家里的孩子也是自己对异性的启蒙老师,可是代价很大。
写不下去了。生活也许就是矛盾体,总是有失有得,也总是让人不能忘记。我只能说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他的故事我通过书得知了,也感染了我的情绪。我会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也许还应该做些什么让自己活动更好。
有句话说的很好:“如果自己长得不漂亮,那一定要活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