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公告各院校已经发布出来了,下面由留学群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武汉工程大学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考研复试公告”,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武汉工程大学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考研复试公告
为确保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一志愿上线和调剂考生达到单科和总分A类考生《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光学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12名;全日制工程热物理、制冷及低温工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6名。全日制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5名。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21名。
3.复试比例:按照15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4.调剂要求:按学校调剂要求执行。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证件核查: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影印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 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0 年 7 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将提交材料影印件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一志愿(调剂)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在要求时间内将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材料提交时间:第一志愿上国家线复试考生,2020年5月15日前;调剂考生(在国家研招网调剂平台收到我院正式复试通知的考生)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见学院官网相关信息发布)。
2.身份确认: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次,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学校计划财务处指定统一交费平台。
4.承诺书签订: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进行复试。
5.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相关信息,邮费到付。考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二)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心理品质、外国语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1. 专业素养:主要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
2.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
3.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复试满分100分。复试专 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国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查。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 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考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三)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按专业素养50%、外国语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30%计算。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2.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考虑特殊情况,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考生到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含校外单位调剂和本校内部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名单。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信息公开
学院公布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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