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今天小编为大家提供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9 年实行普通高中毕业生春季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 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系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合高职院校培养需要、适合学生成才发展需要的选拔模式,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的重要改革举措。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同时参考综合能力测评,全面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已被我校春季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天津市 2019 年普通高考本科批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未被我校春季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二、办学类型:国家公办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学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23 号
五、学校基本概况: 1.学校概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建校 60 多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是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
近年来,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体系。
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跻身全国一流的商务类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
2. 专业建设
学校现有 30 个三年制专业、2 个中外合作专业、5 个三二分段专业,覆盖 7 个专业大类,重点服务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逐步构建了以国内顶尖水平专业为龙头、国内一流水平专业为骨干、市级重点专业和校级特色专业为主体的专业体系。目前,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专业 2 个、实训基地 2 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3 个,共有 10 个专业获得市财政支持重点建设,2 个专业入围 50 个顶尖专业建设行列。
3. 教学科研
学校主持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 项、二等奖 5 项。《进出口单证实务》和《外贸谈判英语口语》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及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另有市级精品课程 8 门、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3 门。6 名教师的课堂教学和教学设计作品分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三等奖。近五年,学校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立项共 36 项。教育部课题 3 项、哲社科及科委项目 12 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9 项、国家级课题子课题 2 项。其中“基于自由贸易区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体系研究”课题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重点规划课题。学校《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高职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的运用》成为全国首批 20 个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纳入教育部“择优推广计划” 并集结成册。
4. 校企合作
学校积极推进天津商务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与知名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软件技术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获批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校积极推进订单班培养,拥有 200 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是天津市商务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通过建立校企专业建设委员会,与企业共建专业、共同开发教材、共享资源等,不断突出专业特色,持续提升教学水平。
5. 人才培养
学校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始终以优良的教育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迄今,已经为国家培养出 14 万余名优秀毕业生。一直以来,学生在英语口语、国际贸易、报关技能、市场营销、软件技术和导游服务等专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行业赛事中屡获殊荣;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5 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 90以上,每年有近百名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6. 国际交流
学校国际交流成果显著,分别与美国、英国、丹麦、加拿大、法国、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蒙古、尼日利亚、比利时等十多个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共建专业、留学生教育、研修交流、语言培训、学分互认、境外实习等活动。目前有来自十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进行汉语语言、中国文化和专业学习, 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逐年攀升。
7. 校园文化
学校始终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理念,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经验丰富。教学区域设备先进,校园风景优美如画,公寓空调四季如春。聚焦大学生养成教育主责主业,突出共青团育人属性,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依托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公寓管理中心、困难生帮扶中心、社团管理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五大中心,通过校园文化艺术节、读书节、公寓文化节、外语文化节、心理健康月、社团嘉年华等系列活动营造高雅大气、商务特色浓郁、国际氛围浓厚的校园文化,通过“新时代大学生专业社会实践‘1、2、3’育人体系”营造实践育人氛围,服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
第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9 年春季招生计划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分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高职春季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七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 11 月 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21 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第八条: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11 月 22 日-11 月 23 日, 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九条:2019 年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知识、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80 分,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 90 分钟,成绩总分 200 分。考试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10:30-12:00 综合能力。
第十条:填报我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招生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全市联考,并且专业考试合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5000 元/生/年—5500 元/生/ 年;中外合作类专业学费标准:13500 元/生/年—14500 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000 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800 元/生/年、1000 元/生/年、1200 元/生/年,如市物价局对当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二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 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四条:院校志愿投档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以考生填报的志愿、“技术”考试成绩、“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即将考生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 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录取原则,依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 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 EMS 快递方式寄发。
第七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积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此外,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生努力学习,学校设立了校级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及其他各类单项奖学金。
第二十三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9 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往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7、59655424
传真:(022)59655424
咨询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 23 号邮编:300350
QQ 群号:295142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交路线:220 路 复兴门地铁站发车,到终点商务学院站下车即到
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右拐谨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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