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了一级建造师的你,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财政票据领取方式的有关说明,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财政票据领取方式的有关说明
此说明针对各类在全国(省)统一网报平台上进行报名及缴费的专业技术与执(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考试。
需要财政票据的考生请于该项考试缴费截止后间隔一周的工作日至现场领取(若缴费截止日为周一,则领取时间也是下下周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领取时需带好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缴费时的订单号,由他人代领的还需带好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地点:广瑞路2号 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40号窗口。
考生本人也可申请EMS邮寄到付,到付邮费15元,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需要申请的考生请在该项考试的网上缴费期间内进行申请,不在此期间内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请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标题为“姓名 + XXX考试发票邮寄到付”,内容为: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详细邮寄地址、邮寄电话、缴费金额、缴费订单号,邮件里还须附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的清晰照片,否则无效。网上申请只接收个人申请,单位集体代领请至现场领取。特别提醒:到付的发票一般为现场领取的下一周由EMS寄出,若邮寄信息填错或拒收,15元邮费也已产生,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再选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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