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部分是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重点和难点,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哲学实践基本观点部分备考指导,一起来复习一下吧!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哲学实践基本观点部分备考指导
在公职考试涉及部分和考察中,公共基础知识相对而言占比较低。但哲学部分在公共基础知识有限的占比中相对而言占比较高且难度较高。是考试中的重点更是考试中涉及难点。哲学部分中认识论部分涉及较多且可考性较强。近日给诸位考生解析认识论中实践的观点和部分,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和备考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任何理论的正误与否需要验证,需要实践来验证。经实践验证后发现可行,证明此观点为正确观点,即真理;经实践验认证后发现不可行,证明此观点为错误观点,即谬误。马克思主义观点经各国革命实践验证证明可行,故马克思主义为正确哲学观点,为真理。由此可以证明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首要和基本的观点。
再者,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自觉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尤其以自觉能动性更为重要。客观物质性证明实践为一种客观行为,不能受到人类主观认识的影响和干预。举例说明:人的想法必须通过客观的实践也就是做法才能变成现实,而非仅通过想象就能梦想成真;再者实践具有自觉能动性,其涵义为人类具有意识,故人类的做法为实践。但动物仅拥有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故动物的做法只能称之为本能。此观点想突出表示人类和动物存在本质区别。其区别在于人类从想法和做法上均比动物更高级;最后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此观点想突出表示人类的实践活动具有社会性,因任何再简单的实践活动也不能仅仅一个个体人类可以单独完成,而需要全社会作为其背后的支撑和依托协助完成。再有,实践具有历史性,其想通过此观点说明任何实践活动均有历史继承关系,高级实践活动必须基于低级实践活动的产生而产生,不存在任何原地起高楼造出空中楼阁的情况。故实践也具有历史性。
温馨提示:实践的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认识论部分的开篇观点和理论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既然是首要和基本的观点就证明实践的观点可以作为基础来决定其他观点和理论。具体实践的观点能够决定谁,在此留一个悬念,咱们下次再言。仅祝各位考生备考成功。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唯物史观解读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非常重要的一节,是马克思两大发现之一。偏理解性的内容很少,考察多以识记为主。由于知识点较多且琐碎,备考起来有一定难度,故今天来看下唯物史观的有关知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部分,而在其之前的历史观论述中,普遍认为是唯心主义历史观,即使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也是如此。所以唯物史观可以说是,马克思的发现。怎么能更加近距离的看唯物史观呢?首先了解下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在历史观的具现。既然是唯物史观,必然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有三要素组成,人、地理环境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其中后者起决定作用。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有两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而在马克思看来,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有两组基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其中经济基础是与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故经济基础实质上属于生产关系。由此看来,两组基本矛盾中起最终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
生产力有实体性和附着性之分。实体性要素为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而大家所熟悉的生产工具实质上属于劳动资料。在这个范畴里,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合称为生产资料,生产资料所有制指的就是这两大类了。生产关系为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关系、产品分配形式等三大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进而有合适的经济基础与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就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们为了维护自己所有制所做的事情,比如组建国家等等。故上层建筑分两大类: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指的是一些制度和军队、监狱法庭等设施;思想上层建筑指的是观念、思想等,其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巩固其经济基础。
通过这样的描述,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而人民群众则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为马克思主义者所承认的。其实这部分内容看着枯燥,实质上理顺它们的脉络之后还是比较好理解的。
公务员公共基础政治知识: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的含义
质是事物的本质,是事物显著的、根本性的变化,可以用来区分不同的事物。例如:水份蒸发以后变成水蒸气,二者的本质是不同的。量是事物在数量和程度上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可以区分相同的事物。例如:烧开水时,水温从30度逐步上升到70度,事物的质没有发生变化,但是人们在洗手时就会明显感到水温的不同,所以量可以区分相同的事物。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即保持事物稳定性的数量界限,也就是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超出度的范围,这个事物就会发生质变,转变成其他物质。
2.质变和量变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而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排列组合的变化。例如在中国鸦片战争之后,中英签订的《南京条约》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马关条约》使这种程度大大加深;《辛丑条约》把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些都体现了量变的形式。随着量变的不断积累,跨越了度的范围,中国已经由封建社会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是社会根本性质的变化,属于质变。
那么量变如何转化成质变,区分的标志就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3.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比如: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听老师讲课的同时,就在进行着知识点的积累,这种量的积累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对知识点完全掌握)之后,才会必然引起质变,学生解题的正确率才会提高,离成功更近一步。与此同时,因为每天学习的知识点很多,所以有些容易掌握的知识点已经可以达到质变,而有些比较难的知识点还在进行着量变的积累,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那么这个部分在题型中,也有和名言名句相结合的,例如:绳锯木断;水滴石穿;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等等。
4.方法论
重视量的积累;不失时机的促成事物的飞跃;坚持适度原则。
例如在平时学习和生活中,应该注重对知识点的积累;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可以完成促成事物的飞跃,发生本质的变化;但是任何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把握一个“度”,才会合理的解决问题,所以在生活中要坚持适度原则。
练习题:以下体现适度原则的观点是:(ABCD)
A量入为出 B量体裁衣 C注意火候 D适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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