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8年下半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开始了,本网为大家收集了四川2018下半年内江市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意向的朋友们请认真阅读本文哦,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本月27日哦。
四川2018下半年内江市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考。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92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2019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三)招收范围
面向全国招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7名,具体详见《2018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11月27日(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各职位的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四川人事考试网将及时公布各职位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报考者须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考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电子照片为JPG格式、20K左右。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8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原则上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每科各50元,《心理素质测试》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或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件)。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18日—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40%、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二)笔试科目及分值
1.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2.特警职位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3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二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或2月上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5.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执法勤务类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8%+《申论》成绩×21%+《专业科目》成绩×21%+笔试加分
人民警察职位执法勤务类中的特警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6%+《申论》成绩×12%+《专业科目》成绩×12%+笔试加分
6.笔试加分政策
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心理素质测试和特警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所有人员均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特警职位加试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测试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18年12月24日—25日,具体测试方式、内容、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布。
(四)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布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招考对象为“退役士兵”职位的,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件。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特警职位按笔试折合总成绩加专业测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面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3月2日—4日,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布。
推荐阅读:
四川2018年下半年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职位表
公务员报考指南 | 公务员报考条件 | 公务员报名入口 | 行测专题 | 申论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