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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心理咨询师考生综合评审安排公告
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省属机构考生综合评审安排公告
根据浙人社办发〔2018〕21号文件工作要求,2018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综合评审将于5月26日起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省属机构考生准时参加:
一、评审安排
职业/等级 | 心理咨询师(二级) |
评审日期 | 5月26日 |
评审对象 | 省属机构考生 |
报到时间 | 上午场:8:00 下午场:12:30 |
评审地点 | 浙江工商大学东苑9号教学楼(保俶北路92号) |
重点说明 | 所有综合评审答辩:上午08:30后停止入场 下午13:00后停止入场 请务必核对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信息,避免走错评审场地 |
二、分组信息
职业等级/场次分布 | 日期 | 准考证起止信息 | |
上午 | 下午 | ||
心理咨询师(二级) | 5月26日 | 1805201100000000296--0355 | 1805201100000000356--0403 1805201100000000651--0660 |
三、注意事项
1. 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和分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评审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信息等以现场教学楼前导示牌为准)。
2. 所有综合评审答辩上午8:30后不得入场,下午13:00后不得入场。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请省属报名机构及时将上述信息通知考生,督促考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期将视为放弃。
四、答辩流程
职业资格 | 心理咨询师 |
鉴定等级 | 二级 |
评审流程 | 1.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照导示进入指定候考室 2.上交手机,按要求接受监考人员身份校核 |
根据监考人员叫号前往案例阅读室阅读案例 | |
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相应的答辩室进行答辩 | |
答辩结束凭身份证领取手机,离场(不得返场) |
注: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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