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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天津教师资格面试科目
根据“天津市2018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可知,2018年上半年天津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20日。
天津教师资格证面试科目如下:
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学段教师资格面试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和小学全科11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学段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和俄语三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请携带附件五规定的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8年6月19日登录网站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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