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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问题
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第一部规章,对于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1.问:发布《实施办法》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
自2002年组织首次司法考试,到2017年实现司法考试的圆满收官,司法部共组织实施了16次司法考试。全国有619万余人次报名,513万余人参加考试,截至目前有96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同时还有2万余人待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点击查看详情
2.问:《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实施办法》共7章28条,具体为:
第一章总则,共5条。
明确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法律依据、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范围、考试要求及实施主体。>>>点击查看详情
3.问:《实施办法》有哪些新规定?
答:
《实施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新规定:
一是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有新规定。根据两办《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实施办法》明确了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法律职业资格准入范围。>>>点击查看详情
4.问: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还有放宽条件政策吗?2019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能不能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放宽条件政策,以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我们将依据有关政策,对放宽条件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适当调整,确保精准扶持、靶向施策,具体规定拟在年度考试公告中发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问题,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继续实施这一政策,根据《实施办法》第26条规定,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问题。
5.问:考生如何备考今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的新变化?
答:
《实施办法》规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也就是说,考试大纲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和备考的依据。目前,司法部正制定今年的考试大纲,拟近期出版发行。今年的客观题考试将在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适应计算机化考试方式与环境,考试公告发布后,司法部网站等平台将发布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演示、操作指南、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视频资料等材料,广大考生到时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来熟悉、了解和模拟练习计算机化考试答题系统。
6.问:今年的考试报名时间、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
《实施办法》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将在年度考试公告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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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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