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预习试题,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法理学预习试题四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摩尔根和恩格斯的研究,下列有关法的产生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的产生意味着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
B.最早出现的法是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
C.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D.法的产生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
答案:B
解析: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了权利和义务观念,出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分离。这种分离首先表现为在财产归属上有了“我的”、“你的”、“他的”之类的区别,故不选A.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已经上升到制定法的高度,已经不是单纯的习惯法了,而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法是习惯法,习惯法不是成文法,故选B.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故不选C.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使争端可以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故不选D.
2.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扩大解释
B.文法解释
C.目的解释
D.历史解释
答案:C
解析:扩充解释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广的解释。文法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正是“禁止攀枝摘花”的目的所在,故选C.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涵义。
3.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答案:B
解析:《立法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故选B.A 、C 、D 项属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事项。
4.在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甲说:①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乙则认为:①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下列哪一选项所列论点是适当的?
A.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答案:A
解析:甲①错,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启超先生。甲②对,法治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法治是众人之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区别于人治,人治指统治者的个人意志高于国家法律。甲③对,法治一词蕴涵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它与****相对立,可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维护了公民的自由,增强了公民的安全感。乙①对,春秋战国时期发生了大规模的儒法之争,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乙②错,法制一般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指依据法律的治理,其涵义更为宽泛。乙③对,法治国家或法治国是一个德语中最先使用的概念。
5.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答案:D
解析: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全部现行国内法规范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全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它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情况,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概念是部门法体系,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是中国法制向近代转型的标志,在此之前近代部门法体系意义上的法律体系当然也无从存在。我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不同的法系,由于“一国两制”的实行,出现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基本性质和不同法系的法律并行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以上法律体系的并存。由于我国国家主权统一,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根据宪法授权制定,而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一的中心和出发点,因此中国仍然可以看作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中国法律体系的统一。古代中国法律一直是诸法合体,但是这种法典编撰体例上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并不能否定法律体系上的诸法并存。因此答案选D.
6.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答案:B
解析: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部门法),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的相互联系有:第一,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他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第二,从数量上看,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第三,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第四,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为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在当今的民主法制社会,强调的是对个****利的保护,即权利本位。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权利的实现。B项认为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这违背了“权利本位”的思想。所以B是错误的,而ACD是正确的。
7.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A.该行为在法律上被确认为违法
B.该行为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
C.该行为由具有责任能力的主体作出
D.该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
答案:A
解析:违法行为一般由以下五个要素构成:(1)以违反法律为前提;(2)是某种违反法律的作为或不作为;(3)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4)一般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5)行为人具有法定行为能力或法定责任能力。在这些构成要素中,违反法律即在法律上被确定为违法是前提和基础,其他要素都是基于这一要素而存在的。如果不满足这一要素,违法行为就不成其为“违法”行为。这也就是“法未禁止不为非”的原则。因此,A 为应选项。至于B 、C 、D 项,虽然作为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但是具有例外情形,如无过失责任的存在,限制行为能力人做出的违法行为等。同时,其自身的界定也离不开法律的确认。
8.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答案:D
解析: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时代不同,其所叙内容不同,它所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这种要求是具体的。因此D是错误的。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律规则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
B.所有法律规则都具语言依赖性,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就是法律条文
C.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规则
「司法部答案」AC
「网校答案」C
「考点」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条文
「解析」选项A表述不严谨。法律规则是通过特定语句表达的。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规则的表达都是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而是可以用陈述语气或陈述句表达。
选项B错误。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选项C正确。道义表示说话人对事件的社会价值观,有三种道义语义:义务、允许、禁止。常用的道义词主要由助动词来表现:必须、应该、应当、该、可以、禁止等。规范语句中不管是命令句还是允许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
选项D错误。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该条规定表达的是法律规则。
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新法优于旧法
D.法溯及既往
「司法部答案」ABC
「网校答案」AC
「考点」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解析」
选项A、C正确。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选项B是不同位阶法的适用原则。选项D讲的是法的时间效力问题。
3.2007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为,张某不仅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
B."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之一
C."公序良俗"属伦理范畴,非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不成立
D.当地群众对该事件的一般看法,可成为判断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的因素之一
「答案」ABD
「考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
「解析」
选项A正确。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选项B正确。"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属于一种风俗习惯,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
选项C错误。"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已经从伦理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
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三)项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题中,张某将刘某父亲的棺木锯下一角,如果当地群众将此事件看作是"以其他违反道德的方式侵害侵害遗体、遗骨的情况",且刘某也因群众的流言蜚语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应该依法受理。
4.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
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
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
D.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答案」BC
「考点」外部证成
「解析」选项A正确。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成。
选项B错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是内部证成,不是外部证成。
选项C错误。外部证成就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即案件事实进行法律认定,因此,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是有关的。
选项D正确。外部证成过程中也必然涉及内部证成,也就是说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200元,收益较少。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事实判断
B."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事实判断
C."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于价值判断
D.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
「答案」BCD
「考点」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
「解析」选项B属于价值判断,选项C属于事实判断。首先要区分这组概念。价值判断是对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规则、制度等客观存在(客体),人们必须从它们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有更为理想的原则、规则、制度存在等角度来予以分析法律,从而涉及法律的应然状态和理想追求问题。事实判断是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主要解决客观存在的法律究竟是怎样的这一问题,它并不主张或者说根本抵制从"应然"的角度追问法律应当怎样的问题。
选项D错误。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现象或者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不属于法律概念。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本办法所称畜禽遗传资源,是指畜禽及其卵子(蛋)、胚胎、精液、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上位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均属于行政法规
C.该条款内容属于技术规范
D.该条款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
「答案」BCD
「考点」法律规范、技术规范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因此属于"法律"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范畴,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所以,前者是后者的上位法。
选项C错误。法的技术性规范指规定包括法的解释权、法的生效时间、法的修正程序、法公布的文字形式等内容的条文。技术规范的调整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规定人们如何使用自然的力量和生产工具以有效地利用自然的行为准则。所以,这个条文属于法的技术性规范,而不是技术规范。
选项D错误。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是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对法律规则进行的分类。该条规定不是法律规则,也不是任意性规则。
7.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该解释是学理解释
B.该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C.该解释和刑法本身具有同等效力
D.该解释所采用的是文理解释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解释的种类和效力。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本题中的解释是正式解释、有权解释,不是学理解释。
选项C正确。《立法法》规定,法律解释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选项D正确。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该解释只是对“信用卡”下了定义,故是“文理解释”(文义解释)。
8.“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对罗马法制度、原则的继承
B.国内法不可以继承国际法
C.法的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仅体现空间关系
D.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制定法,还包括习惯法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继承与法的移植。
选项A正确。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法国资产阶级以奴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国民法典》体现了法的继承性。
选项B正确。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从定义中可以知看出,法的继承是旧的法律制度的延续,而国际法不存在法律制度延续的问题,另外,“历史类型”与“法律制度”也是从国内法的角度说的。因此,法的继承本身就不包含国内法对国际法的继承。
选项C错误。法的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体现了空间关系,也体现了时间关系。
选项D正确。法的移植的范围除了外国的法律外,还包括国际法律和惯例。
9.2007年,某国政府批准在实验室培育人兽混合胚胎,以用于攻克帕金森症等疑难疾病的医学研究。该决定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正确的?( )
A.目前人兽混合胚胎研究在法律上尚未有规定,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具体体现
B.人兽混合胚胎研究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及时立法给予规范和调整
C.如因该研究成果发生了民事纠纷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则法院可以依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D.如该国立法机关为此制定法律,则制定出的法律必然是该国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选项A正确。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是成文法律的局限性的体现。
选项BC正确。法律对科技具有规制作用,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对科技等问题没有规定,则可以根据道德、习惯或正义标准等非正式法律渊源进行审理。
选项D错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10.2007年8月30日,我国制定了《反垄断法》,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 )
A.《反垄断法》的制定是以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就不会出现市场垄断,也就不需要《反垄断法》,因此可以说,社会是法律的母体,法律是社会的产物
B.法对经济有积极的反作用,《反垄断法》的出台及实施将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C.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反垄断法》的出台,这个事实说明,唯有经济才是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除经济之外法律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
D.为了有效地管理社会,法律还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反垄断法》在管理市场经济时也是如此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法与社会、法与经济的关系问题。
选项A正确。是从“法以社会为基础”这个角度讲的。
选项B正确。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选项C错误。法律不仅受经济因素影响,还受文化、历史条件等影响。
选项D正确。法律需要和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政策等)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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