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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云南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及重庆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重庆市政府共建,为重庆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在云南省单独招生专业41个,招生计划200人。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招生计划 |
1 | 社会工作(智慧服务与管理) | 高职(专科) | 200名 |
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
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
4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
5 | 民政管理 | ||
6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
7 | 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 | ||
8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9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
10 | 软件技术 | ||
1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
12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
1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
14 | 智能控制技术(汽车电子设备维护) | ||
1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智能家居) | ||
16 | 通信技术(4G /5G 移动互联) | ||
17 | 微电子技术 | ||
18 | 物流管理 | ||
19 | 市场营销 | ||
20 | 商务管理 | ||
21 | 国际贸易实务 | ||
22 | 连锁经营管理 | ||
23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
24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
25 | 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媒体制作) | ||
26 | 物业管理 | ||
27 | 园林技术 | ||
28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
29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
30 | |||
31 | 财务管理 | ||
32 | 农村金融 | ||
33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
34 | 康复治疗技术 | ||
35 | 康复工程技术 | ||
36 | 旅游管理 | ||
37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
38 | 酒店管理 | ||
39 | 空中乘务 | ||
40 | 文秘 | ||
41 | 商务英语 |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的为准。专业介绍请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zs.cswu.cn)。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通过2018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注:经民政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专科)招生,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8时至12月29日18时,29日18时关闭报名系统。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www.ynzs.cn或 www.ynzk.cn),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网上报名,并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 18 时前到当地招办进行签字确认。网上报名时,考生可在系统中选择“专业任选”项,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8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查看专业填报办法,完成专业志愿填报。
(三)领取准考证
2018年3月10日14:30~17: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云南省民政厅(昆明市白云路538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收费
我校本次单招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考试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高生必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校直接提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科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不再另行组织文化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职业倾向、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满分为200分。
2.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22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语文、数学两科合卷(闭卷、笔试),语文120分、数学100分,合计22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生职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基本素质,满分为2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普高生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2018年3月11日9:00~17:30 | 云南省民政厅(昆明市白云路538号),详见准考证。 |
三校生 | 文化素质考试 | 2018年3月11日9:00~11:30 | |
职业技能测试 | 2018年3月11日14:00~17:30 |
第十五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普高生按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成绩”的方式计算总成绩,三校生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我校根据普高生、三校生的参考人数,按比例划分普高生、三校生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我校对事实孤儿考生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参照本章程录取原则第2条实施。
(二)录取程序
1.成绩公布。2018年3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swu.cn)查询单招考试成绩。2018年3月15日9时至3月16日12时,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处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另行公布)。
2.成绩上报。2018年3月16日,我校将考生考试成绩上报至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3.确定拟录名单。2018年3月20日前,我校根据本章程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拟录取,并将拟录名单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4.办理确认录取手续。2018年3月23日前,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26日8时至3月28日18时到当地招办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5.正式录取。2018年4月4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视为正式录取,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录取申请。
6.通知书发放。2018年7月,我校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
2.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校或转专业。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8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七条 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校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四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魏老师 监督电话:023-65626117;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生处:林老师、蒋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swu.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二)云南省民政厅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31351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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