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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和志愿献身医学事业的优秀学生,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在2018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托温州医科大学设立的一所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运作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第二章 机构
第三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2018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四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计50人,招生专业及人数见表1。
表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办法
第七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3月18日。
第八条 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P等)或以上,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余科目学考均须合格。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其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第九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对2018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如下: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登录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相关材料,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3.上传材料具体如下(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可直接在报名系统内填写。
第十条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复审阶段发现的,取消考核成绩;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十一条 选拔程序包括书面评审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
(一)书面评审: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以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通过书面评审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书面评审成绩只作为筛选用,不计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内。)
书面评审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80%+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专家评分×20%;
(二)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入围)。
第十二条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三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高考)。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我校三位一体专业,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必须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在表1范围内。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换算: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及以下不计分。
4.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 (高中学考 )成绩。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考生人数未到招生计划数的110%时,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6.身体健康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七章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2018年2月26日上午8:30-3月18日下午16:00
2.查询书面评审结果:3月30日以后
3.网上缴费:4月3日-4月8日
4.打印综合测试准考证:4月9-13日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4-15日 (以具体通知为准)
第八章 缴费
第十五条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1.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2.缴费方式:报名考生凭学校代号(12020807)和“网上报名号”到中国工商银行储蓄网点或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成缴费。因个人原因不能到考,不退还报考费。
3.具体缴费流程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学校招生网: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三位一体报名网址:http://swyt.rjxy.wmu.edu.cn
咨询电话:0577-86682000
招生QQ群:493494055
微信公众号:renjizhaosheng
咨询地址: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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